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學聯考報名指南

來源:才華庫 2.13W

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簡稱“大學聯考”,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合格的高中畢業生或具有同等學力的考生參加的選拔性考試。下面是小編分享的是湖南大學聯考報名指南,快來看看吧!

湖南大學聯考報名指南

一、報名條件

依據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有關檔案和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教育廳等部門〈關於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後在當地參加升學考試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湘政辦發〔2012〕115號)規定,參加2021年我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含普通高中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以下簡稱大學聯考)的報名條件如下:

(一)具有本省戶籍且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申請報名: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高階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

3.身體狀況符合相關要求。

(二)外省戶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我省報名參加大學聯考,除須具備上述三項報名條件外,普通高中應屆、往屆畢業生還須符合“自高中一年級起在流入地普通高中學校就讀,取得就讀學校學籍,並參加了我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且其父母在當地居住(含就業狀況資訊、房產證或租賃合同等)1年期以上的條件。中等職業學校(職業高中、職業中專、普通中專(含中師)、成人中專、技工學校,下同)畢業生須符合“在我省中等職業學校連續就讀2年以上(含2年),並具有就讀學校學籍”的條件。

(三)在湖南定居並符合報名條件的外國僑民,持湖南省公安機關簽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的外國僑民,可到居住地市(州)招生考試部門指定的報名點報名。

(四)在我省高階中等教育學校實際就讀,符合高校少年班(中國科學技術大學、東南大學、西安交通大學)和數學英才班(北京大學、清華大學)等報考資格的高階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可根據招生院校提供的資格考生名單報考,考生如需參加大學聯考全國文化課統一考試,考試成績只作為報考高校少年班或數學英才班等的錄取依據,不能作為當年普通高校招生其他類型錄取的依據。

(五)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既可報名參加普通高等學校對口招生考試(報名資格必須符合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對口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也可報名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但二者不能兼報;普通高中畢業生只能報名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

(六)其他符合教育部報考規定的。

(七)下列人員不得報名:

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校在校生(包括成人教育、網路教育、開放教育在籍生)或已被高等學校錄取並保留入學資格的學生;

2.高階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報考少年班和數學英才班等教育部另有規定的除外);

3.在高階中等教育階段非應屆畢業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並違規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包括全國統考、省級統考和高校單獨組織的招生考試,以下簡稱高校招生考試)的應屆畢業生;

4.因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被給予暫停參加高校招生考試處理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5.因觸犯刑法已被有關部門採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6.不符合我省大學聯考報名條件的'其他人員。

(八)我省不接受外省考生借考。

(九)已在我省參加大學聯考報名的考生不得同時在外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參加2021年大學聯考報名。

二、報名時間及繳費方式

2021年大學聯考報名時間,我省統一為2020年11月10日至11月20日(不含雙休日,少年班和數學英才班的報名及繳費時間集中安排在2021年1月11日至15日)。報名期間考生須登入指定系統辦理大學聯考報名手續,並繳納大學聯考報名費;參加普通大學聯考和對口招生統一文化考試的考生(不含單考生、保送生、推薦免試生、各類單招等考生)還須在2021年4月10日-5月10日期間登入指定系統繳納大學聯考考試費,繳納大學聯考考試費後才能列印大學聯考(對口招生考試)准考證。

在完成大學聯考報名後,報考藝術體育類專業的考生還須進行藝術體育類統考報名和繳費。藝術類統考的報名繳費於11月10日至20日在指定系統進行,凡報考藝術類專業(含按藝術類招生的所有專業)的考生必須選擇相應或相近的專業類別參加省統考,具體要求詳見我院關於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藝術類專業全省統一考試工作的通知要求;體育類統考的報名繳費於2021年3月10日至20日在指定系統進行。報考藝術體育類專業的考生報名並繳納報名考務費後方可參加藝術體育類專業全省統一考試。具體操作要求詳見《湖南省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網上報名資訊採集工作實施方案》。

考生須提前開通好微信支付、支付寶支付或銀聯網上支付方式,大學聯考報名費、大學聯考考試費、藝術體育類統考報名考務費均須通過網上自行繳納。報名結束後,原則上不再接受補報名。大學聯考報名費、大學聯考考試費、藝術體育類統考報名考務費繳費成功後,因考生報名資格不符合或個人原因無法參加考試的,相關費用不予退還。未按規定要求進行報名確認和繳費的考生視為放棄報考。

三、報名辦法

(一)所有考生均須參加大學聯考報名。參加普通高校招生的所有考生(包括統考生、單考生、保送生、推薦免試生、各類單招、省內公費定向對口招生師範生等,下同)都要按要求參加大學聯考報名。除報考有戶籍招生要求的考生外,應屆畢業生到高中畢業學校所在地的市(州)招生考試部門指定的報名點報名,往屆畢業生(含同等學力考生,下同)到戶籍所在地的市(州)招生考試部門指定的報名點報名。對於確需跨市(州)、跨縣(市、區)報名的考生,各市州教育考試院應加強管理並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擬報考高校少數民族預科班招生、國家專項計劃、高校專項計劃等有戶籍招生要求的考生,必須到戶籍所在地縣(市、區)報名,經認定後才能取得相應的報考資格。擬報考地方專項計劃、農村教師公費定向培養計劃、農村訂單定向免費醫學生等招生計劃的考生,原則上在戶籍所在縣(市、區)報名。西藏內地班的考生報名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廳有關檔案執行。

報考少年班和數學英才班的考生由招生院校進行資格審查及預選,憑報考院校的通知(准考證)方可申請報名。

(二)報名有關證件要求。報名時須交驗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身份證在2021年9月30日前不過期,建議辦證時間不早於2019年1月)、高中(或中職)畢業證(本省戶籍應屆生憑市州教育局學籍管理部門審定的畢業生名冊)或同等學力證明。外省戶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大學聯考報名時,還須提交其父母在當地1年期以上的居住證(含就業狀況資訊、房產證或租賃合同等)以及本人的學籍證明材料(大學聯考報名資格稽核表)。

考生個人的二代居民身份證資訊應與戶口簿一致,如因家庭住址搬遷、行政區劃調整等導致戶籍發生變更的,須及時到公安部門辦理新戶口簿和二代居民身份證,確保戶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證資訊與當前公安部門戶籍資訊一致。居民身份證是大學聯考報名、考試、錄取、大學報到註冊的重要身份證明,考生使用身份證報名確認後,在進入大學報到註冊之前,不要修改身份證的關鍵資訊(如姓名、照片、性別、出生年月、民族資訊等),以免造成資訊不一致,影響今後考試、錄取、大學報到註冊等。

(三)考生均須通過指定系統報名。考生在報名點交驗相關證明材料,報名點稽核考生報名資格後,採集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證資訊,並給考生髮放《湖南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考生報名登記表》(草表)(以下簡稱報名登記表)等材料。

(四)從2021年起,普通高中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成績計入大學聯考錄取總成績,考生大學聯考報名時須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準確填報本人的選考科目。

(五)所有考生報名時,均須登入指定系統,在網上籤訂誠信考試承諾書。考生須認真閱讀《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的有關內容並確認同意後,方可進行網上報名。考生報名時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完整。有弄虛作假,如採用偽造證件、證明、檔案及其他材料獲得報名考試資格的,將依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給予相應處理,其繳納的報名考試費不再退還。

四、報名資訊採集

(一)報名繳費指定系統:

1.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考生綜合資訊平臺(以下簡稱“考生綜合資訊平臺”)(網址:)。

2.移動端APP:“瀟湘大學聯考”(APP請通過蘋果應用商店、騰訊應用寶、華為應用商店或“考生綜合資訊平臺”首頁下載)。

3.微信公眾號:“瀟湘大學聯考”。

(二)考生身份證上的資訊(包含照片、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號碼、住址、簽發機關等)由各報名點用身份證閱讀機具直接通過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採集。其他相關資訊由考生本人登入指定系統,憑登入使用者名稱(身份證號碼)和密碼,進入網上採集系統,按照有關要求輸入,實人認證須通過“考生綜合資訊平臺”或“瀟湘大學聯考”APP進行操作。報名期間,考生可以隨時登入指定系統修改個人資訊(身份證上的資訊除外)。上網地點由考生自行選定或由報名點統一安排。

打印出的《報名登記表》須經考生本人簽字確認。考生在報名日期截止之前應如實、準確填寫本人報名資訊並認真核實,報名日期截止之後不再修改。未按要求在規定地方報名、不在《報名登記表》上簽名確認或考生本人原因造成的報名資訊差錯,從而影響今後考試、志願填報、錄取、學籍註冊的,由考生本人承擔相應後果。

網上報名資訊採集的工作流程及有關要求詳見《湖南省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網上報名資訊採集工作實施方案》。

(三)考生思想品德考核意見由各報名點依據考生《報名登記表》,採用鍵盤錄入方式採集。外省戶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報名資訊由報名點負責採集。

五、報名資格審查

(一)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由所在市(州)、縣(市、區)招生考試部門會同基礎教育部門負責資格審查。市(州)、縣(市、區)招生考試部門準備好考生名冊(含資料庫),送基礎教育部門稽核簽名蓋章後,留檔備查。

(二)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由所在市(州)、縣(市、區)招生考試部門會同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學籍管理部門負責資格審查。市(州)、縣(市、區)招生考試部門分類準備好考生名冊(含資料庫),送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學籍管理部門或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門稽核簽名蓋章後,留檔備查。

(三)往屆畢業生的報名資格審查由市(州)、縣(市、區)招生考試部門負責。報名點須認真稽核查驗往屆畢業生的畢業證書原件的真偽,並將畢業生證書影印件按普高和中職分類後,由所在市(州)、縣(市、區)招生考試部門留檔一年備查。

(四)外省戶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的報名由縣(市、區)招生考試部門負責資格審查。普通高中畢業生除提供學籍證明外,還須提交其父母在當地1年期以上的居住證(含就業狀況資訊、房產證或租賃合同等)等證明材料;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須提交學籍證明。學籍證明和父母居住證明等材料,交所在市(州)、縣(市、區)招生考試部門留檔一年備查。

(五)考生報名資格由市(州)招生考試部門負責終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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