乞丐的啟示作文

來源:才華庫 2.96W

一天,我和媽媽一起去雄風百貨購物,路過李字天橋,我聽見橋頭傳來了一陣陣歌聲,便嚷嚷著要去瞧一瞧。我走到橋頭,一下子就被震住了,天哪!我看到的這是真的嗎?我連忙揉揉眼睛,緊接著一股暖流湧上心頭:三個大人,一個不滿一歲的小女嬰,他們的眼裡都含著淚,小女嬰大聲地用沙啞的聲音哭喊著,大人一個勁地安慰著她。在冬日的寒風裡,她們凍得發抖,嘴角裂開了,出了血,臉頰和耳朵都被凍得通紅,骨瘦如柴。唱歌的是一個25歲左右的年輕小夥子,他是個殘疾人,雙腿癱瘓;一個是聾啞人,左手截肢;一個婦女披頭散髮,用傷痕累累的雙手抱著小女嬰。“媽媽,給他們點錢吧!”媽媽隨即拿出十元錢放進他們的破碗裡,那位婦女立刻鞠躬作揖,像拜佛似得向我們鞠了三躬,嘴裡不停地道謝。

乞丐的啟示作文

我和媽媽繼續往前走,又碰見一位乞討的中年男子,“媽媽,給。”還沒有等我把話說完,媽媽就拉起我的手,快步走開了,走到商場門口,媽媽停下來,我正想問問為什麼,媽媽說:“盈,我小時候那個人就已經在這裡乞討了,那時他才二十幾歲,而且沒病沒災,完全有能力自己去賺錢工作,20多年過去了,他還在這裡乞討為生,根本沒有想過要去自食其力,這種懶惰無用的人你覺得應該施捨嗎?”我贊成地點點頭,“再回頭看看那幾個殘疾人,他們雖然身體有缺陷,但還是用自己的才藝來賺錢,養活家人,身受損而不墮其志。別說給他們十塊錢,就是再多,我也心甘情願。”

媽媽的這番話,讓我懂得了兩個道理:一個是做善事也要有原則,也要動腦子去分析、去思考,否則做了也沒有價值;另一個是生活要靠自己去努力,要自立自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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