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鼓樓區國中招生入學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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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是中學階段的初級階段,初級中學一般是指九年義務教育的中學,是向高階中學過渡的一個階段,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南京鼓樓區國中招生入學指南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一、基本原則

嚴格執行《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規定,切實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根據南京市《2020年全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實施意見》(寧教[2020]5號)檔案精神,堅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中發﹝2019﹞26號)和《江蘇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20年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蘇教基〔2020〕4號)相關要求,確保招生入學工作規範有序。

二、招生辦法

(一)招生物件

具有本區戶籍的應屆國小畢業生。其中,在區內國小就讀的由現就讀國小組織升學報名;跨區就讀的須在規定時間內,攜帶《南京市跨區就讀的國小畢業生回戶籍地登記接洽單》、戶口簿、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權證)等有關材料,到區教育局指定地點辦理升學登記手續。

(二)公辦國中招生

1、施教區免試就近入學

應屆國小畢業生應具有所在施教區家庭正式常住戶口,其戶口原則上應隨父母(法定監護人)在同一戶籍,且戶籍與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且持有者僅為畢業生的法定監護人)、實際常住地三者一致的,可正常在施教區國中入學。原則上在國中招生戶籍審查認定工作開始的一年前須辦理好上述相關手續,並實際居住。每套住房原則上只安排一名學生在施教區國中就讀(多胞胎、符合政策的二孩除外)。

(1)施教區內戶籍與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實際常住地三者一致,屬下面情況之一,並持有相應證明,也可在施教區國中就讀:

①畢業生的戶口隨父母一方,並在施教區常住,另一方是現役軍人、務農、外地戶口或出國定居等情況的;

②父母離異,畢業生的戶口隨法定監護人(有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且持有者僅為畢業生的法定監護人)在施教區常住的;

③畢業生的戶口隨祖父、祖母或外祖父、外祖母(有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且持有者僅為畢業生的祖父、祖母或外祖父、外祖母)在施教區常住,其父母雙方都是不在本市的現役軍人及公派出國工作的專家、技術人員的;

④畢業生的戶口隨父母戶口落在祖父、祖母或外祖父、外祖母處(有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且持有者僅為畢業生的祖父、祖母或外祖父、外祖母),其父母雙方均未購買或分配住房並實際常住且戶口從未遷移過的。

(2)戶籍審定中特殊情況的處理:

原住在我區的畢業生,其家庭因拆遷等原因尚未安置新房或未重新購房的,應出具相關部門證明和有關材料,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已安置新房但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權證)的,應出具相關部門證明和有關材料,由新安置房屋所在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

(3)集體戶或戶籍空掛且家庭無房產等其它特殊情況,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學校就讀。

(4)凡戶籍審查認定工作結束後發生的變動,不作為畢業生可否正常在施教區國中入學的依據。

2、公辦國中空餘學額電腦派位入學

依據《2020年全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實施意見》(寧教[2020]5號)檔案精神,繼續推行熱點公辦國中空餘學額電腦派位。全區國中新生統一報名登記結束後,區教育局根據國中招生計劃及新生報名情況,確定並公佈有空餘學額的公辦熱點國中名單及電腦派位計劃。

3、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

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是指非南京市戶籍、在寧務工人員的隨遷子女。符合政策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其父母(法定監護人)應在本區具有合法穩定住所、合法穩定職業,方可提出就學申請,並在就讀的國小進行登記,登記時間為6月22日至7月8日(具體時間由就讀國小通知),登記時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影印件:

(1)家庭戶口簿和隨遷子女父母(法定監護人)身份證;

(2)由公安部門出具的隨遷子女父母(法定監護人)的居住證,需在本區居住地連續居住且滿一年(居住年限計算至當年5月31日止);

(3)隨遷子女法定監護人與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及個人在寧繳納社會保險連續且滿一年憑證;或經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頒發的在寧連續且滿一年有效營業執照(相關證照年限計算均至當年5月31日止);

(4)就讀本區國小的學籍卡(含全國學籍號)和國小生素質報告書。

符合以上條件的隨遷子女,待符合入學條件的本區戶籍學生學位派定後,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進入指定公辦國中就讀,不參加電腦派位報名。若外來務工人員在為其隨遷子女登記時提供與事實不符材料,一經查實,區教育局將不予安排隨遷子女入學。

(三)民辦國中招生

依據《2020年全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實施意見》(寧教[2020]5號)檔案精神,民辦國中與公辦國中同步登記報名、同步錄取、同步註冊學籍。各民辦國中的招生方案報區教育局稽核後向社會公佈,同時報市教育局備案。民辦國中嚴格按照核准的'招生計劃實施招生。民辦國中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的,所有報名人員全部實行電腦隨機派位錄取;報名人數未超過招生計劃數的,一次性全部錄取。民辦學校應及時公開招生的相關資訊。

(四)電腦派位

經稽核符合條件的應屆國小畢業生,如有參加電腦派位意願,於7月3日至4日申請填報電腦派位志願表,逾期未報名的不得補報。在區內各國小就讀的在現就讀國小填報,跨區就讀的到登記報名所在區教育局指定地點填報。

符合參加電腦隨機派位條件的應屆鼓樓區戶籍國小畢業生,可在實施電腦派位的區內公辦熱點國中、民辦國中和南京外國語學校(小升中)中最多選擇其中2所學校報名。凡經稽核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學校就讀的國小應屆畢業生不得參加區內公辦熱點國中電腦派位。派位結束後,學生如果被電腦隨機派中(報名人數小於招生計劃數時,報名的學生視同派中),需在7月24日16:00前到派中學校現場確認,並完成後續相關手續。被2所學校同時派中,則需明確選擇其中1所學校。逾期未到現場確認的,視為放棄。錄取後的學生不得被其他學校再次錄取,也不得回施教區公辦國中就讀;被派中後選擇放棄的,原施教區學位不再保留,一律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參加報名未被派中的學生,原施教區學位保留。

(五)政策照顧物件

依據上級相關檔案精神,對以下物件的子女給予適當照顧:烈士;因公犧牲的軍人,駐邊疆國境的縣(市)、沙漠區、國家確定的邊遠地區中的三類地區和軍隊確定的特、一、二類島嶼部隊現役軍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全國勞模、符合條件的高層次人才和優秀歸國留學人員、對鼓樓區經濟社會發展做出重要貢獻的人員等。符合條件的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2020年赴湖北一線醫務人員等子女按有關檔案精神執行。政策照顧物件由有關部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經稽核批准後,根據學校學位情況進行統籌安排。

三、招生日程安排

6月19日至20日(週五、週六),跨區就讀的應屆國小畢業生回戶籍所在區教育局指定地點登記;

6月23日(週二),公辦國中張貼施教區通告,民辦國中釋出招生簡章;

7月2日(週四),公佈民辦學校、公辦熱點國中名單和電腦隨機派位計劃;

7月3日至4日(週五、週六),應屆國小畢業生填報電腦派位志願;

7月12日(週日)上午,民辦學校和區內熱點公辦國中校電腦派位;

7月13日(週一),開通網路查詢電腦派位結果;

7月13日至24日期間:被電腦隨機派中的學生及其監護人到相關學校,現場辦理錄取確認手續,截止時間為7月24日16:00;

8月10日(週一)前,國中學校發放入學通知書(或公佈新生名單),完成招生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各學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認真學習宣傳和執行各級政策要求,制定招生工作方案,統一招生步調,規範、有序做好招生工作。

2、嚴格執行紀律。各校要堅決貫徹落實省市義務教育招生相關要求,全面實行公民同招,嚴格規範招生行為,確保公辦和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政策執行到位。

3、落實監督責任。各學校要完善招生管理辦法,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對於違規違紀招生行為,一經查實,堅決按照《2020年全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實施意見》(寧教[2020]5號)及相關政策要求予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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