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擔保合同範文集合十篇

來源:才華庫 2.12W

隨著人們對法律的瞭解日益加深,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那麼一份詳細的合同要怎麼寫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擔保合同10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精選擔保合同範文集合十篇

擔保合同 篇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基本賬戶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基本賬戶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基本賬戶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保障實現編號為_____________的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項下債權,丙方願意為甲方全面履約向乙方提供保證擔保,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丙方的保證擔保。甲乙丙三方依照我國有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被擔保債權的種類、金額、利率和期限

一、被擔保債權為借款合同項下____(短期/中期/長期)貸款,本金為(幣種) ____(大寫) __________(小寫)____,利率為____,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始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借款合同上述情況有變化的,以借款憑證為準。

第二條 保證擔保的範圍

丙方保證擔保的範圍為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本金、利息、複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乙方為實現債權而發生的費用(含乙方律師費等)以及所有其他應付費用(以下簡稱擔保債權)。

第三條 保證方式

丙方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當甲方不按借款合同的約定履行還款義務時,乙方有權直接向丙方追償,丙方應在接到乙方書面通知後的十五日內,無條件向乙方清償擔保債權。

第四條 保證期間

一、丙方保證期間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始,至借款合同約定的貸款期限屆滿後兩年止,即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始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甲乙雙方就借款合同貸款期限達成展期協議的,丙方保證期限延至展期協議約定的貸款期限屆滿後兩年止。

第五條 丙方義務

一、按本合同約定履行代為清償義務;

二、保證期間,應按乙方要求提供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等財務報表,接受乙方對其生產經營活動和財務狀況的檢查、監督。

三、保證期間,應在包括但不限於承包、租賃,託管、資產重組、債務重組、股份制改造、聯營、合併(或兼併)、分立、產權有償轉讓、合資(或合作)、減資、或申請停業整頓、申請解散(或撤銷)、申請破產等經營方式、自身體制或法律地位發生變化的三十天以前,書面通知乙方,並落實經乙方書面同意的本合同項下保證責任;

四、保證期間,被宣佈停業整頓、被宣佈關閉、被宣佈解散(撤銷)、被申請破產等自身體制和法律地位發生變化或其他任何足以危及自身正常經營、喪失擔保能力的情況發生後的三日內,書面通知乙方,並落實經乙方書面同意的本合同項下保證責任。

第六條 丙方宣告與保證

一、丙方是依法註冊成立並有效存續的合法單位,依法具有法律規定的保證人資格和代為清償能力,自願以其所有或有權處分的資產承擔並履行保證責任;

二、丙方簽訂本合同已得到上級主管部門或公司董事會等有權機構的批准,並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權;

三、本合同合法有效,對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代為清償義務,乙方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和強制執行時,丙方放棄提出異議的權利;

四、丙方簽訂和履行本合同,未與對丙方及其資產有約束力的規定(含公司章程)和其他約定,包括但不限於向他人和/或本人提供的擔保有任何牴觸;

五、丙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檔案、資料包括財務報表、為他人和/或本人提供擔保等情況,均真實、準確、合法、有效;

六、丙方保證在本合同有效期間不再向他人和/或本人提供超越自身擔保能力的其他任何方式的擔保。

丙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為上述宣告與保證承擔法律責任。

第七條 丙方違約責任

一、保證期間丙方的下列行為屬於違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1.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一款的約定,末代為清償本合同第二條所列擔保債權的,應向乙方支付擔保債權數額百分之____的違約金;

2.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三款的約定,未在發生變化的三十日前書面通知乙方,未落實經乙方書面同意的本合同項下保證責任的,應向乙方支付擔保債權數額百分之_____的違約金;

3.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四款的約定,未在發生變化後的三日內書面通知乙方,未落實經乙方書面同意的本合同項下保證責任的,應向乙方支付擔保債權數額百分之____的違約金;

4.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的約定,所作宣告與保證不真實、不準確或有重大隱瞞的,應向乙方支付擔保債權數額百分之_____的違約金;

5.丙方違約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應就超過部分向乙方支付損害賠償金。

二、本合同項下違約金、損害賠償金支付方式為丙方主動支付乙方賬戶,乙方有權從丙方賬戶直接扣收。

第八條 保證期間借款合同的展期與轉讓

一、借款合同項下貸款展期或債權轉讓,無需經過丙方同意;丙方繼續承擔本合同項下擔保責任。

二、借款合同項下債務轉讓,須經丙方同意;否則丙方免除債務轉讓後的擔保責任。

第九條 丙方的追償權

丙方按本合同約定履行保證義務後,有權就代為償還的本合同第二條所列擔保債權金額向甲方追償。

第十條 特別約定

一、保證期間,丙方在本合同項下承擔的保證責任不因借款合同無效或解除、丙方財務狀況或擔保能力、經營方式、自身體制或法律地位等發生變化、丙方與他人簽訂的其他任何協議或檔案而免除。

二、保證期間,甲方不按借款合同的約定履行義務,或甲方經營活動,財務狀況惡化或發生其他危及貸款安全的情況,乙方採取停止發放貸款,並/或提前收貸款等使乙方權益免損害的措施時,丙方須按本合同約定承擔保證責任。

三、保證期間,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保證義務時,乙方有權從丙方賬戶上直接扣收。

四、保證期間,丙方經營方式、自身身體制或法律地位發生變化,未落實本合同項下保證責任的,由丙方或丙方變更後的機構或決定丙方變更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保證責任。

五、保證期間,丙方法人名稱、法定代表人、法定住所等發生變化而未將書面通知送達乙方時,乙方按本合同所載資料向丙方傳送的所有文書,視同送達。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乙丙雙方可達成書面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合同的轉讓、變更與解除

一、本合同生效後,乙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轉讓、變更或解除。如需轉讓、變更或解除,應經乙丙雙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

二、本合同的轉讓,變更或解除協議生效以前,本合同條款依然有效。

第十三條 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生效,至本合同項下擔保債權全部清償之日終止。

第十四條 爭議解決方式

一、乙丙雙方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應向_______________(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或向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本合同經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乙丙雙方協商不成,乙方依據本合同的公證書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時,丙方放棄提出異議的權利。

三、乙丙雙方在協商、訴訟或仲裁期間,對不涉及爭議的本合同項下其他條款仍須執行。

第十五條 合同文字

一、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丙三方各執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乙方已採取合理方式提請丙方和甲方注意本合同項下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並按甲方和丙方要求對有關條款予以充分說明;甲乙丙三方對本合同所有條款內容的理解不存在異議。

第十六條 合同附件

本合同項下有關附件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

丙方蓋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擔保合同 篇2

擔 保 書

甲方(債權人):******

乙方(債務人):******

丙方(擔保人):******

本擔保於 20xx年 12月 29日由以上三方在***************簽訂。 為了確保甲方與乙方於 20xx年 12月 29日簽訂的《借款合同》(以下稱主合同,合同編號:NJ20121229001,借款合同本金為人民幣 圓整)的全面履行,丙方應乙方的要求,自願為乙方因不履行、不完全履行、無法履行上述簽定的主合同,導致乙方對甲方產生的債務,提供無限連帶擔保責任。

經三方經友好協商,就上述擔保相關事宜達成一致意見,並簽署擔保書。

一、擔保內容

1、本擔保書所擔保的債權為乙方不履行、不完全履行、無法履行上述甲方、乙方於 20xx年 12月 29日簽訂的主合同的約定,產生的甲方對乙方享有之債權。

2、丙方以其擁有的全部資產作為抵押擔保,且丙方向甲方提供的擔保的範圍包括甲方為履行上述借款合同所支付全部款項,甲方追索逾期借款所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調查取證費、違約金、借款利息、借款本金等。

3、丙方根據本擔保以保證方式向甲方提供不可撤銷無限連帶擔保責任。

4、本擔保書約定的擔保期限為二年,自本擔保書訂立之日起計算。

5、保證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負擔能力的擔保。

6、本擔保書自丙方蓋章,甲方、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主合同無效或失效

並不影響本擔保書的效力,本擔保書項下的擔保延及丙方在主合同無效或失效後的法律責任。

7、丙方特別承諾:丙方在簽署本擔保書前,已經充分理解、明確認識到籤

署本擔保書的法律後果,因此確認本擔保書不因上述主合同無效而無效,即使主合同因某種原因無法履行或無效,均不影響本擔保書的效力,不影響丙方對甲方的擔保責任。

8、本擔保書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依

照主合同約定的爭議解決方式予以解決。在訴訟期間,本擔保書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須履行。

二、其他事項

1、本擔保書未盡事宜,由甲方、乙方、丙方三方另行協商解決。

2、本擔保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丙方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簽字) 乙方:(簽字) 丙方:(蓋章)

日期: 日期: 日期:

擔保合同 篇3

所謂擔保合同,是指為促使債務人履行其債務,保障債權人的債權得以實現,而在債權人(同時也是擔保權人)和債務人之間,或在債權人、債務人和第三人(即擔保人)之間協商形成的,當債務人不履行或無法履行債務時,以一定方式保證債權人債權得以實現的協議。那麼在日常生活中,簽訂擔保合同又有哪些風險呢?

一、為他人擔保應慎之又慎

擔保是有風險的,如果確實需要自己為他人擔保的,一定要量力而行,千萬不能因“朋友義氣而兩肋插刀”。擔保了就不能有僥倖心理,認為只是籤個字、蓋個章、做個好人的事,而是要做好替人履行的準備。否則,就會害人害己,且嚴重擾亂市場秩序。

二、明確保證擔保的方式和期限

在簽訂合同時如不註明是何種擔保(一般保證和連帶保證),不註明擔保期限,將導致不同的法律後果,可能會帶來不利的結果。

如合同中需對方提供擔保的,首先請務必由保證人寫明擔保的明確意思,避免其變成“中間人”、“調停人”;其次應寫明擔保的方式是一般還是連帶,如不寫明,僅寫保證人的,法律上將認為是連帶保證。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前,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只有當審判並執行不能後,才承擔保證責任。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滿後債務人沒有履行的,債權人即可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再次,應註明擔保的期限(注意:超過二年的視為二年,沒有約定的,視為主債務期滿後六個月,超過六個月,則擔保責任免除)。

三、公司對外擔保的效力問題

20xx年修訂的公司法第十六條第一款規定:“公司向其他企業投資或者為他人提供擔保,依據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會或者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公司章程對投資或者擔保的總額及單項投資或者擔保的數額有限額規定的,不得超過規定的限額。”該條第二款規定:“公司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必須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但公司違反前述條款的規定,與他人訂立擔保合同的,不能簡單認定合同無效。第一,該條款並未明確規定公司違反上述規定對外提供擔保導致擔保合同無效;第二,公司內部決議程式,不得約束第三人;第三,該條款並非效力性強制性的規定;第四,依據該條款認定擔保合同無效,不利於維護合同的穩定和交易的安全。故在一般情況下,如果第三人無惡意,則公司對外擔保應認定有效,其應對第三人承擔擔保責任。

四、工程款優先權與抵押權和購買權競合的處理

工程款優先權與抵押權競合時,工程款優先權優先於抵押權;在消費者已交付房款,並已經辦理產權過戶登記的情形下,消費者已經取得房屋所有權,就該房屋而言,工程款優先權已歸於消滅;在開發商尚未交房或雖交房而尚未辦理產權過戶,但消費者交付了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項的情形下,工程款優先權不能對抗消費者。

擔保合同 篇4

論文摘要

一、買賣合同中的瑕疵擔保責任

二、物的瑕疵擔保責任

三、權利瑕疵擔保責任

四、我國買賣合同瑕疵擔保責任存在的缺陷

五、我國瑕疵擔保責任制度完善的建議

六、結語

摘 要

買賣合同有效成立後,出賣人依合同負有交付標的物的義務和使買受人獲得標的物所有權的義務,此外,還負有兩項瑕疵擔保責任,即權利瑕疵擔保責任和物的瑕疵擔保責任。所謂權利瑕疵擔保,即保證買受人不致因第三人主張權利而喪失其標的物;所謂物的瑕疵擔保,即擔保標的物應具有通常的品質或特別保證的品質。買賣的瑕疵擔保是買賣合同中出賣人負有的一項重要義務,也即出賣人就其所交付的標的物,擔保其品質及其移轉的標的物權利上不存在未告知的瑕疵。我國合同法理論肯定出賣人負有瑕疵擔保責任,即出賣人應保證標的物符合國家規定的質量標準或者合同中約定的質量標準。標的物不符合規定或約定的質量標準,即為有瑕疵,買受人用通常方法檢查即可發現的瑕疵,屬於表面瑕疵,需要經過技術鑑定或者在使用過程中才能發現的瑕疵,屬於隱蔽瑕疵。出賣人對於表面瑕疵和隱蔽瑕疵,都應承擔責任。

本文重點闡述了兩項瑕疵擔保責任的構成要件、表現情況以及存在的缺陷。本文還敘述了對我國瑕疵擔保責任制度的一些完善建議。

關鍵詞:買賣合同 瑕疵擔保責任 權利瑕疵擔保責任 物的瑕疵擔保責任

一、買賣合同中的瑕疵擔保責任

《合同法》第130條規定,買賣合同是出賣人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與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有償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是買賣合同最基本的法律特徵。買賣合同中的雙方當事人,交付財產取得價款的一方稱為出賣人,接受財產交付價款的一方稱為買受人。買賣合同有效成立後,出賣人依合同負有交付標的物的義務和使買受人獲得標的物所有權的義務,此外,還負有兩項瑕疵擔保責任,即物的瑕疵擔保責任和權利瑕疵擔保責任。

瑕疵擔保責任,是法定責任。只要權利或物有瑕疵,出賣人必須負責,因此屬於無過錯責任。正好與其違約責任的過錯歸責相對應。其制度設計的目的在於平衡出賣人與買受人的利益和風險。那麼我國《合同法》對於瑕疵擔保責任又是如何規定的呢? 它在買賣實踐中又存在哪些缺陷呢?下文將分別進行討論。

二、物的瑕疵擔保責任

(一)物的瑕疵擔保責任的種類:

物的瑕疵擔保責任是指擔保標的物應具有通常的品質或者特別約定的品質。它包括價值瑕疵擔保責任、效用瑕疵擔保責任和所保證的品質擔保責任三種。物的價值瑕疵擔保責任是指擔保標的物無滅失或者減少其價值的瑕疵。這裡的價值是指物的交換價值,而不包括物的使用價值,使用價值的擔保屬物的效用擔保。效用瑕疵擔保責任是指出賣人應擔保標的物具備應有的使用價值,標的物無滅失或減少效用的瑕疵。這種效用包括通常的效用和合同中約定的特殊效用。例如,自行車作為代步工具,冰箱為了儲存和冷凍食品等即屬於物的通常效用。但假設合同中約定的自行車為助動車,這就是特殊效用。所保證的品質擔保責任是指出賣人應擔保標的物具有其所保證的品質。出賣人對標的物所具有的品質保證,應

以雙方當事人的合同中的約定為準。

(二)物的瑕疵擔保責任存在的理由:

第一,通過對出賣人施加該項義務,使買受人的利益得到滿足,保障其利益的實現無任何阻礙,以達到訂立合同的目的。這是由買賣合同的有償性所決定的。一切有償合同均存在著等價關係,即一方取得權利或物品,是他支付了相應價款所應得到的結果。第二、由於科技迅速發展,各種各樣的新產品層出不窮,產品的製造與銷售越來越現代化,同時也越來越重視對消費者利益的保護。這就需要出賣人按照誠實信用原則,對標的物的質量作出明確說明和具有法律效力的保證。第三、現代經濟社會中,當事人達成買賣交易,往往是通過先進的通訊﹑電子手段,雙方並不見面。這樣,由於買受人在收貨之前沒有機會看貨,就只能通過買賣合同來確定標的物的質量,也就要求法律在這種情況下對標的物質量有完善的保障措施。總之,物的瑕疵擔保責任是法律基於買賣合同有償性的特殊要求和對消費者的特別保護而規定的。這種責任的存在,對於買賣交易的安全和消費者的利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三、權利瑕疵擔保責任

(一)權利瑕疵擔保責任成立的條件

根據一般通論,出賣人將標的物出賣於買受人就應對買受人承擔權利瑕疵擔保義務。但要出賣人真正承擔擔保責任,必須符合下例條件:(一)權利瑕疵必須於買賣合同成立時存在,即瑕疵的先在性。如果在合同成立時未有權利瑕疵的存在,只是在嗣後發生權利瑕疵,則發生債務不履行的違約責任或風險承擔問題而不發生權利瑕疵擔保責任。(二)權利瑕疵須於合同履行時依然存在。如果在合同成立前或合同成立後存在過權利瑕疵,但於合同履行時出賣人已將該瑕疵除去,則買受人得到的仍是完整的所有權,不存在權利瑕疵擔保責任。 (三)須合同成立時買受人須為善意,即買受人不知道或不應當知道該權利瑕疵的存在。如果買受人在合同成立時知道或應當知道第三人可能對該標的物存有權利,則出賣人對

該瑕疵不負擔保責任。(四)須沒有法律規定的例外情形。如《合同法》第290條規定:“當所有人將出租給他人的房屋出賣時,租賃合同對新的所有人仍然有效,承租人仍然享有房屋的租賃權。”此時出賣人不承擔權利瑕疵擔保責任,因為買受人雖然承受了義務,但他也獲得了租賃合同中的權利,沒有利益的損失。(五)須買受人受有損失或損害,即由於第三人向買受人主張權利使買受人的所有權喪失或受到限制。如果買受人沒有受損自無法律救濟的必要,也無須出賣人承擔瑕疵擔保責任。

以上五點作為權利瑕疵擔保責任的成立要件是缺一不可的,缺少其中任何一個則擔保責任不成立,買受人無權向出賣人提出賠償請求。除此之外,我認為還有兩個基本的前提條件:一是所有權已移轉於買受人。所有權移轉於買受人後,則說明買受人已成為標的物的所有權人,在此之前買受人不享有所有權,第三人沒有向其主張權利的理由,即使提出也是沒有用的。在我國所有權轉移的方式有兩種(交付和登記),只有履行了相應的移轉所有權的手續才能發生所有權的變更。只有當第三人向買受人主張權利時,才會妨礙標的物所有權的完整性,買受人所得到的非為合同締結時所期望的權利。此時,出賣人才應向買受人承擔權利瑕疵擔保責任。

(二)權利瑕疵的型別及其擔保責任成立的可能性

權利瑕疵擔保中,權利瑕疵的型別是不同的。在善意取得制度完善的情況下,各種權利瑕疵引發的擔保責任的可能性是不同的。

1、出賣人無所有權或僅有部分所有權。出賣人無所有權或僅有部分所有權是指標的物為他人所有或與他人共有。此種情況下出賣人實為無權處分,無權處分在我國《合同法》上規定為效力待定的行為,原權利人享有追認權。2、買賣標的物上存有用益物權。用益物權是對他人所有的物,在一定範圍內進行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他物權。3、標的物上存有擔保物權。擔保物權是與用益物權相對應的他物權,指的是為確保債權的實現而設定的,以直接取得或者支配特

定財產的交換價值為內容的權利。擔保物權有抵押權、質權和留置權三種。4、標的物上存有第三人的智慧財產權。這主要是指該標的物本身侵害他人的智慧財產權的產物。

從上面分析可以看出,在標的物上存有所有權、用益物權、擔保物權的權利瑕疵時,不管買受人是善意還是惡意,出賣人都不會承擔權利瑕疵擔保責任。也就是說,在整個買賣合同領域權利瑕疵擔保責任的生存空間是相當狹小的,僅存在於標的物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且買受人以生產經營為目的購買該物而該物尚未全部售出或使用壽命尚未屆滿還須繼續使用的情形。

四、我國買賣合同瑕疵擔保責任存在的缺陷

(一) 《合同法》中物的瑕疵擔保責任存在的缺陷

《合同法》第154條是有關物的瑕疵擔保責任的規定,出賣人違反此規定買受人可以要求修理,重做,更換,減少價款、解除合同及請求損害賠償。依據法條規定買受人享有選擇的權利,買受人可以依據自己的情況選擇一種有利於自己的方式要求出賣人承擔法律責任。但是立法者卻忽視這樣一種情況:例如在標的物可以修理的情況下,買受人選擇瞭解除合同並且要求出賣方賠償自己的損失,買受方根本不需要考慮標的物是否可以修理的情況直接解除合同,在這種情況下要求出賣舉證證明買受方的惡意是很難的。依據法律出賣人沒有任何抗辯的理由,使得此條規定有過度的保護買受人一方,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並不能受到平等的保護,有違民法的公平理念。

整個瑕疵擔保責任制度的規定應當與違約責任的規定聯絡起來,同時兩種瑕疵擔保的責任應當做出具體的規定,不能象權利瑕疵擔保中一樣缺少具體的責任後果的法律條文。在對兩種瑕疵擔保中的買受人的權利規定不能太過於偏向一方當事人而不顧另一方的利益,因此需要具體的制度對買受人的權利進行限制,平衡雙方的利益。

(二)《合同法》中權利瑕疵擔保責任存在的缺陷

擔保合同 篇5

xx銀行xx分(支)行(以下簡稱甲方)和保證人xx為xx銀行信用卡申領人(以下簡稱乙方)就乙方向甲方申領_________幣信用卡(以下簡稱_________卡)提供擔保簽訂如下合約:

一、保證人承認《_________人民幣信用卡章程》和《_________人民幣信用卡領用合約》(個人卡),並履行本合約。

二、保證人自願為乙方及其附屬卡持卡人領用_________卡進行擔保,並承擔連帶責任。保證人應如實向甲方提供有關資料,同意甲方向有關部門、單位或個人瞭解本人的資信情況。甲方應為保證人保密。

三、保證人中途不願繼續為乙方保證時,須向甲方提出書面退保申請,待乙方使用_________卡的債務全部清償完畢和乙方的全部_________卡失效45天后,其擔保責任方可解除,否則,保證人仍負有連帶保證責任。如因法律原因導致乙方對甲方所作的清償無效,保證人仍須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四、乙方_________卡有效期滿,保證人未向甲方提出書面退保要求的,甲方將視同保證人繼續為乙方保證,乙方領到新卡後,保證人仍繼續負有連帶保證責任。

五、本合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本合約的一切爭議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未盡事宜除甲方和保證人雙方另有約定外,則依據甲方業務規定和金融慣例辦理。

甲方(蓋章):_________ 保證人(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擔保合同 篇6

鑑於: ,身份證號:,(以下簡

稱:“債權人” )與(以下簡稱“債務人” )於年 月 日簽訂的《借款合同》(合同編號:,借款本金為人民幣 萬元整,利息為萬元整)的有關約定,債權人向債務人出借萬元整。

為確保債權人的合法權益,依照誠實信用之原則,本人願以個人所有的財產,以無限連帶責任的方式,向債權人提供保證反擔保:

一、 本人同意上述《借款合同》的全部條款,並保證債務人能夠按期清償所有債務。

二﹑本人同意對《借款合同》項下債務人的所有債務向債權人承擔無限連帶保證責任:

1、如債務人未履行《借款合同》中約定的任何義務而給債權人造成損失,本人保證在接到債權人索賠通知五日內,無條件予以承擔無限連帶保證責任。

2、上述情況下,債權人無須先向債務人追償或起訴或處置其他反擔保措施,而有權直接向本人索償。一經債權人要求,本人將無條件負責清償債務人欠付 的上述所有債務。

三﹑本人用於清償債務人欠付債權人所有債務的資產和權益,包括但不限於:

1、本人所有的資產和財產性權益(包括但不限於本人的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利息、股息、股權、紅利、財產租賃、財產轉讓等所取得現金、實物和有價證券)。

2、夫妻共同財產中減去對方基本生活費用(按照國家或當地政府規定標準)後的部份(內容比照本條第1款確定)。

3、本人已經及未來因任職、受僱、履約等提供勞務,或將財產出租給承租人,或轉讓建築物、土地使用權等財產及轉讓其他財產,或許可各種特許權的使用,或作為個體工商戶進行生產和經營,或對企事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等所取得的一切資產和權益以及從公司、企業及其他經濟組織或個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紅利等。

四﹑本人承擔無限連帶保證責任期間自《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直至債務人欠付債權人的所有債務悉數清償為止。

五﹑如本人未按前述約定履行無限連帶保證責任,由此而造成債權人的其他經濟損失概由本人承擔。債權人有權根據法律規定,通過法律程式追索所有應付款項。

六﹑本保證書是不可撤銷的,在下列情況下,無論是否事先通知本人,本保證書持續有效:

1、本保證書中當事人的身份地位發生任何變化;

2、本保證書中當事人發生合併、分立、停業、撤銷、解散、破產、無清償能力或變更名稱、住所、章程、法定代表人、經營範圍、企業性質或其上級單位的任何指令,其地位、財力狀況的改變或與任何單位簽定任何法律檔案等事項;

3、《借款合同》有任何補充、變更、修改。

八、在所有的債務尚未全部清償前,本人放棄取代 債權人地位的一切權利,並保證:

1、在所有的債務尚未全部清償前,債務人即使欠下本人任何款項或將任何資產或權益抵押、質押或轉讓給本人,本人將不與債權人並列分享追討上述款項、資產或權益;

2、非經債權人書面同意,本人不能同時向債務人索取任何擔保或款項,如有已索取者,該項擔保或款項一經債權人要求,須照數交還債權人;

3、在債務人發生破產或任何債務重整的訴訟時,本人如可從中取得任何資產或款項,所得的資產或款項亦作為代債權人取得,並一經債權人要求即全數交還,直至債權人全數收回債務人欠付債權人的所有債務為止。

總之,無論在任何情況下,債權人均享有優先受償權,待債權人收回債務人欠付債權人的所有債務後,本人方可取代 債權人地位。

九、本人對依據本保證書規定所應付的.一切款項,均不得提出任何扣除、抵銷或反索償的主張,亦不得附帶任何限制或條件,以保證債權人實際足額收到本保證函規定的債權人應得款項。

十、債權人給予債務人和本人的任何寬容、寬限、優惠或延緩行使《借款合同》及本保證書項下的任何權利,均不影響、損害或限制債權人依本保證書和法律法規而享有的一切權益,不應視為債權人對本保證書項下應承擔的任何債務。

十一、本保證書為一獨立附加擔保,債權人可以在本身認為合適的情況下,接受債務人或任何第三者現時或將來提供的任何抵質押或其他擔保,或者解除或變更已持有的抵質押或其他擔保而無需知會本人,在任何一種情況下,本人均應

對債務人的所有未清償債務承擔個人無限連帶保證責任。

十二、本保證書自本人簽字之日起生效,直至《借款合同》和本保證書項下全部債務履行完畢為止,本人保證對前述所有債務不提出任何抗辯。

十三、本保證書如有任何修改、補充、變更均須徵得債權人的同意。

十四、本保證書經公證,對費用支付和承擔違約責任條款,即成為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條款,本人負有支付義務,債權人即可依本保證函直接向債權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無須經訴訟或仲裁,本人不會對此提出任何異議。 十五、本保證函壹式叄份,債權人執貳份,公證處執壹份。

保證人姓名:

住所:

身份證號碼:

電話:年月日

保證人配偶宣告:本人對於保證人在本保證書中所作的任何宣告、承諾均無條件支援、配合,並視為本人對 所作的宣告、承諾。

保證人配偶:

身份證號碼:

電話:

年月日

附:附個人財產清單

擔保合同 篇7

擔保編號:_________

擔保權人:_________

多邊投資擔保機構:_________

鑑於:_________(甲)擔保權人擬投資於_________(“專案企業”的名稱和主要業務地);_________(乙)作為這一投資安排的一部分,擔保權人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業已與_________(東道國)政府締結了_________(擔保協議的名稱),其核準副本業已提供給多邊機構;_________(丙)擔保權人業已向多邊機構申請擔保與這一投資及其擔保協議有關的某種非商業風險;以及_________(丁)多邊機構,經東道國政府的同意,業已同意按以下所規定的條件,提供該擔保;有鑑於此,有關各方協議如下:

第1條 通則

有關各方特此認為多邊機構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擔保產權投資通則(下稱“通則”)的一切條款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並且有同樣效力,如同它們完全規定於合同之中,(須經本附表a的修改)。這裡所用字母開始大寫的術語定義於通則之中。

第2條 擔保投資

擔保投資應是擔保權人由於_________(支付或其他出資取得這些股份)所取得的專案企業_________(普通)股份;但這一股份數必須調整,以反映股份分股、股票股利或類似指標和根據以下第6條所規定的備用擔保納入本合同擔保的附加股份。

第3條 擔保

在與本合同條款保持一致的情況之下,並考慮到根據第7條所支付的保險費,多邊機構同意賠償擔保權人在擔保期限由於下列任何風險發生的直接結果所承受的有關擔保投資或其收入任何損失額的_________%(“擔保百分比”):

(1)轉移限制;

(2)徵用;

(3)違約;或

(4)戰爭和內亂。

第4條 擔保期限

擔保期限應開始於代表多邊機構簽署本合同(“合同日期”),結束於_________或根據通則第七章終止本合同的任何一個較早的日期。

第5條 擔保貨幣

多邊機構和擔保權人根據本合同的一切支付,都應用_________(“擔保貨幣”)進行。

第6條 擔保額和備用擔保額

在任何情況之下,根據本合同的任何和全部賠償總額都不得超過_________(“擔保額”),除非根據通則第29條,經擔保權人請求,在不超過_________(“備用擔保額”)的數額的條件下,這一數額才得以增加,並且,在通過第30條所規定的情況下應予減少。

第7條 保險費

在擔保期限,擔保權人應向多邊機構以擔保額的_________%加上備用擔保額的_________%的比例,支付年度保險費。

第一年度的保險費應是_________(數額),並應在合同日期支付。以後的年度保險費應在合同日期週年或在此之前支付,並且,應根據這類保險費日期生效的擔保額和備用擔保額計算。

第8條 會計原則

就本合同而言,專案企業的財務報表或有關專案企業的財務報表應根據_________(國名)所公認的會計原則編制。

第9條 違約期限

就違約擔保而言,通則第9條(b)款所指定的期限應是擔保權人就不執行或違約求償提起司法或仲裁程式之後的_________年。

第10條 擔保確定性申請表的保證

擔保權人理解,多邊機構締結本合同的依據是作為附表b附於本合同之後的擔保確定性申請表中的資訊和陳述。

擔保權人表示並保證,在其簽署本合同之日,這類資訊和陳述在所有重要方面都是準確的和完全的;但是,這一保證不得擴充套件到有關預測和估計的錯誤,如果:

(1)在上述日期,擔保權人或專案企業都不知道這類錯誤,或者,即使他們十分謹慎行事,也不可能知道這類錯誤;並且

(2)當擔保權人或專案企業知道這一錯誤時,擔保權人迅速向多邊機構通報。

第11條 仲裁

在與通則第3.1節所規定的限制相一致的情況之下,有關各方之間產生於本合同或有關本合同的任何爭端都應根據通則第3條所指定的仲裁規則仲裁解決,仲裁程式應在_________(城市和國家)進行。

第12條 地址

下列地址應是為通則第6條的目的而規定的:擔保權人:_________,多邊機構:_________。

第13條 生效

本合同應在合同日期生效。

有關各方,通過其正式授權的代表,以其各自的名字,簽署本合同,以資證明。

擔保權人(蓋章):_________ 多邊機構(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

附表a:對通則的修改(略)

附表b:擔保確定性申請表(略)

擔保合同 篇8

甲方(財產保全申請人):

乙方(財產保全擔保人):

甲方與 糾紛一案,為防止將來勝訴後難以執行或無財產可執行,向法院申請訴訟財產保全。現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同意為甲方提供財產保全擔保並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擔保事項

甲方申請 人民法院對 標的額人民幣 元範圍內採取財產保全措施,甲方申請錯誤給被申請人造成損失需賠償的,由乙方在上述保證範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第二條 擔保期間

擔保期間是甲方向 人民法院申請訴訟財產保全擔保之日起至法院解封乙方的擔保財產之日為止(包括以撤訴、調解、判決終結的案件)。

第三條 擔保費和支付方式

1、甲方應就上述擔保服務事項向乙方支付財產保全擔保費人民幣 元。

2、本協議簽訂之日,甲方向乙方全額支付上述財產保全費。

3、非因乙方原因導致法院未能查封、凍結到被申請人任何財產的或法院裁定駁回甲方的財產保全申請,乙方在解除擔保責任後退回擔保費。

第四條 甲方需承擔以下義務

1、甲方對所提供的全部檔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及有效性負全部責任。

2、甲方應按約定時間支付擔保服務費,否則,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甲方及其委託代理人有充分和法定的權力簽訂和執行與乙方簽訂的本合同。

4、甲方申請財產保全措施錯誤造成損失的,非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通過訴訟以外的方式自行向損失方確認賠償的內容;

5、甲方應在收到判決書/調解書/裁定書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送影印件壹份供乙方備案。

第五條 乙方需承擔以下義務

1、乙方向甲方保證具有訴訟保全擔保資格。

2、乙方對所提供的全部檔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及有效性負全部責任。

3、乙方在上述擔保標的額範圍內承擔擔保責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財產保全擔保措施造成被申請人損失,被申請人向乙方索賠,在乙方承擔擔保責任後,甲方無條件全部承擔乙方因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自乙方代甲方付款之日起至甲方向乙方還款之日止,甲方應按乙方墊款金額的每日萬分之六向乙方支付利息。

2、合同生效後,甲方無故單方解除合同的,乙方不再退回已經收取的擔保費,未支付的部分有權要求支付。

3、在案件審理結案之日起,甲方應向法院申請解除乙方的擔保責任,在收到法院解除保全裁定書三日內書面通知乙方。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各方同意向合同簽訂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合同生效、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章或簽字後生效,本合同生效後,任何有關本合同的補充、修改、變更和解除均須由雙方協商一致並訂立書面協議。

第九條 其他

本合同一式兩份,各執壹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擔保合同 篇9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職務:____

地 址:________ 郵碼:____ 電話: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職務:____

地 址:________ 郵碼:____ 電話:____

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職務:____

地 址:________ 郵碼:____ 電話:____

三方經過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由貸款方提供借款方____ 貸款____ 元。借款、還款計劃如下:

分 期 借 款 計 劃

分期還款計劃

日 期

金 額

利 率

用 途

日 期

借款本金

第二條 貸款方應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全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罰息同。

第三條 貸款利率,按銀行貸款現行利率計息。如遇調整,按調整的新利率和計息辦法計算。

第四條 借款方應按協議使用貸款,不得轉移用途。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新貸款,直至收回已發放的貸款。

第五條 借款方如不按規定時間、額度用款,要付給貸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按借款額度、天數,按借款利率的50%計算。

第六條 借款方保證按借款契約所訂期限歸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遲在貸款到期前三天,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方同意,辦理延期手續,但延期最長不得超過原訂期限的一半,貸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辦理延期手續的逾期貸款,加收罰息。

第七條 借款方的借款由擔保人用____________ 作擔保。

第八條 貸款到期後一個月,如借款方不按期歸還本息時,由擔保單位(或擔保人)負責為借款方償還本息和逾期罰息。

第九條 補充條款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借貸款雙方各持正本一份,擔保方一份,____ 公證處一份。

第十一條 本合同經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擔保合同 篇10

出借方: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

擔保方:________。

三方經過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由出借方提供借款方借款計人民幣_________元。還款計劃如下:

第二條 出借方應按期、按金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借款罰息同。

第三條 借款利率,按銀行貸款現行貸款利率。如遇調整,按調整的新利率和計息辦法計算。

第四條 借款方保證按本合同所訂期限歸還借款本息。否則,按中國人民銀行延付款計算辦法計算罰息。

第五條 借款方的借款由擔保人用_______作擔保,擔保期限為_______,擔保範圍為為借款方償還本息和逾期罰息。

第六條 借款到期後,如借款方不按期歸還本息時,由擔保單位(或擔保人)依法承擔連帶責任。

第七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出借方和借款方各持正本一份,擔保方一份。

第八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出借方:________(章) 借款方:________(章)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擔保方:________(章)

簽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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