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學生的主體地位

來源:才華庫 2.84W

             中國教育報     2003-01-14     記者 劉微 

如何看待學生的主體地位

 

當中國的高等教育從“精英型”向“大眾化”發展,從“賣方市場”向“買方市場”轉變的今天,一個問題越來越凸顯在眾多高等學校面前--在高校擴招後的新形勢下,學生與學校教育教學到底是一種什麼樣的關係?如何看待高校學生的主體地位? 

記者就此問題採訪了首都師範大學黨委書記謝維和教授。他提出,“高等教育是否把學生作為主體,在教育中如何體現學生的主體性,是當前高等學校內部體制管理改革和教學改革的一個核心問題。它涉及到對整個高等學校管理、建設以及不斷提高教學質量的認識。”謝維和從四個方面闡述了他的觀點--首先是基本理論上的認識,高等學校的學生到底是不是屬於學校的一個部分?是不是學校的正式成員?或者說,他們僅僅是高等學校的服務物件和客戶,而不是學校的正式成員。這是高等教育從理論上和實踐上都需要回答的問題,也是涉及到對學生的管理以及學生在學校中地位的帶有根本性的問題。 

我們知道,大學的建立有兩種模式,一種是以學生為主而形成的學校,一種是以教師為主形成的學校。但不論哪一種模式的學校,都給我們提出了一個問題,學生到底是不是學校的正式成員?如果是正式成員,那麼,他們在學校中就要有一個主人的地位,包括參與學校管理、改革與建設的權利,以及對自己的學習和發展也負有一定的責任。如果僅僅是一種客戶,或者說我們完全按照市場經濟的要求來看待,把學校等同於一般的服務性組織,學生僅僅是學校的服務物件,他付學費,我們為之提供服務,這就是另外一種關係。儘管在這種認識和關係中也可以講學生的主體性,但與學生作為主人的主體性、作為學校正式成員的主體性,是兩種不同意義上的。這是一個帶有根本性的問題。我們過去談學生的主體性,實際上一直沒有講清這個問題,許多問題均就事論事,某某事情學生應該有權利,然而,這個權利是哪兒來的?其淵源究竟在哪裡? 

所以,我們必須回答,學生是不是學校的`一個正式成員?或者,他們僅僅是學校的客戶和服務物件?我們不能僅僅在具體的層面上討論如何發揮學生的主體性,而必須從理論上,從學校的組織建設上,從學生在學校的地位上來探討這一問題。實際上,明確了學生的地位,學生的主體性,包括其作為主體應該擁有的權利及承擔的責任與義務也就比較清楚了。 

謝維和認為,從目前高等教育大眾化和成本分擔的角度來說,學生確實具有客戶的性質和特點,但學校與一般的服務性組織又不太一樣,包括學校的學科建設、學校的發展、學生的學習,學生同樣又是學校的一個正式成員。學生作為受教育者,用一種不太恰當的比喻是學校的產品,那麼,這種產品和服務的質量如何,不僅僅是學校教育的結果,也是學生個人努力的結果。學校的培養質量和辦學水平如何,不僅僅是學校的問題,它與學生的參與,學生的積極性、自覺性及對學習的認識、態度、動機,都有非常密切的關係,甚至從某種意義上可以說,根本取決於學生的努力。而這也正是學校的“產品”不同於一般產品的特點。所以,學生是學校非常重要的正式成員,離開了學生這個成員,就談不上學校的教育。而從這個角度來說,從根本上就決定了學生在學校的主人地位,也就決定了學生本身就具有這樣的主體性,而且這種地位也要求他們具有這樣的主體性。這種主體性不僅是他們的權利,更是他們的責任和義務。我們不能把賦予學生這種主體性僅僅看作是學校領導和教師的一種責任,而且,要讓學生認識這種主體性是自己的義務和要求,是學校的主人就應該對學校負責任,應該對自己的學習負責任。 

其二,高等教育大眾化給教育帶來的挑戰,不僅僅是入學人數和規模的擴大(這只是非常表層化的現象),更重要的是,由於高等教育入學模式的變革,由於原來那種選擇性的入學門檻的降低,進入高等教育領域的學生本身的分化和差異性擴大。過去,由於嚴格的選擇性入學,高校學生本身在文化、知識上具有相當大的同質性,而現在異質性程度在增大。學生本身的分化和內部的差異,不僅表現在不同學校之間,而且表現在同一個學校之內。那麼,面對這種不斷的分化和較大的差異,包括學生的成就取向、學術背景、知識基礎及其個性、興趣愛好等等,任何學校用單一的教學模式、課程和教材,都會存在各種各樣的問題。 

因此,在這種變革的情況下,評價一所學校的教育質量,已經從一個外部的單純客觀的標準轉向適應每個學生自身發展的一種學習和教育。很顯然,這樣的質量標準,這種新的教學模式,要建立在學生高度的自主選擇性基礎之上。要加大學生在學校中的選擇性,學校應該提供更多學生髮展所需要的各種課程、教學和資源,並建立起一種更有利於學生不斷進行選擇的教學管理機制和辦學模式;同時,也要求學生學會在這個過程中進行選擇,從而體現其主體性。學生在學校學習過程中的主體性,很大程度上體現在對課程的選擇性。在學生差異擴大的情況下,學校教育應該提供不同的學習模式、模組,同時形成有利於學生選擇的機制,擴大學生在校學習過程中的選擇性。 

其三,學生主體性在高等學校的體現,也是當前知識發展、知識更新以及資訊社會對新的教學模式的要求。現在的知識不是太少而是太多了。學生在校學習所面臨的困難,不是如何吸收知識,而是如何選擇對自己有價值的知識。學生在學習中或教師在教學中面臨的一些難題,不是簡單地把某個成熟的觀點告訴學生,而是把不同的觀點呈現給學生,引導學生在其中選擇更適合國情、更適合自己或更適合某個特定目標的知識。這些都要求學生學會選擇,而且具有這種進行選擇的主體效能力,要求學生成為學習的主體,發揮其主動性、主體性。如何在浩如煙海的知識資訊中學會選擇最有價值的知識,教師教學的成功和學生學習的成功都需要發揮學生的主體性。 

其四,學科不斷綜合的趨勢正在打破各學科之間的界限,打破各大學之間嚴格的壁壘和邊界。這種打破錶現在兩個方面:一方面是學校內部不同學科之間知識的界限在融合,在淡漠,另一方面是學校知識與日常生活經驗知識之間的界限變得模糊,相互融合。這種學科改造、建設及學校教育知識綜合的變化,實際上帶來了一種新型的師生關係。在一個單一的或界限非常嚴密的學科體系中,教師的權威是至高無上的,學生在教師面前更多的是聽從、跟隨,那麼在這一領域中,教師主動性就非常大,而學生主動性的空間就非常小。但不同學科融合以後,學科知識的界限被打破,任何教師在綜合領域中其空間和權威都會相對變小,而學生的空間則會擴大。如何把握不同學科之間的知識,如何利用知識融合為學生提供的大空間促進其成長,也需要學生的主動性和自主性。在這種教學關係和學習空間中,學生在已經開啟的空間裡必須主動去學習,並善於把不同學科的知識加以融合和提煉為自己所用,才可能獲得學習的成功。而這也是學生主體性的一個重要方面。 

編者的話:學生是什麼?僅僅是大學校園裡匆匆的過客,僅僅是大學的服務物件?還是學校的主體?這個問題看起來是個“偽問題”,但卻是中國高等教育界必須面對、必須回答的問題。從本期起,《高等教育》專刊特闢“確立學生的主體地位”專欄,敬請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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