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戀,就真的這麼可怕嗎?

來源:才華庫 2.54W

             2002-09-25     K12網友:Lee 

 

    現如今,走在大街上,穿著校服抱著吻著的學生,早已成了人們眼中的常景。而我國中學生行為守則中明文規定不準早戀,這相悖的“官方的政策”和“民間的做法”說明了什麼? 

    總體上,我們的社會主流意識認為:早戀不是好事! 

    早戀的罪狀,當然可以一抓一大把:中學生當以學習為主而談戀愛會影響學習;中學生心理髮育尚未成熟不宜談戀愛;早戀引起學生懷孕、人流的事件屢見不鮮…… 

    理由非常充分,論據十分充足。 

    然而,早戀真的有那麼可怕嗎?筆者以為不然。 

    何謂早? 

    目前國人可以接受的最低的談戀愛的年齡,似乎沒有一個定論。以學生群體來說,大學生談戀愛是“合法”的,而中學生談戀愛則變成“非法”。不過,在這裡面,年齡並不起決定作用,一個十六歲的學生與一個十六歲的社會青年,在談戀愛這個問題上,人們對他們的態度是不一樣的。為什麼呢?“因為你是學生,你是學生你和他不一樣,你當然不可以談戀愛!”哦,我是學生,所以我不可以談戀愛?那大學生就可以談戀愛?“大學生可以談戀愛,你是中學生就不可以!”就因為我是中學生所以我不可以談戀愛?這中學生的身份怎麼就成了我不能談戀愛因由了? 

    其實,人們意識裡的“早戀”應該換種說法,應該稱為“中國小生戀愛”。 

    從生理的角度來說,人在十五六歲時就已基本上發育成熟,就會有與異性交往的願望,這種時候,談戀愛應該是一種自然而然的行為。中學生(不含國小生)談戀愛,應該說正當其時,實不為“早”。 

    中西差異 

    據筆者所知,歐美國家的大中國小裡經常開有各種舞會,這些舞會的作用,主要是培養學生的社交能力、與異性相處的能力。很多情況下,這些舞會也成了學生們尋找男女朋友的理想場所。在西方國家,一個孩子如果到了十五六歲還沒有異性朋友(戀愛關係的朋友),他會被認為是不正常的,一般情況下,這樣的孩子會被父母帶到心理醫生處看病。 

    相比之下,中國的做法何其保守?! 

    差異根源 

    在此,筆者打算從傳統影響的角度出發,分析國人為何對“早戀”如此深惡痛疾。 

    中國自孔孟以來,就一直有“男女授受不親”的說法,“三綱五常”等道德規範對男女交往做出了極端苛刻的限制。這種壓抑人性的`傳統延續幾千年,早已對國人的觀念形成巨大的影響,並形成了“民族集體無意識”中的一部分。即使到了二十一世紀,這種集體無意識的餘威仍非常巨大。反映在教育上,對中學生作出不準談戀愛的規定也就不足為奇了。 

    西方有一個很重要的傳統就是人本主義。人本主義的大概意思就是指社會對個體的尊重,社會尊重個體的自由與意識。在處理社會與個人的關係上,他們採取了與東方不同的態度,他們認為個體高於社會;而中國(及大多數東方國家)則一向提倡個體服從社會,個體為了社會的大局可以磨滅自己的個性,在這樣的觀念下,人不再是人,人變成了一顆螺絲釘,成了社會這架大機器中了無生機的一部分。西方國家對個體自由的尊重,自然對個體的戀愛自由也不加以干涉。 

    綜上所述,中西國家在“早戀”這一問題上所持不同態度實際上是受傳統的影響。當然,也不完全是因為傳統,不過,在筆者看來,傳統的影響是別的因素所不可代替的。 

    該不該早戀? 

    該不該早戀,這在西方根本不成其為一個問題,而在中國,這是個大問題。 

    在這個問題上,也許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以筆者的觀點,不允許中學生談戀愛實在是一種非人性的做法。 

    社會進步的標誌之一便是社會對社會個體自由的尊重。古代社會限制男女交往,現在不再有這種情況了,所以我們說,這個社會進步了;古代社會要求婦女纏足,現在不用了,這也是社會進步的表現。筆者相信,到了某一天,我們可以說:“以前規定中學生不準談戀愛,那是社會倒退的表現,現在社會進步了,中學生談戀愛不再受限制了。” 

    中學生談戀愛也許會有諸多弊端,但是,在適合戀愛的年齡談戀愛,對一個人的心理髮育及人格形成是非常重要的,僅此一點,筆者認為我們的社會實不應該對中學生談戀愛懷有如此大的成見。 

    隨著全球化愈演愈烈及中西文化的不斷碰撞交流,世人的觀念也一定會不斷更新。相信會有那麼一天,在談及中學生談戀愛時,我們不再把它當作一個問題,而把它當成一件再自然不過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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