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稿件規定及獎勵制度範文

來源:才華庫 3.32W

篇一:公司部稿件獎勵制度

公司稿件規定及獎勵制度範文

1.目的:

為了更好地配合公司的企業文化宣傳以及更好地增強員工的凝聚力,便於員工及時瞭解隔膜的生產經營狀況和管理情況,也使員工在寫作的同時得到合理的勞動報酬,特製作本規定

2.稿件形式:文字、圖片、圖文結合均可。

3.投稿範圍:反映生產經營、管理創新、科研成果、人物通訊、精品

故事、企業文化、組織活動的內容均可。

4.稿件內容:

4.1稿件內容不拘一格,新聞報道、人物通訊、詩歌、散文、記敘文、議論文均可。

4.2員工所投稿件最好是原創,轉載他人優秀作品的要註明文章來源(各工段每季度所投的轉載文章不得超過1篇)。

4.3每工段每季度至少上交一篇人物通訊稿件。

4.4稿件內容要真實,展現健康向上的隔膜、部門或員工形象。

4.5稿件內容應是當月發生的事件或新聞。

4.6非新聞稿件字數最少在500字以上,新聞稿件在300字以上,詩歌至少四行。

4.7稿件應註明部門、作者以及日期。

5.稿費發放標準:每篇稿件(在符合以上條件的情況下)10元獎勵,

月底發放(轉載文章每篇5元獎勵)。

6、其他要求:

6.1投稿數量:隔膜專案部18篇(原料工段3篇,分切工段5篇,主線、裝置、電器、技術等各1篇)

6.2各個工段每月在24日之前將稿件傳遞至隔膜綜合辦。

6.3若出現抄襲,未標註來源的情況下,一旦發現通報批評。

7.本規定自*****稿件兌現時開始生效。

篇二:通訊稿件刊發的獎懲辦法

為鼓勵建設系統廣大幹部職工積極撰寫宣傳稿件,形成良好風氣,制定本辦法。

一、本局一般幹部,每人每年發表宣傳稿件不得少於1篇,副科級幹部不得少於2篇,正科級幹部不得少於3篇。各單位要積極鼓勵幹部職工寫稿、投稿。

二、宣傳稿件可以是反映建設行業管理、黨建等方面的經驗、成績,也可以是反映建設工作動態的內容,體裁不限。

三、在國家級報刊發表的稿件,每篇獎勵50元;在省級報刊發表的稿件,每篇獎勵20元;在市級報刊發表的稿件,每篇獎勵10元;在縣級報刊發表的稿件,每篇獎勵5元。其中1000字以上的稿件加倍獎勵;在頭版頭條發表的稿件,另加50%的獎勵。

四、在各級黨委、政府各類資訊內刊發表的資訊,中辦、國辦每篇獎勵50元;省委、省政府兩辦每篇獎勵30元;兩辦其他內刊(包括上報、專報)每篇20元;市委辦公室《衡水資訊》、市政府《政府快報》每篇10元;市局資訊(500字以上)每篇獎勵5元。在市級以上刊用的頭條資訊,另加50%的獎勵。

五、凡領導批示的資訊、稿件,加倍獎勵。

六、完不成稿件任務的科室或個人通報批評。

七、兌獎辦法:每季度末兌獎一次,資訊由辦公室兌獎,宣傳稿件由宣教科兌獎。作者須持所發表稿件的原件,在廣播電臺、電視臺發表的稿件持《稿件播出通知單》領獎。2名作者的稿件每人按1/2篇,3名作者的稿件按1/3篇計算。

八、本辦法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篇三:企業資訊稿件獎勵辦法

資訊稿件是我公司對外宣傳的重要載體和媒介。為了進一步加強我公司的資訊宣傳工作,提高公司的知名度和影響力,激勵公司廣大員工多動筆,多動手,多投稿,現根據集團公司有關檔案精神,結合我公司實際,制訂此資訊稿件管理辦法。

一、稿件要求

(一)工作資訊

1.內容健康向上,堅持正確的政治輿論導向,把握時代脈搏。

2.稿件能夠及時、準確地反映公司的工作亮點、重要動態、管理創新、方法創新等。

3.體裁以新聞稿、訊息稿、理論調研文章、管理創新文章、工作紀實文章為主,可附帶圖片。

(二)文學作品

1.內容健康,展望****美好明天,體現公司企業文化,反映員工精神生活,抒發員工個人情懷(積極)等。

2.體裁以詩歌、散文、雜文、人物傳記、漫畫為主,可附帶圖片。

(三)攝影作品

1.內容健康,畫面清晰,富有內涵,風景、人物、員工活動等圖片均可。

2.作品需標註名稱、作者、單位。

(四)書法作品

1.內容積極向上,古詩、詞及中外名篇、警句格言、自創詩詞均可。

2.毛筆、硬筆均可,書體不限,草書、篆書需另附釋文及內容出處。

3.作品需標註名稱、作者、單位。

(五)數量質量

每個部門每週至少報送1篇資訊稿件;報送稿件要求語言簡練、內容真實、及時準確。

二、投遞範圍

《****報》、《****工作動態》、《****公司網站》

三、投稿方式

所有稿件由公司資訊員統一報送。各部門員工可將擬投稿件發至綜合部,綜合部稽核後予以投遞,儲存原稿並進行登記,作為獎勵憑證。

四、獎勵認定

被採用或刊登的稿件,按性質、影響程度等劃分為重點稿件、一般稿件兩類,並以此為依據確定獎勵標準。

重點稿件:被列入《****報》第一版的稿件;被刊用的理論調研文章、管理創新文章、工作紀實文章。

一般稿件:除被確認為重點稿件以外的被刊用稿件。

五、獎懲方式

(一)獎勵

1.綜合部每月根據稿件採用情況,進行統計、核算稿酬,經公司領導審批後,將稿酬發放到作者本人。

2.資訊宣傳工作列入部門年度考核專案,根據稿件被刊用數量和稿件類別,給予特別獎勵。

(二)懲罰

1.每月報送資訊稿件少於4篇的部門,部門全體人員扣發20%月度績效工資。

2.年度被刊用稿件低於4篇的部門,扣發部門30%年終獎金。

六、獎勵標準

(一)重點稿件

根據具體情況,每篇獎勵800~2000元

(二)一般稿件

1.被《****報》刊用作品

(1)工作資訊稿件:300字以內,獎勵300元;300字以上,獎勵500元。

(2)文學稿件:每篇獎勵300元。

(3)攝影作品:每幅獎勵100元。

(4)書法作品:每篇獎勵300元。

2.被《****工作動態》、《****集團網站》刊用作品 300字以內,獎勵300元;300字以上,獎勵500元。

七、獎勵物件

公司全體員工均可參與。

八、解釋實施

綜合部負責對本獎勵辦法進行解釋並具體組織實施。

九、執行時間

本辦法印發之日起執行。

篇四:通訊稿件管理辦法

1 目的

為加大企業形象宣傳報道力度,提高宣傳工作水平,及時準確宣傳公司各方面的資訊,更好的推進公司企業文化建設,特制定本辦法。

2 範圍

本辦法適用於格爾木慶華礦業有限責任公司各職能科室及全體員工。

3 職責

3.1 編輯部

3.1.1負責審閱各科室來稿的數量,嚴把來稿的質量要求,對各部門通訊員上報稿件的情況進行督促落實,重點把握數量、質量及投稿時間。

3.1.2 定期召開公司通訊宣傳、總結會議,積極收集整理新聞線索。

3.1.3 負責對稿件進行稽核。

3.1.4 積極與集團《騰飛》報編輯部進行工作聯絡及工作協調事宜。

3.1.5 每月20日前完成礦業月報的編輯、稽核、發刊。

3.2 各單位、部門

3.2.1 負責對本部門通訊稿件完成情況進行監督、落實。

3.2.2 負責對本部門稿件進行稽核、上報。

4 管理內容及要求

4.1 稿件的範圍和內容

4.1.1 公司領匯出席的有關重大會議及做出的部署、公司內重要活動的宣傳報道工作。

4.1.2 本部門對於公司及上級部門的各項方針、政策、檔案、會議精神等貫徹落實情況。

4.1.3 積極發掘格爾木慶華礦業有限責任公司宣傳各項業務工作成就、工作亮點,如與本部門有關的安全文明施工、重大建設專案、生產經營等動態新聞或資訊,尤其是礦業公司重點建設專案及員工隊伍中的先進人物、先進事蹟。

4.1.4 做好公司或本部門的宣傳工作,積極推進企業文化建設,對公司或本部門雙文明建設的先進經驗和先進典型進行發掘和採寫。

4.1.5 收集本部門具有價值或亮點的新聞線索並進行採寫,培養本部門新聞宣傳骨幹,配合其他部門做好企業的宣傳報道工作,積極向公司報刊投稿。

4.1.6 公司黨的建設、思想政治工作、廉政建設工作、職工隊伍建設、企業文化建設等方面的亮點。

4.2 通訊稿時間、數量等規定

4.2.1 組稿時間:每月8日前各部門通訊員必須將經部門領導稽核後的稿件報礦業公司內刊編輯部,其它新聞類稿件可隨時投稿。

4.2.2 各部門每月必須為集團公司《騰飛》、公司內刊《礦業月報》供稿2篇以上,其中工作交流類1篇,文藝類1篇,同時保證投稿質量;

4.2.3 建議礦業公司領導和廠礦領導每季度投稿1篇,要求部門領導每月投稿1篇。

4.3 通訊員來稿規定、審批流程

4.3.1 來稿規定

a) 稿件堅持原創,各部門必須對本部門所投稿件的真實性、客觀性負責。

b) 稿件內容主要是以公司生產經營動態、管理動態、工作交流、文化建設、員工心聲、文體活動等,形式不限,字數限1000字左右。

c) 稿件採用電子版文件的方式。

d) 稿件內容必須遵循積極、真實、健康、文明的原則。

4.3.2 來稿審批流程

a) 稿件先經本部門負責人稽核後由部門綜合員或部門負責人按時發至編輯部。

b) 編輯部針對稿件的內容、質量和部門領導的批示提出意見;同意刊發於《騰飛》報的稿件由辦公室企業管理專員負責向礦業公司經理審批後報集團公司企業管理辦公室;同意刊發《礦業月報》的稿件由礦業公司編輯部負責核稿並由主編審批後方可刊登。

4.3.3 稿件稽核許可權

a) 一般稿件原則上由部門負責人稽核,稽核後由本部門綜合員或部門負責人統一上報公司編輯部。

b) 專業性較強或涉及有關重要資料等的宣傳稿件,經部門負責人稽核後,由通訊員提交主管領導審批同意後報編輯部稽核。

c) 重大會議、重大活動、重大事件、難點熱點等問題的專題策劃報道稿件,傳達貫徹國家大政方針,貫徹落實上級重要部署、重要會議精神,上級領導視察工作類稿件,由辦公室撰稿並提交有關部門稽核後,交公司經理稽核。

d) 公司主要領導的講話和有關報道提交本人親自稽核同意後方可發表。

e) 如對外發稿,必須由編輯部對各部門上報的各類稿件進行稽核把關,經修改後報公司經理審籤同意後統一對外發稿或上報集團公司企業管理辦公室編輯部。

4.5.4 稿件稽核內容

a) 重點稽核稿件內容是否健康向上、所述事件是否真實,專業用語表述是否正確,人名、地名、資料、引文是否正確,是否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有關規定等。

b) 稿件所述內容價值及輿論導向是否正確,是否會對公司經營管理產生負面影響 c) 部門負責人稽核稿件應堅持準確、真實、客觀的原則,遇到不清楚的問題要及時調查瞭解清楚,對稿件內容如經濟資料、專業術語、領導講話等要避免失實。

4.4 稿酬的發放標準

4.4.1 騰飛報上刊登的各類稿件,按集團公司制定標準發放。新聞動態類稿件300 字以內的稿件30 元/篇,300~500 字的稿件40 元/篇,500~1000 字50 元/篇,1000~1500 字60 元/篇,1500 字以上80 元/篇。純屬轉載的非原創性新聞類稿件無論字數多少,一律按10 元/篇計算;適當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加入自己的語言,一律按20 元/篇計算。工作交流類稿件500 字以內30 元/篇,500~1000 字40 元/篇,1000~1500 字50元/篇,1500 字以上60 元/篇。員工心聲、思想動態類稿件字數控制在2000 字以內,800 字以內30 元/篇,800~1500 字40 元/篇,1500~2000 字50 元/篇,2000 字以上60 元/篇。各類重大活動、新聞類照片10 元/副,個人攝影作品、書法作品20 元/幅。詩歌20 行(包括20 行)以內的20 元/首,20~30 行的30 元/首,30~40 行的40元/首,40 行以上的50 元/首

4.4.2 礦業公司月報上刊登各類稿件千字以內30元/篇、千字以上40元/篇(圖片類稿件每幅10元),稿酬由辦公室在每月末從財務支出併發放。

5 獎勵與考核

5.1 各部門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保質保量完成投稿任務,不按要求和不在規定時間內報送稿件的,考核部門領導人10分,每少一篇考核部門領導10分。

5.2 部門負責人對所投稿件把關不嚴,出現重點文字或資料失誤,稿件內容失真,考核部門領導人10分。

5.3 部門不按規定程式報送稿件,考核部門領導人10分。

5.4 每季度部門上報稿件如無一篇發表,考核部門領導人20分。

5.5 稿件必須堅持原創性原則,如發現抄襲行為,一經查實,考核當事人20分。

5.6 每季度按照部門刊登稿件數量從公司一級臺賬予以**-**的獎勵。(其中辦公室與人

力資源科不參與獎勵)

6 附則

6.1 本辦法由公司編輯部制定並負責解釋。

6.2 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實施。

附件 通訊稿件稽核流程圖

附件:

通訊稿件稽核流程圖

篇五:通訊員考核與獎勵方案

為進一步做好公司品牌宣傳工作,鼓勵通訊員積極投稿,加強通訊員隊伍建設,按照公司管理層指示。特制訂公司通訊員考核辦法,具體辦法如下:

一、考核適用範圍

各部門、物業服務中心通訊員

二、評審委員會成員

組長:**

組員:*******

三、考核標準

1、各部門、物業服務中心通訊員應按時按量上交通訊稿。分公司職能部門每月至少提交1篇通訊稿,專案每週至少上交1篇通訊稿(通訊稿經審批並掛網方計入上交稿件數)。

2、每季度由評審委員會,對當季所有掛網通訊稿進行評比,結合評委打分情況,最終選定3篇為“優秀通訊稿”。

3、稿件經過集團篩選,在集團EIP版面掛網的,直接晉級“優秀通訊稿”,不在打分之列。

四、獎懲方法

1、獲得“優秀通訊稿”的通訊員,獎勵活動經費200元。

2、當季獲得“優秀通訊稿”稱號通訊員所在部門、物業服務中心負責人在當月績效考核中加2分;

3、各職能部門、物業服務中心若未能按時按量上交通訊稿,該部門、物業服務中心負責人納入計劃運營考核。

五、優秀稿件評選標準

所有參評稿件基礎分為10分,稿件經綜合部品牌口修改過多的則取消參評資格,具體評比標準如下:

1、通訊稿件主題鮮明,標題清晰、準確、工整扣題,加1分。

2、稿件正文資訊準確,時間、地點、人物姓名、職務交代清晰。

3、新聞稿件真實,含虛假內容則取消評比資格。

4、新聞稿件字數達300字,字數不足取消評比資格。

六、具體要求

1、各部門、物業服務中心將指定部門/服務中心通訊員名單提交至綜合部***處;

2、綜合部將對考核與獎勵辦法進行解讀;

3、綜合部組織好每季度的通訊稿評比,嚴格按標準執行,要把通訊稿評比與佳兆業物業的品牌建設緊密結合起來;

4、各職能部門、服務中心要通過此次通訊稿評比活動的開展,落實分公司通訊稿撰寫;

5、綜合部需對每季度通訊稿評比結果將進行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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