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小升中特長生取消了嗎

來源:才華庫 3.23W

現在主流“小升中”制度使國小六年級生的壓力減少。大部分學生按照所在學區進入指定的公辦國中。然而,這種制度強行的割裂了家長和學生對優質的教育資源的追求。某種程度上來說,製造了新的教育不公平。以下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泉州小升中特長生取消了嗎的詳細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泉州小升中特長生取消了嗎

2020年開始,義務教育階段取消各類特長生招生。藝術或體育專門學校的招生方案須報審批的教育行政部門及相關部門稽核同意後方可實施,可進行藝術或體育的術科測評,但不得組織文化科目考試。外國語學校經批准招收的外語類學生只能進行相關語言類素質能力測試,不得測試其他學科知識。

民辦國中學校照顧物件包括:

①符合相關規定條件的烈士子女、現役軍人子女、因公犧牲和病故軍人子女、高層次人才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等物件;

②民辦學校舉辦者直系親屬(須提供戶口本等有關證明材料);

③經民辦學校董事會研究確認的本校教職工子女(應提供與學校簽訂用人勞動合同並在當地繳納社保滿一年及以上證明材料)。

民辦國中學校上述有關申請照顧物件經教育主管行政部門稽核後,列入政策照顧生物件,學校隨機派位錄取計劃數為扣除政策照顧生物件後的剩餘計劃數。除符合相關政策規定的教育優待照顧物件可單列錄取外,民辦學校其餘報名物件均須按規定參加電腦派位錄取。

招生管理

(一)各區要高度重視國小升國中招生入學工作,教育主管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認真調研,科學制定本區國小升國中招生工作方案,並具體負責國中招生實施工作。各區國小升國中招生工作方案於4月30日前報我局稽核備案後向社會公佈並實施。

(二)經省教育廳確認,泉州第一中學(學府校區)、泉州培元中學、泉州第五中學(桂壇校區)、泉州第七中學等四所學校國中部面向鯉城區、豐澤區招收國中特長生,每校特長生招生計劃50人。各招收國中特長生的學校,要制訂詳細的特長生招生方案,應包括招收物件、範圍、類別、計劃招生數、報名條件、報名辦法和錄取程式等方面內容,經主管教育局稽核後於5月20日前報送我局批准後組織實施,特長生招生時間為6月10日至16日。學校要及時將特長生招生方案在學校網站上公佈,並嚴格按方案認真做好特長生的`考核和選拔工作,不得組織任何形式的文化測試,不得違規收取任何費用,嚴禁以招收特長生名義舉辦重點班,主動接受學生、家長、社會各界和輿論監督,切實做到公平、公正、公開。其他學校不得重複招收已被泉州第一中學(學府校區)、泉州培元中學、泉州第五中學(桂壇校區)、泉州第七中學等四所學校確定招收的特長生。

(三)市直學校國中招生入學納入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招生入學工作統一管理。泉州第一中學(學府校區)、泉州培元中學、泉州第五中學(桂壇校區)面向鯉城區的開元、鯉中、海濱、臨江等4個街道辦事處(北、南片區)轄區內國小畢業生(具有學籍或戶籍)以電腦隨機派位方式招生,招收計劃分別為550人(不含特長生)、650人(不含特長生)、1300人(不含特長生)。泉州第五中學(桂壇校區)面向豐澤區的東湖、豐澤、泉秀3個街道辦事處轄區內國小畢業生(具有學籍或戶籍)以電腦隨機派位方式計劃招收100人(不含特長生)。泉州第一中學(東海校區)計劃招生600人,包括:以電腦隨機派位方式面向豐澤區東海街道辦事處轄區內的泉州師範學院第二附屬國小(原泉州師院附屬豐澤國小)、臨海國小、渚江國小、東海灣實驗學校等4所學校的所有國小畢業生計劃招收500人;以就近對口直升方式面向泉州一中東海校區徵地拆遷的原村民直系子女、市直機關單位(指辦公地點在東海行政中心)在編在崗幹部直系子女、與泉州一中籤訂協議的相關房產業主直系子女等國小畢業生計劃招收100人。泉州外國語學校(學府校區)、泉州實驗中學(聖湖校區)、泉州實驗中學(濱江校區)、仰恩大學附屬中學面向全市的國中招生計劃分別為700人、800人、400人、100人。

(四)區屬民辦學校面向全市的國中招生計劃,經所在區教育主管部門稽核後,於4月20日前報我局審批確定後公佈。

(五)要按照"學校劃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學"的目標,積極穩妥推進免試就近入學政策全覆蓋,要按照隨機派位方式均衡編班。實施多校劃片、隨機派位招生辦法的國小、國中,國小畢業生填報國中升學志願表時間為6月12日至15日。公辦學校國中招生電腦派位時間為7月5日,派位結果由原畢業國小公示並通知到每一位學生。7月6日至7日,有關公辦國中將新生入學通知書報送相關區招辦彙總,7月8日至9日,各國小到所轄區招辦領取國中新生入學通知書併發至每一位國小畢業生。7月12日前,國小畢業生到直升或派位就讀學校辦理國中入學註冊手續。

(六)民辦學校國中招生在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管理下進行招生,學校應按教育行政部門下達的招生計劃,在規定的時間免試招收國中新生。民辦學校國中招生方案於5月17日前報送教育主管部門稽核、備案。民辦學校國中報名時間為6月12日至15日,招生時間為6月30日至7月8日,招生過程要向教育主管部門、紀檢監察部門公開,自覺接受監督,嚴格執行民辦學校收費公示制度,並簽訂《泉州市規範民辦學校國中招生收費雙向承諾書》(附件1)備案備查。7月10日至11日將《泉州市民辦學校國中錄取學生呈報表》(附件2)報送教育主管部門稽核、備案,並抄送相關縣(市、區)招生辦。7月23日至26日各民辦學校到相關縣(市、區)招生辦辦理錄取手續,縣(市、區)招生辦應按規定給予辦理相關手續。

(七)嚴格規範學籍管理,各區和學校要嚴格遵照我省《中國小生學籍管理辦法》,按教育主管部門下達的招生計劃規範招生,認真稽核招收的每位學生資訊,不得擅自超計劃接收學生。新生入學後,各校應於9月15日前完成新生學籍檔案資訊的錄入,上報教育主管部門稽核備案、確認學籍,並按規定建立學生學籍管理檔案(紙質檔案和電子檔案資訊必須統一)。遵循學生、學校、學籍三位一體原則,嚴格實行"一人一籍,籍隨人走",學校不得違規招收借(寄)讀生,不得以虛假資訊建立學生學籍,不得重複建立學籍,不得為實際不在本校就讀的學生建立學籍,不得接收未辦理完整轉學手續的學生。要藉助學籍管理系統,建立消除大班額工作臺賬,加強控輟保學技術監控,依法落實保障義務教育,基本消除56人及以上大班額,51—55人班額比例按規定努力控制在10%—15%以內。要嚴肅追究問責,強化責任落實,嚴肅追究違反學籍管理規定的直接責任人員和學校主要領導的責任。

(八)未經我局批准,公辦和民辦中學都不得擅自跨縣(市、區)招生。未經教育主管部門審批,任何學校不得實行分立、合併或以其他形式變相聯合辦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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