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廠規章制度(精選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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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範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製度很是頭疼的,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工廠規章制度(精選8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工廠規章制度(精選8篇)

工廠規章制度 篇1

根據《食品安全法》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我公司就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工作,現制定制度如下:

一、崗位責任制度

1、負責人崗位職責:對食品的經營負全面責任;負責建立、健全質量管理體系,加強對業務經營人員的質量教育,定期開展質量教育和培訓工作。

2、管理人員崗位職責:對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負直接責任;按時做好營業場所和倉庫的清潔衛生工作,確保食品的經營條件和存放設施安全、無害、無汙染;負責監督營業場所和倉庫的溫溼度在規定的範圍內,確保經營食品的.質量;發現可能影響食品安全的問題應立即解決,或向負責人報告

3、購銷人員崗位職責:嚴禁採購法律法規禁止上市銷售的食品;嚴禁從證照不全的企業採購食品;確保所售出的食品在保質期內,並應定期檢查在售食品的外觀性狀,發現問題立即停售,同時向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報告。

二、從業人員衛生管理制度

1、凡從事食品經營工作的人員必須經崗前衛生知識方能上崗,從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崗位的人員必須取得健康證明,定期進行食品衛生和有關衛生法律、法規、業務技能的培訓。

2、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面板病及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注意個人清潔衛生,做到個人儀表整潔。上崗時必須穿戴統一整潔的工作服,並應經常換洗,保持清潔。

三、銷售管理制度

1、《食品流通許可證》和《營業執照》應懸掛於經營場所內醒目位置。設有食品衛生管理機構和組織結構,配有經專業培訓的食品安全專職管理人員。

2、食品陳列設施佈局合理,劃定食品經營區域,食品與非食品分開存放;不出售有毒有害、“三無”和未經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食品。保證食品外觀清潔,如發現食品超過保質期、破損、鼠咬、受潮、生黴、生鏽等現象要及時處理。

四、倉庫管理制度

1、食品倉庫必須做到專用,不得存放其他雜物和有毒有害物質。應設專人負責管理並建立健全出入庫登記制度。按入庫時間的先後分類存放,感官檢查不合格的食品不得入庫。設有不安全食品暫存專櫃,並配有記錄本。

2、食品倉庫應有良好通風,保持庫房內所需溫度和溼度,防止食品黴變、生蟲。搞好防塵、防蠅、防鼠、防潮工作,定期對庫房周圍進行衛生清掃,消除有毒、有害汙染源及蟻蠅孳生場所。

3、食品存放設隔離地面的平臺和層架,食品按照先進先出的原則分類貯存,並有明顯標識。

五、除蟲滅害制度

1、食品銷售場所內不得使用鼠藥,配備一定數量的滅蠅燈,並保證能正常工作。

2、應定期進行除蟲滅害工作,防止害蟲孳生。除蟲滅害工作不能在營業時間進行,實施時,對各種食品應有保護措施。使用時不得汙染食品及包裝材料,使用後應將所有裝置、工具及容器徹底清洗。

六、衛生檢查及獎懲制度

1、衛生管理工作有領導分管和專人管理,制定衛生檢查及獎懲制度,並組織有關人員定期或不定期進行衛生檢查;組織從業人員學習衛生知識和有關法規,並組織培訓考核,考核成績與獎懲掛鉤。

2、衛生管理人員負責各項衛生管理制度的落實,做到每天在營業前後有檢查,檢查記錄完備。嚴格從業人員衛生操作程式,逐步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和衛生操作習慣。檢查中發現問題仍未改進的,按有關獎懲制度嚴格處理。

工廠規章制度 篇2

一、木材經營加工實行許可證管理制度,經營、加工木材的應當向縣級林業主管部門申辦木材經營、加工許可證,並於每年的1月30日前到縣級林業主管部門年檢;

二、凡是從事木材經營、加工的單位或個人,必須嚴格遵守林業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合法經營、加工,嚴禁違法收購加工木材,嚴禁經營、加工國家和省級保護的'樹種;

三、木材加工廠加工所需的木材,必須辦理林木採伐許可證;

四、木材加工廠收購加工所需木材的,出售方必須提供林木採伐許可、供貨合同及數、縣內木材運輸證等木材的合法來源憑證;

五、加工農民自用材的,必須持有由縣級林業主管部門發放的林木採伐許可證;

六、各加工廠用木材來源合法憑證建立管理臺帳,按自己採伐、收購加工和加工農民自用材分類進行管理。同時持合法憑證到鄉鎮林業站登記並在林業站建立臺帳,實行雙臺帳管理。鄉鎮林業站應加強對轄區內木材加工廠的管理;

七、木材加工經營許可證年檢時必須提供管理臺帳,無管理臺帳或管理混亂的,縣級林業主管理部門根據情況將吊銷加工經營許可證,取締木材加工廠;

八、各加工廠之間的木材指標不得相互衝抵、借用,各採伐點之間的採伐指標不得相互衝抵、借用;

九、各木材加工廠要運輸木材的,向鄉鎮林業站申請。林業站根據所建臺帳對所申請運輸的木材進行檢尺,並出具檢尺單同時發放縣內木材運輸證。加工廠憑林業站檢尺單和縣內木材運輸證到縣林業局辦理木材運輸證;

十、縣內運輸木材必須到鄉鎮林業站辦理縣內運輸證,出縣運輸必須到縣林業局辦理木材運輸證。運輸期限:縣內運輸證有效期為1天,出縣運輸從當天算起,最多不超過10天。州內不超過2天,省內不超過3天,四川、貴州、廣西、廣東、重慶不超過4天,黑龍江、哈爾濱、新疆、遼寧、內蒙古、西藏吉8至10天,其餘各地5至7天。如有特殊情況要求延長期限的,必須持有相關證明覆印件;

十一、各加工廠要加強管理,建立各種管理制度,做好安全生產工作。對管理混亂不予整改、發現兩次以上違法收購木材的將給予取締。

工廠規章制度 篇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增強公司員工主人翁責任感,提高遵紀守法的自覺性,維護公司和員工的利益,避免發生事故,保證各項工作的順利完成,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作為公司基本準則,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守。

第三條、本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第二章、紀律

第四條、全體員工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勞動紀律,愛護公物,團結協作,完成各項任務。

第五條、凡各單位(職能部門、分公司)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經分管副總簽字後到企管處稽核、備案,報經有關領導批准下發。

第六條、勞動紀律

(一)全體員工須嚴格遵守班前班後點名的考勤制度。

(二)上下班須按時點名,不得早退、遲到。

(三)上班時間為每週六天,每天8小時,早上8:00—12:00,下午13:30—17:30。

(四)上班時間嚴禁吵鬧、喧譁、打瞌睡及進行業務工作無關的活動。

第七條、請假制度

(一)員工有事須向有關領導請假。

(二)請假須寫請假條,禁止以其它方式請假。重病、意外事故等,須持相關證明事後補假。

(三)員工本人結婚或直系親屬(指有直接血統關係或婚姻關係的父母、夫妻、子女)喪事,准假三天,工資予以編制。

(四)凡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育齡婦女,休產假期為十八個月,任何人不得私自縮短產假或以其它理由、形式請長假休產假。

(五)請病假三天以上者須持醫生證明,請病假三個月以上者,復工須持醫生健康證明。

(六)批假許可權(停工許可權同請假,請假簽字須逐級批准):

1、員工請假三天(含三天)以下者,由各部門主管(車間主任)簽字批准。

2、員工請假三天以上七天(含七天)以內者,部門經理(分公司經理)簽字批准。

3、員工請假七天至三個月(含三個月)者,由分管副總簽字批准。

4、員工請假三個月以上者,由總經理簽字批准。

(七)凡請假時間較長,所得工資不足以扣除個人應交養老保險費者,須到人力資源處辦理保險費預交或補交手續,以連續計算保險交費年限。

第八條、工作紀律

(一)上班時間,無部門負責人(車間主任、副處長級或以上人員)簽字批准的出門證不得出廠。

(二)因事晚來,須提前將車間主任、副處長級或以上人員簽字批准的證明交門衛。

(三)車間主任、副處長級及以上人員出入廠區,須由本人到門崗簽字。

(四)工作時間須做到“五不準”:

1、不準睡崗、脫崗、串崗。

2、不準吃零食。

3、不準打鬧、閒聊。

4、不準幹私活。

5、不準自行組織文體活動。

第九條、組織紀律

(一)全體員工須無條件服從組織分配,上級對下級負責,下級對上級負責。

(二)員工享有“六項權利”:

1、有了解所從事工作中潛在的危險和可能造成事故的權利。

2、有對危害生命安全的行為批評、檢舉、控告的權利。

3、有獲得保障自身健康、良好的勞動條件和使用勞動保護用品用具的`權利。

4、有遇到生命安全侵害時緊急避險的權利。

5、有對班前不講安全拒絕上崗的權利。

6、有違章指揮拒絕作業的權利。

第十條、生產紀律

(一)須認真保質保量完成上級下達的各項任務。

(二)須認真如實填寫原始記錄,不準弄虛作假、隨意塗改。

(三)須嚴格執行工藝標準和安全操作規程。

第三章、安全、消防、保衛

第十一條、全體員工要做好安全、消防、保衛工作。

(一)各單位主管在員工進廠前一定要強調安全操作規程及注意事項,避免意外事故發生。

(二)未經允許嚴禁員工操作自己不熟悉或不屬自己工作範圍的機器裝置。

(三)嚴禁亂動電閘電線,工作時出現故障必須請電工修理,不得私自拆、卸、修理。

(四)工作時,必須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

(五)機器裝置使用人員要注意裝置的執行狀況,發現問題及時停機彙報有關領導或通知維修部門進行維修。

(六)機電裝置部門要經常到車間巡視,發現裝置運轉異常或漏電、漏水、漏氣現象要及時進行維修、上報。

(七)所有員工都要做好消防防範工作,提高消防安全意識。

(八)門衛保安員值班時衣冠要整齊,服務要熱情,對工作認真負責,嚴格落實出入廠物品的登記制度,有突出表現者,給予獎勵。

第四章、獎懲制度

第十二條、員工在工作期間的獎懲:

(一)服從車間主任管理、調動和各項工作的安排,若有不服從管理、調動和工作安排的,輕者上班且扣除考勤一天,重者到辦公室報到學習。

(二)對車間提出合理建議,能夠降低成本、提高效率,若被公司採納,給予表彰獎勵。

(三)上班認真、負責,且本崗位不出現重大失誤和裝置故障的給予表彰獎勵。

(四)無責任心,造成裝置故障、原材料浪費、影響生產的,給予一定處罰。

第五章、附則

第十三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生效。

工廠規章制度 篇4

第一條、生產紀律

1、遵守企業考勤制度。

2、生產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產品配方生產,勤儉節約,杜絕浪費。

3、愛惜生產裝置、原材料和各種包裝材料,嚴禁損壞。

4、服從生產主管的安排,及時作業,保證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生產任務。

5、衣著清潔整齊,按照要求穿制服上班。

6、嚴禁私自外出,有事必須向生產主管請假。

7、保持車間環境衛生,不準在車間亂扔雜物,禁止隨地吐痰,每次生產任務完成後要將地面清掃乾淨。

8、當產品出現不良時應立即停工並上報,查詢原因後方可繼續生產。

第二條、操作規程

1、正確使用生產裝置,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非相關人員嚴禁亂動生產裝置。

2、生產過程中的藥品要按使用說明正確操作使用,注意防火、防爆、防毒。

3、嚴格按照裝置的使用說明進行生產,嚴禁因搶時間而影響產品質量。

第三條、產品質量

1、必須樹立“質量第一、使用者至上”的經營理念,保證產品質量。

2、嚴把原材料進庫關,高品質原料出高品質產品。

3、禁止使用替代原料,嚴格按配方配料,配好料,配足料。

3、注意生產過程中的細小環節,要求包裝密封良好,碼垛整齊美觀。

5、檢查產品的標籤、名稱、生產日期、做到萬無一失。

6、裝車前需最後檢查、核對(產品名稱,數量、包裝情況),做到單貨相符。

7、文明裝車,堆碼合理。

第四條、安全生產

1、生產過程中注意防火、防爆、防毒。

2、嚴格按照裝置使用說明操作,防止出現傷亡。

3、預混料生產時必須戴好防毒口罩、手套,防止腐蝕。

4、注意搬運機械的操作,防止壓傷、撞傷。

5、正確使用帶電裝置及電氣開關,防止遭受電擊。

6、易燃、易爆物品應單獨堆放,並樹立醒目標誌。

7、原材料、包裝物、零小的'裝置應佈局合理,堆放整齊,

第五條、裝置管理與維修

1、大宗裝置應有專人負責。

2、所有裝置應定期保養,每日檢查。

3、制訂完善的裝置維修及保養計劃,並做好維修保養記錄。

第六條、工廠規章制度需要遵循的原則

1、個人利益小於廠裡利益,廠裡利益小於國家利益。誠信守法,遵守廠裡的規章制度是每個員工必須做到的。

2、在不要違反法律的情況下廠裡所有人應聽從王志巨集同志一切安排,不聽從者看情節輕重按廠規處理。

3、在上班期間廠裡出現任何緊急情況廠長應及時向總經理彙報。如不彙報出現不必要的損失有廠長負責。

第七條、工廠每天的規章制度

我廠員工每天早晨8:00上班,有廠長點名。總經理不定期抽查。遲到五分鐘扣工資10元。遲到30分鐘,扣除當天工資。員工有事情應像廠長請假再有總經理批示,如無故曠工者扣發當月工資或開除。

工廠規章制度 篇5

宿舍是員工在住宿期間學習、生活、休息的重要場所,直接關係到員工的精神風貌和身心健康。為了加強本司員工宿舍安全管理,確保公司財產及員工財產的安全,搞好員工宿舍區的清潔衛生,建設一個良好、整潔、優美的宿舍環境,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個人物品隨身保管,一但丟失公司不負任何責任。離開宿舍必須關好門窗,人為原因造成的失竊事件由事件責任人承擔相應責任。

(二)員工宿舍實行責任制,排出衛生值班表;每天值日人員進行責任範圍的保潔工作。安排好每天的'清潔衛生工作和保持宿舍的整潔。請每組值日員工認真自覺執行。每月全體宿舍員工對宿舍進行大掃除,請各員工積極參與。

(三)任何人不得在宿舍內亂扔果皮、紙屑、菸頭、飯菜等垃圾,不得從陽臺、門廳等地方向下倒水、吐痰、扔垃圾雜物,不得將塑料袋、飯菜雜物倒入便池和下水道等。凡經發現,即對當事人處理。宿舍內保持室內整潔,衛生乾淨、物品擺放整齊,室內通風。

(四)員工應該自覺維護宿舍牆壁的潔淨,不得有任何汙損行為(包括在牆上亂敲亂砸、張貼標語、廣告、亂寫亂畫、用腳踢、用球砸等)。凡有汙損行為,一律視其情節給予處罰。如未查出直接責任人,則該室全部成員給予處罰。

(五)洗手間、浴室及各公共區域,應保持地面乾淨整潔,盥洗盆要保持清潔,節約用水、用電,養成隨手關水關電的良好習慣。門外不能堆放垃圾,垃圾要及時清理,不得存放在室內。

(六)不得在室內隨意拉接電線,不得在宿舍用未經許可的電器,愛護宿舍各項公用設施,不得破壞公用設施,若因此造成的事故,事件責任人必須承擔全部責任。

(七)宿舍住宿人員應注意個人衛生,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生活習慣。嚴禁在宿舍內參與賭博活動,嚴禁在宿舍裡酗酒或酒後鬧事。嚴禁外來人員留宿或男女混住,一經發現嚴重處罰。嚴禁在宿舍大聲喧譁,放高音音樂。按時熄燈睡覺,不影響他人的休息。

(八)住宿員工下班外出時,儘量結伴而行,晚12:00前必須返宿,加強防盜、防搶等安全防範意識。

(九)住廠舍員工,必須服從公司安排,未經公司批准,不得更換床位、宿舍。辭工辭退人員必須自停工三天內憑離職證明搬離宿舍,逾期未搬者每天由工資中扣除50元。

(十)要求全體員工必須認真遵守《員工宿舍管理制度》,攜手共創文明宿舍。

本條例自公佈之日起執行生效

工廠規章制度 篇6

一、工廠規章制度—安全生產

1、填寫要認真,嚴肅,實事求是,要經班長同意。

2、班長負責檢查有關記錄的情況,並按月上交有關記錄,並立捲入檔。

3、記錄情況應儲存五年以上。

二、事故報告制度

1、鍋爐事故。鍋爐執行中因鍋爐受壓部件,附件或輔助裝置發生故障或損壞,造成鍋爐被迫停爐或減少供汽量的稱鍋爐事故。

2、鍋爐事故報告的類別,一般分鍋爐爆炸事故,重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爆炸事故:使用中或試壓時發生破裂,使壓力瞬時降至等於大氣壓力稱為爆炸事故。

重大事故:由於受壓部件嚴重損壞(變形,滲漏),附件損壞或爐膛爆炸等被迫停止執行,必須進行修理的稱為重大事故。

一般事故:損壞程度不嚴重,不需停爐修理的事故稱為一般事故。

3、事故報告程式。根據事故的`不同類別,採取不同的報告辦法。

(1)發生爆炸或重大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時,應立即將事故概況儘快地報告單位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和分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及鍋爐檢驗所,以便組織調查。

(2)鍋爐發生重大事故時,應儘快地將事故情況,原因及改進措施書面報告分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及鍋爐檢驗所。

(3)裝置發生一般事故時,應分析原因,採取改進措施,可以不報告分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由所屬單位分析調查,處理,制定改進措施並存檔。

4、鍋爐發生事故後,除了事故擴大或搶救人員採取必要的措施以外,一定要保護好現場,以備調查分析。

5、發生事故的當班人員應如實反映和提供情況,主動配合和協助查人員開展工作,並做到不隱瞞真相,不推卸責任。

6、調查事故報告時,必須認真查清事故原因,提出改進措施和對責任者的處理意見,根據調查結果填寫"鍋爐事故報告書",報送單位的安全主管部門和分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工廠規章制度 篇7

員工守則

一、 遵紀守法,忠於職守,愛崗敬業。

二、 維護公司聲譽,保護公司利益。

三、 服從領導,關心下屬,團結互助。

四、 愛護公物,勤儉節約,杜絕浪費。

五、 不斷學習,提高水平,精通業務。

六、 積極進取,勇於開拓,求實創新。

員工管理制度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三、週一至週六為工作日,週日為休息日。公司機關週日和夜間值班由辦公室統一安排,市場行銷部、專案技術部、投資發展部、會議中心週日值班由各部門自行安排,報分管領導批准後執行。因工作需要週日或夜間加班的,由各部門負責人填寫加班審批表,報分管領導批准後執行。節日值班由公司統一安排。

四、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由部門負責人批准;3天以內的(含3天),由副總經理批准;3天以上的,報總經理批准。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准。請假員工事畢向批准人銷假。未經批准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五、上班時間開始後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六、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發當月1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10次以上者,扣發當月的基本工資。

七、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每月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並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2天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並給予記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並給予記大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第二個月起留用察看,發放基本工資;每月累計曠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辭退。

八、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串崗聊天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者當天按曠工1天處理;當月累計2次的,按曠工2天處理;當月累計3次的,按曠工3天處理。

九、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在規定時間內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未經批准擅自不參加的,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

十、員工按規定享受探親假、婚假、產育假、結育手術假時,必須憑有關證明資料報總經理批准;未經批准者按曠工處理。員工病假期間只發給基本工資。

十一、經總經理或分管領導批准,決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補助20元;夜間加班或值班的,每個補助10元;節日值班每天補助40元。未經批准,值班人員不得空崗或遲到,如有空崗者,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如有遲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規定處理。

十二、員工的考勤情況,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痺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的,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予以處罰。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的員工,取消本年度先進個人的評比資格。

工廠規章制度 篇8

一、考勤制度

1、工作時間工廠每週工作六天,員工每日正常工作時間為8小時,其中:

週一至週六: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為工作時間。生產期提前十五分鐘上班,作為交接班時間。

2、考勤

(1)所有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工廠考勤制度,上下班親自打卡(午休不打卡),不得代替他人打卡。

(2)遲到、早退、曠工

a、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內者,每次扣發薪金10元。30分鐘以上1小時以內者,每次扣發薪金20元。超過1小時以上者必須提前辦理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b、月遲到、早退累計達五次者,扣除相應薪金後,計曠工一次。曠工一次扣發一天雙倍薪金。年度內曠工三天及以上者予以辭退。

3、請假

(1)病假

a、員工病假須於上班開始的前30分鐘內,即8:00—8:30致電車間負責人,請假一天以上的,病癒上班後須補區、縣級以上醫院就診證明。

b、員工因患傳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請假,病癒返工時需持區、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康復證明,經人事部門核定後,由工廠給予工作安排。

(2)事假:緊急突發事故可由自己或委託他人告知車間負責人批准,其餘請假均應填寫《請假單》,經權責領導核准,報人事部門備案,方可離開工作崗位,否則按曠工論處。事假期間不計發工資。

二、崗位制度

1、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嚴格按操作規程及工藝要求操作,違者視情節輕重,處以50元以上罰款。

2、工作時間禁止睡覺、串崗、聊天等於工作無關的事,違者罰款50元。

3、嚴禁越崗操作,不經車間主任同意,不得私自調節裝置重要引數、閥門、開關等,違者承擔所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4、嚴禁將與生產無關的物品帶入車間,違者處以50元罰款。

5、各崗位操作工相互監督、協調配合,緊密協作。

6、嚴禁在生產車間飲用食物。

7、嚴格按規範化生產和程式,加工製作每件產品應做到堅固、外表美觀。

8、生產車間應保持整潔,下班前清理、打掃衛生,整理原材料,規整擺放,成品、半成品分類整理,擺放整齊。

9、按時上下班,上班時,衣冠整潔,不準穿拖鞋進入生產車間。

10、嚴禁在生產車間內吸菸或使用非工作需要的明火。

11、生產車間員工禁止酒後上崗。

12、未經允許不得帶非廠內人員進入生產車間。

三、獎懲制度

1、服從車間主任管理、調動和各項工作的安排,若有不服從管理、調動和工作安排的`,輕者上班且扣除考勤一天,重者到辦公室報到學習。

2、對車間提出合理建議,能夠降低成本、提高效率,若被公司採納,給予表彰獎勵。

3、上班認真、負責,且本崗位不出現重大失誤和裝置故障的給予表彰獎勵。

4、無責任心,造成裝置故障、原材料浪費、影響生產的,給予一定處罰。

5、在生產中,愛護公共財產,對各類違法違紀行為敢於制止、批評、揭發者,每次獎勵50元,並通報表揚。

6、在生產中及時發現機械故障、報告或及時維修者,每次給予獎勵50元。

7、按工廠要求及時完成任務或提前超額完成的各項任務指標者,每月獎勵50元。

8、偷竊他人財物及生產工具者,罰款100元。情節嚴重者交司法部門處理。

9、在工作和生活中,無故吵鬧打架者,引發事故,當事人除負責醫療費外,雙方各罰款100元。影響較壞者,予以辭退。

10、不服從工作分配調動者,立即予以辭退。

四、衛生安全規定

1、加強車間安全防火防盜工作,每天下班後各生產車間電源全部關閉,所有車間關門、上鎖。

2、為了確保消防裝置安全效能,生產車間配備的所有消防裝置不得隨意動用,或作為它用。

3、員工在生產工作中應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遵守操作制度和安全管理。發現不安全情況應及時上報,予以排除,保障生產安全。

4、車間負責人應經常組織員工進行安全檢查,排除安全隱患。

5、工廠全體員工應努力做好防塵、防毒、防輻射、防暑降溫工作和防噪音工程,進行經常性的衛生監測。

6、車間員工在每天下班前半小時進行生產車間的消毒清潔,保障環境整潔衛生。

7、生產廢物必須每天清除出廠,保障衛生安全。

8、生產車間及其周圍必須不定期進行除蟲滅害,防止細菌滋生,危害生產人員。

9、員工不得在生產車間內私拉電線,以保障用電安全。

10、工廠內所有電路電線應符合安全標準,定期進行檢修。

五、其他

本規章制度自下發之日起適用於本工廠所有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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