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歡的偶像作文(精選2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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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會接觸到作文吧,藉助作文人們可以反映客觀事物、表達思想感情、傳遞知識資訊。還是對作文一籌莫展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我最喜歡的偶像作文(精選29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我最喜歡的偶像作文(精選29篇)

我最喜歡的偶像作文 篇1

我在成長。

在老爸的蒼老中殘忍、卻又不可阻擋地成長。

爸爸本是不高的,只是瘦瘦的身板顯得身形格外修長。他的髮型是萬年不變的寸頭,一雙小小的眼睛隱匿於眼鏡片後,目光時而犀利,時而溫柔。

記得小時候看過一部動畫片叫《哈皮父子》,片頭曲中,那父親唱了這樣一句:“蘋果蘋果banana!”兒子則撒嬌般地說:“哎呦老爸是apple啦!”這一幕在我家是常常發生的,不過與那兒子不同的是,小時候的我也與老爸一樣分不清英語單詞,而能說出這樣一句對於當時的我來說堪比鳥語的英語的老爸,在我心中的地位自是高大偉岸的。當年還扎著雙馬尾的我上蹦下跳地鼓著掌,清脆的聲音在屋子裡迴盪:“爸爸好厲害!”而被誇的男子——也就是我爸卻是一點謙虛的意思都沒有:“那是自然!”他用力地一甩他的頭,用手理了理那並不存在的的劉海。“姑娘啊,你的偶像是誰啊?”我垂目思考許久,還未來得及開頭就收到一個爆慄:“這還用想這麼久?當然是你爸我啦!”看著我恍然大悟的臉,他張揚地笑了。夕陽的最後一抹餘光照進來,照亮了老爸自戀的臉,照亮了我崇拜的表情。仔細回想,似乎也照亮了我一直來不及發現的,爸爸眼底的滿足。

可這樣的滿足,再也回不去。

老爸是個愛吹牛的人。我總說天黑了都是因為他把牛皮吹得太大,遮住了陽光。他總是故作深沉地說:“放肆!小孩子怎麼能這麼說爸爸?爸爸還是你的偶像呢!”若是以前我定笑笑,繼續吃飯,可那天我卻翻了個白眼:“爸!我已經不是小孩子了!別這麼幼稚了行嗎?”眼前因眨眼出現了一瞬的黑暗,卻正是這一瞬的黑暗,讓我錯過了老爸眼中一瞬的落寞。

在他看來,我本應是長不大的吧。

幾日前碰到一道不會做的的數學題,一個個損友都在暑假沒了訊息,無奈之下想起老爸的數學似乎不錯,便去問他。“喲!你也有不會的啦?”語氣甚是調侃,眼裡卻有驕傲的光在閃爍。他興沖沖地接過題目,專注的樣子像是要攻克什麼重要的堡壘——然而很遺憾,攻城戰以失敗告終。老爸的臉上寫滿了不甘與落寞,以前的驕傲一掃而光。他長嘆一口氣:“老啦,老啦!”像是英雄遲暮,那麼不甘,那麼力不從心。我把到嘴邊的嘲諷,狠狠地咽回去。

我是不是做錯了什麼?

老爸想要的只是幾份微不足道的崇拜,只是來自自己兒女的崇拜就足矣。可當我一天天長大,他再沒有什麼知識能豐富到與我一決高下,本是來樹立英雄形象的挑戰,卻一次又一次地被冠以“不自量力”。想起他每次與我較量後的隱忍,他的奮發圖強,他的欲語還休……

我也許太過自信了些。又看到老爸挑燈夜讀,企圖彌補自己知識漏洞的樣子,我笑笑。

爸,讓我來崇拜你。

我最喜歡的偶像作文 篇2

每個人在成長的道路上都會有一個偶像,這個偶像也許是個叱吒風雲的人物,但或許只是個平凡的普通人,我的偶像不是別人,就是我的母親。

你也許會有疑問:你的偶像怎麼回事你的母親?偶像應該是像周杰倫或成龍那樣的才對呀?沒做,偶像一般都是那類的吧,可我還是會執拗底說:“母親就是我一生的偶像,我為我有這樣的一個母親而驕傲!”為什麼呢?

在我很小的時候,父親就去了廣東打工了,很少回家。於是,童年的記憶中就只有母親的映像殘留。我還記得,在還沒有開始上學的時候,母親就經常帶著我工作,那時候母親只是一個紡織女工,工資微薄,地位卑微,房子也是租的,還很小。

雖然如此,但我的童年並沒有因為父親的不在而變得苦惱,反而很有情趣。

家裡的陽臺上種滿了各種鮮花,但不是房東的,而是母親親手種下的。我很奇怪,母親那麼忙,怎麼會有時間種花?母親說:“因為花仙子覺得我們生活很困難。為了給予我們信心和安慰,就讓花開得那麼豔麗。所以我們要報答花仙子,努力工作,快樂生活,才不會讓花仙子擔心哦!”我信以為真,便天天坐在陽臺上看花兒。一到春天,陽臺上便顯得勃勃生機,不時有一兩隻蝴蝶棲息在花瓣上,或者是蜜蜂舒服地躺在綠葉上。有事還有幾隻雛鳥站在花盆上咿咿呀呀地學唱歌。原來真的有“花仙子”,她就是我的母親,在我不知不覺中,將陽臺的花兒呵護得那麼好,我很佩服她!

母親不只種花厲害,紡織也很厲害。新年的時候,我最喜歡的新年禮物就是母親親手編織的毛衣了。但年幼的我並不知道,這件毛衣是母親不知熬過多少個夜晚才編織好的;我想,當我穿上毛衣時開心的樣子,就是母親新年收到的最好的禮物了吧!

母親也有著令我敬佩的品質。有一次,鄰居的小孩不小心摔下樓梯,大聲的哭喊驚動了在家休息的母親。母親立刻將他抱去醫院,醫藥費母親都自己出了。當鄰居要將醫藥費還給母親時,母親擺擺手,說:“不用不用,大家都是鄰居嘛,理應相互幫助的。”對方感激不盡。

在眾千萬多鮮花中,母親也許就像滿天星一樣,沒有太多的鮮豔,平凡普通,但在我心中,它勝過玫瑰和百合,用一點一點的星光照亮了我的童年天空。無疑,母親就是我的偶像,我愛她!

我最喜歡的偶像作文 篇3

偶像是什麼呢?倘若是大庭廣眾下丟擲這個問題,準會迎來鄙夷的目光——這都不知道。可是你別樂,若是細談偶像的“前世今生”,可不是人人都能說道兩句的。

偶像之古義,自然是泥塑木雕的漆像,說直白點,就是廟裡供的菩薩。咱們剛從樹上下來那會兒,知識水平還不很高,看到雨雪風霜這些不容易解釋的東西犯了愁。人總是有種莫名的優越感,總覺得自己有能力定義世間一切事物,那這時候怎麼辦呢?人畢竟是智慧生物,在這一點上採取了避重就輕的策略,把所有不能解釋的事物揉成一團,通通扣在一個叫做“神”的傢伙頭上。天降異象,是神明懷怒,大旱三年,便是鬼神作祟,不就這回事兒嗎?神的黑鍋背多了,自然也就顯得法力無邊,神祕莫測了。人們便越發敬畏神了,得好生伺候著,塑起金身法相去上香膜拜,又擔心神餓壞了肚子——這一點上近代的神還是生活簡樸的,上古時候的神,像句芒、榑桑都是要千人血祭的,再不濟點兒的山魈河伯也是要吃小孩兒的。人就是這麼矛盾,既用最光明的語言來歌頌神,又不介意用最惡毒的心態來揣測神。

於是在這些泥燒木築的偶像前啊,人的奴性一覽無遺。統治者們也煽風點火,為偶像的威嚴增光添彩。偶像成為麻醉反抗的針劑,成為不可逼視的神權,成為難以逾越的鐵幕,成為禁錮民心的鐵鉗。人們把生活中的一切剝削認為是應該承受的,把哪怕一點點的幸福作為主的榮光。所以民國時期的進步人士才提出“偶像破壞論”,倡導自由與科學的思想。

時至今日,偶像的意義又有了新的發展。先前的神明偶像已漸漸變得像一種風俗或是文化,比如在除夕的鞭炮聲中,家人的歡聲笑語中,那玉皇的畫像也少了幾分威壓,多了幾分慈祥。但新的偶像卻悄悄地潛入人們心中,儘管它換了名字,叫什麼“男神”、“女神”、“愛豆”之類,但其本質還是頂禮膜拜的偶像,有些藝人的影響力也超乎你的想象,粉絲的狂熱更讓人為其捏把汗。這種事,不能深想。有人說,沒有信仰的人是危險的,但偶像絕不能是信仰的代名詞。總之,他人是偶像,你總不能做祭品犧牲。

我最喜歡的偶像作文 篇4

偶像,其本身並非是漢語詞,而是舶來品。大概應是英文idol一詞所具有的雙重含義所翻譯而來的。誠然,對於人物的崇拜,確實和原始社會對於自然神的崇拜有某些相似之處。但是畢竟是文明開化與原始蠻荒的區別,我們的仰慕,應當是更為理性的。

宋人彭幾對於狄範二公的仰慕,使他忘記了功過評判的標準,顯得可笑。其實,彭幾本心是值得贊同的,因為有這樣的想法,才會去模仿外在的相貌。古人常常會以此人有異於常人之相而奇之,這樣的想法確實對當時人造成了影響。站在現在的角度來看,這些成大事者,所謂的天生異象,應該是後天形成的氣質,換而言之,其實是他們的言行品德造就了他們,從而流露於外表。

仔細想來,這樣的道理也適用於當下。現如今所謂的偶像,憑著他們青春靚麗的外表,吸引了不少的崇拜者,然而他們只不過是一時的玩偶,隨著時光流逝,年華老去,被人遺亡。甚至於有人醜聞纏身,乃至鋃鐺入獄,這都不是真正的偶像。真正的偶像,應當是由內而外的魅力,這不是說不注重外表,愛美之心,人皆有之,乃是外在與內涵一致,而不應金玉其外敗絮其中罷了。

所以說偶像在現代社會,更該是人們對於美好的實體化的代表。這樣看來,偶像的責任就頗為重大了,但更重要的還是取決於人們對於偶像的取捨,也就是我們評判美的標準。我們以跳樑小醜為偶像,社會風氣不言而喻;同樣我們若以賢人雅士為偶像,社會必定是重學之風濃厚。這樣一來,我們的偶像,就好似一面鏡子,鏡前是我們,鏡中的偶像也是我們價值觀的投影。

理性的偶像崇拜,自然是要脫離原始的矇昧無知,在此基礎上,還要我們明辨是非,善惡分明。儒家倡導的禮義廉恥,值得我們思索,在當下物慾橫流,金錢至上的社會,我們的禮在哪裡,我們的義在何處,我們所宣揚的偶像,真正值得我們尊重嗎?也許這些問題並不是一時半會能回答的,回答的答案也不能盡如人意,但只要有這樣的意識,不難推定,我們是會給出一份滿意的答卷的。

我們需要的,不是供人賞鑑把玩的人偶,而是以之為追求目標的具象。

我最喜歡的偶像作文 篇5

“哪有什麼現世安好,只不過是有人用全力站在你身前護著你。”這句話多麼現實呀!相比起娛樂圈的明星,這個時代,我們的偶像,應該是那些用全力護著你的人!

消防員,這是一個偉大而神聖的職業。大家肯定知道四川的涼山森林火災吧!這場大火奪走去了二十七名消防員的生命,令人悲痛欲絕。當時,火已經滅了,本來那二十七名消防員是可以撤離出來的,可是這時死神又重新點燃了無情的烈焰,將他們困在了森林中。他們不停掙扎,最終死神還是無情地奪去了他們的生命,奪去了這一群年輕而可貴的生命,要知道這27名消防員中最大的也不過30出頭。是消防隊員們用生命來保障我們的安全,所以消防員應該是我們的偶像。

醫生,一個徘徊在生死線交界處的高危職業。為什麼這麼說呢?其實這也是有原因的。我曾經發現網上有許多“鍵盤手”都說醫生的工資高。沒錯,醫生的工資是高,但風險大。醫生做手術少說幾個小時,最多也有十幾個小時,這些時間醫生都要專心致志全力搶救病人。如果一個不留神,手術刀掉進病人體中,後果就不堪設想。而且將一個人的生命託付於醫生手中,這是多麼大的壓力。曾有過這樣一則新聞:醫生手術失敗,病人家屬直接拿著刀將醫生殺死了,這也說明了醫生救治病人的風險很大。醫生總是在生死線徘徊,因為他們總將病人從生死線的邊緣拉回來。所以醫生也應該成為我們的偶像。

還有著名的世界雜交水稻之父——袁隆平。雖然這個充滿活力的老人年事已高,但他卻還在關心著人民,關心著世界。他發明的雜交水稻救了中國十三億人民和非洲的人民。而最近他還發明一種海水稻,這種水稻能在鹽鹼地種植。憑藉著這種技術就能救活八千億人,解決世界三分之二的溫飽問題。由此可見,袁隆平是多麼偉大的一個人呀!他已經八十歲了,但是還不退休,時時刻刻準備獻身給祖國,所以他也該是我們的偶像。

當代青年們啊,你們多多去關注這些站著我們身前默默為我們付出的人吧!他們才是最應該成為這個時代我們的偶像的人啊!

我最喜歡的偶像作文 篇6

這幾天,學校舉行了籃球賽,很多地方的人都來參加,有鄭杖子村、馮杖子村、範杖子村、米家溝村等好多籃球隊。其中有一支籃球隊,是我們班同學認為最厲害的,他們身著黑色隊服,我們管他們叫黑隊。黑隊中的王猛和穆鋼柱是很多人的偶像,班裡也有很多瘋狂的小粉絲,如張美妍、張春燕、遲佳怡等。

張美妍看到穆老師時,我感覺她就是個瘋子,大吼大叫,弄得我很難堪。我想我才不會這麼瘋呢!但沒想到在第三天的比賽時,竟給了我一個讓我瘋掉的驚喜。

那天早上,黑隊有比賽,我和張美妍很快地吃完了飯。回到宿舍,收拾東西的速度也變快了許多。我們倆到球場時,黑隊正在練習,張美妍看見黑隊以後,犯起了花痴。這時,一個好熟悉的背景出現在眼前。我不敢確定,因為當時我沒有戴眼鏡。那個人雖然也是打籃球的,但他是瓦房的,按常理他不會來。我低聲對張美妍說:“你看那個六號,長得很像陳方藝他爸。”張美妍說:“我又不認識他爸!”然後她繼續犯花痴,我卻目不轉睛地盯著那個人。那個人一回頭,看見了我,臉上的神情我看不清但能感覺到是驚訝。他說:“寶烏蘭。”我驚撥出來,跑到他身邊,捂住嘴說:“是你,真的是你,你怎麼到這兒來打球?”他低聲說:“我們替別人打。”我一時無語,於是就跑回張美妍的身邊,也犯起了花痴。因為他是我的偶像,他打籃球特別厲害。當黑隊要正式比賽的時候,上課了,我帶著遺憾回了班。

第一節課是數學,我想就算今天挨老師的板子也值了。熬過了兩節課,我拽著張美妍飛奔下樓去看比賽。他正在休息,我和他聊了一會兒。我問他:“為什麼不把陳方藝帶來。”他笑了笑說:“我怕她來了,看見你以後,就捨不得走了。”我們都笑了。他遞給我一瓶水,我也沒客氣,收下了,抱著水瓶親了幾口,就像親我的寶貝一樣。後來,又上課了,他們也走了。

這場球賽給了我很大的驚喜,但同時也有遺憾。那就是,我的國小體育老師是和陳方藝他爸一起來的,可我卻連一句話都沒和他說,我不禁有些後悔了。

不過,我還是十分感謝學校舉辦了這場籃球賽。

我最喜歡的偶像作文 篇7

他,是一個偉大的浪漫主義詩人;他,也是被鄭谷贊為“高吟大醉三千首,留著人間伴月明”。他就是——李白,是我的偶像。

他是我的偶像,更是詩壇文化數一數二的佼佼者,他的.詩,在詩壇裡像一顆顆璀璨明亮的星星,佈滿了詩壇,照耀著全世界。

“桃花流水窅然去,別有天地非人間”奔騰的念頭停歇下來,任它像桃花一樣隨波逐流。意識逐漸得到控制,便見山是山,花是花,水是水,整個天地入眼清明。李白終身是個積極人世的人,不會輕易失望落魄。知道晚年的時候,他心中仍有一股傲氣所在,那股傲氣興許是盛唐時給他的底氣,讓他有了底蘊。

他寫的詩很有仙氣,也有一股不屈不撓的精神氣所在。正如安意如說:寫作之人,無論生存之世多麼惡濁動盪,只要心裡邊有詩意,文字便可皎然出塵。寫作人應心似磐石,求證不息,生出的文字卻要似桃花般嫣柔,能撩人心絃。正因為這樣,李白才有號“詩仙”之稱。讀到李白的詩,我會忍不住莞爾,深情激動,意氣飛揚……他,彷彿就是我的故人。

隔著迢迢的時間長河,我會讀他的詩,感受他在不同地方的情緒感受。我想看他對著龜茲少女吟著優美的詩篇;看他踏花入酒肆;聽他在山上撫琴,看他在府中舞劍;也看他對月清歌,蹁躚起舞,愁也罷,傷也罷。他的才華從不枯竭。堪比“渭北春天樹,江東日暮雲”。他的詩句就像初生的桃花自然而然地噴薄欲出。

從他的“繞床弄青梅”到現在的“直掛雲帆濟滄海”,我大概對他有了一個瞭解感受到他的豪邁、柔情。還記得在他失望落魄之時,不還是“兩岸猿聲啼不住,輕舟已過萬重山”嘛,一筆帶過,不拖泥帶水。

他也是個精彩的人,善於發現生活中的處處美景。無論垂柳堤岸還是蝴蝶成群,都能成為他的筆下之物。他也不曾隱瞞自己的心性,不高高在上。他醉飲高歌,放浪形骸,對朋友說:“我醉欲眠君且去,明朝有意報琴來”,絲毫不刻意敷衍。天真而而睿智的他,赤子之心從不曾矣,灑脫地把所見,所聞,所感悉數落筆,心性自在,所有才華橫溢。

李白,是一曠奇才,更是我心中的信仰,我的偶像。

我最喜歡的偶像作文 篇8

最近我們班非常流行偶像,幾乎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偶像。例如張渠的偶像是張韶涵,白楊的偶像是潘瑋柏,陳浩的偶像是JJ(林俊杰)……但是是全班只有我一個人崇拜周星馳(特別吧),我崇拜他的相貌、演技,乃至一切……

周星馳電影步步暢銷無阻,橫掃香港電影(現在退出了),可能由於我愛看喜劇片的緣故把,周星馳的每一部喜劇片我都百看不厭。他最了不起的電影有《唐伯虎點秋香》,《功夫》,《喜劇之王》,《食神》,《賭俠》,《千王之王2000》……是他在中國開創無厘頭。

我崇拜周星馳,自然對他了如指掌。他每一部電影什麼時候公映,票房高達多少……我樣樣都知(不是吹牛)。下面給你介紹一下:周星馳1962年6月28日生,曾拍過32部電影,票房收入平均都滿五位數,有12部超過六位數,他最喜歡藍色(和我一樣),最愛的動物是狗,崇拜明星李小龍,吳孟達這位大哥和他合作拍電影20部。周星馳唯一拍的電視劇,也是他第一次上鏡頭是拍射鵰英雄傳(最老的一部),他在裡面飾演一個無惡不作的官府捕頭,他的演技吸引了無數的觀眾,周星馳……,你只要問周星馳的事情,我幾乎全知道(除了他幾秒出生,掉進水溝裡幾次那樣偏僻的問題)。

我對周星馳可算是崇拜到頂。一旦商場上出現了周星馳新拍的電影或周星馳的書籍,我都會買,或不惜一切代價去借。但我很有分寸,不因崇拜而誤了學習。最讓我感到恥辱的事情莫過於張渠這個屬狗的傢伙借大話西遊這本週星馳的電影書,而向那個“乳臭未乾”的丫頭喊了一聲姐。要知道,向一個比自己小11個月的人喊姐姐,這是多麼恥辱的事。但是大話西遊寶典可是一部曠世絕作,它不僅有大話西遊的原本,還介紹了周星馳的有關資料。無奈,誰讓在崇拜周星馳呢!周星馳的電影搞笑之極,我每一部都會笑痛肚皮,並且百看不厭,一時有空就會看周星馳的電影。希望你看了這篇文章,也看一下週星馳的電影。

所有的語言和介紹都講述不了周星馳的電影的好看、精華!正所謂耳聽為虛,眼見為實,你也看一下週星馳的電影吧!

我最喜歡的偶像作文 篇9

在每個人的心底,都會有一個偉大而神奇的偶像吧!它可以是虛構出的無所不能、上天入地的超人;也可以是不存在於今卻名揚四方的古代人物;又或是當今哪個最火的明星。總之,一句話——偶像激勵著我們的成長和前進。

但是我心中的偶像,她並沒有令人讚口不絕的絕技,也沒有多麼令人自愧不如的特長,她甚至還並不太出名。她,就是辮子姐姐鬱雨君。

鬱雨君姐姐之所以被稱為辮子姐姐,是因為她有兩條又黑又長的辮子。鬆鬆的掛在肩頭。徐徐的微風一吹,就像兩隻調皮的小黑燕子繞著她打轉兒,俏皮可愛;她還有著一口大白牙,笑起來十分燦爛、有感染力,就好似清晨的第一縷朝陽,穿過飄渺輕薄的簾子,直直的照入我心房。

她是一個作家。是的,她只是千千萬萬個作家中的一個。那麼,她為什麼能夠成為我的偶像呢?答案在她寫的書中。難道她寫的書語句十分華麗絢爛,讓人一眼就深陷其中?還是她的書有什麼古老的祕法,能使人一下子變得聰慧?不是,都不是。正好相反,她的書中沒有什麼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深奧句子。而是每一句都承載著童真的歡樂天真。每一個字都是跳躍的音符,譜出每個美好的瞬間,傳進我的心裡。令我讀起來很舒心。

她的書都是以國小、國中學生的角度來寫的,生活的每一個細節,每一個部分,她都能抓得那麼準確,那麼令人驚歎。雖然只是寫著班級生活中平淡無奇的小事,卻都能引起我深深的共鳴。

每一次翻開她的書,就好似有魔力一般,把所有煩雜不安的情緒都撫平了。我好像和她的書融為一體了,心也靜下來了,似一口深潭。這就好似“湖光秋月兩相和,潭面無風鏡未磨。”的境界了……這樣的書,這樣的人,這樣的思緒,就足夠證明了一切。她,鬱雨君姐姐,就是我的偶像。

我希望能像她一樣,在將來能夠通過我寫的書去激勵著別人。

我希望能像她一樣,用最純真的句子譜寫下生活的點點滴滴。

我希望能像她一樣,用一本本書告訴人們一個個感人的故事。

我的偶像就是這樣,雖然平凡,卻也綻放著不一樣的光彩;雖然不及太陽耀眼,也不如月亮甜美可人,可她在我心中卻是最亮的星星;照耀著我成長,不斷激勵著我前行!

我最喜歡的偶像作文 篇10

媽媽成為我心中的偶像,原因有很多:不必說她的一手燒菜技藝,讓我戀上了家裡的美食;也不必說她講的風趣幽默的故事,讓我愛上了閱讀;單單是她日常行為中體現的優秀品質,就讓我把她奉為我的偶像——我學習的楷模。

媽媽的孝順是成為我偶像的原因之一。當奶奶還在世的時候,媽媽常買了大包小包的東西,帶著我去探望奶奶。每當奶奶看到媽媽時,都會用小腳顫巍巍的跑上來,眼睛也因為興奮而眯成一條縫,微笑綻放在滿是皺紋的臉上,是那麼甜蜜,那麼欣慰。

媽媽伺候奶奶的一舉一動,我都看在眼裡,記在心上。我暗下決心,我也要盡一份孝心。於是每當我去奶奶家時,都會畫一兩幅幼稚的畫給奶奶看,使奶奶不會寂寞,奶奶總是對我說:“這孩子,真孝順!”

媽媽的守信成為我偶像的原因之二。一次,我看到一本精品作文書,但沒帶錢不能買。後來,媽媽說是星期天一定給我買,結果,天公不作美,星期天大雨傾盆,老天不停地“哭”,我想媽媽一定不會給我買了。可是媽媽回來時手卻拿著我喜歡的那本書。

看到冒雨買來的書,我既高興又生氣地問媽媽:“書又不會長翅膀飛了,您為什麼不等雨停了再去買呢?”媽媽說:“書當然不會飛,但信用就飛了。人活一世,最重要的是守信。”這一席話又使我對媽媽有了新認識。

媽媽的堅強成為我偶像的原因之三。上國中後,媽媽開始給我講述她的故事,她小時候很苦,家裡窮,外公、外婆身體不好,她每天放學回家後,先做家務,然後再寫作業;年輕時,爸爸在城裡工作,媽媽在鄉下,耕田、播種、收割,全靠媽媽一人操勞。現在回想起來,真不相信那麼艱苦的日子,媽媽居然能挺過來。我要學習媽媽的堅強,敢於面對任何困難。

當然,媽媽成為我偶像的原因還有很多——寬容、忍讓、自信、體貼……

媽媽是一位平凡的家庭婦女,沒有淵博的知識,也沒有與眾不同的職業成就,更沒有驚天動地的豐功偉績;但是在日常生活中,她言傳身教、言行一致,擁有“孝順、守信、堅強”等優秀品質的她,卻成為了我心中的偶像,成為了我學習的楷模。

我最喜歡的偶像作文 篇11

在這精彩紛呈的世界裡,總有一些人是我們的偶像。在別人的眼中,他們可能是聚光燈下舉世矚目的影視寵兒。但有一個人,卻在我的心裡留下了不可磨滅的印象。如同那夜空中最耀眼的星星般煜煜閃光,是留在我心底最美的風景線。

她的職業平凡無常,但她那剛直不阿的品質便如同一束陽光般灑進了我的心底,傳遞著無限的溫暖與感動。

秋風蕭瑟,落葉紛飛。站臺上,乘客們魚貫而入地上了車。開車的女司機是一個穿著藍色制服,頭髮略顯發白的中年婦女。公交車在她的駕駛下,穩穩當當地前進著。

隨後,兩位老人上了車。他們步履蹣跚,兩鬢斑白,如同兩棵在微風中搖搖欲墜的芨芨草,每一步都小心翼翼地走著,但臉上始終掛著和藹可親的笑容。

只見一位老人攙扶著另一位老人,神情溫和地說:“這兒有個位兒,快坐,快坐!”“不不不,還是你先坐吧,你的年齡比我大!”另一位老人反將他拉回了座位旁,讓他坐下。窗外陣陣涼風吹進車廂,撩亂了兩位老人的頭髮。時間悄悄挪移,但兩位老人依舊互相禮讓著。司機阿姨朝鏡中看了幾眼,眉頭緊鎖,彷彿想說點什麼,但卻又欲言又止。

車廂內的人們依舊無暇顧及所發生的事,各忙各的。只聽她微微嘆口氣。“在坐的年輕人,兩位老人家都互相讓座了,你們是不是應該做點什麼,大家都互相體諒,給老人讓個座吧!”阿姨堅定的話語響徹在車廂內,打斷了正在熱卻交談的人們,她的話語便如同一條細絲般牽動著大家的心。此刻的車廂內鴉雀無聲,大家的心裡定是酸澀無比甚至羞愧萬分。但與此同時,她的話語也如同一面明鏡般照出了大家內心的道德缺失。仿若一縷溫暖的陽光灑進了所有人的心底。一股久違的正能量開始在車廂內傳播:“老人家,您坐吧!”一位年輕人站了起來,將老人家扶到了自己的座位……此刻,阿姨在我心中早已不是那個普普通通的公交車司機,而是一位直言不諱,傳遞正能量的衛士,是這個城市最美的風景線,更是我的偶像。

在我的心中,偶像的界定或許已不單單指那些在舞臺上光彩奪目的明星,那些在生活中默默無聞,但卻散發著優秀品質的人們更是我學習的榜樣與偶像。讓我們用智慧的雙眼去發現這些生活中得偶像吧!一起傳遞他們身上這難能可貴的品質吧!

我最喜歡的偶像作文 篇12

追逐的腳步,隨著心中崇拜的偶像一起前進。

七年級下半學期,由於我們班地理成績不好,學校特批苗校長教我們地理。苗校長的課很生動,不像其他老師那樣只按課本上的講,他給我們講了很多課外的故事。地理課,似乎已經成了一種享受。為了激勵我們學習,苗校長還結合了自身的經歷,可我沒想到,苗校長的小時候竟是如此艱難

苗校長小的時候,母親生了一場大病,無奈之下,只好停課,到醫院照顧母親。可他並沒有放棄學習,他在醫院照顧母親的同時,也在用閒暇時間去學習課本上的知識。可能是因為他的努力,又或是他理解的深度,他在那次期末考試中,除英語外,各科全部都是滿分。英語不及格,因為沒人教他英語單詞該怎樣讀,英語的語法怎麼用,但他憑藉自身的刻苦努力,在班裡依然名列前茅。我被震撼了,敬佩之感油然而生,從之前對他的害怕,恐懼,變成了敬佩。他在我心中已經有了一些地位。

後來,他為我們講了一件他做的不光彩的事情。他上了國中後,國小英語的基礎不夠,國中後學起來更加吃力了,雖然其他科目的分數都很高,但名次不太靠前。一次考試前,他不知從哪得到了一個訊息:英語答案就在老師的辦公室裡。他心中頓時升起兩個念頭。到底要不要去偷答案呢?最終貪念戰勝了誠實,他偷了一份答案,並如願以償的拿到了全班第一。可當老師們對他的成績發出質疑時,他慌了,但卻不肯承認,老師終於翻出了最後底牌,“那天考試時,我發現英語答案少了一份,你英語成績一向不好,這次竟是滿分,不是你是誰。”他終於瞞不住了,便說出了實情。老師聽後,臉色反而柔和了起來,“這個訊息是我故意放出去的,就是為了看看你們會不會誠實。”他聽後兩道紅霞貼在了臉上,眼角有晶瑩的淚光在閃爍。老師慈祥地說:“不論犯了什麼錯誤,只要知錯就改就好了。”是啊,知錯就改就好了,他抬起頭,重新發現希望。

苗校長的經歷在我心中已經留下了不可磨滅的印象,他成為了我的偶像,我要追逐他腳步,跟隨他一起前行。

我最喜歡的偶像作文 篇13

在一望無際的大草原上,住著一隻獅王,名叫阿猛。它很喜歡獨居,所以日子過得非常無聊。

一天,一隻烏鴉從遠處飛來,扇動著一雙烏黑光亮的翅膀說:“尊敬的獅子閣下,您應該去找一種善於群居的動物作偶像,看看人家是怎樣團結互助的,也好改掉您那喜歡獨居的壞習慣。”阿猛覺得受了別人的瞧不起,感覺很傷心,但轉念又想:這起碼能讓生活變得快樂一點。所以什麼也沒說,便踏上了尋找偶像的旅程。

它走到一個空曠無人的懸崖邊,忽然幾聲響亮的狗吠掉動了它的注意力。循聲望去,兩隻野狗打鬧成一團。只見它們互相怒視著對方,尖銳的爪牙閃過一絲耀眼的寒光。忽然一隻身披黃毛的野狗縱身一躍,另一隻也緊跟其後,你給我一爪,我還你一腳地相持著。這場戰爭也不知過了多久才落幕,結果當然是兩敗俱傷。阿猛看得心驚膽戰,連忙說:“這可不是我的偶像。”說完便一扭身子,晃了晃尾巴走開了。

接著,它又走啊走啊,來到了一片陰暗的樹木裡。一隻隻身披金黃色皮毛的金絲猴正攀吊在一棵棵大樹上,眨巴著一對機靈的小眼睛向它窺視。阿猛剛想走過去,友好地打個招呼。忽然,也不知在誰的帶動下,一場激烈的“猴王爭霸賽”拉開了序幕。一隻只猴子扭打起來:有的用牙齒咬,有的用爪子抓,還有用腳踢……五花八門,十分熱鬧。阿猛看見,連忙說:“我可不需要這樣的偶像。”說完,便又晃了晃尾巴,離開了。

太陽漸漸西沉,橙黃色的晚霞鋪在西邊。阿猛忙了一天,一點收穫也沒有。它沮喪地再次望了望天,又瞧了瞧地,心想道:這些動物不都不團結嘛,想要找個團結的偶像可真難!就在這時,它無意間發現地上有一行“黑點點”在緩緩爬行。

“這是什麼呀?”阿猛湊近了睜大眼睛瞧著。原來是螞蟻!它又仔細地注視了一番。發現那一行小螞蟻身上竟然揹著比它們身體還重不知多少倍的食物,它們步伐整齊地向前邁進,那食物的重量被無數的脊樑分攤了。獅子阿猛不由得吃驚地張大了嘴巴。原來團結的力量是這麼大啊!儘管螞蟻本身那麼弱小,但是團結的力量卻是無可估計的!螞蟻,它們就是我的偶像!我今後要照它們的樣子去生活!

那一刻,獅子阿猛頓悟了,它終於找到了自己的偶像!他扭著身子,高高興興地走了。

我最喜歡的偶像作文 篇14

“衝啊!殺啊!”羅馬的旁邊,出現了數以萬計的軍隊,殺得羅馬軍隊驚慌失措、節節敗退,而帶領這群軍隊的將軍,是第一次讓羅馬感到害怕的大將軍——“漢尼拔”。

出生於迦太基的漢尼拔,爸爸是個大將軍,因為輸了一場重要的戰役,讓國家抬不起頭來,人民都過著苦哈哈的生活;所以,漢尼拔從小就被爸爸教導成一位勇猛的戰士,也叫年幼的漢尼拔髮誓,要將羅馬視為永遠的敵人。當他九歲時,就和爸爸一起去打天下了。隨著年紀的增長,漢尼拔也學到了不少戰術,在他二十六歲時,就開始準備大反攻,來個出奇不意,殺得羅馬軍片甲不留。

當時,能進攻羅馬的路線有三條。第一,是從海路進攻,但是羅馬的海軍個個是菁英,漢尼拔的爸爸就是吃了羅馬海軍的虧,所以這條路線是完全不可行的選項;第二,是從陸路進攻,但走路第一定會經過奪馬的殖民地“馬賽”,所以羅馬就在馬賽部署大量的軍隊,要給漢尼拔一個迎頭痛擊,但他卻不走這條路線。在羅馬軍的眼裡,他已經走投無路了,但他卻選擇了不可能的第三條路線,那就是攀越“阿爾卑斯山”。從來沒有人成功攀越的“阿爾卑斯山”來進攻,羅馬在義大利,四周被險峻的阿爾卑斯山群所包圍,但他毫不畏懼,他知道,唯有勇敢冒險出奇兵,才能報仇成功。

當時羅馬的元老們,都不相信漢尼拔有那麼大的本事,等著看笑話,但漢尼拔鍥而不捨的精神,讓他穿越了阿爾卑斯山,直攻羅馬城;當時羅馬人萬萬沒有想到西邊會殺出迦太基的軍隊,連防守都來不及,就嚇得落荒而逃,雖然他終究沒能攻下羅馬,但他勇於挑戰的精神,雖敗猶榮,而名留青史。

對攀越阿爾卑斯山對現代人來說,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漢尼拔,不只是一個人爬山,還帶了一群人和戰象、戰馬,就算現在科技再怎麼進步,除非把座山炸掉,不然連現代人一看到阿爾卑斯山,也敬而遠之的打退堂鼓,所以歷史學家對他那麼高的評價,絕非浪得虛名。

現在的人,唯一缺少了漢尼拔的勇氣和信心,有了勇氣,世界沒有所謂的到不了的地方;有了信心,世界沒有所謂的不可能。所以,漢尼拔會遠近馳名,享譽古今;所以,漢尼拔的挑戰精神,是猶太人的驕傲,也是後人所要尊敬和學習的地方。

我最喜歡的偶像作文 篇15

週末書店。我穿梭於書架間,尋找《且介亭雜文集》。我的目光落在旁邊的書架上,便走了過去。

身後有人叫我的名字,回頭一看,是同學,她手中正拿著一本郭敬明的小說,看見我手中捧《魯迅文集》,很是驚訝,又略帶不屑“你還看這種冷冰冰的書?”

我楞住了。

環顧四周,大多數的人都在梁實秋、劉墉等人的閒適小說前流連,根本不在意那偌大的一個書架上的魯迅作品。

難道先生的精神在科學技術高度發達的今天就不需要在弘楊了?難道他的“民族魂”僅僅是文學意義上的,可以輕輕地一筆帶過?

不,不應該這樣!他的作品也許不如梁實秋那樣的閒適,周作人那般有趣,然而在六七十年前,假如人人都來閒適,都來尋找趣味——誰來鬥爭?難道就看者中國“國將不國”嗎?

魯迅先生是喜歡剛猛式的,然而荸薺當年的眾多人人,他是最敏感地捕捉到了剛猛中那猛如風暴的力量。他從來不去“閒適”,比起那些“閒適”文人,他有著更大的真愛,只因天下人都在品味人生,而他卻在洞察人生。

曾經有位同學問我的偶像是誰,我知道,他期待著從我嘴裡聽到某個“星”的名字——而我,平靜的告訴她,是魯迅先生,當時她一臉驚詫,還有鄙夷之色:我憤怒了,先生空谷足音般的話語又在耳邊迴響“忘記我!”可是啊,先生,我們不能忘記!麻木的中國人被你用筆喚醒:今天生活安逸的人們,也改重讀魯迅!

讀先生的文章彷彿有一種刻刀劃過石板,犀利迅疾,石粒四處飛揚,偶來的一陣大風,又把歷史洗澡得徹底的感覺。先生筆鋒如刀,直劈封建精神文化。先生之言:凡是愚味麻木的國民,病死多少並不必以為不幸的。此言何曾偏激,行屍走肉的生與死又有什麼區別呢?

其是先生的雜文,總覺得火氣太盛,使人胸悶、心跳、激動。先生不能長壽可能也在於此。他是學醫的,自然知道其中的厲害,卻仍然廢寢忘食地寫,大約是抱著“我不下地獄誰下地獄”的念頭。想到此,我不禁慚愧,這是何等的崇高啊!

真的希望,書店了魯迅作品架前,人人如潮,先生不在寂寞。

我最喜歡的偶像作文 篇16

從開學到現在我心中一直都有一個偶像。我的這個偶像他不像生活中的歌星,影星,球星一樣有名他也不像司馬遷一樣有自己的創作,但是他特別有個性。那個成為我的偶像的人就是我的班主任王老師。

同學們,我是你們這三年的班主任,在這三年中你們有什麼事都可以找我……班主任的自我介紹說完了,我們的掌聲也隨之響了起來。這個學期也過去了,我對班主任也有了特別的看法。他為人正直規範,幾乎每天都能聽見他喊上課。剛開學那會兒,他對我們說他收交作業與其他老師不一樣,我們大家都很好奇到底是什麼樣的收作業方式呢?班主任用嚴厲的眼神掃描過每一個同學,確定每個同學的大眼睛都看著他的時候才開始說,同學們,你們都應該看到了我們班門口放著兩張桌子,我們每天的數學作業都攤開放在上面,七點三十之前課代表給我抱到辦公室。

記得剛開學的那會兒,班裡來了個插班生,他坐在最後一排,這個插班生比較活躍,尤其是上課。週四那天的下午,最後一節是數學課,因為插班生上課搗亂,班主任就忍不住了一邊吼著一邊走向插班生的位置。因此那是開學以來班主任第一次發火,當著全班人的面去批評一個插班生,班主任用一些時間把該說的都說了,該吵的都吵了,最後他唱了一首他那個年代的歌,歌聲很嘹亮並隨著我們的掌聲停止了。本來一個很嚴肅的事情,被班主任搞得那麼輕鬆、自然。放學回家的路上,我還在想,這個班主任真有意思。

每天中午都會有一段自習的時間,別的老師都在辦公室裡睡覺,看電視劇,聽歌……而王老師卻每天來我們班裡,看著我們寫作業。然而同學們並不知道,他一直在默默的付出。

為了讓現在的小組更加團結友愛,他帶著我們全班去操場上運氣球。為了讓我們的大課間跑操更有勁他總是陪著我們一起跑,為了讓七三班更好他總是在一旁默默的付出……

為了讓我們知道為什麼學習和怎樣學習,他特別的開了一次班會。他總是在班會上講一些人生大道理,以免我們將來不適應這個社會。當我們鬆懈的時候,他總是會想各種各樣的方法激勵我們前進。

這就是我心目的偶像,為了不辜負偶像對我的期望,我會好好學習的,將來成為對國家,對社會有用的人!

我最喜歡的偶像作文 篇17

沒有哪一個人一出生就是萬眾矚目的,現在社會的“明星”,都是靠後天自身努力換來的。他們也都是通過堅持不懈、不畏艱難才換來今天的成就。雖然我們都是平凡人,但通過不斷努力後,總有一些人變得不平凡。

我的偶像是獨臂少年——張家誠。他五歲時,因不幸被高壓電電到,失去了右臂,只剩下了左臂。但是他並沒有放棄人生,還依然樂觀的生活下去。10歲時他熱愛上了籃球,但他只有一隻左臂難以控球。他每天堅持不懈的練習,俗話說:“水滴石穿!”每天放學時,都會練兩小時籃球之後再回家。兩年後,他在路人王上用左手打敗了一位選手,從此成為了萬眾矚目的偶象,現在他已經是一名籃球運動員了。

每次想到張家誠,我都情不自禁思考,我有沒有像他那樣努力呢?有沒有像他那樣堅持不懈呢?張家誠是我的榜樣,引領著我前行。

那一次父母帶我到白雲山遊玩,我們來到山腳下,只見到一望無際的天空,深遠浩渺,我心想:那要走多久才能爬上山頂啊,爬上去一定很累吧。我們進了白雲山的山門,跨上第一個臺階,我決心要爬到山頂。

一開始,我像一隻老虎一樣,渾身好像有使不完的勁兒,三步並著兩步跨,但是好景不長,不一會,我已經汗流滿面,上氣不接下氣了。

我往下望過去,有點失望,這才爬了200步。“爸爸,我好累啊,我不想爬了,現在可以下去了嗎?”

“不行,爬山可以陶冶你的情操,磨練人的意志。”爸爸很堅定的拒絕了我。說罷,爸爸繼續向上攀登。我嘆息一聲,跟隨著爸爸的腳步,繼續往山頂“進發”。書包裡的水喝光了,連一滴水也沒有。旁邊的大樹,堅定挺拔,它一定經歷過許多風吹雨打,才長成一棵參天大樹。就在這時,我又想到了張家誠,他在那樣艱難的條件下,都能脫穎而出,我作為一個四肢健全的花季少年,又有什麼理由放棄呢?想到這裡,我熱血沸騰,身體裡莫名其妙充滿了元氣,我深深的吸了一口氣,一鼓作氣,終於爬到山頂。

站在山頂,只見南天一柱,俯瞰整個廣州城,街道上車水龍,身邊天風浩蕩,這一切是多麼美麗呀,我才明白陽光總在風雨後,只有經歷艱辛的跋涉,才能見到美麗的風景,我能站在山頂,是偶像的精神引領著我前進,有時候,榜樣的力量是無窮的。

我最喜歡的偶像作文 篇18

我家門口的棗樹,已經做了四年鄰居了,但是它的精神依然感染人著我,教我怎樣做人,它就像是一個無任何語言,靠實際行動來教書的老師,它也是我最愛的偶像。

春天,一個萬物復甦的季節,我的“偶像”已從寒冷的冬天走出來,來到這萬丈光芒的地方。看吶,它的頭上已經冒出了嫩經的枝芽,這枝芽剛經受春雨的洗禮,變得閃亮閃亮的,身上那灰色的戰袍,有著許多條陷進去的條紋,顯然這位戰士已經飽經風霜了,但它仍然豎立在我的門前,像極了戰士那無所畏懼的精神,這值得我學習。

夏天,一個炎熱而悶心的季節,我的“偶像”已經長齊了滿頭綠色的秀髮,炎熱的陽光讓“偶像”投擲出了影子,一片片葉子擠的很密,棗樹的影子沒有一絲縫隙,樹上冒似還長有一些綠色的四瓣花朵,把“偶像”打扮如一位手持玫瑰的妙齡女子,美麗極了。不過最惹人喜愛的還是它那滿頭秀髮,因為它的頭髮可以幫我們遮陰避署,這又是一種值得人們學習的精神。

秋天,一個涼爽又豐收的季節,所在農民喜歡這個季節,包括我,“偶像”經過前三個月的風雨洗禮,頭上已經是黃裡帶紅的棗子,這些果食你不讓我,我不讓你,個個爭著想做那最大最甜的,要讓人吃到肚裡去,回味無窮。不過棗樹的根明顯凸出了地面,我知道它正在變老,但它依然昂首挺胸地站在那兒,這又是一種值得人們學習的偉大品質。

冬天,許多動物都已冬眠,只剩下一些有毛的動物打著哆嗦,輕微的邊抖邊走,真吭!“偶像”的秀髮也只剩幾片金黃的葉子在苟延殘喘了。白需堆立在“偶像”的頭上面,一些灰褐色的衣服從白雪中透出來,一副極為惡劣的環境,但是它依然挺立在風雪中,不怕風吹雨打。這也是一種值得我們學習的高尚精神。

棗樹,一年四季為人民默默付出,增添色彩,不求一些營養,這種品質是值得人們學習的,它的存在使我明白怎樣做人,更重要的是教給我一些解決問題的精神,它是我人生中的一位導師,更是值得我學習精神品質的偶像!希望你能伴我一生成長,教會我更多的人生哲理。

我最喜歡的偶像作文 篇19

誰的笑容燦爛春光,誰的關心細若秋雨?是她,是我永遠的偶像任老師。

我揹著書包氣喘吁吁的來到新教室門口,教室裡坐滿了同學,我怯怯地喊了聲:報告,頓時一張張陌生的面孔齊刷刷地轉向我,我的臉被這些目光灼的火辣辣的,難受極了,坐在講臺上的她把頭微微轉了過來,向我微笑的點點頭,示意我進來。我趕緊坐到空出來的座位,心漸漸平靜下來,我偷偷打量著他,她的臉上依舊是笑容。上課鈴響了,這節課是語文課,我忐忑不安地等著老師的到來。

語文老師會是個怎麼樣的人?是男老師還是女老師?一連串的疑問一個接一個湧上我的心頭。

教室裡也亂哄哄的,聲音時高時低,咋一看,還真像一道無止境的進行曲。

忽然一個身影站在教室門口,這個身影並不魁梧,並不高大,卻讓全班都鴉雀無聲。

仔細一看,就是那個有著陽光般燦爛的笑容的她。他並沒有生氣,而是輕輕鬆鬆地走到講臺上,依然很輕鬆地對我們說:你們好,我是你們語文老師任亞男。

任亞男,我小心地把它刻在我的心上,一節課上完,我腦海裡依然不斷湧現出任老師的笑容,我的耳邊依然盪漾的老師的柔聲細語,她是個好老師,我在心裡說。

正因為如此,我便喜歡上了語文,每次寫作文都寫的煞有介事,每次考試都盡心竭力,當然,努力就會回報,每當老師表揚我的時候,我的心就像展開了一雙美麗的翅膀,在快樂的天空下盡情翱翔。

他的關心像細雨一樣,這句話一點也不假,畢業考試前夕,我依然坐在教室裡,只是我的頭有點暈,我想只是早上沒睡好吧,不礙事的。

下課之後,頭痛卻越發猖獗起來,我把頭深深地埋進手臂裡,同學看到後就對老師說了,然後我被老師叫到了辦公室,我昏昏沉沉的走進去老師讓我坐下,遞給我一根溫度計,讓我我把它夾在腋下。

他冷靜地對我說:現在流行一種空調病,你得小心。說完便讓我拿出體溫表看看,老師一看便召集了眉頭,39度,高燒,我立馬下樓去醫務室,吃了些藥後頭痛才得以緩解,次日早上,他關切的問我:“頭還疼嗎?”我微笑的回答:不疼了,他舒心的笑了。

這樣的偶像,誰不崇拜?這樣的偶像,也不會只我一個粉絲吧?從此我的記憶裡又多了一個聲音,她就是我的偶像,一個擁有燦爛笑容的老師。

我最喜歡的偶像作文 篇20

幾乎每個人都有屬於自己的偶像。對於零零後的年輕人,舞臺上那耀眼的霓虹下,或帥氣或靚麗的臉龐是一些人的偶像,或因前衛的裝束成為一些人的偶像,或因叛逆的行為成為一些人的偶像。偶像是那樣的有號召力,讓身邊的這些人義無反顧地追隨和崇拜。

而我的偶像,是我的父親。

記得從很小的時候開始,父親便不在我的身邊,但我的記憶中,從來沒有消失過他的影子。父親在外打工,支撐著我們這一個大家庭,我知道他很苦很累,但卻從來沒有聽到他的任何怨言。每次見到父親,總會感覺他比上一次見面時又老了幾歲,頭上又添了一些和他年齡不相稱的白髮。這是我見過的最“老氣”的父親,四十歲的年齡,五十歲的面容。一想到他的樣子,都讓我忍不住想落淚。

印象中最深刻的就是上國中時送父親去車站。車站離家很遠,大約有十幾里路,每次離家之前,父親都是拒絕讓我送的,因為父親都是步行前往,不想讓我跟著受累。他總是說,你要是去了,還得自己打車回來,還不如省下那錢買支鋼筆……可隨著年齡的增長,我越來越覺得,在那段去車站的路上,需要我陪父親走一程。

父親終究拗不過我的軟磨硬泡,勉強答應了我一次。

凌晨四點鐘,天還是黑的,為了趕車,必須要起床走了。我迷迷糊糊地跟在父親的後面,看著父親揹著大包小包吃力地走著,想去幫他扛一個,卻被他堅決地拒絕了,他故作輕鬆地說:“我不累。”父親的話剛說完,我的淚水已經開始在眼眶裡打轉,是委屈?是內疚?是難過?連自己都說不清楚。

就這樣一前一後悄悄地趕路,大約走出五六裡,我漸漸跟不上父親的腳步了。父親停下來,轉過身,問我要不要休息,我猶豫了一下,最終還是搖了搖頭。終於到了一家早餐店,父親為我買了肉餅和雞蛋,自己卻啃一塊從家裡帶來的幹餅。我終於沒有忍住,不爭氣的眼淚落到了手裡的肉餅上。

偶像車站上,父親和我揮手告別,望著他漸漸遠去的背影,我做出了一個大膽的決定:把父親給我打車回家的10元錢揣進了兜裡。我要沿著原路步行走回去,我不會迷路的,那條回家的路上,有父親清晰的腳印。

我最喜歡的偶像作文 篇21

一張方臉,一字須,充滿堅決之色的眼神,還有一雙可以醫人,可以醫心的手。

他,有著“橫眉冷對千夫指,俯首甘為孺子牛。”的決心;他,有著救民於水火之中的覺悟;他實現了“有的人死了,他還活著”的最高讚歌!是的,他就是我的偶像,被譽為“民族魂”的魯迅先生。

魯迅先生是有覺悟心的。他因為父親的病中的庸醫誤人而去學習醫術,渴望能成為能幫助人民的一名好醫生,但漸漸地,魯迅先生髮現了:中國人民現在需要醫治的並不是身體,而是麻木許久的心靈!於是魯迅先生毅然棄醫從文,以筆為武器,與惡勢力抗爭,開始救民於水火之中的偉大工作!

但是,追尋一條新的道路是困難的,但魯迅先生沒有絲毫怨言,反而愈發向上,把“別人喝咖啡的時間用在了寫作身上”,刻苦的精神終於使他成為了一個偉大的文學革命家!

魯迅先生以筆為武器,寫出了足以振奮華夏兒女的文字。寫下了如利刃般刺穿敵人胸膛的怒吼!彷彿這已經不是筆了,而是一把槍!噴吐著火舌的槍!為了喚醒心靈已經麻木的華夏同胞們,魯迅先生時常工作到深夜,“坐著翻一翻書就是休息了。”這一切的一切,只為了喚醒華夏兒女的雄獅血性!讓中華雄獅再次站起來!魯迅先生燃燒著自己的生命,是為了讓中國覺醒!魯迅先生沒有殺一個人,而是救了成千上萬的人!在深夜裡,所有人都休息了,但絕對有一盞燈是亮著的,那是魯迅先生還在工作,還在為中華之崛起而工作!

魯迅先生是辛苦的,對於敵人更是毫不留情的,而對於真正想讀書上進的人,他卻是大方無私的。當時窮困的蕭紅找上了魯迅先生,魯迅先生沒有冰冷,沒有歧視。而是毫不猶豫的收下了她,得知蕭紅喜歡寫作時,魯迅先生儘自己可能地幫助蕭紅寫作並予以推廣,魯迅先生是沒有錯的,他造就了一名優秀的女作家。為了好花,魯迅先生可以去做一顆會腐朽的草。魯迅先生是無私的,是關心新人的,這捨己為人的精神值得我們學習!

“有的人死了,他還活著。”啊!棄醫從文之覺悟;擠出時間之刻苦;以筆為戰之毅力;捨己為人之精神。魯迅先生啊!您像指路燈,照亮了新中國的方向!您是我們心中永遠的偶像!

我最喜歡的偶像作文 篇22

我是一個不折不扣的小書迷。幽默風趣的笑話、優美動人的散文、情節曲折的故事、流傳千古的名著……那一個不是我的最愛呢?因此,那些滿腹經綸的大作家,都成了我的“小偶像”。我的大偶像又是誰呢?它既不是魯迅、老舍這樣的大文豪,也不是周杰倫這樣的新一代明星,他的名字叫“佚名”。

有一次,我向哥哥炫耀我的偶像。他聽後,偷偷笑了兩聲說:“你的‘偶像’真不賴!有品位!”我傻乎乎的說:“那當然了,我的眼光很不錯的!”從此以後,“佚名”在我心中的地位又上升了幾層。

哦!忘了介紹一下我的偶像了。愛看書的同學們一定知道,許多報紙、雜誌上都有它的身影。魯迅的作品多吧?多。老舍的作品多吧?多。但和佚名比起來都是小巫見大巫啊!再來說說每個人的風格特點,魯迅在於披露、諷刺舊社會的黑暗,而老舍呢,則是語言幽默、通俗,京味十足。“佚名”是屬於全能型的,他的文章有的歡快熱烈、有的淒涼悲慘,有的是描寫景色的、有的是童話神話、有的是抒情散文、有的是優雅小詩……他是樣樣精通,篇篇文章都是精品。所以,小偶像在我心目中的地位一天不如一天,而佚名的地位卻在瘋狂的上漲。

還有一次,一個同學問我:“你偶像是誰啊?”我說:“你先說說看。”他說:“我的偶像是魏晨,你呢?”我心想:一點水平也沒有。我回答他:“我的偶像是佚名。”他向我投來了疑惑的目光:“佚名?那個佚名啊?”我也驚訝的說:“你都不知道?就是經常發表文章的那個佚名啊!”他剛想說什麼,上課鈴響了。

回家後,我想:到現在我都不知道“佚名”是什麼意思,大作家的名字總有點含義的吧!於是我查了字典,當查到“佚”的時候,我驚呆了,“佚”只能組一個詞,這個詞就是“佚名”!我驚訝地看完了“佚名”這個詞的意思,居然是指“名字失傳”,就是說不知道作者的名字。原來我所崇拜的“佚名”是千千萬萬人神祕的代號,而不是一個人。

再回想起當時哥哥詭異的笑容,同學疑惑的眼神,還有自己痴迷的樣子……我不禁捧腹大笑,這也使我明白一個道理:不能做一個什麼都不懂,只會讀書的書呆子,否則像我一樣,鬧出那麼多的笑話。

我最喜歡的偶像作文 篇23

我的偶像是一個平凡的人。

我的偶像其貌不揚。頭髮雖然烏黑,卻很凌亂,大概是沒有時間梳理吧。雙眼無神,在陽光下,閃爍著歲月的光芒。她很瘦。一雙手臂像兩枝竹枝似的,給人感覺風一吹,就會折斷似的。身上的骨頭清晰可見,讓人分不清是面板貼著骨頭,還是骨頭貼頂著面板。

我的偶像並不像明星那樣高高在上,她只是一個普通人。她每天在街道上游走,雙手賣力地握著掃帚,在地面上舞動著。公路上車水馬龍的景象沒有對她造成任何干擾。她一直低著頭,專注於眼前的事業。她與周圍環境的不和諧,驅使著我一步步,一步步走近她。大概是因為她生得慈祥吧,給人一種親切感,就像失散多年的老友久別重逢那樣。可我走到她旁邊了,又不忍開口。是啊,她那麼的認真,又有誰忍心打擾她呢?

太陽大起來了,陽光也更刺眼、炙人了。我躲到暗處,默默觀察著她的一舉一動。時至正午,縱有千般毅力,難忍肚內飢。我走進附近一家小店,只點了個加了醬的蔥油餅就急匆匆地跑出來。而她也停下了,從口袋裡掏出一個白色塑料袋。透過袋子,兩個乾癟的饅頭清晰可見。再看看我手上的,也許就只多了些醬料,對她來說也會是一種享受吧。她坐在綠化隔離帶上,一手一個饅頭,享用一天的午餐。只是兩個索然無味的饅頭,就著茶水,她也吃得津津有味。飯後,她重新拿起倚在牆邊的“老夥計”,繼續在喧囂的街道之中穿梭。我呆了,竟忘去追她。只一會兒,就看不見人影了。我悵然若失,慢慢坐上公交車回去了。

也不知,是她對工作的專注,還是她慈祥的面孔,又或是她默默奉獻的精神吸引了我。事後,我腦海中時常浮現出她的身影。她雖然身處社會低層卻又甘於平凡、樂於奉獻,享受她的生活和工作。我想,正是這一系列舉動,深深感染了我。

這就是我的偶像,一個平凡的掃路工,一個與世無爭、平靜質樸的人。不知何時,她成了我的人生榜樣。是啊!人生短短數十年光陰,又何必汲汲於富貴榮華呢?當一個平凡的人,純淨地活在自己的世界,又有什麼不好的呢?

我最喜歡的偶像作文 篇24

“雄姿英發,羽扇綸巾,談笑間,檣虜灰飛煙滅。”蘇東坡的這句詞,讚美的就是我的偶像——周瑜,周公瑾。

很多同學不理解,問我為啥不喜歡活躍在熒屏上的小鮮肉,卻喜歡一個歷史上的人?更為重要的是,周瑜是個小肚雞腸的人,嫉妒諸葛亮,沒有一點風度,為啥我要做他的粉絲?毋庸置疑,他們一定沒讀過《三國志》,只看過《三國演義》,受羅貫中的毒害太深。我喜歡周瑜自然有我的原因。

第一:長得帥。在這個顏值控當道的時代,長得好看的明星都被捧到天上去了,周瑜也是那個時代非常有名的帥哥。杜牧詩有云:“東風不與周郎便,銅雀春深鎖二喬。”能被稱為“郎”的男子,長得肯定帥氣,至少也是玉樹臨風,氣宇軒昂。在吳宇森的電影《赤壁》中,扮演周瑜的是梁朝偉,這就看得出,當年周瑜是個多麼英俊瀟灑的人。不信,還有人這樣說過,“吳中皆呼為周郎”。

第二:有才華。周瑜文武雙全,並且精通音律。傳說他到別人家中赴宴,人家安排歌舞以助酒興,有女子彈琴時,因為過於關注周瑜,不小心彈錯了一個音符,周瑜在喝酒中依然聽出了錯誤,情不自禁地回頭看了那個女子一眼,留下了“欲得周郎顧,時時誤拂弦”的典故。從這可以看出來,周瑜滿腹才華,絕對不輸於諸葛亮。

三:有計謀。赤壁之戰前,東吳分為兩派。一派是周瑜為首的主戰派,一派是張昭為首的投降派。曹操號稱八十萬大軍,看上去氣勢洶洶,無法抵抗。但周瑜分析到:曹操的軍隊多是北方人,從未有水戰的經驗,在水戰中就是一群“旱鴨子”,很容易被擊敗。再加上曹軍這段時間一直在征戰,長途奔襲,舟車勞頓,水土不服,必然沒有很強的戰鬥力,只要東吳上下一心,全力迎戰,出奇兵,用奇謀,一定能取得勝利。他接著提出用“苦肉計”“反間計”“火攻”等計策,穩定了軍心,並且完美地上演了一出以弱勝強的著名戰役。

“遙想公瑾當年,小喬初嫁了”,多年以後,隔著歷史的煙雲,我們重讀東坡先生的《念奴嬌》,依然能感受到周瑜的胸有成竹與鎮靜淡定,也能感覺得到他與小喬恩愛甜蜜的幸福生活。像他這樣一個在戰場、官場、情場場場春風得意的人,又怎麼不能成為我的偶像呢?

我最喜歡的偶像作文 篇25

前些日子有朋友問我追不追星,我笑了笑說,不追,因為我心中一直都有一個偶像。

黝黑的圓圓的大臉,不算高,即使裝扮得再精緻也抵擋不了從骨子裡散發的樸實,總帶著點老農民進城的味道,她就是我的老爸。

小時候,我是不大喜歡他的,從小因為媽媽工作特別忙,都是他帶著我在奶奶家和外婆家來回穿梭,一會兒寄養在這家,一會兒寄養在那家,但我跟外婆的感情特別好,所以後來就乾脆把我丟在外婆家了。

到兩歲半時,他來接我回城裡上幼兒園,我哭鬧著不願走,他一生氣,一腳把我踢得跪到地上,兩個膝蓋都擦得血淋淋的,現在想來,或許是因為他太著急,而且沒有帶小孩的經驗,不會連哄帶騙,只好下了硬手。

到了幼兒園,我很調皮,愛搗亂,經常傷人。他負責接送,所以幾乎每次來接我他都要被老師教訓,回到家他也不知該怎麼教育我,只會打我,那時候我就想如果是媽媽她會怎麼對我?年幼的的我只能躲在角落裡默默的哭泣。

上了國小,剛一年級的我就被選為學校升旗儀式的主持人。隨著越來越大,又先後擔任了學校許多職位,還為學校贏得了許多榮譽。

漸漸的,我不僅能把學校所有的活動搞得有聲有色,成績也穩居前列,更值得一提的是,我考上了全市最好的中學,而媽媽正是在這個學校教書。爸當然很自豪,只是嘴上不說罷了,那天好不容易媽媽在家吃了頓飯,她告訴我:老爸在單位經常跟別人誇我呢。爸爸聽了不好意思地撓撓頭,憨憨的笑了。

升入國中,我受到的約束突然多了,因為這所學校實行的是軍事化管理。我們的教室離媽媽的辦公室很近,我們也經常因為能多寫點兒作業而不去吃飯,所以老爸就提議讓我媽每天去學的時候給我捎飯,於是每天幾乎我還沒起床的時候老爸就開始起床給我做飯,晚上我加班學習到深夜,他也陪著,等我睡下,他又給我洗衣服。

他總是說我缺心眼,可是他對我的好,我都一一記著呢。

這就是我爸,急性子,愛做飯,偶爾會帶我出去玩,雖然有時候對我要求很嚴,可我知道他是為我好。

有他這樣的偶像在身邊,即使有再多風雨我又有何所畏懼!

我最喜歡的偶像作文 篇26

我的偶像是大家都知道的當紅小生易烊千璽。我喜歡他不是因為他長得帥,而是因為他的很多方面值得我學習。他在二零一三年加入TFBOYS,那時他只有十三歲,和我一樣大。他通過自己的努力取得好的成果。我喜歡他是因為:

學習勤奮

他考了中央戲劇學院的第一名,平時要拍戲,錄歌,還有拍廣告,這麼忙碌的生活能在大學聯考時取得第一的成績是非常難的。我們可以想像他該多麼的勤奮哪!人們常說:“羅馬非一日之功!”他如果不擠時間學習,僅靠臨時突擊恐怕是不行的。所以我也要像他那樣,學習再努力一些,相信老天是眷顧那些勤奮的人的!

才藝多

他的愛好廣泛,喜歡唱歌,跳舞,寫字,電子琴,貝斯,架子鼓,葫蘆絲,攝影,滑雪,吉他,畫畫,手風琴等等。因此他多才多藝。一個十幾歲的人居然有這麼多的才藝,真令人驚訝!我真不知道他是怎麼安排時間的。恐怕他幾乎沒有自由時間吧!記得他曾說過一句話:“那有什麼一夜成名,都不過是百鍊成鋼。”這些才藝都要經過自己的努力練習才能練好煉精。我真佩服他!

很上進

他剛出道時,不被別人看好,可是他並不氣餒,而是讓自己更努力的變成更好的自己。他最喜歡的是街舞,也在《這就是街舞》裡成為了隊長,並在第一季取得了冠軍。但他並沒有驕傲,而是更努力的練習街舞,自己喜歡的東西一定要堅持下去。從他的經歷中,我懂得了堅持的意義!

為人低調

他在平時採訪時不會搶風頭,在別人採訪自己時就非常認真地回答問題。他也不會因為自己的問題來影響別人。在拍攝《長安十二時辰》時,自己發了高燒,可是儘管難受,卻還是堅持下來,等結束後才去醫治,在《這就是街舞》裡也是同樣。自己在小時候就落下了腰傷,而每次表演完,也都會忍著疼痛向觀看者進行九十度鞠躬,以表感謝。從他身上我知道了謙虛是一種美德!

這就是我的偶像,喜歡他並不是因為他的顏值,而是他散發出來的內在美深深吸引了我。今後我也會像他一樣努力學習,遇到困難不退縮,低調做人。

我最喜歡的偶像作文 篇27

外婆,很平凡,她不像傳奇人物那樣神通廣大,不像當紅明星那樣熠熠生輝,也不像知名科學家那樣獨領風騷,但她是我的偶像,平生第一個偶像。

我小時候,父母工作忙,由外婆照料我的生活。記得一個初夏的晚上,大雨傾盆,電閃雷鳴。我又冷又害怕,躲在被子裡瑟瑟發抖,外婆將我擁進她溫暖的懷抱。巨雷乍響,我嚇得哇哇大哭,淚如泉湧。外婆趕緊拍拍我的背,安慰我道:“外婆在,寶寶不要怕。”幼小的我堅信外婆是我的保護神。

漸漸長大後,對外婆的瞭解多了起來。外婆不是個好命的人,生活在那個吃不飽的年代,嫁給了一個普普通通的男人——我外公。成家以後,她身體一直不好,靠著藥物維持生命。病魔使她筆挺的脊樑變得彎曲,使她苗條的身材變得臃腫。可是她樂觀開朗,依然愛開玩笑,愛講故事,愛表演節目。

樂觀開朗的外婆,有時候卻很念舊。

外婆說起她年輕的模樣,總是充滿著自豪。有一次,她從抽屜裡翻出那張她二十歲時就開始儲存的單人照片,樂滋滋地拿給我看。她一邊和我一起欣賞,一邊得意地說:“我年輕時可漂亮了!”儘管我看到的只是被歲月磨花的薄紙,但我仍誇讚道:“是呀,很漂亮呢!”陽光透過窗戶,照在外婆臉上,她的笑容是那樣燦爛。

外婆不僅儲存她的照片,還儲存了其它東西。“敝帚自珍”就是形容她這種人的。她的臥室很亂,床的周圍堆滿了各色各樣用過的東西。一天下午,我幫她整理臥室,將舊東西統統扔了出去。晚上回來一看,那些東西竟各蹲原位。我生氣了,責怪她道:“外婆,你幹什麼呀?下午我清理出去的東西,你怎麼又拿回來了?”

外婆反問我:“這些衣服為啥要扔掉?”

“破舊,又不乾淨。”

“破了還能縫,髒了還能洗,扔掉多可惜!”外婆一邊低聲辯解,一邊視若珍寶地摸了摸那些舊衣服。

“不能把生命都耗在舊東西上,人要往前看。”聽誰這麼說過,我用它來說服外婆。

後來,我仔細琢磨,得出結論:外婆老了,自然念舊。念舊不是壞事,它說明外婆情感豐富。當我有外婆這麼大的時候,可能也會念舊。

外婆就是這麼一個人,她永遠是我崇拜的偶像。

我最喜歡的偶像作文 篇28

我是一個追星女孩,我的偶像是一個長相英俊,努力且優秀的男孩。他是誰呢?請聽我道來。

肖氏有一子,名曰戰,重慶人士,虛齡二十有八,甚是聰慧。五官分明,如刀刻般俊美;眼眸深邃,似星辰大海,笑如清風明月。這鮮衣怒馬少年郎,我對其甚是喜愛,難以忘懷。他的聲音堪比天籟,他的舞姿銷魂動人。一跳舞就扭腰,一扭腰就害羞,一害羞就笑,一笑就逗得我們也笑。他輕輕抿起嘴巴,吹氣的時候是他最甜最可愛的時候,一露齒笑就會看到他兩顆兔牙。他穿上西服的時候是他最帥,最A的時候,一扭腰,渾身散發出無窮青春魅力。

我第一次認識他是在快本上,第一眼看到這個風度翩翩的少年,就覺得他很優秀,他的第一部網劇播出時,我還不認識他,之後古裝劇的出現,劇中的王爺北堂墨染,腹黑、可愛,可鹽可甜。直到今年暑假《陳情令》播出後,看到他在劇中的形象,我徹底淪陷。在那之後我便開始深入瞭解他,知道他28歲,少年感滿滿多才多藝,多種技能融合一身的寶藏男孩。他會唱歌,會跳舞,會做飯,會畫畫,會設計,會織毛衣,會配音……

肖戰每一次都會說:“大家好,我依然是肖戰!“他曾說:“一定要有自己的夢想和目標,然後朝著這個夢想和目標不斷的前進。“他也說:“舞臺是我的起點,但絕不是我的終點。“他還說:“我一定會努力成為那個當別人問到你喜歡的人是誰的時候,你們可以驕傲的說是肖戰啊!“為了自己的目標和理想不斷努力,變得越來越優秀,他是我們的驕傲。

他曾為粉絲寫了首歌——《滿足》,在他過生日時,他唱了這首歌,說:“有時我在想,滿足到底是什麼,當我看到你們為我熬夜爆肝,為我應援,然後遠道而來,我覺得這就是滿足!“他以前會為助理和粉絲打傘,他也會告訴保安不要推她們,彼此保護,絕不是說說而已的,肖煙四起,為戰而來!

這就是我的偶像——肖兔子!一個既清新帥氣又謙遜努力的男生!

我最喜歡的偶像作文 篇29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偶像,我也不例外,我的偶像既不是科學家,也不是政治家,更不是領袖,我的偶像是一個明星,他叫易烊千璽。

他今年17歲,上高三,他笑起來嘴角會有一個淺淺的小梨渦。他三歲學舞蹈,五歲出道,十歲加入“飛旋少年”,後來退出“飛旋少年”,與王源、王俊凱兩名“FF家族”成員組成“TFBOYS”,他會拉丁舞、街舞、民族舞、畫畫、唱歌、打鼓等才藝,他還是學霸呢,他考過全年級第一名,幾乎每次都是全年級前十名。

有一次,他簽約的公司為了省錢,演出回來時,給他定的飛機晚點,剛好那天他期末考試,結果,他剛到校門口,就聽到廣播裡傳出“考試最後十分鐘”的提示音,他匆匆進了考場,當他準備答題的時候,離考試結束再剩下最後兩分鐘,他只用了一分鐘瀏覽試卷,一分鐘答題,結果得了50分,而卷面分數裡,選擇和填空加起來剛剛50分,他就是一個不折不扣的學霸!

最讓我崇拜的是他的純真,他身上有很多傷,本來就高三了,學業挺忙的,可他為了保證演出效果,每天要練習舞蹈五個小時以上,要是換做其他人肯定堅持不下去,但是他可以。

每次記者或FANS問他累不累,他總是梨渦淺笑一下說:“習慣了”,在《快樂大本營》上,當何炅問他們:“你們誰是學霸”時,王源和王俊凱不約而同地說:“千璽、千璽是全年級第一,”千璽調整了一下話筒說:“只有一次而已”,多麼乖的孩子呀!在《年代秀》上,歐弟讓他們去演60年代的田地勞作戲,當時下面的李湘和於莎莎調侃:“誰演那個女的”?小凱選了軍人,王源選了農民,只有千璽傻乎乎地站在那裡,當了女農民,千璽真的好純真!

還有一次,當大螢幕上播放他的起床視訊時,他先是一呆,他沒想到自己真的被錄了下來,正如歐弟所說:“千璽是我見過最帥的起床氣。他就像《開學第一課》裡的一句話:你醒來的時候,問候你好,升起的陽光哼著歌謠,很陽光,很溫暖。

這就是我的偶像,一個學霸、一個暖男、一個萌寶、一個獨一無二的易烊千璽。

千璽勇敢飛,紙鶴永相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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