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國小積分入學需滿足什麼條件

來源:才華庫 2.85W

凡在我市居住一年以上、有合法穩定職業和穩定收入來源的外來務工人員,其符合計劃生育政策出生的年滿6至15週歲、有正常學習能力的非我市戶籍隨遷子女,可以通過積分方式,申請入讀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服務所在行政區(功能區)的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起始年級。以下小編為大家整理了珠海國小積分入學需滿足的條件,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

(1)適齡隨遷子女;

(2)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一方在金灣區工作;

(3)報名時持有效的.居住證登記地址,或者自有全權房產所在學區。

按積分申請義務教育起始年級公辦學位。

報讀年齡:

報讀國小一年級的須年滿6週歲(當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

隨遷子女:是指其父親或母親(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我區居住半年以上,有合法穩定職業、合法穩定住所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年滿6至18週歲的非珠海市戶籍隨遷兒童少年。

不適用人群

(1)在我區工作、居住的港澳臺僑外人員子女;

(2)其他政策性照顧生;

(3)義務教育階段已在校的學生(以全國學籍系統資料為準,當年國小六年級學生報讀國中一年級的除外),不得申請積分入學。(即,轉學插班不適用積分入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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