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車間員工規章制度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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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生產車間員工管理制度

關於車間員工規章制度5篇

生產車間員工管理制度

1 、總 則

1.1、為確保生產秩序,保證各項生產正常運作,持續營造良好的工作環境,促進本公司的發展,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1.2、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各生產車間全體員工。

2、員工管理

2.1、工作時間內所有員工倡導普通話,、提倡文明禮貌,現場作業嚴禁使用侮辱性字眼,不講髒話,在工作及管理活動中嚴禁有地方觀念或省籍區分。

2.2、全體員工須按要求佩戴廠牌(應正面向上佩戴於胸前),穿廠服。不得穿拖鞋進入車間。

2.3、每天正常上班時間為8小時,晚上如加班依生產需要通知。加班時間由生產副總經理安排或由車間申請,生產部經理稽核生產副總經理批准。

2.4、員工必須遵守上下班作息時間,按時上、下班(員工參加早會須提前5分鐘到崗),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如遇趕貨,上、下班時間按照車間安排執行),有事要請假。

2.5、員工因特殊情況需請假,應嚴格按照公司請假程式逐級向各級主管請假,得到批准後方可能離開。

2.8、工作時間內,車間主管、質檢員和其它管理人員因工作關係在車間走動,其他人員不得離開工作崗位相互竄崗,若因事需離開工作崗位須向車間主管申請方能離崗。

2.9、上班後半小時內任何人不得因私事而提出離崗,如有私事要求離崗者,須事先向車間主管申請,經批准方可離崗,離崗時間不得超過15分鐘。

2.10、員工在車間內遇上廠方客人或厂部高層領導參觀巡察時,作業員照常工作,不得東張西望。進入車間要相互禮讓,特別是遇上客人時,不能爭道搶行。

2.11、員工必須服從合理工作安排,盡職盡責作好本崗位工作,堅決反對故意刁難、疏忽或拒絕上級主管命令或工作分配。

2.12、現場人員在工作期間不得做與工作無關事情,生產現場禁止吃食物、吸菸、看小說、報刊、聊天、聽MP3、嬉戲打鬧,吵嘴打架,私自離崗,竄崗等行為,吸菸要到公司指定的地方或大門外。

2.13、作業時間謝絕探訪及接聽私人電話.禁止帶小孩或廠外人士在生產車間玩耍或濫動裝置、儀器,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自行承擔。

2.14、員工工作期間不得佩戴手錶、手鐲、戒指、物品,不得留長指甲。員工工作期間手機必須關閉電源。

2.15、任何人不得攜帶易燃易爆、易腐爛、毒品、濃氣味等違禁物品,危險品或與生產無關之物品進入車間。

2.16、對惡意破壞公司財產或盜竊行為(不論公物或他人財產)者,不論價值多少一律交公司總經辦處理。視情節輕重,無薪開除並依照盜竊之物價款兩倍賠償或送公安機關處理。

2.17、不得私自攜帶公司內任何物品出廠(除特殊情況經領導批准外),若有此行為且經查實者,將予以辭退並扣發一個月工資。

2.18、現場人員必須自律自覺,勇於檢舉揭發損害公司利益,破壞車間生產的不良行為,反對一切壞現象。

3、生產管理

3.1、車間嚴格按照生產計劃排產,根據車間裝置狀況和人員,精心組織生產。生產工作分工不分家,各生產車間須完成車間日常生產任務,並保證質量。

3.2、生產流程經確認後,任何人均不可隨意更改,如在作業過程中發現有錯誤,應立即停止並通知有關部門負責人共同研討,經同意並簽字後更改。

3.3、在工作前仔細閱讀作業指導書,員工如違反作業規定,不論是故意或失職使公司受損失,應由當事人如數賠償(管理人員因管理粗心也受連帶處罰)。

3.4、員工在生產過程中應嚴格按照裝置操作規程、質量標準、工藝規程進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產品生產工藝或裝配方法。否則,造成工傷事故或產品質量問題,由操作人員自行承擔。

3.5、在工作時間內,員工必須服從管理人員的工作安排,正確使用公司發放的儀器、裝置。

不得擅用非自己崗位的機械裝置、檢測等工具。對閒置生產用具(如:夾頭、模具、電扇、螺絲刀、老虎鉗等),應送到指定的區域或交回倉庫保管員放置,否則以違規論處。

3.6、員工領取物料必須通過車間主任開具領物單到倉庫處開具出庫單,不得私自拿取物料。

包裝車間完工後要將所有多餘物料(如:零配件、紙箱等)退回倉庫,不得遺留在車間工作區內。生產過程中各車間負責人將車間區域內的物品、物料有條不紊的擺放,並做好標識,不得混料。有流程卡的產品要跟隨流程卡。否則,對責任人依據《行政管理制度》處理。

3.7、生產時如果遇到原輔材料、包裝材料等不符合規定,有權報告上級處理。如繼續生產造成損失,後果將由車間各級負責人負責。

3.8、在生產過程中好、壞物料必須分清楚,必須做上明顯標誌,不能混料。在生產過程中要注意節約用料,不得隨意亂扔物料、工具,掉在地上的元件必須撿起.否則,按《行政管理制度》予以處罰.

3.9、車間主任、檢驗員、裝置維修人員、電工必須跟班作業,保證裝置正常執行和產品質量。

3.10、車間員工必須做到文明生產,積極完成上級交辦的生產任務;因工作需要臨時抽調,服從車間主任以上主管安排,協助工作並服從用人部門的管理,對不服從安排將上報人事管理部門按《行政管理制度》處理。

3.11、車間員工和外來人員進入特殊工作崗位應遵守特殊規定,確保生產安全。

3.12、操作人員每日上崗前必須將機器裝置及工作崗位清掃乾淨,保證工序內的工作環境的衛生整潔,工作臺面不得雜亂無章,不能堆放產品和廢品.生產配件或樣品須以明確的標識區分放置。

3.13、下班時(或做完本工序後)應清理自己的工作臺面,做好裝置的保養工作。打掃場地和裝置衛生並將所有的門窗、電源關閉。否則,若發生失竊等意外事故,將追究本人和車間主管的責任。

3.14、加強現場管理,隨時保證場地整潔、裝置完好。生產後的邊角廢物及公共垃圾須清理到指定位置,由清潔衛生人員共同運出車間;廢紙箱要及時拆除,不得遺留到第二天才清理。

3.15、員工有責任維護環境衛生,嚴禁隨地吐痰,亂扔垃圾。

4、質量管理

4.1、各車間應嚴格執行《工作標準》和《程式檔案》中關於“各級各類人員的質量職責”的規定,履行自己的職責、協調工作。

4.2、對關鍵過程按《程式檔案》和相關的作業指導檔案的規定嚴格控制,對出現的.異常情況,要查明原因,及時排除,使質量始終處於穩定的受控狀態。

4.3、認真執行“三檢”制度(自檢、互檢、專檢),操作人員對自己生產的產品要做到自檢,檢查合格後,方能轉入下工序,下工序對上工序的產品進行檢查,不合格產品有權拒絕接收。如發現質量事故時做到責任者查不清不放過、事故原因不排除不放過,預防措施不制定不放過。

4.4、車間要對所生產的產品質量負責,做到不合格的材料不投產、不合格的半成品不轉序。

4.5、嚴格劃分“三品”(合格品、返修品、廢品)隔離區,做到標識明顯、數量準確、處理及時。

5、工藝管理

5.1、嚴格貫徹執行工藝規程。

5.2、對新工人和工種變動人員進行崗位技能培訓 , 經考試合格並有師傅指導方可上崗操作 , 技術中心不定期檢查工藝紀律執行情況 .

5.3、嚴格貫徹執行按標準、按工藝、按圖紙生產,對圖紙和工藝檔案規定的工藝引數、技術要求應嚴格遵守、認真執行,按規定進行檢查,做好記錄。

5.4、對原材料、半成品、零配件、進入車間後要進行自檢,符合標準或有讓步接收手續方可投產,否則不得投入生產。

5.5、嚴格執行標準、圖紙、工藝配方,如需修改或變更,應提出申請,並經試驗鑑定,技術中心審批後主可用於生產。

5.6、合理化建議、技術改進、新材料應用必須進行試驗、鑑定、審批後納入有關技術、工藝檔案方可用於生產。

5.7、新制作的工裝應進行檢查和試驗,判定無異常且首件產品合格方可投入生產。在用工裝應保持完好。

5.8、合理使用裝置、量具、工位器具,保持精度和良好的技術狀態。

6.1、定置擺放、工件按區域按類放置,合理使用工位器具。

6.2、及時運轉、勤檢查、勤轉序、勤清理、標誌變化,應立即轉序,不拖不積,穩拿輕放,保證產品外觀完好。

6.3、做到單物相符,工序小票,傳遞記錄與工件數量相符,手續齊全。

6.4、加強不合格品管理,有記錄,標識明顯,處理及時。

6.5、安全通道內不得擺放任何物品,不得阻礙

6.6、消防器材定置擺放 , 不得隨意挪作他用 , 保持清潔衛生 , 周圍不得有障礙物 .

7、裝置管理

7.1、車間裝置指定專人管理

7.2、嚴格執行《設施及環境控制程式》,認真執行裝置保養計劃,嚴格遵守操作規程。

7.3、做到裝置管理“三步法”,堅持日清掃、周維護、月保養,每天上班後檢查裝置的操縱控制系統、安全裝置、潤滑油路暢通油線、油氈清潔、油壓油位標準、並按潤滑圖表注油,油質合格,待檢查無問題方可正式工作。

7.4、裝置卡片、點檢記錄、運轉記錄齊全、完整、填寫及時、準確、整潔。

7.5、實行重點裝置憑證上崗操作,做到證機相符。

7.6、嚴格裝置事故報告制度,一般事故24 小時天內,重大事故30分鐘內報生產部經理或公司領導。

7.7、堅持八字要求 , 即 : 整齊、清潔、安全、潤滑,做到“三好”“四會”“五項紀律”。 三好即管好、用好、保養好。四會:即會使用、會保養、會檢查、會排出一般故障。

7.8、遵守安全操作規程、經常保持裝置整潔,並按規定加油,遵守交接班制度;管好工具、附件、不得丟失;發現故障立即停機、通知維修人員檢查、處理。

7.9、裝置執行中 , 要做到勤檢查、勤調整、勤維修,不離崗(裝置執行過程中),對裝置響聲、溫度、壓力有異常時應及時處理並報告。

7.10、操作人員離崗位要停機 , 嚴禁裝置空車運轉 .

7.11、保持裝置清潔 , 嚴禁泡、冒、滴、漏。

7.12、現場嚴禁踩、踏、敲、打機器裝置。

7.13、裝置應保持操作控制系統 , 安全裝置齊全可靠 .

8、工具管理

8.1、卡物相符,個人長期使用的工具做到領用卡與實物相符,丟失賠償,使用量具時輕拿輕放,不敲刀刃具,不亂拆工裝模具。

8.2、各種工具、量具、工裝應按規定使用,嚴禁違章使用或挪作他用。

8.3、精密、貴重工具、量具應嚴格按規定保管和使用。

8.4、嚴禁磕、碰、劃傷、鏽蝕、受壓變形。

8.5、車間不得使用不合格的或已損壞的工具、量具、刃具。

9.1、使用人員要努力做到計量完好、準確、清潔並及時送檢。

9.2、量具必須保持完好無損,零件、附件無丟失,出現情況,必須及時送技術中心以便檢查、修理、鑑定。

9.3、禁止使用過期或不合格量具,做到正確使用、輕拿輕放、嚴禁碰撞,使用後擦拭乾淨,較長時間不使用時要塗油,正確放置。

9.4、所有在用計量器具必須按合格證書填寫的有效期或技術中心的通知自覺及時送檢。

9.5、凡自制或新購計量器具均送技術中心檢查,合格後辦理入庫、領出手續。

9.6、嚴禁用精密度較高的計量工具測量粗糙工件,更不準作為他用,不得使用非法計量單位的量具。檔案、報表、記錄等不得采用非計量單位。

9.7、對不按規定使用計量器具或造成損壞、丟失者,應視情節進行批評教育、賠償或予以罰款。

9.8、凡須報廢的計量器具,應提出申請報技術中心稽核。

9.9、各單位應按需要合理配備計量器具。

10、能源管理

10.1、積極履行節能職責,提倡節約,生產現場嚴禁水、電、氣(汽)浪費現象。

10.2、隨時檢查耗能裝置執行情況,杜絕跑、冒、滴、漏,消除長流水現象,嚴格掌握控制裝置預熱時間,杜絕空車執行。

10.3、未經允許不得私接耗能裝置、設施、器具。

10.4、下班前應檢查關閉水、電、氣、裝置等。

11、文明生產

11.1、車間清潔整齊,各圖表美觀大方,設計合理,填寫及時,準確清晰,原始記錄、臺帳、生產小票齊全、完整、按規定填寫。

11.2、應準確填寫生產記錄、內容包括裝置、工裝、工具、衛生、安全等。

11.3、室內外經常保持清潔,不準堆放垃圾,下班前應進行地面清潔、裝置保養、規範物品擺放。 11.4、嚴禁私自撕毀公司公佈的各項通知、規定,嚴禁在現場各白板上亂塗亂畫。

11.5、現場嚴禁隨地吐痰和唾液,嚴禁隨地亂扔紙巾、雜物。

11.6、必須對作業責任區域內衛生負責,及時對區域內裝置、地面及其它生產用品進行清理衛生。 11.7、現場必須經常清理、整頓、保持地面無積水、汙物和油汙

11.8、車間內管路線路設定合理、安裝整齊、嚴禁跑 、冒、滴、漏。

11.9、車間內管溝、蓋板完整無缺,溝內無雜物,及時清理,嚴禁堵塞。

11.10、車間內工位器具、裝置附件、工作臺、工具箱、產品架各種搬運小車等均應指定擺放,做到清潔有序。

11.11、車間合理照明,嚴禁長明燈,長流水。

11.12、員工責任區內物品必須按定置規定碼放在定位線內,嚴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篇二:小型工廠員工規章制度

一、考勤管理

1、上班時間由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8:00。

2、上、下班時都必須打卡,如遇特殊情況,須由各自部門主管或人事主管簽名確認才可。

3、 打卡時,不得代人打卡或偽造出勤記錄,一經發現,雙方各扣罰¥20元;不得爭先恐後,須排隊依次打卡,否則扣罰¥10元。

4、上班時,必須各就各位,不得聚集閒聊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否則扣罰¥10元,嚴重者開除處理;下班前,各小組搞好場地清潔後該返回工作崗位,不得提前到打卡處打卡下班,不準大聲喧譁,否則扣罰¥10元,嚴重者開除處理。

5、在工作期間,不得無故私自離開廠區。確有事者,須請示主管批准,打卡後才可出去,否則視為曠工,扣罰¥50元,嚴重者開除處理。

6、加班時,不得無故缺席,確有特殊原因,須提前申請由主管簽名批准交人事部確認方可,否則視為曠工,扣罰¥50元。個別人員加班,經該部門主管簽名確認方可。

7、每月遲到打卡上班超過30分鐘者,處罰¥30元。不到30分鐘,但連續3個月都有遲到者,作開除處理。

8、提前下班或有事請假者,須提前書面申請,由主管簽名批准交人事部確認方可,否則視為曠工扣罰¥50元。

9、請假超過5天者,須由廠領導批准方可,否則即時終止勞動關係。

10、缺勤時間,不計算工資。

11、員工辭職須以書面申請由主管簽名批准離開時間,並有人事部確認才可,否則其工資不予發放。

12、各班、組長、主管辭職須由廠領導批准,確認其離開時間和處理好其交接工作,否則工資不予發放。

 二、工作責任規定

1、各部門員工應相互配合,相互監督,不得藉故推搪而影響生產,一經查實視情節之嚴重性作出相應處罰。

2、須嚴格要求每項工序,如因個人之疏忽而造成問題者,則重重處罰。

3、對待廠方之任何物品,該輕拿輕放,若對公物造成損壞者,處罰當事人並作出賠償。

4、在生產工作過程中,遇有問題是解決不了的,該請示主管,不得擅自處理,如造成嚴重後果的,將會追究當事者之責任。

5、如工作須當天完成,下班時還未完成者,該請示主管作出妥善安排,否則追究當事者之責任。

6、廠方之任何物品,未經廠領導批准,不準私自拿出廠,一經發現,開除處理。

三、假期薪金規定

1、每年之1月1日、5月1日、10月1日無論是日薪或月薪之員工都是有薪假期。2、春節假期為7天(年七年級至年初七)。

3、日薪之員工在春節假期間有薪日為3天(上七年級至年九年級),其餘不算工資。

4、月薪之員工在春節假期間有薪日為7天(年七年級至年初七)。提前放假或提前回家的天數,則不計算工資。

5、如廠方有特殊情況需放假,無論是日薪或月薪之員工都必須服從安排時間補回,不算加班。

6、 星期天放假,如加班則計算加班工資。以上之管理規定,於即日起實施,監督者為人事部。如有未盡之事宜或有特殊情況,廠方人事部會以書面形式事先通知員工

篇三:車間工人管理規章制度

車間生產紀律是維護生產秩序正常進行有力保障,為了讓職工能夠在一個有秩序、整潔、安全的生產環境中工作,經考慮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 車間考勤:車間工人要服從車間主管安排的各項工作,嚴格執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如上班鈴響打過卡而未到車間者,車間罰20元。請假3天以上必須由總經理批准,3天以內(包括3天)由車間主管批准,嚴禁未辦手續或電話請假後補假條(重要事情除外)。違反規定者按曠工處理。

二. 安全生產:工人應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工作,車間主管如發現有違規操作的情況,應及時糾正並指導其按照正確操作規範進行操作,經教育後仍違規操作的,可暫停其工作並處於50元罰款,造成的相應後果及損失,應由其本人承擔,如果對其所為犯錯誤認識深刻,並能及時改正,車間負責人可視情況恢復其工作。

三. 裝置:工具管理施行專人負責制。銑床、衝床、電鋸、電鑽等生產裝置和工具分配到個人,正常磨損可在車間負責人處以舊換新,如果因保管不當丟失的由其本人賠償。在每日生產任務完成後,應及時清理乾淨並給裝置加油和進行其他的日常保養工作。其他人員在未經允許的情況下,擅自動用裝置所造成的損失由其承擔。

四. 職工應不斷提高質量控制認識。在產品質量控制過程中,生產人員應對每一件完工產品做自檢,如發現生產過程中由於裝置或者原料造成的質量問題應立即停產並上報主管,待問題處理後方可正常生產。由於工作人員操作失誤造成原材料報廢、裝置損壞等情況按成本的30%給予賠償,由於失誤造成的返工、窩工等情況責任人按公司已有的標準承擔相關責任。

五. 車間生產任務由車間主管實行分活計件。車間工人必須按設計圖紙進行加工,任何人不得在設計圖紙上隨意改動,如有不懂的地方先向主管請教或由主管與設計人員溝通,工作量有車間負責人按其工作能力進行分配,嚴禁出現搶、佔、爭等事情發生,如果私自改動加工圖紙或者加工工藝,發現一次罰款100元。裝車,外差,加班等任務必須無條件服從上級安排,如有怠工,拒絕服從或頂撞主管的,應給予警告、罰款100元,情節惡劣的可給予開除。

六. 每天工作結束前10分鐘,工人應自覺的打掃車間自己工作範圍內的衛生,包括地面、工作臺、裝置等,生產工具擺放整齊,對重要的生產裝置應按照保養手冊進行保養維護,下班及時關閉裝置及工具電源。如發現操作人員離開現場而未關閉電源者,發現一次罰款50元。

七. 職工宿舍應保持乾淨衛生。嚴禁亂扔垃圾,私接電線以及打擾別人休息等情況發生。公司將做不定期檢查,不遵守規定者經給予批評或20元罰款。此外,注意保持宿舍門口以及院內衛生。

以上制度,望廣大職工遵守並相互監督。

陝西航宇鋁合金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20XX年2月17

篇四:工廠員工規章制度(小型工廠人員管理適用)

一、考勤管理

1、上班時間由上午8:00至12:00,下午12:30至16:30,加班是17:00至20:00(特殊情況的加班,聽從領導安排)。

2、上、下班時都必須打卡,如遇特殊情況,須由各自部門主管或人事主管簽名確認才可。

3、 打卡時,不得代人打卡或偽造出勤記錄,一經發現,雙方各扣罰¥20元。

4、在工作期間,不得無故私自離開廠區。確有事者,須請示主管批准,打卡後才可出去(返回也須打卡),否則視為曠工,扣罰¥50元,嚴重者開除處理。

5、安排加班時,不得無故缺席,確有特殊原因,須提前申請由主管簽名批准交人事部確認方可,否則視為曠工,扣罰¥50元。

6、每月遲到打卡上班超過30分鐘者,處罰¥30元。不到30分鐘,但每月累計超過三次遲到者,底薪扣¥50元;連續三個月都有遲到30分以上者,情節嚴重者,作開除處理。

7、提前下班或有事請假者,須提前書面申請,由主管簽名批准交人事部確認方可,否則視為曠工扣罰¥50元。

8、請假者,需提前填寫好請假單交到上級領導處;請假超過5天者,須由廠領導批准方可,最長請假時間不得超過10天,否則即時終止勞動關係(特殊情況者,如婚假、喪假、病假,視情況處理)。

9、缺勤(請假)時間,須扣減底薪工資;有加班時間的,按平時加班計時工資計算,但不給予抵扣缺勤時間。

10、員工辭職須以書面申請由主管簽名批准離開時間,並處理好交接工作,須人事部確認才可,否則工資不予發放。

二、工作責任規定

1、禁止洩露公司機密(包括客戶資訊、技術資訊、生產資訊等),如有違反,情節嚴重者,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2、車間內員工必須服從公司的領導和管理,對未明確事項的處理,應及時請示,遵照指示辦理;員工應盡職盡責,精誠合作,敬業愛崗,積極進取。不得藉故推搪而影響生產,一經查實視情節之嚴重性作出相應處罰。

3、在生產過程中,如因個人原因長期無故不加班,3次不服從生產安排者,給予警告,超過3次的給予辭退處理。

4、工作消極、不認真、工作態度惡劣,影響他人工作情緒或不能按時完成工作的,將視情節給予處理。

5、須嚴格要求每項工序,如因個人之疏忽而造成問題者,則重重處罰。

6、對待廠方之任何物品,該輕拿輕放,生產工具用完後須清理乾淨放在指定的區域,專組專人保管,不得亂丟,倒置、甚至損壞;若對公物造成損壞者,處罰當事人並作出等價賠償。

7、廠方之任何物品,未經廠領導批准,不準私自拿出廠,一經發現,開除處理。

8、生產車間必須隨時保證乾淨,不可將雜物隨意丟放。各部門各小組必須負責本組的環境衛生,每人/每組必須負責各自所負責的區域清潔。

9、每週六下午須進行大掃除(車間內的門、廁所、窗戶、生產線、零件臺、風扇等都須清潔)。車間的垃圾須倒到指定的垃圾桶內,不得四處亂倒。廢圖紙、廢工具、廢玻璃須及時清理掉,車間物品要按規定位置放置整齊,不得到處亂放。

10、上班注意節約用水用電,停工隨時關水關電,如發現有浪費水電或下班沒有關水、關電、關車間窗戶者對其責任人或工序團體每人進行處罰20-50元不等的罰款。

三、假期薪金規定

1、提供國家法定的有薪假期。

2、除有薪假日外,公司另安排的假期,則不算工資(如春秋提前放假等)。

3、如廠方有特殊情況需放假,無論是日薪或月薪之員工都必須服從安排時間補回,不算加班。

影響公司經營、日常工作秩序的系列事項同樣列入制度。

四、懲罰獎制度

1、對違反上述制度及影響公司經營、日常工作秩序的系列事項將根據影響損失程度進行警告、嚴重警告、罰款(10-1000元)、停工、開除、追究法律責任。

3次警告=1次嚴重警告,1次嚴重警告可以停工,3次嚴重警告可以開除。

2、對堅決遵守擁護公司制度,對公司經營管理提出合理建議做出貢獻者,公司將根據程度進行表揚、獎勵(50-1000元)、加薪、加級等。

3次表揚可以獎勵,3次獎勵可以加薪加級別。

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執行。如有未盡事宜,廠方人事部會以書面形式事先通知員工。

篇五:工廠員工管理制度

為增強工廠員工的責任感,提高員工的積極性,避免發生安全事故,保證各項工作順利開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 入職與選用

1,用人原則:重潛質,重品德

2,招聘條件:合格的應聘者應具備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年齡,學歷,專業資格等條件,同時具備敬業精神,協作精神,學習精神,創新精神。入職人員必須填寫員工登記表、身份證影印件、畢業證影印件、填寫勞動合同,由負責人進行留檔案。

 二. 考勤管理

1, 工作時間:上午: 8:00-12:00, 下午:13:30-17:30 如晚上加班另行通知,特殊情況,或者遇時間調整,按工作需要安排

2,考勤

a) 考勤表制度,

①本廠實行點名制度,所有員工必須嚴格遵守早上點名制度,上下班親自籤,不得代替他人簽字。

②有發現代簽,並將予以處罰,代簽雙方當事人各罰款50元;有第二次的,各罰款100元,第三次的,各罰款200元並予以辭退。 ①遲到/早退:上班必須提前5分鐘到達崗位,做好工作前的準備,不得遲到/早退。未按時簽到上班或者簽到下班算遲到或早退

②遲到/早退的處罰:遲到/早退5分鐘以內,罰款5元。遲到5-10分鐘,每次罰款10元;10-30分鐘,每次罰款20元,30分鐘及以上至4個小時者算曠工半天處理。

③曠工:遲到或者早退30分鐘(含)以上者算曠工,30分鐘以上至4小時算曠工半天, 4小時以上者算曠工一天。曠工半天,扣罰一天工資;礦工一天扣罰三天工資,連續曠工三天(含三天)或者累計一個月曠工五天以上者視為自動離職,自動離職不發薪金。

3,請假

1)員工請假需寫請假條,經批准後才可離開工作崗位;不得電話請假,特殊情況下需經負責人批准,並事後補寫請假條,廠長簽字同意後方可生效,否則按曠工處理。

2)每月正常休息三天,

3)事假全年不得超過30天,超出30天(含30天)的扣罰全年年終獎金。 4,考勤獎勵

每月對按時上下班的員工實行全勤獎,每月未遲到,早退,曠工,並未請假的發放全勤獎。

三,辭職管理

本廠本著以人為本的原則,熱切期待每位員工以廠為家,工作開心,但是因故需要離職的,為了工廠正常運作,按照以下執行:

1,辭職要求

員工因故辭職,本人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向上級提交辭職申請表,經批准同意後,方可辭職;並在離職前交接好工作,在約定日期領取工資。

2,處罰管理

新進員工工作未滿半個月即辭工的,扣罰全部工資;未做滿一年的員工急辭工的,扣罰15天工資;做滿一年以上,急辭工的,扣罰一個月工資。

3,員工無理取鬧,糾纏領導,影響本廠正常生產的,將提請相關公安部門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有關規定處理,並扣罰全部工資。

四,行為準則

為了員工與工廠的安全執行,按時按質完成工作任務,員工工作期間,應瞭解,注意安全生產知識,遵守本廠行為準則,以做到安全生產。

1,上班期間,不得穿拖鞋,裙子,不得留長髮(女員工有長頭髮的,工作期間應將頭髮束起。),應按要求穿戴勞動保護用品。不得亂丟亂放材料機械,注意工作範圍的整潔衛生等。

2,未經培訓,不得胡亂使用相應機器裝置。否則發生事故有當事人承擔主要責任。

3,員工應愛惜工廠一切生產機械裝置,正確操作機械裝置,節約使用生產材料。不得故意損壞工廠設施裝置,下班後及時檢查並關閉裝置(比如電機,焊機,風扇,氣瓶等)及電源。每發現一次,罰款5元。

4,根據工廠需要及職責規定,積極配合同事工作,不得故意拖延,推委,置之不理甚至拒絕。

5,應堅守自己崗位,不得閒談,嬉笑,打鬧,胡亂串崗,甚至工作時間吃東西,玩手機,睡覺。每發現一次罰款10元。工作時間應儘量避免通私人電話(如確實需要,陳敘清楚重要事項即可)。禁止藉故長期蹲廁所;每發現一次,扣5元

6,員工之間應團結友愛,和睦相處,不得拉幫結派,打架鬥毆等,違者立即開除並酌情罰款,嚴重者送公安部門處理。

7,員工應遵紀守法,自尊自重,不得偷竊公司及他人財物,若發現偷盜者立即開除並酌情罰款,嚴重者送公安部門處理。

8,員工對公司管理有意見的,應當面或者找厂部提出申訴,任何人不得意氣用事,怠慢工作,聚眾鬧事或者做出其他違規違法行為,違者立即開除,不做工資結算。

9,上班時間不得無故離開工廠。

10, 上班時間原則上謝絕親友探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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