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說合理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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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教育報  2003-07-15  山東省壽光市王高一中 常坤 馬麗鳳

 

   近日,中國教師報網站(http//)上有一則調查:中國小教師中高階職稱評定要求一定有論文發表,這種政策合理嗎?有三個選擇:合理、不合理、不能一概而論。從結果看,三者的比率分別為32%、40%、28%。看來,大多數的參與者還是對這項要求持否定態度的。筆者以為規定合理與否,關鍵取決於教師本身。 

這項規定的出臺,評委們的初衷是積極的,無非是通過規定督促廣大中國小教師興教育理論學習研究之風,讓教師利用豐富的實踐經驗,重視理論學習和研究,不僅成為知識的傳遞者,而且是科學的研究者。 

以筆者為例,以前也是疏於教研,看到別人論文中好的教育教學思想方法,也只是“照葫蘆畫瓢”,不加理解用到教學當中。但時間一長髮現,自己工作中的很多好的經驗往往別人先於發表,只怪自己沒有及時的.梳理、總結,上升到理論高度。以此為教訓,我也有意留意工作實踐中好的思路和方法,及時地記錄下來,投寄出去,於是有了一些耕耘之後的收穫。當然,發表論文並不是目的,而是為了與大家交流,更好地服務於自己的工作。 

教育理論為教師提供力量源泉和精神支柱,無視教育理論研究是一種懈於創新開拓、懈於刻苦鑽研、懈於修煉自我素養的思想短淺表現。如果廣大中國小教師以不斷進取提高為出發點,職稱評定時有論文是自然的事,也就達到了這項規定的目的。 

但是,個別的教師平時不注重理論學習研究,認為那是“教研室、教科所等專家的事”。到了職稱評定時就“臨時抱佛腳”,採用“嫁接術”,東挪西借,甚至照搬別人的論文天女散花般地撒了出去,這種廣種薄收式的做法很難收到效果。更有甚者,有些個別的期刊或所謂的“編委會”應運而生。為迎合教師渴求發表論文的心理,收取教師價格不菲的審讀費或編改費,無論論文質量好壞,款到即刊發。眼前,如此錢文交易的組稿行為很能迷惑一些老師,彼此都達到了各自的目的。當然,那種連作者自己都不相信的粗製濫造的“論文”,一旦完成了“歷史使命”,也就變成了垃圾。如果教師不是從教學實際出發,只是職稱評定時應付了事,這項要求又有一定的不合理性。 

教師疏於教育科研、疏於思考探索,是與時代精神和社會發展不相適應的,廣大中國小教師應走出傳統的樊籬,重視教育學習與研究,提高自身的學術素養,增強自身的本領。因此,不能消極否定評職稱要有論文發表這一規定,而應以積極態度對待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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