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購物管理制度(通用6篇)

來源:才華庫 1.99W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絡,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範或一定的規格。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製度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學校購物管理制度(通用6篇),歡迎大家分享。

學校購物管理制度(通用6篇)

學校購物管理制度1

一、設立招標採購小組

組長:校長

聯絡員:總務科長

成員:紀委書記 分管後勤校長 總務科專項負責人 採購員 使用單位負責人一名

二、工作職責

1.負責制定採購政策。執行政策法規,組織市場調研,按照經濟適用原則提交購買或招標方案。

2.負責招標組織工作。每次招標活動都要依法公開公正公平的進行,認真完成招標——投標——開標——評標——中標整個過程。

3.負責業務諮詢。要充分發揮招標採購智囊團作用,負責採購政策法規和業務技術等方面的宣傳、解釋、參謀和諮詢工作。

4.負責招標專案的落實。對每次招標活動要檢查監督,確保落實,並負責聽取使用單位的意見和建議。

三、前期準備

1.要加強計劃性,儘量形成批量規模,吸引廠商,促進競爭,產生效益。

2.要加強市場調研,做好前期準備。要首先做好選型工作,滿足教學科研需要;充分了解市場行情,做到胸中有數;公開招商並稽核資質和業績。每項招商不得少於3家。

3.要根據採購需求制定標書,標書內容應詳細具體,以免引發爭議。

4.要根據招標內容組織招標人員。招標開始時負責介紹招標投標概況。

四、議事規則

(一)基本宗旨

招標小組成員代表學校和各使用單位的根本利益,必須公平公正,客觀全面,不傾向或排斥某一確定的指標,並對個人的評標意見負責。

(二)組織紀律

招標小組成員不得以招標名義私下接觸投標人,不得接受投標人的宴請,不得收受投標人的禮物,不得透露對中標檔案的評審、比較以及評標有關情節。凡是國家規定集團購買與招標專案,不得變相交易方式,更不得變成個人行為,必須堅持集體決策。凡是擅自違規操作,以個人身份所籤協議和合同視為無效,並追究有關人員的紀律責任。材料出現問題,組長是第一責任者,工作組集體負責。招標採購領導小組成員的親屬不能參與招標。

(三)評標原則

堅持最大限度滿足招標檔案規定的各項評價標準;堅持滿足招標檔案所規定的實質性要求後,同質比價;堅持質量第一,以防止中標價格低於成本價格帶來後患;價格最低,不一定是最好的標;爭取最大回報率。

(四)評標方法

在各投標廠商開標後,招標小組成員要進行充分地討論評標,要求各抒己見,暢所欲言,充分發表自己的見解。在充分討論基礎上,以無記名投標方式或其它方式產生中標者,少數服從多數,如果兩家以上出現同等票數要進行重新投票。每次中標活動結束,要現場做出《招標記錄》,招標小組成員要當場簽字,每次招標要建立招標檔案一套,以備查考。

(五)大型採購專案,聯絡員不參與投票。

五、工作程式

1.集團購買與招標專案確定(組長負責);

2.專案公示(聯絡員負責);

3.應標單位材料送達(聯絡員負責);

4.相關市場調研(申請單位及聯絡員)

5.專案說明會(應標單位參加、聯絡員負責通知);

6.工作組和議,敲定購買物件與應標單位;

7.履行法律手續,公示結果。

六、幾項原則

1.符合政府採購條件的原則上交市政府採購中心採購。

2.一次採購1000元(含1000元)以下的,由總務科長、採購員參與招標;

一次採購1000~3000元的,由分管校長、總務科長、採購員參與招標;

一次採購3000~5000元的,由紀委書記、分管校長、總務科長、採購員參與招標;

一次採購5000元以上物資或1萬元以上的基建維修專案的,由招標小組全體成員招標。

學校購物管理制度2

為加強對學校採購大宗物品的內部控制和管理,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1.採購小組成員應當廉潔自律,嚴守工作紀律,嚴禁利用職權和工作之便接受供應商禮金、禮品及宴請。

2.採購部門所有采購必須按預算計劃、組織進行採購,確定採購方式、詢價議價、擬定採購合同,按照採購流程、規範採購活動和驗收程式。

3.對大宗採購專案或維修工程要成立驗收小組,特殊性、臨時性急需購買的物資需申報調整預算,並完善相關手續,再上報上級有關部門審批。

4.對大宗裝置、物資進行採購必須由單位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成立學校相關人員組成的採購工作小組,形成各部門相互協調相互制約的機制,加強對各個環節的控制。

5.對小額的零星採購,按照“比質比價、貨比三家”詢價原則確保公開透明,降低採購成本。

6.分管領導負責稽核採購合同、採購價格,監督驗收入庫和完善採購計劃。

7.財務室負責稽核採購方式、發票真偽和付款結算。

8.採購完畢必須做好採購資料的存檔、備份工作。

學校購物管理制度3

一、學校成立物資採購領導小組,全面協調管理學校的物資採購工作。

二、學校各部門需添置日常辦公用品、消耗性小額物資、低值易耗品(即採購金額低於人民幣500元的採購專案),到總務處填寫物資採購申請單,由總務主任把關,負責採購,500元以上的由校長批准。

三、凡列入政府集中採購目錄內規定的裝置、物品,進行政府集中採購由總務處提出申請報告,經鎮分管領導批准,報教育局採購中心進行採購。

四、凡通過招標定點供應的校服、簿本、教學實驗操作材料、學生床上用品,以及學校食堂米、面、油、醬油、醋等按規定進行定點採購。

五、購回的所有物資都必須由部門管理人(或使用人)按發票上的數目清點驗收物資、簽名負責,關於效能、質量較專業的物品無法檢驗的,可會同有關部門參與檢驗。

六、所有物資的發票必須由部門負責人、經辦人(驗貨人)簽字,然後經學校主管領導審批後方可報銷入帳。

學校購物管理制度4

1、食品採購定人、定責、定崗,必須有兩人採購,每天採購的食品都要有登記記錄,註明名稱、數量、價格、金額等事項。

2、必須到持有衛生許可證和有營業執照及質檢合格的經營單位採購食物,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索證。

3、應相對固定食品採購的場所,同時也要掌握定點與不定點的原則,關注市場行情。

4、採購的食品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衛生標準與規定,必須新鮮、衛生、清潔。

5、嚴禁採購以下食物:

一是腐爛變質、油脂酸敗、黴變、生蟲、汙穢不潔,混有異物或其他感官性狀異常,含有毒、有害物質或被有毒物質汙染,可能對人體健康有害的食品。

二是未經生豬產品衛生檢驗不合格的肉類及製品。

三是超過保質期或不符合食品標籤的定型包裝食品。

四是其他不符合食品衛生標準和要求的食品,包括半成品。

6、驗收時由綜合管理部參與驗收,有驗收記錄,註明名稱、數量、價格、金額等事項,並籤明意見和驗收人的名字及日期。

7、認真做好蔬菜農藥檢測工作,對蔬菜、豆製品、肉類每次有記錄。

8、對達不到食品衛生標準和不符合衛生要求的食品要堅決清退。

學校購物管理制度5

一、食堂物資的採購方式及適用範圍

(一)採購方式

食堂物資採購主要採用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詢價採購等採購方式。後勤保障集團採供中心應嚴格按照學校和集團物資採購的有關規定確定合理的採購方式。

(二)適用範圍

1.學生食堂使用的米、面、油、豬肉及豬副產品、禽肉及禽副產品、豆製品、雞蛋和部分調味品等大宗食品原料採購適宜採用定期公開招標或邀請招標(每學期一至二次)。

2.學生食堂使用的蔬菜、水果、米麵製品、肉魚製品等食品原料,以及單件不超過500元的廚房用具、日雜用品、勞保用品、洗化用品等物資採購事宜採用詢價採購,由採供中心組織包括申購部門在內的至少2名人員直接到市場上進行詢價採購。

3.其它物資裝置採購

(1)批量採購價值在3萬元以上、單件採購金額在2萬元以上的物資裝置,按學校規定要求實行公開招標或邀請招標。

(2)批量採購價值為5000~30000元、單件採購金額在1000~20000元的物資裝置,由集團領導根據實際情況研究決定採用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或詢價採購等具體採購方式。

(3)單件採購金額在500~1000元的物資裝置,由採供中心組織包括申購部門代表在內的至少3名人員直接到市場上詢價採購。

三、食堂物資採購程式

(一)物資申購

食堂物資申購方式有兩種:一是網上申購,即申購人在後勤集團採供系統上填報“計劃申請單”,該申請單適用於採供系統現有商品名稱中單件不超過500.00元的食堂日耗的食品原料、菸酒飲料、蛋糕原材料、小型廚房裝置和用具、普通清潔日雜用品、勞防用品、日用洗化用品等食品原料和物資裝置的申購;二是書面申購,即申購人填寫書面“採購申請單”,該申請單適用於大型廚房裝置和用具,或者其他單件在500.00元以上的物資裝置。

(二)“計劃申請單”或“採購申請單”的審批

申購人在採供系統上填報的“計劃申請單”由飲服中心具體負責同志進行網上審批;書面“採購申請單”須在飲服中心負責同志簽署意見後送集團分管領導或總經理審批。

(三)物資採購

所有經過規定程式審批的“計劃申請單”或“採購申請單”統一提交後勤服務集團採供中心,採供中心按本制度第一條 —— “食堂物資的採購方式及適用範圍”實施具體採購行為。

1.“計劃申請單”採購

“計劃申請單”中涉及集團通過招標採購確定中標人的招標項,採供中心採購員接單後直接聯絡中標人進行供貨,其它非招標項,採供中心採購員接單後按本制度的規定要求進行採購。

2.“採購申請單”採購

所有“採購申請單”須統一提交採供中心負責同志,中心負責同志接單後按照本制度的規定要求組織落實採購工作。

(四)驗收入庫

物資購回後,採購員必須及時辦理驗收入庫手續。非急事特辦專案,嚴禁採購員在辦理入庫手續之前將物資交付物資申購部門。採購員在辦理物資入庫手續時須向保管員提供下列材料:

1.物資申購部門填寫並經集團分管領導或總經理審批的“採購申請單”(凡屬於“計劃申請單”採購的,飲服中心倉庫保管員只需按集團採供系統上的“採購訂單”辦理驗收入庫手續即可)。

2.銷售方出具並經所有采購當事人簽字的售貨發票或憑證。

四、食品物資的採購管理

(一)採供中心必須嚴格按照本制度的有關規定組織實施食堂食品原料和物資採購工作,嚴禁徇私舞弊和越權採購。

(二)採供中心必須嚴格按照申購人填報的“計劃申請單”和“採購申請單”購物。物資購回後首先辦理驗收入庫手續,嚴禁入庫前將物資交給申購當事人或部門(急事特辦專案除外)。

(三)國家要求進行質量安全強制認證的食品原料和物資裝置,採供中心在採購時要認真查驗產品生產廠家的相關資質材料,尤其是《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的真偽和有效期查詢,同時關注廠家和商家的信譽度。

(四)所有物資採購工作,採供中心必須親力親為,嚴禁將物資採購工作直接交給物資申購部門代辦,堅決杜絕物資採購工作“走過場”。

(五)無特殊情況,採購員在購買食品原料和物資裝置時必須要有飲服中心安排的代表隨同。嚴禁採購員單獨採購、“打包”採購或者總價打包無明細,飲服中心隨同人員對整個採購過程要有一定的參與權和絕對的知情權。

(六)採供中心在採購集團通過招標採購確定中標人或通過其他方式明確供應商的食品原料或物資裝置時,必須通知中標人或指定供應商供貨。

(七)採購食用後可能會引起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的食品原料時,採供中心必須向銷售商索取銷售憑證,以便溯源。

(八)採供中心通過詢價採購方式購買食品原料或物資裝置時,要做到“貨比三家”,確保所購物資的同質低價。不允許搞人情采購和電話採購(招標確定或集團指定供應商除外)。

(九)採供中心應嚴格按照“計劃申請單”或“採購申請單”上“需用時間”進行供貨,不允許藉故拖延。如因貨源緊缺、價格波動、天氣等原因造成供貨不及時,採購中心應及時與申購部門進行溝通,必要時須向集團分管領導或總經理彙報,並在徵得諒解或同意後,重新商定供貨時間。

(十)採供中心應按照集團有關規定和合同約定,及時核報或結清貨款,切實做到“誰經手誰負責”。堅決杜絕價格虛報、無故拖欠和“吃拿卡要”現象。

五、食品物資的驗收管理

(一)倉庫保管員在辦理物資入庫手續之前,首先應檢查採購員有無入庫物資的“採購申請單”,或查詢後勤集團採供系統有無相關物資的“採購訂單”。如採購員不能出示“採購申請單”,或在後勤集團採供系統上查不到入庫物資的“採購訂單”,保管員必須立即停辦採購員的物資驗收入庫手續。

(二)保管員根據“採購申請單”或後勤集團採供系統上的“採購訂單”,對照實物和銷售方出具發票或憑證進行驗收,如發現驗收物資的品名、規格、型號、數量等與申購要求不一致,保管員應立即停辦採購員的物資驗收入庫手續。

(三)除直接入庫品種(米、面、油和部分調味品)實行“二級驗收”(即採購員驗收和保管員驗收),其餘品種實行“三級驗收”(即採購員驗收、保管員驗收和食堂主任驗收),只有各級驗收都通過的食品原料或物資裝置,保管員才能為採購員辦理物資驗收入庫手續。

(四)食品原料驗收時要注意檢查產品的生產廠家、生產廠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預包裝銷售的`食品原料要特別注意查驗生產廠家的Q S證書的真偽和有效期;對於集團通過招標方式確定供應商的採購品種,驗收人員還需檢查物資供應商以及產品的品牌或產地、規格與包裝與中標產品是否一致;有樣品留樣的食品原料還應與樣品留樣進行比對,確保所供食品原料不低於樣品留樣標準。

(五)驗收過程中,如發現採購員所購商品存在明顯的質量問題或假冒偽劣現象,驗收人員應在第一時間向採供中心領導彙報,以便追責。

(六)米、面、油等大宗食品原料驗收時,無論有無質量問題都必須填寫“大宗食品原料驗收單”,其餘食品原料驗收時如出現質量問題,則需填寫“大宗食品原料驗收單”。對於存在質量問題的食品原料,“大宗食品原料驗收單”必須經採購員、保管員和供應商三方簽字後及時送採供中心處理。

(七)嚴禁驗收員瞞報和虛報,或出現其它瀆職行為。

(八)嚴禁驗收員與採購員串通,欺上瞞下。

學校購物管理制度6

一、採購

1、學校物品(教育教學生活辦公物品及教學用品等)採購,分學期採購計劃和臨時採購計劃。執行先請購、後採購,先入學校財產帳、後財務報銷的制度

2、物品採購採用預報申領制度,每學期開學初由各處、室、辦、年級組、教研組負責人填寫學校物品採購請購單,預報學期採購計劃。要如實填寫採購物品的名稱、數量、用途、金額等,由部門負責人或主管領導簽字後,報校長辦公室。臨時採購計劃作為學期採購計劃的補充。

3、物品請購流程:

⑴各處、室、辦、年級組、教研組制定學期採購計劃或臨時採購計劃,填寫物品請購單。

⑵物品請購單統一送交校長辦公室彙總。

⑶校辦送校長室審批。

⑷校長室同意後,交總務處採購經辦。

⑸採購物品驗收入庫。

⑹物品請購人到保管室填寫物品領用單或借用單,領取採購的物品。

4、總務處主任收到預報的物品請購單後,會同總務人員和財產保管員,清點庫存物品,確定需要採購的物品清單。

5、總務處物品採購原則

⑴一般性的、急需的且金額較小的教學用品、辦公用品等物品的採購,採取就近採購。

⑵凡數量較多、金額在1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一般性教學用品、辦公用品、學生生活用品、學習用品,採取定點購買統一結帳的方式,由總務處主任、保管員、財會人員共同選擇2-3家交通便利、信譽良好、質量可靠、價格公道、商品齊全的較大型的商店作為對口固定性採購單位。

6、專業性較強或選擇性較活的物品採購時,請使用部門派出專業管理人員協同採購,以保證採購物品的質量。

7、採購人員必須具備高度責任感,認真負責地做好採購工作,嚴格遵守財務制度。做到以下幾點:

⑴充分了解產品質量、技術性能、規格、廠商信譽、價格等情況,擇優擇廉選購。

⑵實際價格超過預算價格20%以上的,應先請示後購置。

⑶沒有嚴格的經濟合同手續及負責產品質量的不購。

⑷有回扣金不折算衝減價格的不購。

⑸未經批准或批准手續不全的不購。

⑹計劃外專案,經費不落實的不購。

8、在特殊情況下,經校長同意,可委託有關人員進行專項採購。

9、非常規性物品,特殊需要的物品,確需購置時需事先申請經費,待校長批准落實經費後,專款採購。

10、所有采購物品,都必須經過總務處財產保管人員清點驗收入庫登記入冊簽名後,報校長簽字同意,才能進行財務報銷手續。

二、入庫

1、所有學校採購的物品,都必須辦理驗收、入庫手續,由總務處財產保管人員登記入冊後方能領用。

2、所有入庫物品,總務處財產保管人員必須建立完整的財產帳冊。按物品的價格分別入固定資產賬、易耗用品賬等。

3、總務處保管人員要定期清點,做到帳帳相符,帳物相符,學校財產去向清楚,領用、借用手續完備。

三、領取

1、學校各部門所需物品,一律由總務處保管員負責發放。

2、一般性常規性物品,由申領人填報“物品領用單”,經總務處主任簽名後到校務財產保管人員處領取。申領時,一律簽名登記,寫明領取時間、用途,必須歸還品還需寫明計劃歸還日期。

3、貴重物品、儀器、電器等裝置的領用,必須由總務處主任簽字,報校長批准,方可領取,使用管理人員簽名登記負全責保管。

4、總務處財產保管人員必須嚴格執行有關制度,不徇私情,及時按標準發放物品,認真做好各類物品的入庫、領用登記,所有“物品領用單”統一儲存,以備查驗。固定財產帳目必須永久儲存,易耗物品每學期總清點一次,列帳備查。

5、凡領取必須歸還的物品,至計劃歸還日期時(一般為一學期),應按時送還倉庫,保管人員要嚴格檢查是否有損壞、殘缺情況,分情況上報總務處主任再報校長處理,發現情況不報,或未按時收還,則由保管人員負責。

6、如果遇領取必須歸還物品的人員離職調崗或離校,則必須到總務處辦理妥歸還手續或移交手續,方可辦理離校手續。如遺失、損壞則應查明原因,照章處理。如因保管人員瀆職未予追還,則由保管人員承擔賠償責任。

7、學校財產原則上不外借,如遇特殊情況,應由借用人(校外單位借用本校財產必須持有單位證明)填寫借用單一式二份,經校長、總務處批准後,方能出借,一份交借用人,另一份作財產借用憑單。借用人對借入財產應負經濟責任,如有損壞由借用人照價賠償。所借財產用畢及時歸還。

8、對違反財務制度甚至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行為,將依法追究當事人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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