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擔保合同彙編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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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廣大人民群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那麼常見的合同書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擔保合同8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精選擔保合同彙編八篇

擔保合同 篇1

甲方(借款人、抵押人) 身份證號: 住址:

乙方(借款人、抵押權人) 身份證號: 住址:

丙方:(擔保人) 身份證號: 住址:

一、甲方與乙方於年月款小寫: 元,(大寫: 圓整。)

二、應乙方要求,丙方自願為以上借款合同共計小寫: 元(大寫: 圓整)同意出具反擔保,特此不可撤銷地和無條件地向乙方作出上述保證事項:

(1)、丙方同意上述借款抵押合同的全部條款,丙方保證甲方按期履行“合同”和借款抵押合同的全部義務;

(2)、對甲方在借款抵押合同項上的一切應付款項,包括甲方按借款抵押合同中的任何或全部款項及由此產生的借款利息(按銀行同期借款利率9%的四倍計算利息)以及違約滯納金(注:未還款部分按每天千分之五計算收取違約滯納金)丙方保證承擔連帶償付責任或/和連帶賠償責任。

三、如甲方未按借款抵押合同規定支付義務,乙方即有權直接向本擔保人索償,而無須先向甲方追償或/和處理抵押品,本擔保人保證在收到乙方第一次書面索付通知後十天內,即無條件按通知要求將上述乙方所欠款項,以借款抵押合同規定的幣種主動支付給乙方,其中墊付利息額計算至本擔保人實際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書作為付款憑據,對本擔保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四、如果本擔保人未能按前條規定期限履行上述連帶保證責任,由此造成對乙方的延付利息及其他經濟損失概由本擔保人承擔;同時,乙方有權扣押保證人名下資產(包括房產、汽車、公司股份、廠內所有機械裝置、貨物等全部財產)作為償還借款抵押合同甲方所欠全部款項擔保,本擔保人保證不提出任何異議和抗辯。

五、如果發生下列任何一種或數種情況時,無論是否事先通知本擔保人,本擔保書規定的連帶責任絲毫不受影響,本擔保書繼續有效。本擔保書項下所有當事人變更各自名稱、地址、合資合同、章程、法定代表人、經驗範圍、企業性質,或乙方合併、分立、被撤銷或破產等;本擔保書自開之日起生效,直至乙方在上述保函項下的擔保責任完全解除或借款抵押合同下應付款全部得到清償之日終止。

本擔保書在履行過程中如有爭議時,應儘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將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本擔保書正本一式四份,乙方執二份,甲及本擔保人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

年月日:

擔保合同 篇2

近年來,隨著房地產、汽車等大型商品按揭貸款銷售政策的推行,各類專業擔保公司越來越多,涉及日常商品交易行業60多個,為消費群體分期付款購物提供方便的同時,也存在適用格式合同違法違規現象。其中,銀行放貸指定擔保公司,擔保公司在合同中強行加入霸王條款等行為,嚴重地損害了借貸人員的合法利益,擾亂了擔保行業的正常經營秩序,也引發了銀行與保險公司之間商業賄賂問題,給基層監管工作帶來較大壓力,亟需引起各級工商部門的高度重視。

一、當前擔保行業合同存在的主要問題

20xx年,市工商局對全市41家重點擔保企業以及下轄設立的256個營業網站進行了排查,檢查各類擔保合同580份,發現當前擔保企業與借貸人員簽定的合同中主要存在6類問題。

(一)提前兌現反擔保,變相推脫擔保責任。部分存在反擔保的擔保合同中,擔保公司要求反擔保的保證人直接或間接提前承擔反擔保責任,而根據法律規定,擔保公司只有先承擔了擔保責任後,才有權向反擔保的保證人追索反保證責任。因此,此類格式條款屬於變相推脫擔保責任,將本應由保證人承擔的責任推向了反擔保人。如部分合同規定:“無論何種原因,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反擔保保證人在接到保證人通知後15日內,無條件地向貸款人立即支付借款人的全部到期應付款項。”

(二)責任約定不平等,損害消費者利益。當前,多數擔保類格式合同未約定經營者不履行合同義務的違約責任,僅約定消費者的違約責任,權利義務約定明顯不對等。如:“以下情況構成甲方在本合同下的違約:(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發生下列事項,未及時通知乙方:1、住所變動、工作單位變更及人身發生意外重大事項的;2、甲方為借款人以外的第三人的債務提供保證、以其主要資產為自身或借款人以外的第三人的債務設定抵押、質押,以及其它可能影響其履行本合同項下的反擔保保證責任的。”這種情況僅規定了消費者的違約情形,實際上排除了經營者應當承擔的違約責任,加重了消費者的負擔。

(三)加重違約金額度,轉移正當擔保風險。違約金是約束合同雙方當事的重要手段,為了給被擔保人施加足夠的威懾力,將違約風險降到最低,部分擔保公司在合同中對消費者規定了超過法律限度的違約金額。部分合同內容規定:“借款人延遲還款導致保證人代償的,必須向保證人承擔代償金額20%的違約金,就延遲履行部分,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4倍向乙方支付延遲還款的違約金。”同時,提供擔保服務需要擔保公司依法承擔適當的擔保風險,這是擔保行業特有的性質,但越來越多的擔保公司違規轉嫁風險責任。擔保公司通過在擔保合同中規定:“債務人未按與貸款方簽訂的借款合同約定還本付息,造成保證人不能解除擔保責任的,增加一倍收取擔保費,並由貸款方自行承擔違約責任。”

(四)制定格式霸王條款,排除消費者應有權利。1.有的擔保公司採用格式條款排除消費者依法變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權利。如:“甲方有如下權利:……在本合同簽訂前提出任何修改的權利”,合同一旦簽訂,就失去了變更和解除合同的權利。2.多數擔保合同利用格式條款排除了消費者就格式條款爭議提起訴訟或仲裁方式的選擇權利,以及訴訟管轄等權利。如:“甲、乙雙方因履行本擔保合同發生爭議的,應協商解決。不能協商或協商不成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3.車貸類擔保公司利用格式條款指定保險公司及保險範圍等,在剝奪了消費者的選擇權的同時,也會加重消費者的費用負擔。如:“甲方抵押給貸款銀行或乙方的抵押物為機動車的,必須不間斷地到乙方指定的保險公司投保車損險、盜搶險、自燃險、第三者責任險等險種。”4.某些擔保公司利用格式條款剝奪對方抵銷權、抵押物處置權等其他享有的權利。如:“債務人提供的保證金不因任何事由受任何第三人主張任何權利包括但不限於第三人要求返還,法院查封、法院強制執行、稅務、工商、土地等政府部門的查扣。”這顯然違反有關法律依據,無論何種情況下,優先受償的應是國家稅收。

(五)收費專案及收費標準雜亂,缺少法律依據。多數擔保合同格式是由擔保公司單方制定,除了收取擔保費外規定了高額的違約金和懲罰性利息。同時,還規定有評審費、委託費、調查費、履約保證金、手續費、定金、催收費、評估費、抵押物處置費以及違約後的資金墊付款等等,且約定履約保證金放棄收益權,費用一旦收取基本不予退還等,上述費用全部為預收。部分擔保合同還規定:“債務人未按合同約定足額交納擔保費的,保證人有不為債務人提供擔保的權利,保證人所收取的擔保費不予退還。”

二、強化擔保行業合同監管工作的建議

針對擔保合同中存在的主要問題,結合工商監管職能,提出如下規範擔保行業經營秩序的建議。

(一)積極營造相關部門聯合監管的氛圍。一是充分發揮牽頭協調作用,主動與有關部門溝通,制定《金融系統擔保行業規範整治工作方案》,定期開展專項整治活動,並深入推開擔保合同格式條款點評、指導工作。二是積極聯合媒體部門,在新聞媒體開闢了專欄,開展大型宣傳活動,宣傳《擔保法》、《合同違法行為監督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詳細介紹對擔保行業整頓情況,提升消費者自我抵制霸王條款的意識。三是強化社會宣傳與監督。向社會公佈舉報電話,設立舉報電子郵箱,堅持“三個結合”即重點宣傳與日常宣傳相結合、對消費者宣傳與對經營者宣傳相結合、媒體宣傳與其它形式宣傳相結合,不斷加大宣傳力度。

(二)推行規範與打擊相結合的制度。一是,堅持行政指導先行,規範為主。按照“實行查處與引導結合,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積極推行行政指導”的原則,堅持做好“三個依託”工作,即依託日常監管職能,促使進一步建立和完善內部管理制度;依託工商行政管理的綜合職能,促使經營者增強誠信守法意識;依託行政處罰職能,堅持事前約談、預警告誡、事中糾正制止、事後教育規範,通過解釋、說服、規勸、警示、告誡等行政指導手段,採取面對面指導、一對一幫扶,切實加強和做到關口前移,督促加強自律。二是,重拳出擊,堅決打擊嚴重合同違法行為。堅持以房地產、汽車銷售等行業為重點物件,多角度、多層次、全方位對經營者監督檢查,抓住“要害部位”,嚴查合同欺詐和利用合同格式條款等實施危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樹立工商部門的執法權威。

(三)建立“內引外聯”雙管長效機制。一是不斷強化“內引”作用。在合同科牽頭的基礎上,積極引導消保、消協、企業註冊、公平交易、個私協等內部科室力量,凝聚成工商部門合力。二是不斷強化“外聯”功能。充分發揮部門牽頭作用,主動聯合金融辦、行業協會等外部主管部門,構建齊抓共管的格局。例如,主動與金融辦等部門溝通,聯合下發了整治通知。積極參與銀監局、金融辦組織的全市金融系統擔保行業規範檢查活動,針對格式合同條款進行現場點評、指導並參與新修訂合同的規範起草工作。

(四)健全擔保行業協會自律機制。積極引導建立擔保行業協會,堅持把自律與規範結合起來,通過在協會中發展黨組織,不斷增強協會的領導力的約束力,進一步加強擔保企業的社會責任建設。同時,將擔保合同規範管理工作納入企業社會責任建設的重要考核內容,針對房地產、汽車、旅遊等行業部分重點企業,定期開展社會責任考評活動,其中合同規範程度作為評比打分標準,全面提升該行業企業主體的自律意識。

擔保合同 篇3

甲方(抵押權人):

乙方(債 務 人):

丙方(抵 押 人):

根據乙方與 銀行簽訂的 (編號)《 》,以及甲方與 銀行簽訂的 (編號)《保證合同》的約定,甲方為乙方 萬元借款提供擔保。丙方願意以其所有的房地產(以下簡稱抵押物)就 (編號)《保證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擔保。甲、乙、丙三方現就該反擔保事宜,經平等、友好協商,自願達成如下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抵押物事項

1.1 丙方提供抵押的房屋之所有權證號 ,該房屋的詳細情況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單為準(以下簡稱房屋)。

1.2 丙方將房屋抵押給甲方時,該房屋所分攤或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抵押給甲方。

第二條、抵押物的價值確定及抵押反擔保價值確定

2.1經xx評估公司評估, 房屋的評估值分別為xx,合計評估價值為xxx萬元,甲、乙、丙三方商定房屋的抵押價值總額為xx萬元。

2.2乙方借款金額xx萬元,甲方為乙方擔保金額xx萬元,履債期限為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丙方就保證合同金額中的(合計數)萬元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擔保。

第三條、抵押物的清點、登記

3.1 本合同簽署前,甲、丙雙方共同清點核查抵押物。抵押期間,該抵押物的產權證書等相關資料交由甲方保管。

3.2 本合同簽訂後三日內,乙、丙雙方負責到有關房屋登記機關辦理抵押物登記手續,甲方對此予以協助,由此產生的費用全部由乙、丙雙方承擔,在辦妥抵押登記手續之前,甲方有權拒絕為乙方提供擔保手續。

第四條、抵押反擔保的範圍

4.1 上述 中約定的甲方履行保證義務代乙方償還的全部貸款(或支付的票款)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因此支付的其他費用和損失等;

4.2 上述 中約定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4.3 甲方為實現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或仲裁費)、保全費、公告費、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律師代理費、調查取證費、財產保全擔保費等。

第五條、丙方的義務

5.1丙方應辦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間的財產保險。財產保險的第一受益人為甲方,保險單證由甲方代為保管。

5.2抵押期間,抵押物若發生滅失、毀損或被徵用等情況時,丙方應自該情況發生之日起五日內通知甲方(抵押物發生被徵用的情況時應自收到政府部門的相關檔案通知之日起五日內通知甲方),且因此產生的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等仍應作為抵押財產,由丙方存入甲方指定的賬戶,抵押期間丙方不得動用。

5.3抵押物價值減少時,丙方應在三十日內向甲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5.4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丙方不得擅自出借、贈與、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抵押物,並不得實施降低抵押物價值的任何行為。

5.5抵押期間,丙方負責抵押物的妥善佔有、保管、並負責維修、保養,保證抵押物完好無損,並隨時接受甲方的檢查。

5.6抵押期間,經甲方書面同意,丙方可以轉讓抵押物,轉讓所得的價款優先向甲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5.7丙方保證對抵押物享有合法、完全、有效的所有權,並且抵押物不存在共有、爭議、抵押、擔保、被查封、被扣押、被監管等任何可能影響本合同項下抵押權的情況。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四款約定的,其行為無效,應按房屋之抵押價值總額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且應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損失。

6.2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五款約定,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物毀損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復原狀或重新提供甲方認可的新的抵押物,並可要求其按抵押物之抵押價值總額的10 %支付違約金,且可以向其主張因此受到的全部損失。

6.3除本條前兩款外,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任何一項義務與責任的,應按房屋之抵押價值總額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可累計計算),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6.4丙方違約時,乙方就該違約責任向甲方承擔連帶責任。

第七條、抵押權的實現

乙方違約的,或者丙方發生破產、清算、涉及重大仲裁、訴訟等情形的,甲方可提前以抵押物折價或以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抵押物折價或拍賣、變賣後所得的價款仍不足以清償的,甲方有權就不足部分向乙方繼續追償。

第八條、義務和責任的連續性

本合同項下乙、丙雙方所有義務和責任不因其財力、地位等狀況的改變,或與其他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檔案、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或丙方發生合併、分立等情形或變更法定代表人、承辦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項下各方當事人發生合併、分立、變更等情形的,由變更後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所列義務和責任。

第九條、通知

9.1甲方對丙方的任何通知應當按照下列丙方地址或傳真傳送,傳送日即視為送達丙方日期。

地址:

郵編: 傳真:

9.2丙方上述地址或傳真變更時,應提前兩天書面通知甲方。

9.3若丙方提供地址、傳真不準確或其變更後未依約通知甲方,致使甲方無法傳送傳真或傳送信件被退回的,則甲方傳送通知之日仍視為送達丙方日期。

第十條、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丙三方在執行本合同中產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

第十二條、其他事項

12.1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章並加蓋公章後生效。若丙方或乙方為自然人時,本合同自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章並加蓋公章、丙方或乙方簽字後生效。

12.2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執兩份,乙、丙兩方各執一份,登記主管部門留存一份。

12.3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4不論甲方因主合同與他人(包括但不限於乙方及丙方)簽訂的其他反擔保合同有效與否,本合同仍然有效。

重要提示:甲方已提請乙、丙方對本合同各項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並應乙、丙方的要求作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含義認識一致。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丙方:

擔保合同 篇4

甲方(借款人):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乙方(出借人):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就下列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具體約定:

(一)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人民幣萬元,人民幣(大寫):,於年月日前還款。本合同借款用於法律允許範圍內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二)本合同借款期限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利率為 %(百分之 ),利息每年結算一次。

(三)借款人保證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按本合同規定的利息償還借款。

(四)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二條違約責任:

一、發生下列情況之一即構成違約:

(一)甲方改變借款用途;

(二)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逾期或未按約定的金額歸還借款本息;

(三)甲方提供的證明、資料等檔案有虛假、非法的情況;

(四)甲方死亡、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蹤、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後無繼承人、受遺贈人、財產代管人、監護人或者其繼承人、受遺贈人、財產代管人、監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

(五)甲方提供虛假財務報告或者拒絕乙方對其財務狀況進行監督、檢查;

(六)甲方或其繼承人、受遺贈人、財產代管人、監護人的其他可能影響歸還乙方借款的行為。

二、發生違約情況時,乙方有權採取以下一種或多種措施;

(一)要求甲方或其繼承人、受遺贈人、財產代管人、監護人立即償還借款,或以合法程式處理甲方或其繼承人、受遺贈人、財產代管人、監護人的財產用以清償全部借款和利息;

(二)其他法律允許的措施。

第三條糾紛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各方同意採取向人民法院起訴的方式解決。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擔保合同 篇5

貸款方:_________(甲方)

借款方:_________(乙方)

擔保方:_________(丙方)

一、借款種類:科技三項經費

二、借款幣別:人民幣

三、借款額:(大寫)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小寫)

四、借款用途:用於_________年度科技計劃中專案。

五、還款方式:乙方於借款到期日將本金歸還甲方。

六、借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七、還款保證:

1.丙方受乙方委託為乙方的借款提供獨立的連帶的責任擔保。

2.擔保範圍為借款本金。

3.擔保期限至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止兩年。

八、權利和義務:

1.甲方在合同簽字生效後,由_________將合同規定之款項撥給乙方,乙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的用途,嚴格履行《_________》所規定承擔的專案任務,實行專款專用,單獨列賬,不得挪作他用,並接受甲方監督,每半年一次向甲方如實提交專案執行情況報告、經費決算。

2.本合同所規定專案完成後,乙方應向甲方提交書面報告,向甲方申請鑑定或驗收。該專案鑑定後,乙方必須在一個月內向甲方提供完整的.鑑定資料和經費決算。

3.乙方承諾,屬技術保密專案必須由技術保密審查部門審查後,才能確定可否發表或用於國際合作和交流。

九、違約責任:

1.乙方有以下行為之一者,甲方可單方終止合同,提前收回所撥款項(即《_________》所述經費下達總額),並有權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該違約金為已發放金額的10%。

(1)乙方未進一步對本合同規定的專案開展研製、開發和生產工作;

(2)乙方出現經營困難或內部問題,致使本合同所規定專案的研製、開發和生產工作無法進行;

(3)本合同所規定專案的技術人員離開乙方,致使該專案的研製、開發和生產工作無法進行;

(4)乙方未將本合同項下之款項使用在本合同所規定專案的研製、開發和生產上;

(5)乙方未按合同之規定時間向甲方提交本合同所規定專案執行情況和經費決算;

(6)乙方不配合甲方進行本合同所規定專案運作情況的監督、檢查;

(7)乙方有其他不利於本合同所規定專案研製、開發和生產工作或有可能妨礙所發放款項回收的情況。

2.乙方保證按期還款,否則須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1.5倍向甲方支付逾期還款違約金。

十、糾紛解決:合同履行期間如發生糾紛,當事人各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起訴,管轄法院為_________人民法院。

十一、其他特別約定條款:_________。

十二、本合同的附件:_________。

十三、合同文字: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存兩份,乙方存一份,丙方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必須由三方法定代表人簽字並加蓋法人單位公章後生效。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 貸款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擔保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擔保合同 篇6

立契約書人債權人x x x(以下簡稱甲方)債務人x x x(以下簡稱乙方),茲因土地抵押借款事宜,經雙方同意訂立各條款如下:

第一條 乙方所有下列土地提向甲方抵押借款。

第二條 本約抵押借款金額人民幣x x 萬元。

第三條 本約抵押借款期間 ,自x x x x年x月x日起,至x x x x年x月x日止,共計x 年。期限屆滿之日清償。

第四條 本約抵押借款利息,依國家銀行核定的放款利率計算,並於每月一日計提利息。

第五條 本約抵押借款的土地應提向政府主管機關辦理抵押權設定登記,並於辦妥抵押權設定時,甲方應將全部借款一次交付與乙方。

第六條 本約辦妥抵押權設定登記後,其土地所有權、他項權利證明書及設定契約書均由甲方收執。

第七條 本約辦理抵押權設定登記,所需的印花稅、登記費及代辦費均由乙方負擔。

第八條 本約期限屆滿前後,若乙方還清借款時,甲方應會同辦理抵押權塗銷登記,不得藉詞刁難或故意拖延,若乙方屆滿不清償,甲方得依法申請法院拍賣抵押的不動產土地。

第九條 本約自簽訂日下生效。

第十條 本契約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立契約書人

甲方:x x x

住址:

擔保合同 篇7

出借人:男,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住市區身份證號碼(下稱甲方)

借款人:男,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住市區身份證號碼(下稱乙方)

擔保方:男,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住市區身份證號碼(下稱丙方)

甲、乙、丙三方經充分協商,就下列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乙方向甲方借款___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用於_______________。),丙方對該債務提供連帶責任保證;丙方並與乙方對該債務承擔連帶責任,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二年。

第二條: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計____月。借款的實際出借日和還款日以借據為準,借據是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條:借款利息在合同約定借款期限內按月結息(付息),月利率%。

第四條:乙方必須按合同約定的期限還本付息,如超出期限則按日雙倍計息。

第五條:乙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期限還本付息,甲方有權直接要求丙方償還。

第六條:乙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第七條:乙方有義務接受甲方檢查、監督借款的使用情況;若乙方發現甲方出現不利於償還借款的情況時,乙方可要求甲方提前償還借款。

第八條:本合同履行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決。

第九條: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擔保合同 篇8

編號: 年 字第 號

甲方(擔保人):

乙方(借款人):

住址:

電話:

丙方(反擔保人):

住址:

電話:

甲方根據乙方的申請,同意為乙方向

(以下簡稱貸款行)提供擔保,甲、乙、丙三方依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擔保的範圍、期限、方式

1、乙方向貸款行借款本金 元,借款期限

個月。甲方願就上述借款,為乙方向貸款行提供擔保,具體擔保範圍以甲方與貸款行簽訂的《保證合同》為準。

2、甲方的保證期間為《借款合同》中約定的主債務(各)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兩年。

3、甲方提供的擔保方式為連帶保證擔保。

第二條 反擔保的方式、範圍、期間

1、丙方向甲方提供反擔保,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2、丙方保證反擔保的範圍為:甲方為乙方代償的全部款項;上述代償款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實現追償權的費用(訴訟費、律師費等)。

3、丙方保證期間為自甲方代償之日起兩年。

4、乙方(或第三人)以有權處分的

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擔保,並由甲方與乙方(或第三人)簽訂《抵押反擔保合同》。

第三條 甲方的追償權

1、乙方如不能按《借款合同》約定還本付息,甲方在履行了保證義務代乙方清償債務後,有權向乙方、丙方追償。

2、在乙方借款期限內,如乙方出現本合同第四條第三款情形之一,甲方認為這些情形可能影響借款按期歸還,則無論借款是否到期,甲方均有權要求乙方無條件提前歸還銀行未到期借款本息;甲方也可視具體情況提前代償未到期借款本息,在代償後,向乙方、丙方追償。

3、追償權的範圍包括:甲方為乙方代償的全部款項;上述代償款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實現追償權的費用(訴訟費、律師費等)。

第四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在《借款合同》簽訂後三日內將《借款合同》原件送交一份給甲方留存。乙方應按《借款合同》約定的方式、時間、款項履行還款義務,並提供還款單據給甲方。

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自願接受甲方有關財務、生產經營、貸款使用情況的檢查,甲方有權查詢乙方在貸款行的所有借款和還款情況。

3、發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1)經營機制發生變化,如實行承包、租賃、合併、分立、股份制改造、合資等;(2)涉及重大經濟糾紛、訴訟;(3)破產、歇業、解散、被停業整頓、被吊銷執照、被撤銷;(4)法人代表、住所、人事發生重大變化;(5)經營狀況惡化,或效益嚴重滑坡;(6)在經營中出現違法行為。4、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擔保費,支付標準為甲方為乙方擔保貸款本金的2‰(月),並在甲方與貸款行簽訂《保證合同》之前一次繳清。

5、乙方應向甲方預交違約保證金

元,乙方若按《借款合同》的約定歸還銀行借款,則該保證金予以退還;反之,不予退還,甲方有權從該保證金中結算追償費用/代償款/違約金/賠償金等。

6、乙方如不能按《借款合同》約定還本付息,造成甲方不能解除擔保責任,從借款到期之日起,甲方按原擔保費收費標準加收逾期擔保費。

7、如出現甲方代償情況,乙方應支付甲方代償金額10%的違約金,若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且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的,乙方應支付相應的賠償金。

第五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六條 甲、乙、丙各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爭議,由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本合同由各方簽章後生效,不因《借款合同》、《保證合同》的無效而無效。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丙各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權委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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