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書韋湊傳》閱讀答案及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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韋湊字彥宗,京兆萬年人。永淳初,解褐婺州參軍事。徙資州司兵,觀察使房昶才之,表於朝,遷楊州法曹。州人孟神爽罷仁壽令,豪縱,數犯法,交通貴戚,吏莫敢繩,湊按治,杖殺之,遠近稱伏。入為相王府屬,時姚崇兼府長史,嘗曰:“韋子識遠文詳,吾恨晚得之。”’六遷司農少卿。忤宗楚客,出為貝州刺史。睿宗立,徙太府,兼通事舍人。景雲初,作金仙等觀,湊諫,以為:“方農月興功,雖貲出公主,然高直售庸,則農人舍耕取顧,趨末棄本,恐天下有受其飢者。”不聽。湊執爭,以“萬物生育,草木昆蛟傷伐甚多,非仁聖本意”。帝詔外詳議。中書令崔緹、侍中岑羲曰:“公敢是耶? ”湊曰:“食厚祿,死不敢顧,況聖世必無死乎?”朝廷為減費萬計。出為陝、汝、岐三州刺史。開元初,欲建碑靖陵,湊以古園陵不立碑,又方旱不可興工,諫而止。遷將作大匠。詔復孝敬皇帝廟號義宗,湊諫曰:“傳雲:‘必也正名。’禮:祖有功,宗有德,其廟百世不毀。歷代稱宗者,皆方制海內,德澤可尊,列於昭穆,是謂不毀。孝敬皇帝未嘗南面,且別立寢廟,無稱宗之義。”遂罷。遷右衛大將軍,玄宗謂曰:“故事,諸衛大將軍與尚書更為之,近時職輕,故用卿以重此官,其毋辭!”尋徙河南尹,封彭城郡公。會洛陽主簿王鈞以賕抵死,詔曰:“兩臺御史、河南尹縱吏侵漁,《春秋》重責帥,學科網其出湊曹州刺史,侍御史張洽通州司馬。”久之,遷太原尹,兼北都軍器監,邊備修舉,詔賜時服勞勉之。及病,遣上醫臨治。卒,年六十五。 (節選自《新唐書?韋湊傳》)

《新唐書韋湊傳》閱讀答案及譯文

3、對下列句子中加點的詞的解釋,不正確的一項是

A、罷仁壽令,豪縱,數犯法 數:屢次B、交通貴戚,吏莫敢繩 繩:制裁

C、湊按治,杖殺之,選近稱伏 伏:認罪D、忤宗楚客,出為貝州刺史 忤:觸犯

【答案】C

4、下列對文中畫波浪線部分的斷句,正確的一項是( )

A、州人孟神爽罷仁壽令/豪縱/數犯法交通/貴戚吏莫敢繩/湊按治/杖殺之/遠近稱伏。

B、州人孟神爽罷仁壽令/豪縱數犯法/交通貴戚吏莫敢繩/湊按治/杖殺之遠近稱伏。

C、州人孟神爽罷仁壽令/豪縱/數犯法/交通貴戚/吏莫敢繩/湊按治/杖殺之/遠近稱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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