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區國小招生範圍

來源:才華庫 1.88W

國小,是人們接受初等正規教育的學校,是基礎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鹿城區國小招生範圍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工作原則

(一)免試入學。依法保障適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推進公辦、民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免試入學全覆蓋,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全面發展。

(二)公民協同。民辦義務教育學校與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同步招生,公辦、民辦學校互不享有招生特權,兩者協調發展。

(三)便民惠民。進一步優化工作程式,逐步實現流程再造,大力推進“線上辦理、線下免跑”,提升便民惠民服務。

組織機構

在鹿城區中國小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指導下,開展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招生辦公室,招生辦公室設在區教育局普教科,負責招生工作的協調與統籌;各學校成立招生工作小組,負責招生具體工作。

招生物件

(一)鹿城區戶籍適齡兒童。

(二)駐紮在鹿城區域內的部隊現役軍人子女;鹿城區籍合法出國並在國外長期定居的華僑、華人子女;在鹿城區投資、經商、工作並有相關證明材料的港澳臺同胞子女;市政府和區政府引進並服務於鹿城區域的高階人才子女;溫商迴歸人員子女。

(三)非鹿城區戶籍,按照《溫州市鹿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鹿城區新居民積分制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溫鹿政辦〔2017〕1號)精神,父母一方參加鹿城區新居民積分制管理並符合入學要求,確需在鹿城區就讀的適齡兒童。

(四)非鹿城區戶籍,父母在2020年7月11日前(含2020年7月11日)已持有鹿城城區房屋產權一年以上的適齡兒童(該類物件視全區學校學位空缺總額情況進行搖號補錄,額滿為止)。

鹿城區戶籍適齡兒童中有視力障礙、聽力障礙、中高度智力障礙的物件,向溫州市特殊教育學校報名就讀(地址:永嘉縣甌北街道和二村,聯絡電話:0577—57677901、57761197)。

公辦國小招生辦法

按照人戶結合、就近入學、惠民便民、統籌安排的基本原則,公辦國小招生辦法具體規定如下:

(一)適齡兒童戶籍在鹿城區各街道,其父母名下的房屋產權證地點與戶籍地址一致的,到施教區學校報名入學;適齡兒童戶籍在鹿城區各街道,其父母名下的房屋產權證地點與戶籍地址不一致的,按房屋產權地點到相應施教區學校報名登記,學校視招生實際情況予以安排入學,如不能安排則由區招生辦統籌安排。

(二)適齡兒童戶籍在鹿城區各街道,其父母名下無房產,近三年來兒童及其父母、(外)祖父母的戶口登記地、居住地均在(外)祖父母房產處的,該房屋產權證可以作為入學依據,到房屋產權所在地施教區學校報名。

(三)適齡兒童戶籍在鹿城區濱江街道、南匯街道、蒲鞋市街道、大南街道、五馬街道、鬆臺街道、廣化街道、雙嶼街道原黃龍街道轄區部分,在不符合“公辦國小招生辦法”第一款、第二款的情況下,到區招生辦報名,由區招生辦統籌安排入學;其餘街道相關學校原有按適齡兒童戶籍情況招生的政策予以延續。

(四)藤橋鎮、山福鎮戶籍的適齡兒童,原則上在戶籍所在地施教區學校入學。對於確實已經居住在鹿城城區,且其父母持有城區有效入學房屋產權的,可參照本實施辦法第五條第一款中有關“父母房屋產權地點與戶籍地址不一致”的規定,按房屋產權地點到施教區學校報名登記,學校視招生實際情況予以安排入學,如不能安排則由區招生辦統籌安排。

(五)鹿城區籍合法出國並在國外長期定居的華僑子女,如需在鹿城區就讀國小,監護人為法定第一、第二順位(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可參照鹿城戶籍適齡兒童,憑監護人房屋產權證及其他證明材料直接到房產所在地施教區學校或區招生辦報名;監護人為法定第三、第四順位(兄、姐,關係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的,憑監護人房屋產權證及其他證明材料到區招生辦報名,由區招生辦統籌安排。

非鹿城區籍出國並在國外長期定居的華僑子女,如確需在鹿城區就讀國小,監護人為法定第一、第二順位(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且戶籍在鹿城區、持有鹿城房屋產權者,可憑監護人房屋產權證及其他證明材料到區招生辦報名,由區招生辦統籌安排。

(六)在鹿城區投資、經商、工作並有相關證明材料的港澳臺同胞子女,由區招生辦統籌安排。

(七)非鹿城區戶籍適齡兒童,原則上需回戶籍所在地接受義務教育。

非鹿城區戶籍適齡兒童,如確需在鹿城區就讀國小,根據《溫州市鹿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鹿城區新居民積分制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溫鹿政辦〔2017〕1號)精神,其父母一方已參加鹿城區新居民積分制管理,同時符合省定條件的,可到指定公辦學校報名(省定條件及具體報名辦法見第六條“公辦國小報名方法”第三款“非鹿城區戶籍適齡兒童報名辦法”)。

非鹿城區戶籍適齡兒童,如確需在鹿城區就讀國小,父母在2020年7月11日前(含2020年7月11日)已持有鹿城城區房屋產權證一年以上,在學校學額允許的情況下,作為“缺補生”由區招生辦進行摸底登記,並視學額空缺情況調劑到指定學校就讀。如登記人數小於或等於指定安排學校剩餘學額數,則全部予以調劑安排;如登記人數大於指定學校剩餘學額數,則進行電腦派位。

(八)廣場路國小、蒲鞋市國小、瓦市國小、城南國小、建設國小、水心國小、南浦國小、百里路國小等施教區內,房產建築面積在60平方米以下、20平方米以上,領取房屋產權證(包括新購房、買賣、析產、繼承等)須滿三年;建築面積在20平方米以下的,在具備上述條件後,應同時向施教區學校提供適齡兒童自出生之日起的相關生活居住依據,如出生證、戶口簿等。

(九)2015年4月1日之後領取的溫州市實驗國小施教區房產權證,及2017年7月10日之後領取的南浦國小、瓦市國小瓦市校區、蒲鞋市國小龜湖校區施教區房產權證,同一房產三年內只允許有一戶(一對夫婦及其未婚子女計為一戶)家庭子女就讀同一所學校。

(十)房屋被拆遷後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已實際安置未領取房屋產權證的,拆遷協議書、房屋調撥單、房款繳費發票可作為被拆遷人房產憑證,房產地址以安置房屋調撥單為準;房屋被拆遷後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但未實際安置的,原房屋產權證和拆遷協議書可作為被拆遷人房產憑證,房產地址以原房產權證記載的為準。

(十一)營業用房、商業用房、生產用房等使用性質為非住宅類的產權證、報名截止日之後領取的房屋產權證,以及民間契約(協議)不能作為入讀施教區學校的報名依據。

(十二)適齡兒童父母僅與其直系親屬共有的產權,父母持有部分參照普通房產執行。

(十三)溫州市南浦國小、溫州市蒲鞋市國小龜湖校區在執行本實施辦法的同時,執行“鹿城區中國小招生預警公告”相關規定。

公辦國小報名方法

(一)下列適齡兒童(施教區學生),由其監護人於6月份通過微信公眾號“鹿城區國小招生”(點選“更多服務—網路預報名”)向施教區學校進行網路錯峰預報名、預選線下指導確認時間(各校網路錯峰預報名時間安排將通過微信公眾號“鹿城區國小招生”釋出,家長可關注查閱)後,準備相關報名材料,按預選時間在7月6日、7日到各施教區學校進行線下指導確認,7月11日為線下補報時間。如相關材料達到線上稽核要求的,將提早告知免去線下確認環節。

1、鹿城區各街道戶籍適齡兒童:準備材料為戶口簿、出生證、父母身份證和房屋產權證。

2、藤橋鎮、山福鎮各國小實行分片定向招生,適齡兒童原則上到戶籍所在地施教區學校報名,準備材料為戶口簿、出生證與父母身份證;對於確實已經居住在鹿城城區,且父母持有城區有效入學房屋產權證的,可按房屋產權證地址到施教區學校報名,準備材料為戶口簿、出生證、父母身份證和房屋產權證。

3、華僑子女:準備材料為父母原籍戶口證明、僑辦證明、國內監護人委託書(經國家公證部門公證),國內監護人戶口簿、房屋產權證和兒童本人護照。

如戶口簿中的資訊不能確認報名兒童父母夫妻關係以及報名兒童與其父母親子關係的,還應準備父母婚姻證書、出生證。

(二)下列適齡兒童(統籌生),由其監護人於7月8日通過微信公眾號“鹿城區國小招生”(點選“更多服務—網路預報名”)進行網路預報名、預選線下指導確認時間(如在網路預報名時誤報其他學校,需刪除原報名資訊後重新報名)後,準備相關報名材料,按預選時間在7月9日至11日到區招生辦(臨時設楊府山路7號鹿城實驗中學內)進行線下指導確認,經核查後作統籌安排。

1、具有鹿城區各街道常住戶籍的無房戶或者所持戶口簿、房屋產權證等不能作為報名依據的適齡兒童:準備材料為戶口簿、出生證、房屋租賃或居住證明等相關證件。

2、鹿城區域內非鹿城區戶籍的現役軍人、市政府和區政府引進人才的子女、溫商迴歸人員子女:準備材料為父母單位有效證明(含市、區人才辦證明,溫商迴歸人員證明)、戶口簿、出生證和父母身份證(現役軍人證)。

3、在鹿城區投資、經商、工作的港澳臺同胞子女:準備材料為鹿城區港澳臺辦提供的證明、兒童本人香港身份證、澳門身份證、臺胞證或戶籍證明。

4、戶籍自2020年7月11日以後從外縣(市、區)遷入的適齡兒童:準備戶口簿、出生證、房屋產權證等材料,到區招生辦辦理補報手續。

(三)非鹿城區戶籍適齡兒童報名方法

1、非鹿城區戶籍適齡兒童原則上應回戶籍所在地接受義務教育。

2、非鹿城區戶籍適齡兒童如確需在鹿城區就讀,父母一方已參加鹿城區積分制管理並符合省定條件的,憑鹿城區新居民服務中心出具的“新居民積分認定卡(符合省定條件)”向指定公辦學校報名入學。

新居民積分認定卡到各街鎮新居民服務管理所申請辦理或通過網路自助辦理,具體辦法詳見微信公眾號“鹿城新居民”。

符合省定條件的依據具體為:

①居住依據:適齡兒童父母持有在鹿城區一年(近一年)以上的流動人口居住證件或流動人口登記記錄,並提供房屋產權證或房屋租賃合同或其他居住依據。

②工作依據:適齡兒童父母屬個體經商戶或企業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一年(近一年)以上在鹿城範圍內的工商營業執照;適齡兒童父母在企事業單位工作的,需提供在鹿城區範圍內與用人單位連續簽訂一年(近一年)以上的正式勞動合同。

③參保依據:適齡兒童父母在鹿城區參加社會養老保險並交納一年(近一年)以上社會養老保險金的依據。

以上物件可以準備上述相關證件及原籍戶口簿、出生證及積分管理部門提供的“新居民積分認定卡(符合省定條件)”,於6月份通過微信公眾號“鹿城區國小招生”(點選“更多服務—網路預報名”)向指定新居民學校進行網路錯峰預報名、預選線下指導確認時間(各校網路錯峰預報名時間安排將通過微信公眾號“鹿城區國小招生”釋出,家長可關注查閱)後,準備相關報名材料,按預選時間在7月6日、7日到學校進行線下指導確認,7月11日為線下補報時間。具體學校有:岠江國小、南匯國小東嶼校區、雙嶼國小嵇師校區、鞋都三小、雙橋國小及部分農村國小。如相關材料達到線上稽核要求的,將提早告知免去線下確認環節。

3、非鹿城區戶籍適齡兒童父母在2020年7月11日前(含2020年7月11日)已持有鹿城城區房屋產權一年以上(如領取房屋產權證不足一年的,需提供在該房產居住一年以上的生活依據,如:居住證或者其它證明材料),確需在鹿城區就讀國小的,在學校學額允許的情況下作為“缺補生”由區招生辦進行摸底登記,並視學額空缺情況調劑到指定學校就讀。如登記人數小於或等於指定安排學校剩餘學額數,則全部予以調劑安排;如登記人數大於指定學校剩餘學額數,則進行電腦派位。

以上物件由其監護人於7月13日、14日通過微信公眾號“鹿城區國小招生”(點選“更多服務—網路預報名”)進行網路預報名、預選線下指導確認時間(如在網路預報名時誤報其他學校,需刪除原報名資訊後重新報名)後,準備相關報名材料,按預選時間在7月16日至18日到區招生辦(臨時設楊府山路7號鹿城實驗中學內)進行線下指導確認,經核查後作統籌安排。如相關材料達到線上稽核要求的`,將提早告知免去線下確認環節。

(四)網路預報名方法

2020年,鹿城區國小招生網路預報名提供以下兩種方案(關注微信公眾號“鹿城區國小招生”,可查閱更為詳細的視訊操作指南):

(1)推薦方案:搜尋、關注微信公眾號“鹿城區國小招生”,點選“更多服務—網路預報名”,登入進入報名介面後根據提示進行網路預報名。具體為:依次點選“開始報名→鹿城區→公辦國小”,按類別選擇“鹿城戶籍轄區生”/“符合省定條件新居民”/“鹿城戶籍統籌生”/“非鹿城戶籍缺補生”等,進入具體報名學校(報名點),按要求完成資訊填報、照片上傳與線下指導確認時間預選工作。

(2)備選方案:安裝、登入手機APP“浙裡辦”,搜尋“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學生入學”,選擇“溫州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學生入學”,點選“線上辦理”,根據提示,參照推薦方案流程進行報名。

民辦國小招生辦法

(一)總體原則

鹿城區民辦學校招生嚴格按照《浙江省教育廳關於做好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和《溫州市教育局關於做好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精神,嚴格施行公民同招、統一管理。

(二)招生範圍

溫州市籀園國小本部(九山)、溫州大學附屬第一實驗國小、溫州市鹿城區沁園國小、溫州市鹿城區白鹿外國語學校(國小部)、溫州市鹿城區甌江國小等民辦國小在鹿城區範圍內招生。溫州市籀園國小濱海分校按照《溫州市教育局關於做好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規定,可在鹿城區、浙南產業集聚區兩地招生,學校在浙南產業集聚區的各類招收物件標準參照鹿城區執行。

(三)招生物件

按照省、市教育行政部門招生範圍規定,結合“溫州市義務教育招生管理系統”中的人員類別,將我區民辦國小招生物件分為以下幾類:

1、鹿城戶籍生:鹿城區戶籍適齡兒童。

2、鹿城產權生:非鹿城區戶籍,父母持有鹿城區不動產權(住宅性質)的適齡兒童。

3、鹿城居住生:(1)非鹿城區戶籍,父母在鹿城區辦理《浙江省居住證》的適齡兒童。未辦理居住證的,須在鹿城區公安部門辦理居住登記,並在市區繳納社保一年以上。(2)非鹿城區戶籍,駐紮在鹿城區域內的部隊現役軍人子女;鹿城區籍合法出國並在國外長期定居的華僑、華人子女;在鹿城區投資、經商、工作並有相關證明材料的港澳臺同胞子女;市政府和區政府引進並服務於鹿城區域的高階人才子女;溫商迴歸人員子女。

(四)報名與錄取原則

1、民辦學校報名、錄取等招生工作所有流程均納入統一的招生管理系統平臺,學校不得在招生管理系統平臺以外另行組織招生報名,不得提前組織招生,不得通過任何形式的提前摸底、登記預約等方式爭搶生源。

2、鹿城區民辦學校招生錄取採取一輪招錄與二輪補招的辦法進行。一輪招錄是指:網路報名結束後,民辦學校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的,由區教育局統一組織,邀請公證機構參加,按照“三個全部”(全部學校、全部物件、全部計劃)的要求,依據招生計劃和志願實行電腦隨機派位錄取,並全程接受社會監督。對於因放棄或被取消錄取資格而空出的學位,按電腦隨機派位生成的預錄取順序號,在未被任何學校預錄取的學生中依次遞補錄取。未超過招生計劃數的,一次性全部錄取。二輪補招是指:在一輪招錄結束後,招不足的民辦學校,經區教育局、市教育局同意後,在溫州市域內補招一次,不可跨市域招生。

3、民辦學校或投資主體與相關縣(市、區)政府部門或功能區管委會等原先訂有協議、約定由民辦學校負責承接的生源,相關生源按協議約定錄取,不得選擇生源。受相關縣(市、區)政府委託、承擔了部分學區範圍招生計劃的民辦學校,應當明確其學區範圍並按公辦學校就近入學相關政策入學,不得選擇生源;其非學區範圍內的招生按民辦學校的招生錄取規則執行。烈士子女、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引進高層次人才及其他政策明確規定的優待物件,優先照顧入學。民辦學校正式聘任並在本校實際工作的教職工子女,以及舉辦者的直系親屬要求在本校就讀的,經資格稽核並公示後,可優先照顧入學。

4、藝術或體育專門學校按現行方式招生,可進行術科測評,但不得組織文化科目考試。

5、已被民辦學校預錄取並繳費確認的學生,將在系統中予以鎖定,不再參加後續任何學校、任何批次的錄取。符合公辦入學條件但未被民辦學校預錄取的,按照公辦學校招生同等待遇安排入學。對於被民辦學校預錄取後放棄的(在規定時間內未確認的,視同放棄),以及因弄虛作假被取消錄取資格的,按公辦學校招生細則降批次統籌安排入學。

6、民辦新居民隨遷子女學校在鹿城區範圍內實施招生,具體招生條件及招生辦法由區教育局另行發文。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