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國小如何保留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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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自己就讀的學校有學籍檔案,戶口所在地只有戶口。這個沒什麼關係,正常辦理手續就行,在哪兒就去哪兒辦,檔案到時候教育局會給你,就一份,戶口想遷就自己去開。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北京國小如何保留學籍相關內容,文章希望大家喜歡!

北京國小如何保留學籍

1、關於申請休學的情況的規定

學生因病無法繼續在校學習者,須由家長持區、縣級以上醫院證明向學校提出書面休學申請;學生因其他特殊情況無法繼續在校學習者,須由家長持有關單位證明向學校提出書面休學申請。經學校批准,報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備案,發給休學證明。學生連續病假三個月,應當辦理休學手續。

2、關於學生休學期限的規定

休學時間,國小、國中學生一般不得超過三年,高中學生一般不得超過兩年。 學生休學期間保留學籍。休學期滿仍不能復學的,應持區、縣級以上醫院證明或其他部門有關證明,在休學期滿前半個月辦理繼續休學手續,經學校批准可以繼續休學。

3、關於學生復學的規定

學生休學期滿需復學者,應在休學期滿前半個月,由家長持區、縣級以上醫院證明或其他部門有關證明向學校提出復學申請,經學校批准,報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即可復學。 學生復學後,學校可根據其實際文化程度,編入相應年級學習。

4、在校高中生中途自費出國讀書的學籍管理規定

凡本市全日制中學在讀高中生中途自費出國讀書,需在原校保留學籍的`,應由學生本人及其監護人向原校提出書面申請,經學校核準後,辦理休學手續,保留學籍一年。保留期滿,未能回校復學的,作自動放棄學籍處理。凡擅自離校,經學校與家長聯絡,仍不辦理休學手續的,按《上海市中國小學籍管理辦法》第十章第五十六條有關規定(見本文第六條第3條)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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