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番禺區民辦國中招生範圍

來源:才華庫 2.16W

招生一般是指各個學校培訓機構招收新學生。接下來由小編為大家整理出廣州番禺區民辦國中招生範圍,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廣州番禺區民辦國中招生範圍

各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原則上面向番禺區生源進行招生,無寄宿條件的民辦義務教育學校不得跨區招生。本區生源的界定依據為:穗籍學生,以其戶籍,或其國小畢業學籍界定屬地區;非穗籍學生,以其本人或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其中一方的《廣東省居住證》(或具同等功能和效力的其他有效證件)地址,或其國小畢業學籍界定屬地區。

招生方案

一、指導思想

貫徹落實國家及地方各級教育行政部門關於義務教育招生和減輕學生過重課業負擔的規定,進一步規範義務教育招生行為,有效緩解社會“擇校熱”,維護良好的教育生態,促進民辦教育健康發展,全面提高義務教育學校辦學質量。

二、工作目標

按照工作全覆蓋、義務教育免試入學的原則,區內所有民辦義務教育學校2020年起必須不折不扣落實上級招生政策,不設過渡期,沒有特例。

三、工作流程

(一)核定招生計劃

1、各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含市教育局審批的民辦學校,下同)招生計劃使用“番禺區學校資訊管理系統”中的“民辦學校招生計劃申報稽核”模組進行申報和稽核,4月20日前完成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計劃核定工作。

2、各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原則上面向番禺區生源進行招生,無寄宿條件的民辦義務教育學校不得跨區招生。本區生源的界定依據為:穗籍學生,以其戶籍,或其國小畢業學籍界定屬地區;非穗籍學生,以其本人或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其中一方的《廣東省居住證》(或具同等功能和效力的其他有效證件)地址,或其國小畢業學籍界定屬地區。

3、有寄宿條件且確有跨區招生需求的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可向屬地教育指導中心提出跨區招生申請;教育指導中心根據學校近年生源分佈、宿位數等情況,並結合學區內義務教育學位供求情況等研判並提出初審意見報區教育局稽核;區教育局初核學校跨區招生計劃後,報市教育局核准。各校跨區招生計劃不超過總計劃的50%,面向市內外區招生。

4、在核定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計劃時充分考慮九年制學校、小區配套學校等各類實際情況,合理核定招生計劃。

(1)九年制學校(國小、國中為同一辦學許可證或在同一用地紅線範圍內的學校,下同)國中招生時,應首先通過直升(報名人數少於或等於招生計劃)或電腦派位(報名人數大於招生計劃)方式招收本校自願報讀國中的國小畢業生,剩餘的招生計劃應公開報名。

(2)小區配套學校招生時,按不低於近三年招收小區業主子女的平均比例確定招收小區業主適齡子女的'招生計劃數,應通過直接錄取(報名人數少於或等於面向小區業主適齡子女的招生計劃數)或電腦派位(報名人數大於面向小區業主適齡子女的招生計劃數)方式招收本小區自願報讀本校的業主適齡子女,剩餘的招生計劃應公開報名。

在小區內辦學的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可視為小區配套學校。小區業主界定:夫妻雙方或一方具有100%產權的小區房產(房產證、不動產登記證、查冊證明),其子女可申請入讀小區配套學校。如小區配套學校與開發商(或政府、業主委員會等)簽訂入學協議的,以協議約定為準。

(3)如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內部正式員工適齡子女自願報讀本學校,學校可在網上報名開始前直接錄取。

區教育局在網上報名開始前做好各類學校招生計劃稽核工作,並核准已由九年制學校、小區配套學校等按本區規定錄取的學生,學生名單應提前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對於烈士、英模、現役軍人、應急救援隊伍、區抗疫一線醫護人員、區總部企業高階管理人員及高階技術人員等符合教育優待政策人員的子女申請入讀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根據上級教育優待政策要求,學校原則上應在網上報名開始前確定錄取名單,錄取名單需向社會公示。

上述符合條件並被民辦義務教育學校錄取的學生,不能參加往後的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公開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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