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證改名申請書怎麼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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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經濟飛速發展、人們往來越來越密切的今天,申請書在現實生活中使用廣泛,在寫作上,申請書也具有一定的格式。寫申請書時理由總是不夠充分?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身份證改名申請書怎麼寫,歡迎大家分享。

身份證改名申請書怎麼寫

身份證改名申請書怎麼寫1

光明裡派出所:

本人現居住於,女兒居民戶口簿上的名字是,女,漢族,生,身份證號:現在,正式以文字形式向貴所提出更改我女兒姓名為申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的第1條規定:未滿十八週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所以我現為女兒提出書面申請。改名理由:由於當時起名草率,重名率太高,為方便以後的升學和就業,現特提出書面改名申請。我知道,這樣會給貴所帶來額外的工作,但還是肯請貴所予以批准我為女兒的改名申請為謝!特此申請

申請人:父親母親女兒

  二0一二年十一月一日

身份證改名申請書怎麼寫2

屯堡派出所:

本人現用名錢紅桃,女,漢族,19xx年02月05日出生,出生於湖北省恩施市屯堡鄉新街村三龍溪組4號身份證號:4xxxxxxxx。錢紅桃是本人原名,自出生時起一直沿用至今,申請人現在所有的身份證明檔案、學歷證書、銀行帳號和社會保險登記等均使用這一名字,申請人在使用現用名期間沒有進行過任何違法、犯罪行為,也沒有任何不良的社會記錄。只因在日常的生活、工作中,經常遇到重名的情況,給正常的生活、工作帶來許多不便。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七、十八條,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請,並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寫充分,到當地派出所戶籍室辦理,戶口登記機關認為有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十八週歲以下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如果是十八週歲以上,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民法通則》第99條規定,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假冒。《戶口登記條例》第18條,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18週歲以上公民需要變更姓名時,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公民的姓名權受到侵害了,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在認真學習和研究了姓名權的有關法律規定後,所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99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七、十八條的規定,現特向貴局提請將本人的現用名錢紅桃更改為:錢思雅,請予以更改望同意為!

  申請人:

  x年x月x日

身份證改名申請書怎麼寫3

尊敬的各位領導:

您好!本人現用名高紅穎,女,滿族,19xx年06月09日出生,身份證號碼:6xxxxxx3,申請人在使用現用名期間沒有進行過任何違法、犯罪行為,也沒有任何不良的社會記錄,我清楚地知道,這申請會給貴所帶來額外的工作,甚至影響到其他公民更為急迫的需求,對此我表示歉意。改名陳述理由如下:因本人父母(父親:高瑞民,母親:白俊平)離婚,本人要求本人姓氏隨母姓,所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99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七、十八條的規定,特向貴局提請將本人的現用名高紅穎更改為白雪,現二代身份證已經丟失,特藉此補辦身份證的機會改名,申請改名為白雪,望重新開始新的人生。本人承諾改名後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責任均由自己承擔。

但願貴所應該充分理解一個公民的改名意願!謹請領導批准為盼,本人深表感謝!

  申請人:

  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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