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擬修訂工資支付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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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農民工被欠薪的情況屢見不鮮,為規範單位工資支付,廣東省擬定了工資支付條例,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收集的廣東擬修訂工資支付條例,供大家參考,希望大家喜歡!

廣東擬修訂工資支付條例

為規範用人單位工資支付行為,減少由欠薪引起的勞資糾紛,省人大財經委員會擬訂了《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修正案(草案)》,提請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審議。

近年來,我省因欠薪引發的勞資糾紛及群體性事件數量居高不下,其中,2015年1~9月,全省工資支付類舉報投訴案件1.33萬宗,佔全部舉報投訴案件的59.6%。全省因欠薪問題引發的30人以上群體性事件398宗,佔30人以上群體性事件總數的74.3%。尤其是建設施工領域,工資類案件、因欠薪問題引發的群體性事件和欠薪總金額分別佔總數的21.2%、39.5%和54.74%。

廣東省人大財經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林秀玉表示,目前《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對欠薪違法行為的懲戒力度不夠,亟須完善有關制度,加強欠薪行為特別是建設施工領域欠薪行為的預防和打擊。2014年全省人社部門向公安機關移送案件692宗,公安機關立案466宗。公安機關對部分案件不予立案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實踐中對有關法律理解不統一,導致犯罪嫌疑人逃避法律制裁。因此,有必要完善有關規定,以便有效打擊欠薪違法行為。

該草案還規範了工資支付行為,一是規範了工資支付週期,要求用人單位約定的工資支付日期不得晚於工資支付週期屆滿後15日,並對工資支付日期約定不明的情形加以規定。二是規範了日工資的計算標準,日工資按照勞動者月工資額除以國家規定的月計薪天數確定;小時工資以日工資除以日工作時間確定,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八小時。同時增加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只約定小時工資標準或者日工資標準的,勞動者的月工資標準應當按勞動者日工資額乘以國家規定的月計薪天數確定,日工資以小時工資乘以八小時確定。”以此加大對欠薪行為的打擊力度。

對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涉嫌犯罪的案件,該草案規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應及時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調查過程中發現違法行為人可能逃匿,或故意銷燬證據等情形,可以商請公安機關提前介入調查,必要時聯合辦案。、

草案規範工資支付行為

1、草案規範了工資支付週期,要求用人單位約定的工資支付日期不得晚於工資支付週期屆滿後15日,並對工資支付日期約定不明的情形加以規定。規範日工資的計算標準,並對只約定日工資標準但未約定月工資標準、只約定小時工資標準但未約定日工資標準的推算辦法加以規定,以便於實踐中確定相關損害賠償標準。

2、規範了日工資的計算標準,日工資按照勞動者月工資額除以國家規定的月計薪天數確定;小時工資以日工資除以日工作時間確定,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八小時。同時增加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只約定小時工資標準或者日工資標準的,勞動者的月工資標準應當按勞動者日工資額乘以國家規定的月計薪天數確定,日工資以小時工資乘以八小時確定。”以此加大對欠薪行為的打擊力度。

3、對拖欠或者剋扣勞動者工資、支付勞動者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拒不支付或者不按照規定支付勞動者加班或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照應付金額50%以上一倍以下的標準計算,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對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涉嫌犯罪的案件,該草案規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應及時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調查過程中發現違法行為人可能逃匿,或故意銷燬證據等情形,可以商請公安機關提前介入調查,必要時聯合辦案。

 條例要點

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修正案(草案)

用人單位約定的工資支付日期不得晚於工資支付週期屆滿後15日。

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50%以上一倍以下的標準計算,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非因勞動者原因造成用人單位停工、停產,未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最長30日),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正常工作時間支付工資。

用人單位沒有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應當按照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支付勞動者生活費,生活費發放至企業復工、復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

用人單位破產、解散或者撤銷的,經依法清算後的財產應當用於優先支付勞動者工資、社會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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