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報編輯部的規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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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則

校報編輯部的規章制度

《黃河科技大學學報》是黃河科技學院主辦、向國內外公開發行的學術刊物。《學報》的宗旨是:堅持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和出版方向,堅持理論聯絡實際,弘揚民族優秀文化,反映我校及學術界同仁在哲學社會科學方面的學術成果。努力辦出特色,更好地為學校和地方社會、經濟建設服務。

本工作制度以上述辦刊宗旨為指導思想,目的是明確工作人員崗位職責,規範工作程式,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以提高工作效率和社會效益,努力把刊物辦好。

二、工作程式

(一)稿件處理程式

1、收稿

(1)由編務登記、編號,付上稿件處理意見登記表。收到電子稿件後,需及時回覆作者。(2)把稿件分送有關編輯,並讓編輯簽收,以備查詢。編輯直接收稿或約稿,應到編務處補回上述手續。

2、編輯收到稿件後

(1)閱稿。

(2)寫出閱稿意見。

(3)對三審後確定採用的稿件,向作者發出用稿通知書。對於不採用的稿件,校內的回覆,校外的要告知編務,以備作者查詢。

(二)審稿程式

1、初審

初審由責任編輯負責。責任編輯要對稿件認真地篩選,初篩的稿件先經過"學術不端檢測系統"檢測(文字複製比在15%以下的可直接審閱,15%至30%之間的,退作者修改,合格後審閱;超過30%的,不用),編輯審閱後寫出閱稿意見,包括稿件的主要內容、稿件內容的新意、採用該稿的原因等。

2、複審

複審由執行編輯或專家完成。

(1)複審內容:稿件的專業領域歸屬、學術水平、文章格式;選題方面是否具有學術價值;論文是否緊密圍繞要解決的學術問題展開;論據是否準確、必要和充分;論證是否嚴密,邏輯關係是否清晰;選擇的研究方法是否妥當;內容是否豐富,語句是否精煉;專業術語的使用是否規範準確;結論是否有學理上的創新意義和實踐上的參考價值等。

(2)複審者須提出明確審稿結論和具體修改意見。審稿專家如難下結論,須將結論待定的稿件返回編輯部,由編輯部另請其他專家審稿,或交主編、常務副主編、副主編提出處理意見。退改的稿件須在退改意見發出20日之內,由作者修改並將修改稿返回編輯部。

3、終審

終審由主編(或主編委託的常務副主編、副主編)完成,並簽署終審意見。

(1)終審內容包括:進一步審查稿件;對複審稿專家未提出明確審稿意見的.稿件進行審查,或委託其他專家進行審查並得出結論。

(2)每期刊物在決定擬採用稿件的同時,應有10%(3篇左右)通過複審和終審的稿件作為備用,以備必要時(如作者不能按時返回修改稿,修改稿不合格,作者沒有及時校閱校樣等)進行替補。

(三)校對程式

1、總要求

(1)嚴格執行新聞出版校對的各項規定,嚴格把關,不斷提高編校質量。

(2)實行多次、多人校對和讀校制度。堅持人人把關、各負其責的制度,切實將堵塞編校錯情漏洞的關口前移。

2、一校。印刷廠排版後正式確定當期稿件的數量和順序。一校由責任編輯自校,要求對紅並通讀稿件,消滅排版中出現的差錯。

3、二校。一校稿淨稿後進行二校,二校由多人通校。

(1)由印刷廠淨稿後正式排出目錄,並實行多人同時校對制度。脫離原稿,通讀稿件,主要是校是非,並查詢因排版出現的格式等差錯。

(2)通校時,實行全體責任編輯現場校對制度。對校對中發現的問題,能當場解決的當場解決;對不能解決的,由各責任編輯再逐一核實。

(3)淨稿後,由執行主編與編務對稿件再次進行校對。如錯誤少,可直接送達三校;否則,再次淨稿。

4、三校。黑馬校對軟體和責任校對分別校對。

5、付印清樣校對。經三校的清樣由印刷廠淨稿後打出付印清樣,在印刷廠現場校對;按要求對封面、封二、封三、目錄與稿件標題、收稿日期、作者資訊等內容,進行分工、分類校對。

(四)各期編後工作程式

1、編務計算稿費,主編(副主編)核定後,報批和分發(寄發)稿費。

2、編輯部給作者、交流單位、合作單位、上級主管部門等郵寄樣刊。

3、印刷費、郵費、匯費的報批和分發。

4、每期刊物在出版過程中,副主編、主編需對各編輯閱稿的數量,提供刊用稿件的篇數、字數,改稿的質量作登記,並在刊物出版後召開該期刊物質量講評會,講評刊物稿件的選稿、改稿質量和校對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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