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三天新娘查出絕症新郎稱被騙要求返彩禮情感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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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一對年輕男女在相識1個月之後閃婚,沒有領取證,但是舉辦了儀式,僅酒席就花掉4萬。但婚後3天,新娘 被查出患上絕症。新郎感覺受騙,將新娘告上法庭要求返還彩禮。最終因為照顧弱者的心態,放棄訴訟,並拿出1.5萬給新娘看病。

結婚三天新娘查出絕症新郎稱被騙要求返彩禮情感美文

河南商報9月8日報道 小張家住湯陰一農村,20出頭,人高馬大,一表人才。2008年11月,經人介紹,一個叫小麗的女孩兒走進了小張的視野。小麗住在鄰村,長相清秀,身高1.67米,活潑大方,與小張同歲。兩人很快走到了一起,雙方家長也很滿意。

當年12月,按照農村習俗,兩人舉辦了儀式,但沒領取證。小張家道殷實,那天,賓朋滿座,僅酒席錢,就足足花掉了4萬多塊。

誰知,兩個新人並未像親友祝福的那樣開始美好的人生,一場“意外”不期而至。

後第3天中午,小麗捂著肚子喊疼,當天下午,小麗住進了湯陰縣醫院。當天,住進醫院的小麗執意要出院,之前,她也曾犯過“肚子疼”的毛病,但過不久就會恢復。這次,她仍沒在意。

一些善意的親友甚至猜測,“是不是懷孕了?”但兩人僅僅認識1個月,這種可能性幾乎沒有。

縣醫院醫生初步診斷認為小麗是“急性闌尾炎”,然而,在縣醫院治療十多天後,小麗的“肚子疼”症狀非但沒有減輕,反而更重了。不得已,小麗轉到了新鄉衛輝——新鄉醫學院第一附屬醫院治療。在這裡,診斷後的醫生嚴肅地告訴小張,小麗得的不是“闌尾炎”,而是淋巴癌晚期。

聽到這個結果,小張一下子驚呆了。這怎麼可能?前還生龍活虎的'一個人,怎麼會突然就患上了絕症!

是命運捉弄自己?還是新娘婚前刻意隱瞞病史,欺騙自己的?向醫院交納4000元醫療費後,小張聽從家人的勸告回家了,自此,他不願再面對新婚的。

感覺受了騙,新郎把新娘告上法庭

小張的家人知道詳情後,越想越不是滋味,一個月來,為小張的婚事,張家已經花費巨資。他們認為,小麗一定知道自己的病情在刻意隱瞞,意圖使張家承擔巨大的醫療費用。

商量後,小張一紙訴狀將新婚告上了法庭,要求返回彩禮錢2萬元。訴狀中,小張說,小麗毀了他的青春

庭審中,小麗的家人提出,小麗已嫁到張家來,還談什麼彩禮錢;相反,小麗已是張家人,張家應當為小麗出錢看病。況且,此前,誰也不知道小麗得了絕症,根本沒人隱瞞什麼。

主審法官審理後認為,小麗在婚禮前也不知道自己身患絕症,主觀上並無過錯。兩人還未領取證,不產生夫妻之間的扶養義務,但因目前小麗已身患癌症無錢治療,小張要求小麗返還彩禮款的訴訟請求目前根本無法實現。

打官司過程中,小麗的病情愈加惡化,醫生甚至建議小麗家人放棄治療。

雙方意見分歧巨大,主審法官承受了巨大壓力。若一判了之,雙方矛盾必將加劇,甚至可能會引發激烈衝突。

2萬元彩禮錢,他能要回來嗎

主審法官說,在這起案件中,他採信了小麗一方的說法,此前,小麗及家人根本不知道病情。主要原因和依據是,兩人的介紹人是小張的姑姑,小張的姑姑與小麗是鄰居,幾乎是看著小麗長大的。

試問,如果小麗之前有絕症,姑姑怎麼會給侄子介紹呢?

其二,小麗“肚子疼”病發後,開始住院治療,一直按“闌尾炎”來治。同時,按我們的習慣,如果知道小麗有絕症,她的家人也不會再為其張羅。

那麼2萬元彩禮錢該還嗎?婚前送彩禮的現象在我國相當盛行。彩禮一般在訂婚時由男方送給女方,標誌著正式締約,一般包括男方給女方的金錢、首飾、衣服等。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的規定,以下三種情況應退還彩禮:一、雙方未辦理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其中,適用第二項和第三項的,應當以雙方為條件。

劉方曉說,如果依據法律規定來看,那麼無疑,小麗應返回相應彩禮錢。

河南言東方律師事務所劉方曉律師說,上述案例中,雖然小張舉行婚禮花了一筆錢,但這筆費用不全屬於彩禮。

放棄訴訟,拿出1.5萬元給新娘治病

基於人道主義、照顧弱者及案結事了的角度考慮,經法官多次調解後,小張動了惻隱之心,畢竟他的“新娘”可能不久離開人世,他放棄了訴訟請求,還拿出1.5萬元幫助小麗治療。雙方和平分手。

“如果這起案件是一場悲劇的話,小張和小麗兩人既是受害者,也是悲劇的製造者”,劉方曉說,這與二人及其家人婚檢意識淡漠有關,也與國家的婚檢制度有關。

事實上,自2003年《婚姻登記條例》政策出臺、取消強制婚檢後,社會普遍出現一種誤區,認為可以不婚檢了。劉方曉說,其實不強制不等於不需要。

有資料顯示,2004年,鄭州市約有4.9萬對新人,但婚檢量急劇下降,2004年比2002年婚檢率下降了73.4%,疾病檢出率卻高達12.28%。

參加婚檢人數減少,最主要的原因還是取消了“強制”,不少人出現“有病的不願檢,沒病的不想檢,缺錢的不敢檢,沒有文化的不會去檢”的現象。

劉方曉說,這個本該由醫學科學地做出結論的過程,卻為了表面上的簡化婚姻手續而逐漸消失了,由此也引發了一系列社會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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