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國小入學需要哪些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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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是人們接受初等正規教育的學校,是基礎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寧波國小入學需要哪些條件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一、區教育局每年依法完成戶籍適齡兒童、少年招生入學工作後,視學位剩餘和分佈情況,按順序位統籌安排外來務工人員適齡子女入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

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入學分類進行安排,

第一類為:父母在我區購房,但戶籍未遷入我區的外來務工人員子女;

第二類為:“政策性借讀生”,主要物件為獲區、市級相關榮譽外來務工人員的`子女、優秀高技能人才子女及部分鎮海區重點骨幹企業中層以上管理幹部子女;

第三類為:在我區居住並持有效居住證,並在居住地已辦理計劃生育登記且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在我區有穩定職業、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外來務工人員,可通過參加積分為其適齡子女提出入讀申請。

第一類、第二類物件不用參加積分。

二、申請量化積分入學的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必須同時符合以下四項基本條件:

1、父母均在鎮海區內工作,戶籍所在地沒有監護條件;

2、父母雙方在鎮海區有相對固定住所,截至適齡子女入學當年3月31日,持有效居住證一年以上(無中斷);

3、父(母)在鎮海區有合法穩定的職業,並依法在寧波市轄六區(指鎮海、北侖、海曙、江北、鄞州、奉化等六區)繳納社會保險(截至適齡子女入學當年3月31日,連續按月繳納一年及以上,補繳無效);

4、父母自覺實行計劃生育,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並且持有當年度《流動人口婚育證明》。

三、家長為子女申請入學的積分申請、獲取參照《區流動人口管理辦關於進一步完善鎮海區流動人員量化積分申評制度的通知》(鎮流管辦〔2017〕6號)執行。符合我區為子女申請積分入學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於子女入學當年3月31日前向暫住地各鎮(街道)辦理流動人口量化積分申評手續獲得綜合積分。辦理地點為各鎮(街道)量化積分受理視窗。

四、申請綜合積分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本人有效期內的《浙江省居住證》或《浙江省臨時居住證》、租住房合同或在本區擁有自住產權住房的房屋所有權證、個體工商戶應提供營業執照等基礎材料及可以申請加分的申評專案的證明材料[見鎮海區流動人口綜合積分申評計分標準表(3.0版)]。

五、積分申請入學學位分配辦法。2018年開始,外來務工人員子女積分入學將採取網上預報名,符合積分入學條件的申請人可以根據實際居住地選報一個片區。區教育局將根據暫住地相對就近原則,結合積分高低統籌安排學位(具體報名學校由學校電話通知)。

六、實行調劑政策。若因區域內公辦學校學位不足,符合積分入學條件但未能獲得公辦學校學位的外來務工人員子女,由區教育局調劑至區內其他公辦學校或民辦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學校入讀。調劑到民辦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學校入讀的,享受學費、課本費減免待遇,具體按照《鎮海區教育局鎮海區財政局關於印發鎮海區民辦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學校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2016〕137號)檔案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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