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階段普職招生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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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是高階中學的簡稱,我國中學分為初級中學與高階中學,兩者同屬中等教育的範疇。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高中階段普職招生比例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一、落實普職大體相當要求、優化高中階段教育結構

根據教育規劃綱要和《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的決定》要求,總體保持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規模大體相當是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的基本原則。各地要加強對高中階段教育發展的統籌規劃,進一步鞏固提升高中階段教育普及水平。要根據區域經濟社會發展對技術技能型人才的需要和本地區國中畢業生的實際數量等,按照大體相當的原則,科學合理確定2015年高中階段教育普職招生比例。要逐校核定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對於超大規模高中學校要從嚴控制、逐步調減計劃,使學校保持適度規模。

二、加強統籌管理、進一步推進招生制度改革

各地要按照國家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有關要求,積極穩妥推進高中階段教育招生制度改革。要繼續加強對高中階段教育招生統籌管理,建立統一的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平臺,從制訂招生計劃、釋出招生資訊、組織招生宣傳、招生報名、實施錄取等方面,切實保障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招生機會公平、程式公正,確保高中階段教育協調可持續發展。要積極穩妥推進中等職業學校註冊入學,為應往屆國中畢業生、未升學普通高中畢業生、城鄉勞動者、退役士兵等接受中等職業教育創造條件。各地要根據本地區實際進一步明確和完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報考條件、招生錄取和家庭經濟困難資助等相關政策,為符合當地規定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提供公平的受教育機會。要積極支援和鼓勵高中階段教育學校招收殘疾學生。中等職業學校招生繼續實行月報告制度,7至11月份招生工作期間,每月上旬,由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向教育部報告一次招生錄取情況。中等職業學校秋季招生補錄時間原則上截至11月10日。

三、改善辦學條件、進一步提高普及水平和辦學質量

各地要通過優化教育資源配置,紮實推進中職學校達標建設和薄弱普通高中改造提升工作,改善高中階段學校的基本辦學條件,提升辦學質量和辦學效益,為學生提供多元選擇的機會,進一步提高普及水平。在欠發達地區和民族地區,要以發展中等職業教育做為普及高中階段教育的重點。要充分發揮優質教育資源輻射作用和區域比較優勢,推動建立健全發達地區和欠發達地區職業教育合作辦學機制,加快推進區域協調發展和質量整體提升。通過在聯合招生、互派教師、共建專業、資源共享和學校管理等方面進行實質性合作,基本形成相對穩定的東西、城鄉合作辦學模式,帶動一批西部和農村地區中等職業學校發展,滿足西部地區和農村學生接受高質量職業教育的.需要。要繼續做好新疆、西藏內職班和內高班招生工作。

四、嚴肅招生紀律、進一步規範辦學行為

堅持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地方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把進一步規範招生秩序、嚴肅招生紀律作為做好2015年高中階段教育招生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進一步規範招生和辦學行為。要嚴格實行資格審查,對不具備基本辦學條件和招生辦學嚴重違紀的學校,要堅決停止招生。要建立中等職業學歷教育招生稽核備案制度,學校招生簡章必須經當地教育主管部門和招生部門稽核後方可向社會發布。對公辦、民辦中等職業學歷教育招生准入資格必須執行同樣標準。嚴禁國中學校對國中畢業生封鎖中職學校招生資訊;嚴禁國中學校或教師干預學生填報志願;嚴禁國中學校或教師買賣生源,向中職學校索要、收受任何名義的經費或實物;嚴禁社會勞動力“中介”組織利用中職學校進行招生。各地要充分利用全國中等職業學校學生管理資訊系統和全國中國小生學籍資訊管理系統等資訊科技手段,加強招生工作規範。對公辦普通高中超出核定計劃,違反規定跨區域、以民辦學校名義招生等行為,要及時糾正,對於情節嚴重的要嚴肅查處,通報批評。對中職學校舉辦普通高中班招收的學生,不予註冊中職學籍。招生工作結束後,要根據核定的招生計劃對學校招生情況進行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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