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科學院上海有機化學研究所招生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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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科學院成立於1949年11月,為中國自然科學最高學術機構、科學技術最高諮詢機構、自然科學與高技術綜合研究發展中心。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中國科學院上海有機化學研究所招生指南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中國科學院上海有機化學研究所招生指南

一、培養目標

我所招收的學術型博士學位研究生,旨在培養德智體全面發展,愛國守法,在本學科領域掌握堅實寬廣的基礎理論和系統深入的專門知識,具有獨立從事科學研究及相關工作的能力,能在科學研究和專門技術等方面做出創造性成果的高階專門人才。

二、報考條件及要求

(一)報考博士學位研究生,需滿足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具有正確的政治方向,熱愛祖國,願意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考生的學位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已獲得國家承認的碩士或博士學位的人員;

(2)國家承認學歷的全日制應屆碩士畢業生(能在博士入學報到時間前取得碩士學位);

(3)碩士學位同等學力人員;其中碩士學位同等學力人員是指:

①獲得國家承認的學士學位滿6年(從獲得學士學位到博士生入學之日),達到與碩士學位同等學力;

②國家承認學歷的碩士研究生結業生(報名時已取得碩士結業證書且必須已獲得學士學位);

③報名時已取得國家承認學歷的碩士研究生畢業證書,但尚未取得碩士學位的人員。

4.身體健康狀況符合規定的體檢要求。

5.有至少兩名所報考學科專業領域內的教授(或相當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的書面推薦意見

6.境外留學人員應獲得碩士學位,並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進行碩士學位認證後方可報名。

(二)同等學力人員報考,除符合上述有關要求外,還應具備下列條件:

1.已取得報考專業6門以上碩士研究生主幹課程的合格成績(由教務部門出具成績證明或成績通知單)。

2.已在公開出版的核心學術期刊發表過本專業或相近專業的學術論文2篇(第一作者);或獲得過與報考專業相關的省部級以上科研成果獎(為主要完成人);或主持過省部級以上科研課題。

(三)全日制應屆碩士畢業生,最遲須在博士入學報到時間前取得碩士學位。通過全國統招統考錄取的雙證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可按應屆畢業生以普通招考方式正常報名參加我校的博士研究生入學考試,但最遲須在博士入學報到時間前取得碩士學位。單證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須獲得碩士學位證書後方可正常報名並參加我校的博士研究生入學考試。

(四)我所可招收“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博士研究生。該專項計劃實行“與普通招考生統一考試、單獨劃線錄取、定向少數民族地區培養”的政策,主要面向少數民族考生。報考該專項計劃的考生,除了需具備上述第(一)款中各項條件外,還須符合下列條件:

1.擁護社會主義制度,維護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立志為西部大開發和民族地區發展服務。

2.考生原籍在西部12省、自治區、直轄市,海南省,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河北、遼寧、吉林、黑龍江4省民族自治地方和邊境縣市,湖南湘西自治州、張家界(享受西部政策的一縣兩區)、湖北恩施自治州等地區,或者是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高中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數民族預科培養基地和民族碩士基礎培訓基地等學校和培訓機構的教師和管理人員。

3.經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民族教育處稽核同意報考。

4.保證畢業後按定向協議到定向單位或地區就業。

5.我校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不得以碩博連讀方式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含普通博士計劃和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不得以碩士應屆生身份報考我校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但在徵得定向單位所在省市教育主管部門書面同意後可以在畢業時作為應屆碩士畢業生參加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博士研究生招考,經初試和複試考核合格擬錄取後須重新簽訂三方協議方可發放錄取通知書,博士畢業後須按協議規定回定向省份就業。

(五)在學的碩博連讀生轉博,按我所具體要求報考。

(六)下列情況的考生報考時須徵得定向培養單位的同意:

1.現為委託培養或定向培養的應屆畢業碩士生。

2.原為委託培養或定向培養的碩士生,現正在履行合同服務期的在職人員考生。

3.擬報考定向培養的考生。

(七)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全部為國家計劃內全日制脫產學習博士生。有特殊原因不能保證全脫產學習的考生,應在報考和複試時向報考單位和導師說明。

(八)現役軍人考生,按中國人民解放軍的規定辦理報考手續。

三、報名時間、方式及報名手續

我所實行申請-考核制方式招生,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招生不參與申請-考核制,按普通招考方式進行。考生在報考前請與導師取得聯絡。所有考生必須參加中國科學院大學網上報名。5考生在網報前,請務必仔細閱讀上海有機所2019年博士招生簡章和目錄,凡未按要求報名、網報資訊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資訊所造成的一切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1.網上報名時間:春季入學博士生網報時間:2018年11月15日-11月30日。本次只招收碩博連讀轉博考生,沒有對外招考。秋季入學博士生網報時間:2018年12月12日-2019年1月12日。本次招生包括碩博連讀轉博考生、申請考核制的普通招考考生和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考生。

2.網上報名方式:請考生登陸中國科學院大學招生資訊網(),點選“博士報名”,根據自己的情況分別選擇“普通招考”、“碩轉博”兩種類別之一進入相應的報名系統中,進行考生註冊。其中少數民族骨幹計劃考生在“普通招考”類別中報名,進入系統後在考試方式欄中選擇“少數民族骨幹計劃”。網上報名時請務必仔細閱讀系統中的“網報公告”,凡未按公告要求報名、網報資訊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資訊所造成的一切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3.網上報名成功後,報考“普通招考”類別的考生應在規定的期限內提交下列書面材料:

(1)網上報名系統生成的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報考登記表列印件;

(2)2名教授(或相當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的專家推薦書(推薦書在中國科學院大學招生資訊網“資料下載”區下載,由推薦專家填寫後寄至我所,也可密封后由考生轉交);

(3)碩士課程成績單和碩士學位證書影印件(應屆畢業生提供學生證影印件);

(4)有效居民身份證影印件;

(5)境外留學人員學位認證影印件;

(6)研究所或學院要求提交的`其它材料;6報考少數民族骨幹計劃的考生除了提交上述材料外,還須提交由原籍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民教處(高教處)稽核蓋章的《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空表可從中國科學院大學招生資訊網“資料下載”區下載)。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人員除了提交上述材料外,還應按本簡章第二條第

(二)款的規定以及報考單位的要求提交其它有關材料。

4.對考生的報名材料進行審查後,向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髮放准考證。在複試階段將對報考資格進行復查,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將不予錄取,相關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5.我所進行春、秋兩次招生,春季只招收碩博連讀轉博生。

6.網上報名時,考生應務必認真填寫並仔細核對本人的姓名、性別、民族、身份證號和報考類別(定向或非定向)等重要資訊。報考資訊和錄取資訊上報北京教育考試院和教育部後一律不得更改相關資訊,學校也不再受理修改資訊的申請。

四、考試科目及考試方式

1.考試分初試、複試兩個階段。

2.初試的筆試科目為:申請考核制外國語、申請考核制業務課一和申請考核制業務課二,每門科目的考試時間為3小時,滿分為100分。

3.關於考試科目說明:申請考核制外國語:英語申請考核制業務課一:有機化學、高分子化學與物理、分析化學專業:物理有機化學化學生物學專業:物理有機化學或生物化學與分子生物學細胞生物學專業:生物化學與分子生物學申請考核制業務課二:有機化學、高分子化學與物理、分析化學專業:有機合成與反應化學生物學專業:有機合成與反應或細胞生物學細胞生物學專業:細胞生物學

4.初試時間

秋季入學招生考試:外國語考試時間原則上安排在2019年3月16日上午8:30-11:30,專業課考試時間原則上安排在3月16日下午和17日上午,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5.複試的時間、內容和方式按我所規定進行。

6.同等學力考生(含申請-考核制)除了必須參加政治理論課筆試外(在初試時進行),還必須加試所報考專業的兩門碩士主幹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方式為閉卷筆試,每門加試科目考試時間為3小時,滿分為100分。加試的科目名稱和測試範圍以及具體時間、地點等,另行通知相關考生。

五、體格檢查

體檢由我所在複試階段組織進行。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的要求、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生部《關於進一步規範入學和就業體檢專案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以及《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專案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要求進行。新生入學後需進行體檢覆查。

六、錄取和入學註冊

1.根據下達的招生計劃、考生入學考試的初試成績、複試成績(含面試成績,以及對考生碩士或本科階段的學習成績、專家推薦書等材料的綜合考評結果)、思想政治表現以及身體健康狀況,擇優確定錄取名單。初試成績達不到規定的分數線或複試成績不及格(即低於百分制的60分)的考生,不予錄取。政審或體檢不合格的考生也不予錄取。

2.錄取類別為“定向”的考生,在錄取前須簽署三方定向培養協議。錄取資料上報後不得變更錄取類別。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全部屬於定向培養。

3.錄取類別為“非定向”的普通公開招考考生,錄取時必須轉考生檔案。未能將考生檔案轉至培養單位的,取消錄取和入學資格。

4.被錄取的考生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註冊。如確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提供有關證明,且應以書面形式向錄取單位請假,經批准後請假方為有效。未經請假或請假未獲批准逾期10個工作日不報到者,取消其入學資格。5.被錄取的應屆碩士畢業生,應在入學報到時出具碩士學位證書原件。未獲得碩士學位者或不能提供碩士學位證書原件者,取消其入學資格。

七、收費及待遇

國家計劃內全日制學術型博士研究生的學費標準為10000元/年生,按學年收取。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博士研究生的收費標準同上。碩博連讀轉博考生經考核錄取為博士入學時,按博士身份繳納學費。

八、培養方式和學習年限

我所招收的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實行全日制的培養方式。

1.博士生基本學制一般為3年,最長修讀年限(含休學)不得超過6年;

2.通過碩博連讀方式招收的博士生,包括碩士階段在內修讀年限一般為5年,最長修讀年限(含休學)不得超過8年;

九、違紀處

對於考生申報虛假材料、考試作弊及其他違反招生規定的行為,將按教育部修訂後的《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及相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十、就業

非定向博士生畢業後在國家的就業政策指導下“雙向選擇”就業;定向培養的博士生畢業時按定向協議到定向地區或單位就業。

十一、其它

1.考生因報考研究生與原所在單位或定向及服務合同單位產生的糾紛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上述問題導致招生單位無法調取考生檔案,造成考生不能複試或無法被錄取的後果,招生單位不承擔責任。

2.碩博連讀生的考核和錄取,按照有關規定進行。

3.考生可通過中國科學院大學招生資訊網()查閱全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及各單位聯絡方式等相關招生資訊,或直接同我所聯絡諮詢報考事宜。

4.本簡章如有與國家新出臺的招生政策(含相關時間節點)不符的事項,以上級單位新政策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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