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用電管理規定(通用5篇)

來源:才華庫 1.56W

為了確保學校的用電安全,學校對宿舍用電做了相關的安全管理規定,怎樣寫安全管理規定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宿舍用電管理規定,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宿舍用電管理規定(通用5篇)

宿舍用電管理規定 篇1

一、宿舍住宿人員及工作人員不得擅自改、加裝、拆卸室內供電設施。

二、寢室內或寢室之間禁止私拉、亂接電源和寬頻網線。

三、宿舍內除允許使用的電腦、電視、收錄機、手機充電器、檯燈、空調外,禁止其它一切使用大功率電器的行為,凡宿舍存放電磁爐、熱得快、電飯煲等器具,視為使用處理,除沒收器具外,並處以50—200元的罰款。

四、當宿舍內的燈具、插座等用電設施發生故障時,應立即報告宿舍管理員,由維修人員及時修理,其他人員不得自行拆修,否則發生故障後果自負。

五、為充分併合理使用資源,真正做到需求者使用,使用者付費,特擬訂電費收取方法如下:

1、計費方式:公司春秋兩季(3、4、5、9、10、11月)補貼電費每月60度、夏冬兩季(6、7、8、12、1、2月)補貼每月150度一個房間,超出電費價格按當地工業用電最低費用標準收取0.8元/度;超支電費由住宿人員按住宿天數平均承擔,每月月度30日為電費結算日;

計費公式:宿舍每天個人超支電費=本月超支總電費/宿舍全部人員住宿天數個人當月超支電費=宿舍每天個人超支電費×本人當月入住天數

2、收取辦法:超支電費每月將在學生薪資中扣除。

宿舍用電管理規定 篇2

一、安全用電管理規定

1、宿舍統一使用36V電源照明,學生不得擅自改、加裝、拆卸室內供電設施,禁止動用和損壞配電箱、開關、燈具等用電設施。

2、宿舍內,禁止使用電爐子、熱得快、電飯煲、電磁爐、電暖器、電熱毯、不能自動斷電電水壺、油汀、電吹風、電炒鍋、乾燒棒等大功率電器,如需加熱食物等,到自炊間加熱。

3、宿舍內,嚴禁私拉亂接電線和在室內搭接電源電線,禁止使用變壓器將36V電源轉變到220V電源。

4、宿舍空調設定控制用電定時裝置,統一時間供斷電。

5、室內一旦發生線路、用電裝置故障,必須通知電工處理,其他任何人不得私自處理。

6、學生離開宿舍時,必須關閉室內所有電源,並進行檢查後,方可離開。

二、違章用電處罰規定

1、學生擅自改、加裝、拆卸室內供電設施,動用和損壞配電箱、開關、燈具等用電設施,發現一次罰責任人500元,專案經理、安全員、工長各300元。

2、宿舍內,使用電爐子、熱得快、電飯煲、電磁爐、電暖器、電熱毯、不能自動斷電電水壺、電吹風、電炒鍋、乾燒棒等大功率電器,發現一次罰責任人500元,專案經理、安全員、工長各300元。

3、宿舍內,嚴禁私拉亂接電線和在室內搭接電源電線,禁止使用變壓器將36V電源轉變到220V電源,發現一次罰責任人500元,專案經理、安全員、工長各300元。

4、學生離開宿舍時,未關閉室內所有電源,發現一次罰責任人500元,專案經理、安全員、工長各300元。

三、分公司、專案檢查執行規定

1、專案部每週由專案經理帶隊,全體管理人員參加,對宿舍進行不少於兩次的專項檢查,對於查出的問題落實整改,進行處罰,做好記錄。

2、專案安全員每天與電工對宿舍進行檢查,對於查出的問題落實整改,進行處罰,做好記錄。

3、各工長每天對自己責任區域內職工宿舍用電進行自查自糾,對違章用電行為進行制止。

4、分公司將不定期對專案宿舍用電進行檢查,如專案經理未每週帶隊進行檢查兩次,未見相關檢查處罰記錄,罰專案經理500元;如專案安全員未每天對宿舍進行檢查,未見相關檢查處罰記錄,罰安全員300元;如工長未每天對自己責任區域內職工宿舍進行自查自糾,發現一處違章用電,罰工長200元。

5、分公司、專案部對有違反上述規定的人和事,有權處理並根據違反情況輕重,給予處罰,嚴重者提交當地公安機關處理。

宿舍用電管理規定 篇3

冬季來臨,天氣乾燥,用電量增加,誘發火災的因素增多,是電氣火災的多發期,為了加強職工宿舍安全用電管理,確保職工的生命、財產安全,保障正常的工作秩序,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特制定冬季宿舍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1、學生宿舍內,禁止使用電爐子、電暖器、電熱毯、室內線路荷載未達到負荷要求時,禁止使用各類大功率電器。

2、禁止違章用電,嚴禁私拉亂接電線和在室內搭接電源電線、安裝床頭燈等。

3、禁止使用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嚴禁臥床吸菸和亂扔菸頭;嚴禁宿舍內燃燒物品。

4、嚴禁將交流電器(如檯燈、電扇、充電器、接線板、隨身聽、筆記本等)放在床上。照明、收錄機、電腦等電器裝置使用完畢後必須切斷電源或拔掉插頭。

5、學生離開宿舍時,必須關閉切斷室內所有燈光和空調電源,並進行檢查後,方可離開。

6、室內一旦發生線路、用電裝置故障,必須通知專業電工處理,其他任何人不得私自處理。

望全體學生嚴格要求,自覺遵守!

宿舍用電管理規定 篇4

為樹立節約用電、安全用電意識,積極構建“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的企業建設宗旨。保障專案部工作生活秩序,針對營地辦公及宿舍用電特制定以下制度:

1.營地辦公室及宿舍用電管理單位為由綜合部,監督由物資部執行。各級部門主任為用電第一責任人。公共用電由綜合部歸口管理。

2.辦公室、會議室燈光照明由各使用人員管理,走廊、樓道里的燈要隨手關閉。

3.各辦公室電腦、空調、電扇、飲水機等一切電器裝置應在下班時確保關閉。所有用電場所必須執行“人走電關”的規定,人員離開用及電器裝置長期不使用時,要關閉總電源。

4.使用空調必須按統一規定執行,如發現下班後未關閉空調裝置,對部門負責人及相關責任人各處罰100元。

5.辦公室及宿舍嚴禁私拉亂接,安裝大功率電器裝置,一經發現給予沒收,並根據情節輕重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罰。

6.各部門及宿舍使用電源必須採用有可靠絕緣開關的插線板,嚴禁使用裸線連線電源,防止觸電事故的發生。

7.辦公室及宿舍電器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打火、異味、高熱、怪聲等異常情況時,必須立即停止操作關閉電源,並及時找電工檢查確認能安全執行時,才能繼續使用。嚴禁私自帶電檢修。

8.安全用電必須堅持定期檢查制度,綜合部會同物資部每月組織1~2次檢查,對不安全隱患及時整改。

9.各用電宿舍必須嚴格遵守用電管理制度,對違反管理制度者,按照公司處罰條例進行處罰,造成責任事故的.,責任方承擔全部責任並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

宿舍用電管理規定 篇5

關於學生宿舍安全用電管理規定編號-B-20xx-0229為規範學生宿舍的管理,合理化使用電器,提倡學生節約用電,從而進一步節能降耗、消除安全隱患,公司特制訂本規定。

一、嚴格落實安全用電責任制度,高度重視安全用電管理,各宿舍住宿人員為安全用電責任人,不能留下安全隱患,凡造成安全問題的要分析原因,追究責任。

二、學生要牢固樹立安全用電意識,自覺做到安全用電,防止因用電不當引起觸電或火災等事故的發生。

三、各種用電裝置、電器元件、照明線路的安裝、使用、管理,要按操作規範和電業部門的管理規定執行。

四、裝置部對宿舍供電線路,裝置等定期進行全面檢查,對線路老化,安裝不良,絕緣降低及漏電等問題及部件必須及時整改,更換。

五、宿舍內嚴禁使用大功率電器和危險性較大的電器,一經發現堅決沒收。第一次給予警告,並通告批評,第二次發現將處以200元的罰款並於當月工資中扣除。

六、嚴禁在床上拉電線、放置移動式插座及使用檯燈或其他用電裝置,嚴禁多個插座互接,移動式座必須放到安全的地方,不準靠近蚊帳、被褥、衣服、書本等易燃物品。

七、宿舍發生用電線路故障應及時報告工區相關負責人,並安排電工進行更換或維修。

八、做到人離關燈、關電源,各種用電裝置完畢及時關閉電源,不得長時間通電。

九、所有宿舍成員都應該高度重視用電安全,宿舍成員之間應相互監督和提醒。

十、公司設立用電標準:每間宿舍每月用電量為75度,超出部分財務部按每度一元的標準從學生當月工資中扣除,行政部將學生每月用電記錄張貼於公告欄。

十一、以上規定自頒佈之日起實施,請各位學生相互監督,共同遵守。若有違反,按以上管理規定予以處罰。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