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橫琴新區公辦國中招生物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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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屬於義務教育的一部分,通常由國小六年級合格畢業後升入。國小升入國中的政策由區縣級教育委員會劃定,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珠海橫琴新區公辦國中招生物件相關內容,文章希望大家喜歡!

珠海橫琴新區公辦國中招生物件

國中一年級新生招生物件:

須為完成全部國小學業的2020年應屆國小畢業學生。

具體分為以下四類:

1、橫琴新區戶籍類學生

2、橫琴新區內符合我省、市、區規定的政策性照顧類學生。

3、監護人在橫琴新區工作或居住的珠海市非橫琴新區戶籍學生。

4、達到2020年積分入學橫琴新區分數線的學生

(二)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可向珠海市特殊教育學校申請學位;申請隨班就讀且符合橫琴新區公辦學校入學資格的,可安排橫琴新區學校學位;不能到校就讀的橫琴新區戶籍的'重度殘疾兒童少年,可向區教育行政部門申請,統籌安排學校建立學籍和送教上門。

(三)因疾病等特殊情況,需延緩入學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向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提出書面申請,經批准後可延緩入學。期滿,應立即入學。

珠海橫琴新區公辦國中招生流程

(一)錄入報名資訊

登入網上報名系統,根據網上操作指引,按照申請類別,對應填寫報讀學校及個人資訊、家長資訊、房產資訊、政策性照顧資訊、積分專案資訊等,點選儲存併成功上傳。

(二)提交紙質材料

屬於第二類、第三類學生,需在報名時間內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到區社會事務局招生服務視窗。

(三)資料稽核

區教育主管部門分類彙總報名資料後,統一提交公安、衛計、房產登記中心、人社等部門對資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進行核查。

以上核查資料以報名結束日期前持有的資訊為準。

(四)公示戶籍學生稽核名單(6月24日—6月29日)

公示符合戶籍類學生資格名單。對公示名單有異議的,可在公示期間內提交補充材料到招生視窗提出複核申請。未在此時間內申請複核的戶籍類學生,視作自動放棄複核機會,其資料按原核查結果為準,不再變更。

(五)公佈橫琴戶籍學生錄取名單

7月1日公佈橫琴戶籍學生錄取名單。

(六)積分入學分值核查

家長於規定時間內在報名系統核查分值結果,如對自身核查結果有異議的,提交補充材料到招生視窗提出複核申請。未在此時間內申請複核的學生,視作自動放棄複核機會,其資料按原核查結果為準,不再變更。

(七)公佈積分入學分數線

(八)公示其他類別學生錄取名單

8月14日在橫琴新區入口網站公佈其他類別學生錄取名單;對公示名單有異議的,可在公示期間內向區教育主管部門反映。

(九)已錄取學生辦理報到入學手續

已錄取的學生,持全部入學材料到擬錄取學校現場複核,複核通過後由學校發放學位安排通知書。複核不一致的,不予註冊。

(十)陽光分班,註冊學籍

錄取新生家長憑學校發放的學位安排通知書到錄取學校進行陽光分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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