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大學招生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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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州大學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直屬的綜合性全國重點大學,中央直管副部級建制,由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與教育部共建,世界一流大學建設高校(A類),“985工程”和“211工程”重點建設高校。接下來由小編為大家整理出蘭州大學招生指南,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招生來源計劃

蘭州大學根據教育部、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相關規定和要求,結合學校辦學條件、專業設定、在校生的學業表現和畢業生就業質量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生源數量、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參考近年來本校來源計劃編制情況,綜合分析確定分省分專業招生來源計劃。報教育部稽核後由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佈。

專業類招生

我校大部分專業實行按學院和專業類相結合的模式進行招生,學生經過一段時間學習後,根據其本人志願、學習成績及學校有關規定,在所屬專業類範圍內分流至具體專業(或方向),專業類中所含的基地班進行同步選拔。

外語語種要求

1、除英語專業僅限中學階段學習英語的考生填報外,我校其他專業原則上不限制外語語種。

2、在實際教學中,我校資訊科學類(計算機類、電子資訊類等)、生物科學類和醫學類(臨床醫學類、護理學、預防醫學、口腔醫學、藥學等)各專業,以及中外合作辦學專案,部分課程使用英文原版教材,實行英語授課,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

錄取原則

(一)整體原則

以全國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試成績為主要依據,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分數優先,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以及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二)投檔比例

一般情況下,調閱考生電子檔案時,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已投檔至我校的考生,在政治思想考核合格、體檢合格且服從專業調劑的情況下,均不退檔。

(三)相關科目選考要求及等級限定

1、江蘇省普通考生的選測科目等級合格要求為AB+,必測科目等級要求為4C1合格;對江蘇省的自主招生、高校專項計劃招生考生選測科目等級合格要求為BB,必測科目等級要求為4C1合格。

2、上海和浙江等綜合改革試點省份的考生,其選考科目必須與我校專業選考科目要求相匹配。

(四)加分政策認可原則

對教育部和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教育主管部門規定的全國性大學聯考加分專案和地方性加分專案,我校認可考生具備的所有加分專案中最高一項加分,且最高不超過20分,加分在投檔、分專業時均適用。

(五)計劃調配原則

1、在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上第一志願生源不足的情況下,我校可接受相關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按非第一志願考生(包括徵集志願)人數不超過招生計劃剩餘數的100%進行投檔;若生源仍不足,我校可將剩餘的招生計劃調配至生源充足的省(直轄市、自治區)安排錄取。

2、對於調增的計劃,無論因何種原因導致出現生源不足的情況,均應及時將剩餘計劃從相關省(直轄市、自治區)調回,調增的計劃不參與志願調劑或徵集。

(六)專業安排原則

1、不設專業志願級差,以投檔成績為依據,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結合考生專業志願填報情況依次安排專業。當進檔考生填報的專業志願均未滿足時,對服從專業調劑者,可錄取到未滿額的專業;對不服從專業調劑者,將予以退檔。同等條件下參考相關科目成績,相關科目成績比較順序為: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

2、對於內蒙古自治區考生,我校實行“分數清”錄取規則,即遵循分數優先原則,按分數由高分到低分,結合考生專業志願,擇優安排專業錄取。

3、對上海和浙江等綜合改革試點省份,按照相應省(直轄市、自治區)規定的投檔規則錄取,考生的投檔成績相同時,優先錄取位次排序靠前的考生。

4、護理學專業在部分省份單獨程式碼投檔或在提前批次錄取,只錄取填報有該專業志願的考生,入校後不允許轉專業。

5、中外合作辦學專案只錄取填報有該中外合作辦學專案專業志願的考生,入校後不允許轉專業。

(七)上海、浙江綜合素質評價

填報我校的進檔考生,在同分且同位次的情況下,可優先錄取綜合素質評價特別突出的考生;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或有嚴重違規、違紀、違法行為的考生不予錄取。

(八)特殊型別及各類專項計劃招生

我校有關自主招生、藝術類專業、保送生、高水平運動隊、農村訂單定向免費醫學生、國家專項計劃、高校專項計劃、少數民族預科、民族班、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高中班和港澳臺僑招生等型別的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和我校的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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