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鼓樓區公辦國小招生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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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鼓樓區公辦國小招生如何報名?很多家長不瞭解的,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南京鼓樓區公辦國小招生報名相關內容,文章希望大家喜歡!

1、施教區免試就近入學

施教區內適齡兒童入學,應具有所在施教區家庭正式常住戶口,其戶口原則上應隨父母(法定監護人)在同一戶籍,且戶籍與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持有者僅為適齡兒童的法定監護人,下同)、實際常住地三者一致的,方可在施教區國小報名入學。原則上,新生入學報名的一年前須辦理好上述相關手續,並實際居住在戶籍、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所在地。每套住房原則上只安排一名適齡兒童在施教區國小就讀(多胞胎、符合政策的二孩除外)。

(1)施教區內戶籍與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實際常住地三者一致,屬下面情況之一,並持有相應證明的,也可在施教區國小就讀:

①適齡兒童戶口隨父母一方,並在施教區常住,另一方是現役軍人、務農、外地戶口或出國定居的;父母離異,兒童戶口隨法定監護人在施教區常住的。

②適齡兒童戶口單立或隨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施教區常住,其父母雙方都是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現役軍人及公派出國工作的專家、技術人員。

③適齡兒童自出生之日起,即隨父母戶口在祖父母(外祖父母)處落戶,其父母雙方均未購買或分配過住房,在祖父母(外祖父母)處實際常住且戶口從未遷移的。

(2)特殊情況:

①拆遷家庭適齡兒童按以下要求報名:

拆遷家庭未安置新房的.,應出具相關部門拆遷證明材料,在原施教區國小報名;

已安置新房且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的,應到新安置房所在地的施教區國小報名;

所安置新房已交付但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的,憑相關證明材料,由新安置所在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學校就讀。

②以下情況由區教育局依據相關政策統籌安排入學,不參加熱點公辦國小的電腦派位:

適齡兒童與法定監護人不在同一戶籍的;戶籍與常住地、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不一致的;集體戶或戶籍空掛且家庭無房產的。

報名登記工作開始後適齡兒童家庭住房或戶籍變更的;未在規定時間報名的。

戶籍稽核中出現的其它特殊情況等。

本區戶籍適齡兒童父母(法定監護人)應於指定日期到施教區國小為適齡兒童報名登記。有意向就讀民辦國小的適齡兒童,也需要到施教區國小報名登記,以保證入學不受影響。報名登記時須出具父母(法定監護人)及適齡兒童的戶口簿、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出生證及兒童預防接種證等有關證件(證明)。適齡兒童父母(法定監護人)應確保相關證件的真實有效,如與事實不符,一經查實,一律取消其正常入學資格,並由區教育局按照相關政策處理。

2、公辦國小空餘學額電腦派位入學

依據《2020年全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實施意見》(寧教[2020]5號)檔案精神,繼續推行熱點公辦國小空餘學額電腦派位。區教育局根據國小招生計劃及施教區適齡兒童報名登記等情況,確定並公佈實行電腦派位的公辦國小名單及電腦派位計劃。

3、特殊兒童入學

依據《2020年全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實施意見》(寧教[2020]5號)檔案精神,積極推進融合教育。普通國小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經教育診斷與評估認定、具備隨班就讀條件的適齡特殊兒童入學或休學康復後復學,嚴格做到“零拒絕”。

4、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

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是指非南京市戶籍、在寧務工人員的隨遷子女,其法定監護人應在本區具有合法穩定住所、合法穩定職業,方可提出就學申請,同時須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影印件:

①家庭戶口簿和隨遷子女父母(法定監護人)身份證;

②由公安部門出具的隨遷子女父母(法定監護人)居住證,需在本區居住地連續居住且滿一年(居住年限計算至當年5月31日止);

③隨遷子女父母(法定監護人)相對穩定工作證明,與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及個人在寧繳納社會保險連續且滿一年憑證;或經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頒發的在寧連續且滿一年有效營業執照(相關證照年限計算均至當年5月31日止);

④出生證、準生證及預防接種證等證件。

符合以上條件的隨遷子女,由其父母(法定監護人)於8月5日到居住證對應的國小登記,待符合入學條件的本區戶籍適齡兒童學位確定後,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進入公辦國小就讀,不參加電腦派位。若外來務工人員在為其隨遷子女登記時提供與事實不符材料,一經查實,區教育局將不予安排隨遷子女入學。

招生物件:

年滿六週歲(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出生)的適齡兒童。本區適齡兒童確因身體等原因需要延緩入學的,其父母(法定監護人)應在其年滿6週歲當年向所屬施教區國小提出申請,並提供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醫學診斷證明,由區教育局稽核批准。殘疾兒童入學年齡可視不同情況放寬到7週歲或8週歲。任何學校不得招收不足六週歲的兒童入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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