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專升本招生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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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拔物件為列入國家普通高校招生計劃、經省招生部門按規定程式正式錄取的、本省各類普通高校的專科三年級在籍學生(普通全日制統招入學)。以下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山東專升本招生指南,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招生物件

(一)山東省當年普通高等學校應屆專科畢業生。

(二)具有我省戶籍的退役士兵。

二、報考條件

考生報考專升本需同時滿足以下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及其他法律法規。

(二)身體健康。

(三)專科學習期間無記過及以上紀律處分,或專科學習期間受到記過或留校察看紀律處分,但報考前已解除處分的。

(四)當年8月底前取得普通專科畢業證書。

(五)應屆專科畢業生須通過畢業高校的綜合素質測評獲得學校推薦資格,或通過報考高校的專業綜合能力測試獲得考生自薦資格;退役士兵(含應往屆)均具有報考資格。

三、報考資格獲得方式

應屆專科畢業生可通過高校推薦或考生自薦的方式獲得報考資格,並選擇與本人專科所學專業相同或相近的專業(限一個)報考。

(一)高校推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學生,可獲得高校推薦資格,經生源高校公示無異議後可以報考。

1、在校期間的綜合素質測評成績排名不低於同年級、同專業的前40%。同專業使用不同人才培養方案的,可按培養方案分類排序。

2、參加省級以上職業院校技能大賽或省師範類高校學生從業技能大賽獲三等獎以上的.學生。由學生向生源高校提交申請和證明材料,生源高校負責審定。

(二)考生自薦。未獲得高校推薦資格的學生,可以向意向報考專升本招生高校進行自薦,通過招生高校的專業綜合能力測試後可以獲得報考該校的資格。

四、綜合素質測評與專業綜合能力測試

(一)綜合素質測評。

生源高校要按照有關要求制定綜合素質測評方案並主動公開,確保測評工作標準明確、程式規範、過程嚴格、結果公平。綜合素質測評成績由課程學習成績(學分績點)和綜合表現(包括思想品德狀況、創新創業能力等)組成,其中課程學習成績(學分績點)所佔比例不少於80%。學生在校期間轉專業的,其綜合素質測評標準與轉入專業其他學生相同。

(二)專業綜合能力測試。

專升本招生高校要認真做好自薦考生的專業綜合能力測試工作。專業綜合能力測試主要考察考生的專業綜合能力,招生高校應於規定時間前,通過本校官方網站公佈分專業測試方案。專業測試包括兩門考試科目,每門考試科目應涵蓋1—2門專業基礎課程,由招生高校根據本校專業特點和人才培養要求自主確定。藝術、體育類專業測試方式以技能測試為主,其他專業測試方式以筆試為主。允許招生高校根據人才選拔情況,在不同年度對考試科目所覆蓋的課程及數量進行調整。測試標準由招生高校根據相關專業本科階段學習需要確定,測試結果分為“合格”和“不合格”。每所招生高校的專業綜合能力測試結果,只能用於報考本校相關專業。

招生高校專業綜合能力測試時間全省統一確定大致時間範圍,具體測試時間由招生高校自行確定。自薦考生應於規定時間前登入招生高校規定網站,按招生高校要求報名,並按時參加測試。同一個專業有多所高校招生的,自薦考生可以根據招生高校的測試時間安排,選擇參加一所或多所學校的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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