道德的方向是錯誤的

來源:才華庫 1.16W

道德是做人之本,沒有道德就只是一隻披著人皮的低等動物,在這世間,人人都有著愛心;在這世間處處都有一片愛。

道德的方向是錯誤的

一位老人倒在了地上,路人馬上上前去扶起老人,這是多麼的感人啊;再等下學習的孩子,旁邊手拿毛衣的媽媽,這是多麼的溫馨啊。

可是偏偏有這樣的事發生:

瀋陽一82歲老人倒地,路人脫大衣為老人擋風,但直到一小時後親屬趕來,老人才被送進20米外醫院

晨報訊(記者 崔扶堯)老人下車時被公交車的門彈到後,倒在地上。

而距老人摔倒處不到20米就是醫院,卻沒人敢扶老人去醫院。

但是,好心市民沒有走開,而是脫下大衣蹲下擋風……直到一個多小時後,老人的女兒趕到。

車門關快了 老人摔倒

昨日12時30分許,記者在瀋陽市第七人民醫院看到,老人正由女兒陪著做身體檢查,醫生表示,初步診斷是股骨頸骨折。

女兒介紹,父親姓胡,瀋陽人,今年82歲,出事時乘坐280公交車,下車的車站對面就是家。

“我的一隻腳還沒邁下來,車門就關上了……”老人對記者回憶。

醫院門前看車的大姐證實:“當時是11點10分,老人動作慢,一隻腳落在地上了,還有一隻腳在下車梯上,車門一下就關上了,老人被車門彈了一下,一下倒了!我們喊司機,但司機開著車就走了,車牌號是31799。”

但隨後的事,讓人意想不到。

老人倒在醫院外

老人回憶,他倒地後,很多路人圍過來,幫忙打電話給他的女兒,有人怕他冷,還脫下大衣給他。

距離老人受傷地不到20米就是一家醫院,卻沒人敢扶起老人,把他送到醫院。

“怕老人涼著,有不少人把身上的大衣脫下來,為老人做了個臨時‘沙發’,讓他靠著,還有蹲下來為他擋風的……”目擊者楊女士說,她家就住在附近,因為不放心老人,一個小時裡,她來看了老人三次,“我們也試著把老人扶起來,可剛有點要起來的意思,老人就喊疼,我們就都不敢動了……”楊女士承認,不敢扶的另一原因是,大夥怕老人年紀大糊塗了,“萬一要是被訛上了怎麼辦……”

不敢送老人到醫院,也不忍心就此走開,路人就這樣選擇了等待。一個多小時後,接到路人電話的老人女兒趕到現場,將老人送到醫院。對於路人對父親的舉動,老人女兒沒做評價。

車隊:不知情但要負責

昨日下午,記者幫家屬聯絡到了280公交車車隊隊長,他表示,得知此事後他找到當事司機,但司機並不知道此事,並表示車隊安全員已到醫院處理。

車隊隊長介紹,280公交車比較舊,車上沒有安裝後門監控器,再加上車門上了霜,司機並不知道老人摔倒,“公交車都有保險,司機如果知道是不會丟下老人不管的。”

車隊安全員稱車隊會處理好此事,並對老人的傷負相應責任。

醫生:錯救不如不救

老人摔倒後,在距醫院20米外等了一個多小時,路人圍上擋風卻不送進醫院,對這事情,該怎麼看?

“我要是懂急救,就敢扶老人去醫院……”昨日,一直給老人擋風的宋師傅解釋,他覺得老人的骨頭脆,如果做得不對,還不如不救。

瀋陽市急救中心急診科科長劉生說:“以前的確有過市民錯救的情況,例如為一個胸骨骨折的患者做了心肺復甦急救,錯救還不如不救,還有可能擔責任。”

劉生表示,市民在實施急救過程中,的確該注意法律責任問題。

是啥推高了

我們互救的成本

老人為啥躺一個多小時才被送到20米外的醫院?

路人宋師傅說,老人骨頭脆,實在怕出事。

但問題是,一個多小時裡,路人為啥沒有打120,而是寧可坐等其親屬來?採訪中,路人流露出的擔憂是,打了120,萬一急救方事後一查來電,向自己要救護費咋辦?

既怕被訛而不想出手,又不忍心離開……事件中,善良的大夥兒內心真是老糾結了。

到底是什麼推高了我們互救的心理成本?這問題不好回答。我們惟有建議家有老人的市民,讓老人外出時隨身帶著電話簿,如果老人有事,會有好心人打電話來;如果老人被好心人送去醫院,我們則該報以加倍的感恩。事發一小時後,老人才被趕來的女兒送入醫院治療。

南京彭宇案

2006年11月20日上午,南京市民徐壽蘭老人稱被市民彭宇撞倒,而彭宇則稱下車時見老人摔倒後將其送到醫院,還墊付了200元醫藥費。

2007年1月4日,徐老太狀告彭宇並索賠13萬餘元。按照“誰主張、誰舉證”原則,老太未拿出充分證據證明彭宇撞她,但9月3日,南京市鼓樓區人民法院判彭宇賠償老太40%的損失費計45876.36元。

2008年3月,江蘇省高法院長透露,雙方已達成和解。

明明是做好事,兩件事情,一件事不敢做,另一件事做了慘遭冤枉,被人告上法庭,險些賠償鉅款。這到底是為什麼?

在道德與責任面前,在良知與風險面前,可是這又是無可奈何的,任何人都會在諸多的事件之後“吃一塹長一智”變得“聰明一些了”都不會去惹這是非。

但是隻要是雙方都為對方著想,都往好的一方面去思考 ,那麼這將是另一派完全不同的動人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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