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管理規章制度(通用5篇)
在現實社會中,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麼樣子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酒店管理規章制度(通用5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酒店管理規章制度1
1、在餐飲總監或副總經理的領導下,全面負責酒店餐飲部的經營管理工作。
2、根據酒店的預算和酒店的市場環境、部門的歷史資料和現實情況,編制部門的年度預算、月度計劃,報餐飲總監、總經理審批後組織實施。
3、制定本系統的經營管理制度、服務標準、操作規程,制定餐飲經營方針、經營策略,策劃促銷推廣大型活動和重要宴會。
4、巡視屬下各部門,關注運作情況,檢查廚房出品質量,檢查工作進度,抽查服務質量,搞好出品、營銷分析,找出成本、服務等方面出現的問題,提出改進的措施。
5、會同行政總廚研究、設計、推廣新選單,創造市場認可的招牌菜色,不斷拓展新市場、開發新客源,提高酒店的知名度和市場佔有率。
6、親自組織並參加市場調查,掌握原材料行情,嚴格控制成本,合理控制餐飲價格水平和綜合毛利率,每天檢查盈利進度,每月檢查完成預算的情況,採取對策確保年度盈利指標的完成。
7、加強現場管理,經常巡視餐廳,親自組織和安排大型團體就餐和重要宴會,負責VIP客人的迎送。
8、親自收集客人對餐飲質量的意見,處理重要投訴,研究市場變化,及時發現消費動態,調整酒店的餐飲營銷策略,抓住可行的盈利機會。
9、主持餐飲部日常工作會議,每週召開一次業務檢討會議,每月召開一次營銷會議,確保部門的日常運作,不斷提高服務、提高出品質量、提高營業和利潤水平。
10、有針對性地組織服務骨幹和廚師外出學習,重視新知識新技術的運用和推廣。
11、負責與市場行銷、前臺、客房、人力資源、財務、工程等部門經理的橫向聯絡,確保酒店服務的一致性。
12、制定服務技術、烹飪技術的培訓計劃,建立定期考核制度,親自負責培訓下級業務骨幹,指導並檢查各分部門的員工培訓。
13、親自負責對直接主要業務骨幹的招聘,想辦法引進有一定客戶支援的、有實際管理經驗的餐飲管理人才和生產技術人才,重視培訓、考核、督導和工作評估,切實調動他們的積極性,提高服務水準。
14、負責部門獎金的分配工作,決定本部門的人事變動,關心員工的工作和生活,及時提供必要的工作指導和幫助,調動他們的工作積極性。
15、抓好裝置設施的維修保養,確保各種設施處於完好狀態,防止事故的發生。
16、定期組織檢查消防器具,做好通緝協查、防火、防盜工作,對本部門的安全負責。
17、完成餐飲總監、副總經理佈置的其他工作。
酒店管理規章制度2
1、在副總經理或總經理的領導下,負責酒店餐飲部的經營管理工作,確保其正常運轉。
2、根據酒店的預算和酒店的市場環境、部門的歷史資料和現實情況,稽核有關部門的年度預算、月度計劃,報總經理審批後組織實施。
3、制定本系統的經營管理制度、服務標準、操作規程,制定餐飲經營方針、經營策略,策劃促銷推廣的大型活動和重要宴會。
4、巡視下屬各部門,關注運作情況,檢查工作進度,抽查服務質量,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偏差,確保日常工作的順利進行。
5、經常檢查廚房出品質量,把好食品衛生安全質量關,搞好出品、營銷分析,找出成本、服務等方面出現的問題,提出改進的措施。
6、與餐飲部經理、行政總廚研究、設計、推廣新選單,嚴格控制成本和綜合毛利率,不斷拓展新市場、開發新客源,提高酒店的知名度和市場佔有率。
7、親自組織和安排大型團體就餐和重要宴會,負責VIP客人的迎送。
8、親自收集客人對餐飲、質量的意見,處理重要投訴,研究市場變化,及進發現消費動態,調整酒店的餐飲營銷策略,抓住可行的盈利機會。
9、主持運作會議,每週召開一次業務檢討會議,每月一次營銷會議,確保管轄部門的日常動作,不斷提高服務、提高出品質量、提高營業和利潤水平。
10、有針對性地組織服務骨幹和廚師外出學習重視新知識新技術的運用和推廣。
11、抓好主管部門的服務質量檢查工作,跟進服務質量檢查發現的薄弱環節,提高酒店的整體服務質量水平。
12、負責與市場行銷、房務、人力資源、財務、工程等部門總監、經理的橫向聯絡,確保酒店服務的一致性。
13、督促有關部門制定服務技術、烹飪技術的培訓計劃,建立定期考核制度,親自負責培訓下級業務骨幹,指導並檢查各分部門的員工培訓。
14、稽核所管轄部門的人事變動,關心員工的工作和生活,及時提供必要的工作指導和幫助,調動他們的工作積極性。
15、完成副總經理、總經理佈置的其他工作。
酒店管理規章制度3
1、制定採購計劃
(1)由酒店各部門根據每年物資的消耗率、損耗率和對第二年的預測,在每年年底編制採購計劃和預算報財務部稽核;
(2)計劃外採購或臨時增加的專案,並制定計劃或報告財務部稽核;
(3)採購計劃一式四份,自存一份,其它三份交財務部。
2、審批採購計劃:
(1)財務部將各部門的採購計劃和報告彙總,並進行稽核;
(2)財務部根據酒店本年的營業實績、物資的消耗和損耗率、第二年的營業指標及營業預測做採購物資的預算;
(3)將彙總的採購計劃和預算報總經理審批;
(4)經批准的採購計劃交財務總監監督實施,對計劃外未經批准的採購要求,財務部有權拒絕付款。
3、物資採購:
(1)採購員根據核准的採購計劃,按照物品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單位適時進行採購,以保證及時供應。
(2)大宗用品或長期需用的物資,根據核准的計劃可向有關的工廠、酒店、商店簽訂長期的供貨協議,以保證物品的質量、數量、規格、品種和供貨要求。
(3)餐飲部用的食品、餐料、油味料、酒、飲品等等,由行政總廚、大廚或宴會部下單採購部,採購人員要按計劃或下單進行採購,以保證供應。
(4)計劃外和臨時少量急需品,經總經理或總經理授權有關部門經理批准後可進行採購,以保證需用。
4、物資驗收入庫:
(1)無論是直撥還是入庫的採購物資都必須經倉管員驗收;
(2)倉管員驗收是根據訂貨的樣板,按質按量對發票驗收。驗收完後要在發票上簽名或發給驗收單,然後需直撥的按手續直撥,需入庫的按規定入庫。
5、報銷及付款
(1)付款:
①採購員採購的大宗物資的付款要經財務總監稽核,經確認批准後方可付款;
②支票結帳一般由出納根據採購員提供的準確數字或單據填制支票,若由採購員領空白支票與對方結帳,金額必須限制在一定的範圍內;
③按酒店財務制度,付款30元以上者要使用支票或委託銀行付款結款,30元以下者可支付現款。
④超過30元要求付現金者,必須經財務部經理或財務總監審查批准後方可付款,但現金必須在一定的範圍內。
(2)報銷:
①採購員報銷必須憑驗收員簽字的發票連同驗收單,經出納稽核是否經批准或在計劃預算內,核准後方可給予報銷。
②採購員若向個體戶購買商品,可通過稅務部門開票,因急需而賣方又無發票者,應由賣方寫出售貨證明並簽名蓋章,有采購員兩人以上的證明,及驗收員的驗收證明,經部門經理或財務總監批准後方可給予報銷。
酒店管理規章制度4
本旅店主要為賓客提供舒適、清潔的房間以及優良的服務和安全的保障。現根據本旅店的實際情況,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入住登記管理:
1.前臺部設專人負責接待客人的入住登記工作,每天24小時當值;
2.凡在本旅店入住的國內客人,一律憑有效的'身份證登記入住,外國籍客人、華僑、港澳臺的同胞,一律憑有效簽證的護照、回鄉證、身份證,旅行證等有效證件登記入住;
3.“入住登記表”先由客人填寫,然後由負責接待的服務員驗證無誤後,填寫完表內所列內容,方行入住;
4.沒有證件或證件有可疑的旅客,要問明情況和原因後,可先安排入住,並立即報告經理再報當地派出所;
5.對長包房的客人,應在租房協議上註明住客人數及基本情況,這些客人第一次入住要在前臺接待處辦理入住登記手續,並由經理建檔管理。
二、客房的治安管理:
1.前臺接待處設臺班,臺班服務員的主要任務是:掌握客情,做好服務,保障安全;
2.服務員進客房搞衛生要有專人負責,正在搞衛生時應把工作車放在門口,不得關門,搞完衛生後要鎖好房門始得離開,並做好記錄;
3.住客退房後,服務員要第一時間進入客房進行檢查,發現問題立即報告經理研究處理。
三、來訪客人的的管理:
1.凡住客本人引帶的來訪客人,服務員可不予詢問,目送進房,但要在記事本上做好記錄,記明進出時間,男女人數;
2.凡沒有住客引帶的來訪客人,要問明情況,必要時可禮貌查驗證件,並取得住客同意後辦理來訪登記手續,才能允許來訪客人進入客房;
3.如住客本人沒有立字交代,當住客不在客房的情況下,不得讓來訪客人進入客房。如來訪客人有門匙應立即收繳,待住客回來後再作處理;
4.每天晚上10時30分,服務員要將當時仍在客房的來訪客人情況報告保安員,從11時起催促來訪客人離開;
5.來訪客人因事需留在客房留宿的,必須按規定到前臺接待處辦理入住手續。至12時不辦理手續又不願離開的,報經理和保安員研究處理。
以上制度請嚴格執行!
酒店管理規章制度5
第一部分考勤管理制度
為加強集團勞動紀律和工作秩序,使集團所轄各酒店、網咖、旅行社及各部門管理更加規範化,特制定本管理規定:
適用範圍:
集團實行電子打卡機(即指紋/影像/刷卡)考勤制度。除集團特別規定級總經理特批外,員工上下班必須打電子卡,普通員工到副總級員工,均在考勤之列。
第一條、考勤記錄
1.各部門實行點名考勤,月底由部門主管將考勤表交到人力資源部,負責打考勤的人不得徇私舞弊。
2.考勤表是人力資源部制定員工工資的重要依據,如代他人打卡,一次罰款50元。
第二條、考勤類別
1.遲到:凡超過上班時間5—30分鐘未到工作崗位者,視為遲到,將被扣罰5—30元。
2.早退:凡未向主管領導請假,提前5—30分鐘離開工作崗位者,視為早退,將被扣罰5—30元。
注:當月遲到、早退(5分鐘內)一次,可免於處罰
3.曠工:凡屬下列情形之一者均按曠工處理。
(1)遲到、早退、一次時間超過30分鐘或當日遲到、早退時間累計超過30分鐘者,按累計缺勤時間的2倍處理。超過2小時按曠工半天處理,超過4小時按一天計算。
(2)未出具休假、事假證明者,按實際天數計算曠工。
休假未經批准,逾期不返回工作單位者按實際天數計算曠工。
(3)輪班、調班不服從安排,強行自由休假者,按實際天數計算曠工。
(4)請假未經批准,擅自離崗者,按實際天數計算曠工。
(5)不服從工作安排,調動未到崗者,按實際天數計算曠工。
(6)不請假離崗者,按實際天數計算。
(7)曠工一日者扣當月工資的10%。曠工兩日者,扣發當月20%工資,連續曠工或月累計達到三日,以及一年內累計曠工達到5日者,給予開除處理。
4.事假
員工因事請假,應提前填寫請假條。事假實行無薪制度。
(1).員工因故需請事假,必須提前一天以書面形式辦理請假手續,獲准後方可休假。如請假未獲準而擅自缺崗或離開崗位,按曠工處理。
(2).屬於特殊情況(部門認可)當日可用電話或書面轉告,但需補辦請假手續。
(3).事假期滿仍需續假的應在期滿前辦理續假手續,不可只以手機簡訊的方式告知,必須有部門負責人的回覆批准。
(4).試用期內員工通常不可請事假,特殊情況需要請事假,填寫請假單經部門經理批准後,報人力資源部延長試用期。
(5).員工請事假期間不享受工資和補助。
准假許可權:
(1)員工在8:00—17:00之間請假以小時為單位計算工資(如:外出辦事、回家等)。
(2)請假2天以內由部門主管批准。
(3)請假3天(含3天)以上由部門主管簽字報總經理審批。
(4)管理人員請假需報請總經理批准。
5.病假
(1)員工休病假,應提前履行手續,如有特殊情況,不能提前當面請假,應至少在上崗前2小時電話通知部門負責人休假的天數,以便部門負責人安排當日和以後的工作。生病員工可以在病癒後將已確認的病歷(市級醫院)和診斷書及醫藥費收據影印件交於部門作為病假憑證,部門負責人簽字後報人力資源部。
(2)病假半年以上的員工,復工時須自費到大連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做健康檢查,體檢合格者方可辦理復工手續。
(3)在有病歷(市級醫院)和診斷書及醫藥費收據影印件申請病假期間,根據勞動法病假工資規定,享受大連市最低工資標準的80%發放生活費,超過15天的病假部分原則上不享受任何工資和補貼,特殊情況經集團批准,可給予照顧但不享受工作補助和年終獎勵工資(按大連市當年度最低工資標準發放,每月1100x80%=880元生活費)。
6.特殊情況
因工作原因未打卡或指紋原因以及打卡機故障打不上卡,部門需填報《特殊打卡明細表》署明原因,月末連同部門考勤記錄表一起報人力資源部,方可生效。漏打卡一次,可免於處罰;當月漏打卡兩次以上者,每次扣罰10元,五次(含)以上雙倍扣罰。(如因特殊原因,漏打卡者,由部門負責人在特殊考勤表中說明原因,並證明正常出勤,可免扣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