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學自主招生須知

來源:才華庫 2.03W

吉林大學位於吉林省省會長春,是教育部直屬、中央直管副部級建制的全國重點大學,下面是小編分享的吉林大學自主招生須知,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一、領導機構

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在吉林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嚴格遵循公平公正和擇優錄取的原則,嚴格管理,規範程式,由吉林大學招生辦公室組織實施。

二、招生計劃及專業

我校自主招生計劃80人,具體招生專業及計劃詳見附表。

三、報名條件

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思想政治品德優秀,無違紀或學術不端行為,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善於獨立思考,且身體條件符合國家大學聯考體檢標準及相關專業要求,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高中畢業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請:

1、高中階段在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中獲得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者:

(1)中國數學奧林匹克(中國數學會主辦)獲得一、二、三等獎;

(2)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決賽(中國物理學會主辦)獲得一、二、三等獎;

(3)中國化學奧林匹克(決賽)(中國化學會主辦)獲得一、二、三等獎;

(4)全國中學生生物學競賽(中國動物學會、中國植物學會主辦)獲得一、二、三等獎;

(5)全國青少年資訊學奧林匹克競賽(中國計算機學會主辦)獲得一、二、三等獎(含資訊學競賽D類選手)。

2、高中階段在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中獲得省級賽區一等獎者:

(1)全國高中數學聯賽(中國數學會主辦)(省級賽區)獲得一等獎;

(2)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中國物理學會主辦)(省級賽區)獲得一等獎;

(3)中國化學奧林匹克(初賽)(中國化學會主辦)(省級賽區)獲得一等獎;

(4)全國中學生生物學聯賽(中國動物學會、中國植物學會主辦)(省級賽區)獲得一等獎;

(5)全國青少年資訊學奧林匹克聯賽(中國計算機學會主辦)(省級賽區)獲得一等獎。

四、報名程式

1、網上報名

考生請於3月27日—4月10日登入特殊型別招生報名平臺(),按要求如實填寫報名資訊,依據報名條件選擇報名專業。上海、浙江的考生僅能報考我校自主招生專業中且在該省進行普通類招生的`專業,同時考生選考科目需符合所報專業對選考科目的要求。

2、郵寄材料

(1)《吉林大學自主招生申請表》(須經校長簽字並加蓋公章);

(2)獲獎證書影印件(須經校長簽字並加蓋公章);

(3)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正反面影印件;

(4)經考生所在中學公示並經校長簽字並加蓋公章的證明。

論文和專利不得作為申報材料上傳。

請考生將上述材料按順序裝訂(A4紙左上角裝訂,將申請表作為封面,不需另作封面),於4月11日前(以寄出地郵戳為準)寄出到吉林大學招生辦公室本科生招生科(地址:吉林省長春市前進大街2699號,郵編:130012)。所需材料必須用郵政EMS特快專遞方式郵寄(在封面必須註明“自主招生材料”),如果不用郵政EMS特快專遞方式郵寄視為放棄報考資格。考生所報材料一律不予退還,對成績填寫不全、缺少考生本人簽字、缺少中學校長簽字及加蓋公章或超過申報截止日期的材料,我校不予稽核。

五、工作程式

1、資格稽核

4月15日—4月25日,由我校組織專家組對申報者提供的材料進行資格稽核。考生於4月30日登入報名系統查詢稽核結果。

2、考核確認

4月30日—5月5日,考生登陸報名系統進行考核確認。對於未按時完成考核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

3、考核安排

初審合格者請持本人二代身份證原件、准考證按時參加我校組織的考核。考核方式為面試,分別考核綜合素質、學科特長,綜合素質和學科特長滿分各100分。面試同時進行身體素質考核,專案為50米、坐位體前屈、跳繩。

考生登入報名系統列印准考證。具體考核時間、地點以准考證為準。

列印准考證時間:6月5日10:00開始

考核時間:6月16日開始

考核地點:吉林大學中心校區(吉林省長春市前進大街2699號)

考生於6月20日登入特殊型別招生報名平臺查詢考核結果,同時我校公示入選資格名單。

六、入選資格考生及專業確定規則

我校按照“擇優選拔、寧缺毋濫”的原則,對初審合格考生進行考核選拔,分別確定綜合素質和學科特長各學科組合格線,根據面試總分(綜合素質+學科特長)擇優確定吉林大學自主招生入選資格考生(以下簡稱“入選資格考生”)和入選專業,同等情況下,優先考慮身體素質測試成績好的考生。

七、錄取原則

1、入選資格考生必須在生源所在地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在自主招生批次填報我校在陽光大學聯考平臺公示的入選專業。

2、入選資格考生的大學聯考成績(含照顧分)達到我校在當地的模擬投檔線下20分(含)以內(滿分非750分的省份按比例換算,四捨五入),並且不低於考生所在省(區市)同科類本科第一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予以錄取到陽光大學聯考平臺公示的入選專業。

對於合併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第一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按相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自主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參考線執行。

對於浙江省的入選資格考生:大學聯考成績(含照顧分)達到自主招生相關最低錄取控制參考分數線上30分,予以錄取到陽光大學聯考平臺公示的入選專業。

對於上海市的入選資格考生:大學聯考成績(含照顧分)達到自主招生控制分數線上10分,予以錄取到陽光大學聯考平臺公示的入選專業。

江蘇省科目等級要求:理科選測科目的物理成績為A及以上,另一門成績為B+及以上,必測科目成績均為C及以上;文科選測科目的歷史成績為A及以上,另一門成績為B+及以上,必測科目成績均為C及以上。

補充說明:對於符合我校報名條件中第1條且學科特長或創新潛質特別突出的少數優秀考生,在達到考生所在省(區市)同科類本科第一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予以優先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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