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考勤管理制度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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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飲考勤管理制度怎麼制定?那麼,下面請看CN人才網小編給大家整理收集的餐飲考勤管理制度範本,僅供參考。

餐飲考勤管理制度範本

  餐飲考勤管理制度範本1

一、總則:

經理是考勤管理者。各部門要實事求是,認真執行。

各部門員工必須嚴格遵守考勤制度,以及現行的點名制度。

各位員工必須嚴格按照酒店規定時間上下班,

各部門員工不得私自倒班,換休,如有特殊情況需向經理提出申請,否則按曠工一天處理,如換休造成工作脫節或重大過失者視情況予以嚴肅處理。

二、點名及考勤統計規定:

所有員工出勤均須點名, 忘記點名者,須當日向經理說明理由,由經理核實後,且接受每次扣罰2元處罰,未履行相應手續者按曠工處罰;

每個部門管理員,每月25日須將次月排班表交經理,因特殊原因需要臨時更換班次的,須向經理說明。一律按核對的'考勤計算員工工資,

考勤記錄統計時間為每月1日至5日,每月4日前需將前月員工考勤表核對後連同《請假單》一併交經理。

考勤記錄和考勤報表將作為工資表製作的最終依據,一經交到經理,各部門無權更改或補充。

如因病事假、公差、外勤等特殊原因未能點名,應向所在部門經理說明情況。

三、考勤的計算:

全勤:正常工休外沒有請假,遲到,早退,曠工的,全勤獎50元,工休沒休的加發當天基本工資。

休班:本店員工每月有2天休班,

遲到:工作時間開始30分鐘內未簽到;

早退:工作時間結束前30分鐘內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曠工:

遲到、早退超過30分鐘(含30分鐘);

請假未經批准或不服從工作分配,擅自不到崗;

不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或無正當理由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凡各種假期逾期,未向有關部門辦理續假手續;

上班時間擅自離開工作崗位60分鐘以上;

弄虛作假出具假證明,請假事由與休假事實不相符;

利用病、事假為其他單位或個人從事有關贏利性業務;

四、請假規定:

1.病假:

員工病假一般須經鎮級以上醫院開具證明,可向部門經理請假,但不可電話或委託他人請假或代他人請假(特殊情況除外)。無醫院的病假無效.員工請病假在2天以內則經理批准,2天以上須經總經理批准;員工如患急病出需立即通知部門經理請假,並儘快補辦有關手續,以便部門統籌安排工作,非工傷的病假需按酒店規定扣除相應工資,工傷按有關政策執行。

2.事假:

員工因私事不能上班,可以提前一天申請事假。事假在2天以內由部門經理批准, 2天以上須經總經理批准;未經批准的事假按曠工處理,假期內按酒店規定扣除相應的工資。

3.特別休假:

法定假日:全年共3天,春節3天,

婚假:本人結婚,休假7天;子女結婚,休假1天

喪假:配偶、父母(含養父母、繼父母)、子女的葬禮,休假7天;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的葬禮,休假1天;

五、缺勤及請假期間工資待遇:

1.遲到(早退):按扣罰5元計算

2.病假:病假只取消當天基本工資

3.事假:

A:事假1天,取消當天基本工資+扣1天基本工資

B:事假2天,取消當天基本工資+扣2天基本工資

C:事假3天,取消當天基本工資+扣3天基本工資

如此類推,直至當月工資扣完為止。

曠工:

A:曠工60分鐘以下考勤記遲到+罰款5元

B:曠工2小時以下的考勤記遲到+罰半天工資款

C:曠工半天,取消當日半天基本工資+扣1天基本工資;

D:曠工1天,取消當日基本工資+扣2天基本工資;

E:曠工2天,取消當日基本工資+扣4天基本工資;

F:連續曠工3天自動離職。

六.離職的處理辦法

辭職:到工資發放日發放未發放的工資,工作滿半年的押金全額退還,不滿半年的扣除服裝摺舊費。

自動離職或開除:沒收所以未發放的工資及獎金,押金。

七、請假批准許可權

1、請假,必須經批准

2、經理級以下員工請假1-2天由部門經理批准,2天以上由總經理批准。

3、部門經理級員工請假須由總經理批准;

  餐飲考勤管理制度範本2

第一條 飯店賓館員工正常工作時間視部門工作需要而確定,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的由總經理辦公室另行通知。

第二條 飯店賓館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制度。

第三條 所有員工上下班均需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打卡,違反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給予記過處分。

第四條 飯店賓館每天安排人員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並負責將員工出勤情況報告值班經理,由值班經理報至人事部,人事部據此核發全勤獎金及填報員工考核表。

第五條 所有員工須先到飯店賓館打卡報到後,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需經主管經理籤卡批准,不辦理批准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第六條 上班時間開始後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處理;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處理;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處理,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處理。

第七條 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部門經理說明外出原因及返回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第八條 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三次者扣發全勤獎50%,達五次者扣發100%全勤獎,並給予一次警告處分。

第九條 員工無故曠工半天者,扣發當月全勤獎,並給予警告處分,每月累計三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並給予記過處分,無故曠工達一個星期以上者,作除名處理。

第十條 員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登記表,副經理以下人員由部門經理批准;各部門經理出差由總經理批准。工作緊急無法請假時,須在辦公室備案,到達出差地點應及時與飯店賓館取得聯絡。出差人員應於出差前先辦理出差登記手續並交至人事部備案。凡過期或未填寫出差登記表者不再補發全勤獎,不予報銷出差費用,特殊情況須總經理審批。

第十一條 當月全勤者,可獲得全勤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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