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陰幼兒園學費標準

來源:才華庫 3W

幼兒園是對3歲以上學齡前幼兒實施保育和教育的機構。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江陰幼兒園學費標準相關內容,文章希望大家喜歡!

江陰幼兒園學費標準

一、公辦幼兒園收費

各幼兒園保育教育費具體執行標準可根據幼兒園的辦學成本、財政投入、辦學質量和家長承受能力在基準標準上適當浮動,上浮幅度不超過10%,下浮幅度不限。各幼兒園保育教育費浮動幅度必須報當地鎮政府、市教育局、市物價局批准。

差額撥款或者自收自支的公辦幼兒園以及部隊、高校、企業(國有集體)、街道(鄉鎮)、社群(村)等舉辦的公辦幼兒園(上述幼兒園由市教育局認定)可在同等級公辦幼兒園保教費標準基礎上上浮,最高上浮幅度不超過30%,具體收費標準由市物價局會同市教育局、財政局核定。

二、非營利性民辦幼兒園收費

非營利性民辦幼兒園保教費由物價局核定。目前仍按2018年8月14日前備案的收費標準執行,今後需調整的,應於每年3月前提出申請,經市物價局、市教育局稽核批准。

三、營利性民辦幼兒園收費

營利性民辦幼兒園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其收費專案按照公辦幼兒園執行,不得擅立收費專案。

其他有關事項

(一)公辦幼兒園及非營利性民辦幼兒園為不滿3週歲嬰幼兒提供早期保育教育服務的,其收費標準可在相應保教費基礎上上浮10%。

(二)提供託管服務的幼兒園,其最高收費標準為:公辦幼兒園100元/生·月,非營利性民辦幼兒園收費為200元/生·月(亦可按10元/生·小時計費),託管班時間為週一至週五下午4:00—5:30。

(三)公辦幼兒園、非營利性民辦幼兒園保教費、住宿費按學期收取,每學期按五個月計算。保教費、住宿費不得跨學期預收。

(四)幼兒園保教費可按每月100元的標準由家長單位負擔,家長憑收據報銷聯向單位報銷。

(五)幼兒園提高保教費標準,實行“新生新辦法,老生老辦法”的原則。插班生保教費按插入班級的收費標準收取。幼兒園降低收費標準的,所有在園幼兒均按照降低後的收費標準執行。

(六)代收費專案按《江蘇省幼兒園收費管理辦法》明確的.專案收取,不得分解或增加專案,並落實即時發生即時收取規定

(七)幼兒園應當按照國家學前教育扶困資助的有關規定,對符合條件的在園幼兒給予相應的資助。對在公辦幼兒園接受保育教育服務的殘疾幼兒,免收保教費和住宿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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