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小轉學需要什麼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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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是人們接受初等正規教育的學校,是基礎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接下來小編整理了國小轉學需要什麼手續的相關內容,文章希望大家喜歡!

辦事流程:

國小學生轉學一般在學期結束一週內辦理登記手續,新學期開學前辦理轉學手續。

1、在學期結束前一週,學生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到戶籍所轄的.國小聯絡、登記學位;諮詢具體辦理轉學手續的時間。

2、確定轉入學校後,學生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向在讀學校提出轉學申請。

3、轉出學校憑轉入學校同意接收函開具轉學證明,提供學籍資料,並將有關轉學資料錄入計算機。

4、轉入學校憑轉學證明及學籍資料接收學生,並辦理有關手續。

家長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1、學生的轉學聯絡函。

2、學生本人和父母同一戶籍的戶口簿及影印件,居住住房的房產證(購房協議或合法的租賃合同)。

3、國小生素質發展評價手冊或學生手冊。

4、學生健康檔案卡(或市區級以上醫院體檢表)。

國小生異地轉學籍需要手續:

1、家長先與轉出學校溝通並同意後, 填寫《轉學申請表》,遞交轉入學校。

2、家長向轉入學校提供戶口本、轉學原因 及有關證件(如父母工作調令、轉業證、房產證等)。

3、轉入學校向家長開據《轉學受理回執》 。

4、轉入學校與對方學校溝通並同意後, 在網上學籍管理系統辦理上報並稽核。

5、轉入學校向學生家長開據《轉學辦理通知單》,並告知家長與轉出學校及主管教育局聯絡辦理網上稽核(同意)及調轉學籍檔案手續。

6、轉入學校持《轉學申請表》 到主管教育局辦理網上稽核手續。

擴充套件資料

《中國小生學籍管理辦法》:

第六條 學校不得以虛假資訊建立學生學籍,不得重複建立學籍。學籍主管部門和學校應利用電子學籍系統進行查重。

學籍管理實行“籍隨人走”。學校不接收未按規定辦理轉學手續的學生入學。殘疾程度較重、無法進入學校學習的學生,由承擔送教上門的學校建立學籍。

第九條 學生轉學或在基礎教育階段升學時,學籍檔案應當轉至轉入學校或升入學校,轉出學校或畢業學校應保留電子檔案備份,同時保留必要的紙質檔案影印件。學生最後終止學業的學校應當歸檔永久儲存學生的學籍檔案,或按相關規定辦理。

學校合併的,其學籍檔案移交併入的學校管理。學校撤銷的,其學籍檔案移交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指定的單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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