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入學積分分數如何計算

來源:才華庫 2.42W

隨遷子女國小積分入學按務工社保積分、穩定居住積分、計劃生育積分三個專案計算積分,總分120分。以下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廈門入學積分分數如何計算的相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社保分數

1、主申請方社保:

父(母)(主申請方)在工作單位參加廈門市社會保險累計每滿一年(12個月)得4分,不足12個月的,按實際月份/12個月*4分計算得分,以按時繳交的月份累計計算,補繳的月份不納入計算。滿分48分。

2、副申請方社保:

父母雙方均在廈門居住、務工和參加社會保險的,可以一方作為主申請方計算積分,另一方作為副申請方。副申請方在廈參加社會保險的年限按每滿一年(12個月)積2分(以按時繳交的'月份累計計算,補繳的月份不納入計算)計算積分。滿分10分。

二、居住證

父(母)一方(主申請方)在廈門市居住累計每滿一年(365天)積2分,不足1年的,按照實際天數/365天*2分計算得分。滿分24分。

三、社保+居住證

父(母)一方(主申請方)居住地與社會保險繳交地均在申請入學區的,累計每滿一年(12個月)積1分,不足12個月的,按符合條件的實際月份/12個月*1分計算得分,以社會保險按時繳交的月份累計計算,補繳的月份不納入計算,本項滿分9分。

四、房產

父(母)在申請入學區購置符合成套居住條件的商品住房(房屋用途應為“住宅”)並實際入住,且其父(母)所佔房屋產權的比例合計超過50%(不含50%)的,積24分,擁有多套房產的按其中一套計算。

五、計劃生育

隨遷子女出生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積5分(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無論是否已接受處理的,均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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