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廣東揭陽市會考報名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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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考是檢驗國中在校生是否達到國中學業水平的考試;它是國中畢業證書發放的必要條件,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2021年廣東揭陽市會考報名須知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2021年廣東揭陽市會考報名須知

一、報名時間

2021年揭陽市國中學業水平考試實行網上報名。報名時間:2020年12月11—20日。

各縣(市、區)、市直報名點可根據本地的網路速度及實際情況,採用考生自行上網填報和報名點集中填報兩種方式。縣(市、區)招生辦(考試中心)、報名點通過使用者名稱及密碼登入市招生辦公室網站組織報名。各級機構使用者名稱、登入密碼以及考生號、登入初始密碼的發放工作另行通知。各縣(市、區)、市直報名點須在市招生辦公室統籌安排的時間內完成報名確認工作。

二、考生號編排

考生號統一確定為14位數,其中第一、二位為年度程式碼(21);第三、四位為地級市碼(52);第五、六位為縣(市、區)碼(01為市轄、02為榕城區、21為揭東區、22為揭西縣、24為惠來縣、81為普寧市、91為空港經濟區),第七至九位為中學程式碼,第十至十四位為流水號。各縣(市、區)必須提前審定確認中學程式碼、報名點程式碼。11月30日前將報名點登記表上報市招生辦公室,12月2日前各中學憑學校帳號及密碼上網申報本校預計報考人數。12月4日,市招生辦公室根據各縣(市、區)上報的考生規模資料,在網上報名系統中生成每個報名點全體考生號和登入初始密碼,各報名點下載後再將考生號和初始登入密碼派發給考生。

三、報考條件

1、具有我市戶籍的國中畢業生可以報考。

2、符合《揭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市教育局等部門關於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後在我市參加會考工作意見的通知》(揭府辦〔2013〕27號)和《關於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揭陽市參加會考有關工作的通知》(揭市教〔2017〕437號)規定報考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可以報考。

3、符合有關政策規定的軍人子女、引進高層次人才子女等,按相關規定報名參加會考。

4、高中階段學校在校生不得報考。

5、在我市國中畢業但不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可在我市借考,但須回到戶籍所在省(區、市)參加錄取。

四、資格審查

各縣(市、區)招生辦(考試中心)、中學和報名點要認真做好各類考生的資格審查工作。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一律不予報名,已報名的取消報名資格,已被錄取的取消錄取資格。

五、報名方式及報考手續

1、應屆畢業生、社會青年報名前應事先在所在中學或縣(市、區)招生辦(考試中心)領取考生本人的考生號、初始密碼、考生識別碼,報名時考生通過考生號及初始密碼登入報考網站,並立即修改初始登入密碼。報名時考生通過報考網站了解報考須知,在網上自行錄入本人的基本資訊(含報考資訊、簡歷資訊、家庭情況等),然後在規定時間內持身份證和戶口簿到考生本人戶口所在地的縣(市、區)招生辦(考試中心)指定的報名點辦理報名資格確認手續,校對報考資訊、電子攝像,並交納報考費。應屆畢業生可由學校負責事先核准考生戶口的所在地以及其它報考條件,然後到報名點辦理集體報考手續。社會人員須持畢業證書或相應學歷證明到縣(市、區)招生辦(考試中心)指定的報名點辦理報名手續。具體報名辦法按《揭陽市國中學業水平考試網上報名實施細則》進行。

2、符合在我市報名參加會考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應根據《關於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揭陽市參加會考有關工作的.通知》(揭市教〔2017〕437號)要求,在會考報名前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和相關的資格證明材料由所就讀的中學初審,並由市、縣(市、區)招生辦(考試中心)彙總後,分送相關職能部門稽核,並辦理《揭陽市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會考報名資格稽核表》。稽核通過的隨遷子女應在報名確認時持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及相關的資格證明材料和稽核通過的《揭陽市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會考報名資格稽核表》按要求到就讀學校所在地的市、縣(市、區)招生辦(考試中心)指定的報名點辦理報名確認手續。資格證明材料主要包括隨遷子女父母的合法穩定職業、合法穩定住所、居住證及社會保險繳費證明等材料。

3、考生必須認真核實各報名點列印的《揭陽市2021年國中學業水平考試考生報名表》,特別應認真核實考生本人的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出生年月、畢業學校等,並簽名確認。考生姓名中無法輸入的漢字使用支援國標大字符集的輸入法輸入,確實找不到的漢字需用大寫拼音字母代替。《揭陽市2021年國中學業水平考試考生報名表》一經簽名確認,所有的報名資訊不得更改,考試、錄取以及入學後的學籍管理,都將以此為準。因考生本人錄入錯誤或不認真校對而造成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各級考試機構以及組織報名工作的中學應認真做好宣傳工作,並採取有效措施確保考生資訊的準確性。

4、不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如需在我市借考,須向畢業學校所在縣(市、區)招生辦(考試中心)提出借考申請並填寫借考申請表,經所在縣(市、區)招生辦(考試中心)稽核同意後方可在我市借考,並在規定時間內到縣(市、區)招生辦(考試中心)指定的報名點辦理報名手續。各縣(市、區)招生辦(考試中心)應於12月25日前將借考考生名單彙總表報市招生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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