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番禺國小積分入學指南

來源:才華庫 1.73W

初小全稱為“初級國小”,是指國小一年級至四年級的教育階段。讀完四年級合格者,取得“初小”學歷。以下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廣州番禺國小積分入學指南的詳細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申請物件

(一)監護人:

在廣州市辦理了有效《廣東省居住證》滿1年;

已在“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系統”核定有效積分,且不在積分異議或積分調整流程中。

(二)監護人子女:

須符合本年8月31日前年滿6週歲且尚未入學、或當年應屆國小畢業;

擬在居住證所在地教育區劃內申請國小升讀國中一年級。(義務教育階段其他年級,不接受“番禺區積分制入學”排名人員的轉學或插班申請)

二、申請流程

廣州市積分制申請階段(建議申請人在3月27日前完成),申請人須申報並核定積分後才能申請積分制入學。

由於廣州市積分制申辦的稽核和認定需要一定的工作時限(從申請受理到獲得積分需35個工作日),建議有需要提出積分申請入學的監護人提前在“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資訊系統”上提出積分申請或積分調整,預審通過後,於3月27日17:30前持相關材料原件到受理視窗核驗。

未取得積分分值的`,將不能提出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申請。

1、積分入學申請階段(5月7日-5月27日)

積分入學網上申請系統開通時間為5月7日9:00-5月27日17:00,監護人通過“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資訊系統”積分入學連結進入,或進入區教育局網頁登入積分制入學申請系統,按照積分入學相關指引提交積分入學申請,完成註冊和上傳申請資訊。

2、積分入學稽核階段(5月28日-6月6日)

相關部門對番禺區加分項相應資料進行網上稽核、反饋積分。6月7日公佈積分入學專項積分分值。專案呈現積分結果後,監護人可登入系統查詢,監護人對番禺區加分項稽核結果有異議,可在6月10日-6月12日通過系統提出一次申訴要求。

3、積分入學專項積分現場確認(6月13日-6月15日)

各項積分在網上稽核呈現後,所有監護人須到各鎮(街)積分制入學申請受理視窗進行現場簽名確認積分結果。

4、積分結果公示(現場確認結束後)

公示積分批次與排序結果。

5、填報學校志願(教育部門所定時間)。

教育部門以當年公示確認的監護人積分批次與排序為依據,按照“分批分配,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進行學位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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