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

來源:才華庫 1.91W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大家總免不了要接觸或使用作文吧,作文是人們把記憶中所儲存的有關知識、經驗和思想用書面形式表達出來的記敘方式。那麼你知道一篇好的作文該怎麼寫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精】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1

“錢錢”,沒錯,就是你想的那個金錢的“錢”!吉婭發現一隻受傷的獵狗,把它帶回了家,並給它取了個名字叫——錢錢。

一看到這個書名,我立馬就對它產生了興趣:什麼情況?為什麼把一隻狗叫做“錢錢”?他們家很缺錢嗎?在好奇心的驅使下,我開始讀起了這本書。《小狗錢錢》是歐洲首席金錢教練、暢銷書作家博多·舍費爾寫給兒童和成年人的一部關於如何理財的書。它講述的是:吉婭發現並救了一隻小狗,取名為錢錢,沒想到,錢錢是一位深藏不露的理財高手,在一次吉婭打電話時,錢錢說話了,它成了家裡的理財老師,並教給了吉婭許多珍貴的理財方法,幫吉婭一家擺脫債務危機......

錢錢還給了吉婭一個夢想儲蓄罐和一個夢想相簿,先把自己想做的事情記在夢想相簿裡,然後每天往夢想儲蓄罐裡放一些錢。吉婭很喜歡和動物打交道,於是,她開始幫助漢內坎普夫婦遛他們的狗——“拿破崙”和陶穆太太的“比安卡”,從他們那裡取得第一筆收入,在錢錢的幫助下,吉婭認識了金錢,還學會了管理金錢。最讓我心動的是吉婭還有一本成功日記,每天記三件自己認為做得成功的事兒,這樣,以後遇到困難時,她就翻看自己的成功日記,讓吉婭信心倍增,幹起事情來都特別有勁兒。我也在自己的書桌上準備了一本祕密本,學著吉婭的樣子來記錄。

讀完這本書後,我知道掙錢並不容易,而且錢財是可以打理的。以前,我總抱怨媽媽把我的壓歲錢“沒收”,放到銀行裡,我看也看不著,現在,我自己也辦了一張儲蓄卡,管理自己的零錢。更重要的是,我還發現“積累”是個奇妙的詞語,金錢可以積累,心情也可以積累,自己的能力還能積累。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2

我是個愛讀書且讀好書的人。生活中如果沒有書看,我就像斷了奶的嬰兒一樣營養不良。每當遇見好書,我都會使出渾身解數借來先睹為快。書已經是我生活裡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了。

兩天前,我突然想到家中的書已經讀完了,於是我急急忙忙奔向我們班的書櫃,借到了這個《假如給我三天光明》。我只用了一天就讀完了。由於沒有新書,於是忍不住把這本書翻了一遍又一遍。

這本書是海倫·凱勒·亞當斯的自傳,可憐的海倫,只擁有了19個月的“彩色世界”,本來活潑健康的她只能與黑暗作伴,無聲無影的世界帶給了海倫太多的恐懼,但是安妮·莎莉文老師的到來改變了海倫的命運,從此海倫充滿自信,與命運抗爭,一步一步奮勇前進,終於功夫不負有心人,海倫熟練的掌握了英、法、拉丁等語言,完成了十四本著作。試想,不經歷風雨的磨練,怎能見到美麗的彩虹?試想,海倫成功的背後究竟付出了多少辛勤的汗水?她憑著自己不懈們努力,衝破了的黑暗與孤獨封鎖,譜寫了一曲不朽的奮進之歌。

飽經風霜的戰土,才能馳騁於遼闊的草原;經風沐雨的海燕,才能自由的飛翔在無際大海上;孤絕蕭殺的雄鷹,才會翱翔於烏雲瀰漫的天空;遇上好書的我、就像遇在沙漠中發現了一眼甘甜的清泉。在生活中,我不僅要愛讀書、還要讀好書,善於從書中涉取知識的養分,用自信書寫成功,用努力鑄就樣煌。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3

從小到大,我喜歡的書種類很多,比如有那些搞笑的阿衰和漫畫之類的書,還有神話版的西遊記和現在有了作文班老師的推薦,我發現最近喜歡的書是:《查理與巧克力工廠》看了這本書之後令我念念不忘,裡面的故事告訴我,心中要有夢想就得努力實現夢想!

這本書最精彩的部分是:第五、六、七、八、九、十、十一這幾個小故事,這七個最精彩的故事分別是:金獎卷、金獎卷的頭兩名得主、查理生日、又有兩張金獎卷找到了、約瑟夫爺爺孤注一擲、一家人開始捱餓、奇蹟。

這本書讓我從一開始就喜歡上了他,查理一家從貧窮到幸福的一個過程,金獎卷五名得主,除了查理,其他人都愛貪吃,貪婪,邪惡而被懲罰,一個是被吸到了玻璃管裡,還有一個變成了烏飯漿果,第三個去了垃圾箱,第四個送到了電視臺的傳送帶,最後查理有了吃不完的巧克力。

本書主要內容就是表現了,裡面的人笨和貪心,整部書故事告訴我們不要貪心,不要貪婪,不做邪惡事,就不會被懲罰,至少我是這樣理解的。

這就是我最喜歡這本書的原因,現在我還經常回憶裡面的故事情節,有時還會拿起翻閱看看,有點百看不厭的感覺。這本出名的書大概不少同學都看過,如果沒看過,我強烈給大家推薦這本書。自我感覺是書中的精品,值得大家閱讀。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4

每個人都有自己最喜歡的一本書,當然,我也不例外,你要是想知道的話,就不妨告訴你,我最喜歡的書就是沈石溪寫的動物小說《狼王夢》!

這本書大致內容是:一隻母狼紫嵐失去伴侶黑桑後,為了實現黑桑當狼王的夢想,訓練他的幼崽當狼王,然而,厄運不斷降臨這個家庭,它生下的狼崽無一成為狼王,三頭小公狼也都過早夭折了。到了老年,還被唯一的親人媚媚趕出了石洞,飽受孤獨之苦。

通過這本書,我看到了紫嵐身上的偉大母愛。在為了不讓藍魂兒落在獵人的手裡,不惜一口把它咬死;在雙毛從樹洞裡把狗熊鼻子咬破,跳出來時,紫嵐第一個衝過去,直到確認雙毛渾身上下沒有受傷的情況下,才安心下來;在黑仔進洞捕食草兔時,紫嵐都確保好安全才讓他進去;在為了媚媚不和吊吊在一起,勇敢和吊吊搏鬥,等等,這些都體現出了紫嵐偉大的母愛的表現。現實生活中,我們的母親也是這麼愛我們,我們也要去珍惜母愛。

我不僅敬佩紫嵐母愛的偉大,更敬佩它遇到困難不退縮的精神。

紫嵐被雙毛打斷腿後,它不是放棄了,而是更加努力的培養雙毛。紫嵐的狼崽快餓死了,它不是消極等待,而是勇敢地去鹿場偷鹿。在日常生活中,我們也應該向他學習。

記得有一次,那是個美術課,老師教我們用彩墨畫魚。老師教完我們,便讓我們自己練習,我不一會就畫完了。我一看,什麼呀:扁扁的魚又細又小。於是,我不準備學了。可是我忽然想起了紫嵐,於是,我又堅持下去,終於,我成功了!我心裡像吃了蜜一樣甜。

自從讀了《狼王夢》這本書,紫嵐的精神便時刻鞭策著我,鼓勵著我。我,也要成為一個強者。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5

一本書是新鮮的果汁,是芳香的咖啡,是滋美的美酒,讓人回味無窮。我以前讀過許多的書,我最喜歡的就是一本名叫《雪地精靈伶鼬》的書了。

其實,這本書是我表姐給我買的。這本書的封面是一位漂亮的小姑娘莫莉抱著一隻雪白的伶鼬。但書中統統都是字,一張插圖都沒有,真是古板!我就隨便看了一兩段,沒想到,書越看越精彩,就一口氣讀下來了。

《雪地精靈伶鼬》這本書講述了:祖國最北端的泊陽嶺,有一片遼闊的原始森林裡,野生動物繁衍生息,頑強而艱難地生活著。少女莫莉的父母是森林防護員,她從六歲起就寄宿在省城的奶奶家。闊別八年,莫莉帶著對親情的眷戀迴歸,卻找不到丟失的自我。她的童年與森林息息相關,只是城市裡的寂寞模糊的記憶,對森林的感情在潛移默化中發生變化。失意之時,一隻小小的伶鼬闖入她的生活,帶給她不曾擁有的快樂,也留下了難以磨滅的傷痛……

小小的伶鼬與莫莉才生活了幾天,就逐漸產生了感情。我想,這應該就是人和動物之間的感情吧!在生活中,我們也要愛護動物,不管是一隻蟲,還是一隻螞蟻。我們都要愛護它們,不能傷害它們,它們也是一條生命啊!我們只要善待它們,我相信,它們也會善待我們的。

這本書的作者任紋寫了自己的創作感言:在城市裡,我們都會盡心照顧自己的寵物,併力所能及地幫助流浪動物。但在森林裡,野生動物們不僅面臨嚴峻的生存考驗,還要時刻提防貪婪的偷獵者。動物和人類一樣,也有自己的親人、家庭,有濃厚的親情,但它們在人類主宰的世界裡居於弱勢,它們需要人類的愛護,希望大家對野生動物多一份關注,生命都值得尊重。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6

這本書在文學史裡叱吒風雲,一說出來眾所周知。想必大家都猜到了吧!我最喜歡的一本書就是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滸傳》。

《水滸傳》以洪太尉請張天師時放出了一百零八個妖魔為一個完美的開頭。接下來,講的是一百零八個好漢聚集在一起,盡忠報國的事。當時皇帝只聽一些奸詐小人的話,卻不去聽正人君子的良言。高俅是一個無惡不作、下流無恥的人,就因為蹴鞠踢得好當上了大官。談到高俅,大家第一反應就是覺得宋江心太善良。宋江怎麼個善良法兒呢?原來,梁山好漢把高俅抓上了山,認為把高俅放了會得到朝庭招安。看到這裡,我不禁長嘆一聲,宋江應該把目光放長遠。高俅這個人奸詐的很!他恩將仇報。當宋江等人南征方臘後回梁山,人數所剩無幾,傷亡慘重。武松雖活了下來,卻成了一位“獨臂天王。”宋徽宗在宋江徵方臘回來之後賜了宋江御酒,高俅竟在宋江的酒裡下毒,宋江死前叫李逵也喝有毒的御酒,兩人雙雙中毒而亡。高俅等奸臣召盧俊義回京,把水銀放在御膳裡,盧俊義坐船回廬州,途中失足落水溺死。可惜呀,可惜!盧俊義這種有勇有謀的“美男子”就如此與世界說Beybey了!

《水滸傳》裡有兩個人物被描繪得栩栩如生,那就是最早出場的梁山泊頭兒晁蓋和神機妙算的軍師——吳用啦!晁蓋是一個為人正直,一心為別人著想的人。東村鬧鬼,他把石塔搬到了東村。東村不鬧鬼了,南村鬧鬼,他又把寶塔搬到了南村。因此,他有“托塔天王”之稱。吳用在大多數故事情節裡都很有用,如:智取生辰崗、鉤鐮槍破連環馬和三打祝家莊。

《水滸傳》引人入勝、特點突出。《水滸傳》就講到這兒,要反覆地津津有味地去品讀這本叱吒風雲的文學寶庫,讀懂了就等於得到一大筆財富!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7

“書”是我們的糧食,它可以豐富我們的知識,也可以充實我們的內在。英國的莎士比 亞說:“生活裡若沒有書籍,就好像沒有陽光;智慧裡沒有了書籍,就好像鳥兒沒有翅膀。”這句話在說,書是生命的一部分,我們要多看書才可以充實自己的生 活,使心情更愉快。在我看過的書籍裡,有一本是我難以忘記,就是”居里夫人”這是我要寫心得報告所選的一本書,這本書描述居里夫人不屈不撓的精神,忍受著 病痛,努力研究科學的故事。

我會喜歡這本書,因為居里夫人努力不懈研究科學的精神深深打動了我的心。在居里夫人小的時候,她很聰明,也開始想要對科學有更深一層的瞭解。到了高中 時期,她時常不吃也不喝,都在專心研究科學,直到她考上了哈佛大學,後來也找到了她的另一伴,也就是皮耶爾。他們一心一意專注於科學,直到最後,他們以努 力的付出換來了成功的果實,這時他們的夢想成真了。而發明鐳的人,就是居里夫婦!

在我沉浸於這本書當中,我認為做任何事都要努力,而且要一心一意專注著,一定不能半途而廢,否則就會事倍功半,所以當我們面對任何事情時,都要勇敢的 去面對,就像居里夫人一樣。在居里夫人堅持研究科學的精神下,深深告訴了我,當我們遇到問題時,不要想著如何逃避,而要有思考如何克服這個難題甚至解決這 個困難的精神。

讀完這本書,我已漸漸知道如何度過人生困難的過程,那就是要勇敢面對,找出這個問題的答案。”水能載舟,亦能覆舟”。書,是提供我們正當學習方法的物品,而不是陷害他人的工具!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8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是《媽媽的千金女》,內容是在說有一個女孩生在一個單親家庭,她的爸爸因為做了壞事所以在監獄裡,她家境清貧,雖然她有個愛她的母親,可是對她而言這樣不夠,她希望別人用正常甚至是羨慕她的眼光來看待她,於是,她開始說謊營造她是富家女的形象,讓大家都很崇拜她。

每個人都希望被崇拜,很想讓大家都喜歡跟自己做朋友,就跟這小說的女主角一樣,希望讓人對她既羨慕又忌妒,所以一不小心就說了謊,人類的腦袋瓜裡,彷佛住著兩位善與惡互相對立的朋友,經常會為了各種不同事情而吵架。為了某些原因,當“惡”的一方戰勝了“善”的一方時,謊言就誕生了。有時候,我們並不是故意要說謊,可是一旦開啟了說謊的大門,接二連三的謊言就會像滾雪球一樣,越滾越大,到最後只會壓得自己喘不過氣。不過,幸好故事中的女主角最後跟大家坦白,大家也都不跟她計較,因為要說出事實是需要很大的勇氣的,這時候的女主角才發現,友情並不是建立在物質或虛榮心之上,而是一種真正關心和互相坦白。

我喜歡的這一本書,雖然封面不怎麼起眼,其它人也許絕得不怎麼樣,但是它的內容卻深深的吸引住了我,讓我狠下心的買了它,這本書最主要是在說“真實與謊言”,它讓我知道說謊是很不好的,因為到最後如果被拆穿了,傷害是很大的,也需要有很大的勇氣,所以不能因為自己的自尊心作祟而欺騙別人,到最後可能會因此被別人討厭,用自己最真實的一面交朋友,對方一定不會因為自己的身家而討厭自己,或許還會因此對自己特別關心,所以還是當個誠實的乖寶寶最好。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9

每個人都渴求知識,每個人都有自己喜愛的一本書。當然,我也不例外,我也擁有一本讓我愛不釋手的書。

我的書架上擺著許多有趣的書。有《西遊記》、《岳飛傳》,還有《水滸傳》、《中華上下五千年》等內容精彩的書。不過,我最喜歡的還是那本《三國演義》。

“天下大勢,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是這本書的卷首語,也總領了全文。讀了這本書後,我知道了在一個天下大亂的時代,湧現出了這樣一批英雄人物:有陰險狡詐、善用用人的曹操;有武藝高強、人稱“美髯公”的“義絕”關羽;還有足智多謀、九伐中原的“智絕”諸葛亮——不管是什麼人,都深受我的尊敬。

在這本書中,我覺的最值得一說的還是關羽了,他被後人稱為“武聖”,是忠義的化身,他一生從未失敗過,不過他有一些傲氣,最後還是被呂蒙白衣渡江所俘虜了,為此我深深地對關羽感到惋惜。歷史上有很多關於他的事蹟,有千里走單騎、華容道義釋曹操、過五關斬六將、水淹七軍等千古佳話,他的這些事蹟被我們時代相傳。

我認為最遺憾的就是張飛了,他英勇善戰,一生殺敵無數、豪放不羈。但因為對將士們脾氣不好,不是懲罰就是打罵,因而讓這一代豪傑競死在兩個無名小卒的手中!

“得民心者得天下”。曹操和孫權靠天時和地利成就霸業,只有劉備是靠民心雄霸一方的,但他由於一次錯誤的決定,讓陸遜火燒連營七百里,失去了復興漢室的良機,讓晉國成了笑到最後的勝利者。

《三國演義》讓我領略到了三國鼎立時期的豪情壯志和黯然離別,也讓我明白了和平的必要性。

三國啊,我為之讚歎的三國!

這就是我喜歡的一本書——《三國演義》。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10

我最喜歡的'書是:英國·丹尼爾·笛福創作的非常著名的一本小說《魯濱遜漂流記》。

《魯濱遜漂流記》是一個令人驚奇的故事,也是一個蘊含著深刻道理,能給自己以啟發的故事,他證明了只要不放棄,沒有做不成的事情,一切都可能發生,每個人只要努力拼搏,都是可以發生改變,變得越來越優秀的。

這個故事講的是:一個英國人不顧全家反對,堅決去航海的故事,但在一次海難中流落荒島,歷經艱險堅持不懈,最後他在島上有自己的王國,僕人,大批的食物等,這算是他辛勤耕耘的結果,他頑強的在荒島上生活二十八年終於回到祖國。我最佩服的是他在孤獨和寂寞的時候,挺過了二十八年,他真是頑強的魯濱遜!

他是當之無愧勇敢的人,他在荒島上一個人生活了那麼多年,有過失望悲傷快樂歡喜,但他還是堅強的挺過來了,他既顯示出了他的樂觀向上的精神和驚人的生存能力,更顯示出了他不拋棄不放棄的精神品質。魯濱遜在穩定了心情之後,立即和大自然開始了鬥爭,他靠自己勤勞能幹的品質,靠自己勤勞的雙手和一些簡陋的工具,克服了重重困難,挖山洞,蓋房子,馴養一些山羊,種植穀子,燒製陶器,烘烤麵包,他還靠自己的智慧,做了一個木筏,從不抱怨過一句,因為他是為了讓自己生存,讓自己活下去。

同樣我也十分佩服的是:那是他登島後的第二十六年左右,他解救馴服了野人,因為解救那天正好是星期五,所以魯濱遜給他取名叫做“星期五”魯濱遜耐心教會他種地做木筏,他被魯濱遜培育成了一個舉止正常的人,最終帶他離開了這個荒無人煙的小島。

這本書讓我感悟到:遇到絕境時,只要有一點點希望就不要放棄,要樂觀要勇敢積極地面對,所有的困難都會迎刃而解!我喜歡這本書。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11

它,在我傷心時,讓我走出哭泣的哭泣的情緒,它,在我百思不得其解時,幫我甩掉疑惑思緒。

我也不記得它是什麼時候開始陪伴我的,我又是什麼時候開始喜歡上它的,我只記得,父母出去時,往往只有它陪我。

我與它之間,有一件事讓我記憶猶新。夜,還是那麼黑,夜的一切並沒有因為我的孤獨、無助和害怕?而改變什麼,我蜷縮在床的一角,裹著被子,我可以感覺到我的身子在發抖,我慌亂的眼神四處亂掃,生怕有什麼不知名的東西。忽然,我的目光被一本掉在地上的書吸引了,我並不是第一次看書,只是我很固執,一旦覺得什麼書好看,就不會接觸那些沒看過的書。

這本書的封面是粉紅色的,最上面有一個鮮紅的大框,裡面是——“安徒生童話五個金色的大字。大框的下方,是一幅畫,一個穿著簡陋的小女孩,坐在一個牆角,奄奄一息的樣子,可她的表情是幸福的,她手裡拿著一個正在燃燒的火柴,火柴的上方是一個很慈祥的老奶奶的臉。

其實我是記得有這本書的,只是不怎麼喜歡看,在好奇心的驅使下,我將它撿了起來,翻開了第一頁,這不翻不要緊,這一翻,我便上了癮,直到爸媽回來,我才睡。

是它,驅走了我內心的恐懼,也是它,在我孤獨、無助和害怕時陪伴我。我知道他有很多分類,我也明白我不會只居於這一類書,我更明白,以後的路,它都會陪著我。

我最好的朋友——書。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