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勸學》重點難句解析

來源:才華庫 1.58W

1、“青,取之於藍而青於藍。”

⑴這是轉折複句的緊縮形式,“而”是轉折連詞。第一分句的“青”應當是主語,“取之於藍”是偏正片語作謂語(“取之”是正,“於藍”是偏)。“之”代替“青”使“青”復現,從而產生強調的作用:兩個“於”用法不同:前一個要譯成“從”;後一個要譯成“比”,“於”在形容詞後面總是介引比較的'物件。第一個“青”跟第二個“青”不同:前者是名詞,後者是形容詞。翻譯時兩個介詞結構要移到中心語前面作狀語。

⑵前一個“青”,靛青,青藍色的染料。現在也叫“靛藍”。“藍”,不是指顏色,《說文》:“藍,染青草也。一種可以提煉靛青染料的植物。又,白居易《憶江南》有“日出江花紅勝火,春來江水綠如藍”,“藍”也是“染青草”。

譯文:“靛青從蓼藍裡取來,卻是比蓼藍更青。”

2、“假舟楫者,非能水也,而絕江河。”

⑴轉折複句。

⑵“能”這裡既不是名詞,也不是動詞,而是形容詞。上文“非利足也”,“利”也是形容詞。《出師表》:“先帝稱之曰能。”“能”也是形容詞。“水”,動詞,“能”的處所補語,上文“利足”也是“利於足”的省略形式。又,《韓非子·孤墳》:“故智術能法之士用,則貴重之臣必在繩之外矣。”“能法”也是“能於法”,在法制方面能幹。“絕”,橫渡,《三峽》有“沿溯阻絕”。

譯文:“藉助船和槳的,並不是在游泳方面能幹,卻能橫渡江河。”

3、“蚓無爪牙之利,筋骨之強。”

本句的“利”和“強”詞義顯豁不晦。原句“爪牙之利,筋骨之強”都是主謂片語,加上“之”字使“利”、“強”重讀也因而被強調。為什麼要強調“利”和“強”這又是由特定的語言環境決定的,下文有“上食埃土,下飲黃泉”,都是“利”和“強”在一般條件下應當產生的作用。如果不是這樣,就寫成“利爪牙”、“強筋骨”,當然用不著有“之”字,也就不能寫成“利之爪牙,強之筋骨”了。總之,句式不同,所產生的修辭功能不同。

譯文:“蚯蚓沒有爪牙的銳利,筋骨的強勁。”或者:“蚯蚓沒有銳利的爪牙,強勁的筋骨。”這樣,強調的重點轉移到“爪牙”和“筋骨”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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