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勞動仲裁申請書模板錦集五篇

來源:才華庫 2.79W

在當今社會高速發展的今天申請書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正確運用申請書可以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相信大家又在為寫申請書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勞動仲裁申請書5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有關勞動仲裁申請書模板錦集五篇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1

申請人:xxx,男,漢族,1xxx年xx月xx日出生,,現住xxx市xx區xx路xx號。聯絡電話:xxxx。

被申請人:xx有限公司,住所地:xx市xx區xxx路xxx號。電話:xxx

法定代表人:xxx 職務:xx

請求事項:

一、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5xxx元(月平均工資2600元*2)。

二、裁決被訴人向申請人支付20xx年6月至20xx年6月加班費共54455.15元,其中:

1、延時工作時間加班費18670.34元及25%的經濟補償金4667.58元;

2、休息日加班費24893.79元及25%的經濟補償金6223.44元。

以上二項合計:xxx元。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於1xxx年10月進入被訴人單位工作,任司機一職至今。20xx年12月28日,雙方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約定申請人為總務部司機,約定申請人正常工作時間月工資為700元,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5天。但事實上,被申請人要求我除每週正常工作5天處,星期六、日還要求我隨時出車,平均每月星期六、日3天以上(公司出車均有打卡記錄,由公司保管,請仲裁庭要求被申請人提供我的20xx年6月至20xx年6月間的考勤記錄)

另外,休息日也是隨時出車加班,我早上6時30分出車接送公司員工上班,直到18時10分接公司員工下班,送完員工需要到20時,除去中午吃飯和休息時間1個小時、平均每日延長工作3個小時以上,同時,非星期一至五晚上隨時候命出車加班,具體時間以公司保管的打卡記錄為準。我為被申請人加班,但被申請人卻沒有按《勞動法》的規定給我安排補休,也沒有按規定為我支付加班費。從被申請人發給我的工資條可以看出,我的加班時數、加班工資均為零,按照雙方勞動合同約定的月工資 940元(20xx年7月1日雙方協商將我的合同工資變更為940元)為基數計算,20xx年6月至20xx年6月間,被申請人拖欠我延時工作時間加班費 18670.34元(940元/21.75*1.5倍*3個小時*4周*12個月*2年)未付、拖欠我休息日工作時間加班費24893.79元(940元 /21.75*2倍*8個小時*3天*12個月*2年)未付。為此,我多次找被申請人領導協商要求支付,被申請人均予以拒絕。被申請人的行為嚴重違反了《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38條第2項和46條第1項的規定,我於xx年xx月xx日以被申請人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為由向被申請人提出瞭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由於被申請人拒絕支付我的加班費和經濟補償金,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向貴會申請仲裁,請求仲裁委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支付我的仲裁請求,依法裁決。

此致

  xx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xx(簽名)

  年 月 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2

申請人:(姓名,性別,民族,出生年月,身份證號,聯絡電話)

住址:

(有委託代理人的,應寫明代理人的姓名、工作單位等情況;聯絡電話、地址)

被申請人:單位全稱(工商註冊登記名稱)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地址: 郵編:

請求事項:(要達到的目的和要求。要具體明確)

1.

2.

3.

事實與理由:應簡要說明雙方建立勞動關係的時間、方式以及勞動合同的主要內容;雙方爭議的時間、地點、原因和經過等,爭議的具體內容和爭議的焦點;提出請求事項的主要法律依據。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住址、聯絡電話等)。

此致

**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年 月 日

附件:

1。副本 份;

2。物證 件;

3。書證 件。

注意:

1、勞動爭議仲裁申請下載列印須使用a4級,言語末的落款應為申請人的親筆簽名或蓋章。

2、仲裁請求應逐項寫明具體要求體要求,有金錢給付請求的應有明確金額。

3、副本份數,應按被申請人數提交。

4、申請人身份證明及影印件;

5、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證明材料包括:勞動合同、暫住證、工作牌、廠牌、工卡、工資表(單)、求職登記表、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通知或證書等。申請人提交證明材料時,應附原件及影印件各一份,稽核後退回原件。

6、本申請適用於勞動者申請仲裁,用人單位申請的自行製作。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3

申請人:王某,男,漢族,1976年11月15日生,住湖北省咸寧市沿河大道35號

被申請人:武漢新星通訊有限公司

住址:武漢市東湖開發區關山二路

負責人:聯絡電話:

請求事項:

1。請求確認被申請人與申請人之間的勞動合同關係已解除;

2。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解除合同經濟補償金4291元;

3。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所欠工資和各項補貼9600元;

4。裁判被申請人支付賠償金6480元;

5。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申請人加班費160元;(20xx年4月份加班費)

6。裁判被申請人根據合同約定向申請人按比例發放年績效工資6066。67元;

7。裁判被申請人根據合同向申請人按比例發放第13個月工資2211元;

8。裁判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繳20xx年12月25日至20xx年9月份社會保險費;

9。裁判被申請人承擔申請人的律師代理費1000元。

事實與理由:

20xx年12月25日申請人到被申請人處正式工作,並於同日與被申請人簽訂了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一份,雙方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合同期限為20xx年12月25日起至20xx年12月24日止,其中約定試用期為3個月;工作內容為工程師;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工資報酬為年薪44500元,支付方式:年薪中80%約定為年基本工資,共計36400元,按13個月發放,第13個工資參照當年業績評定進行發放,約定月度基本工資為2800元,試用期工資為每月2240元,年薪中的20%約定為年績效工資,共計9100元,在財年度發放;《勞動合同》還對其它事項進行了具體約定。合同簽訂後,由於申請人工作表現出色,被申請人於20xx年1月5日提前轉為正式工並提升為用服部經理。

申請人在被申請人處努力工作,但被申請人自申請人用工之日至今一直未予辦理社會保險。且自20xx年5月份起也未向申請人足額發放工作及支付福利待遇(每月200元交通及誤餐補助,300元的電腦補助);更為氣憤的是被申請人與申請人協商一致,於20xx年6月25日未擅自變更了申請人的工作崗位;

綜上所述,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的行為嚴重違反《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為維護申請人的'正當權益,特向勞動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請,請求支援申請人的請求!

此致

武漢市東湖新技術開發區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八日

附:證據:1。申請人身份證和被申請人營業執照;2.勞動合同,調崗協議;3.工資條影印件;4、律師代理費收據。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4

申請人:,男,漢族,年7月18日生,原系烏魯木齊市有限公司,住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 電話:

被申請人:烏魯木齊有限公司,地址:烏魯木齊市·新市區 ,電話:。

法定代表人:李,烏魯木齊市有限公司

請求事項:

1、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所欠工資10000元,

2、支付剋扣申請人應得出差補貼及申請人出差墊付款5000元,

3、支付經濟補償金2個月(每月工資5000元,工資報酬的百分之二十五)共4000元,

4、被申請人承擔勞動仲裁費用。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於20xx年6月正式到被申請人李建平華通豐田旅遊汽車服務有限公司上班,擔任其副總經理一職,當時由於公司經營不規範,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申請人在職期間兢兢業業為公司出謀劃策,在總經理審批後舉辦了一系列活動使公司逐步從最初的幾輛車發展到現在的七十餘輛車。

今年又為公司完成春運,由於公司新車上牌耽誤等原因,導致沒有按預約的時間到達,預定任務為100萬元,實際回收70萬元,除去費用,不算來回載客贏利,每臺車的淨利仍能達到10萬元,對於這樣的利潤對於被申請人李建平華通豐田旅遊汽車服務有限公司來說,還是史無前例的,但被申請人卻以此為原因剋扣我的工資、補助、應報銷的業務款項不予發放。

基於以上事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等的相關規定,訴訟貴處,請求依法裁決,支援申請人的請求。

此致

烏魯木齊市新市區勞動局勞動仲裁委

  申請人:

  20xx年10月21號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5

申請人:張XX,男,19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址:XX市XX號,身份證號碼:

代理人:XX律師事務所XX律師

被申請人:XX市XX機械有限公司,住所地:XX市經濟技術開發區XX號,電話:

聯絡人:劉XX,聯絡電話:1370576XXXX

法定代表人:羅XX,職務:總經理

申請事項:

一、請求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因未的雙倍工資30234元(自20xx年9月至20xx年12月止)。

二、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違法的經濟補償金4500元。

三、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工資共計9826元。

四、請求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繳自20xx年9月至20xx年12月的社會保險。

事實與理由:

20xx年9月,申請人應聘進入被申請人質檢部擔任質檢員一職,雙方約定基本工資為1800元。進入公司後,申請人即要求與公司訂立書面,但被申請人的負責人讓申請人先安心工作,以等段時間再籤為由推脫,之後申請人多次要求與被申請人簽訂勞動合同,均未得到同意,在申請人工作期間,被申請人不僅安排申請人從事本職外的工作,而且工作時間嚴重超過法定標準,法定節假日加班也未按規定支付加班工資。至今未給申請人辦理任何社會保險,20xx年12月,申請人因其親屬意外身亡急需回家料理後事,便向被申請人請假一個月,但假期結束,申請人回去繼續上班時,卻被告知工作崗位已滿,並拒絕為申請人安排其他崗位,此後,被申請人始終未給予正面答覆,被申請人的行為已構成變相辭退申請人。

綜上,被申請人已嚴重違反《xxx》、《xxx》等相關規定,為維護申請人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特依法提起,請予支援!

  XX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XX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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