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擔保合同模板合集十篇

來源:才華庫 1.53W

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那麼常見的合同書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抵押擔保合同10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抵押擔保合同模板合集十篇

抵押擔保合同 篇1

(_______)________銀借合字第_______號

經中國_________銀行_________(下稱貸款方)與_________(下稱借款方)充分協商,根據《借款合同條例》和中國_________銀行的有關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由貸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________(種類)貸款(大寫)_________元,用於_________,還款期限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利率按月息_________‰計算。貸款利率如遇國家調整,按調整後的新利率和計息方法計算。

具體用款、還款計劃如下:

分 期 用 款 計 劃

分 期 還 款 計 劃

日 期

金 額

日 期

金 額

第二條 貸款方應在符合國家信貸政策和計劃的前提下,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的加息同。

第三條 借款方願遵守貸款方的有關貸款辦法規定,並按本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對違約部分,按規定加收_________%利息。

第四條 借款方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並以_________(詳見清冊),上述財物的所有權歸____________(借款方或第三方),現作價_________元,作為本合同載明借款的抵押財物。借款方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本息,又無特定理由的,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財物,從中優先受償。對不足受償的貸款,貸款方仍有權向借款方追償。

第五條 抵押財物由_________保管。抵押期間,借款方不得擅自轉讓、買賣抵押財物,不得重複設定抵押。發生上述行為均屬無效。

抵押財物的保管方應當保證抵押財物在抵押期間的安全、完整。在抵押貸款本息未清償期間,發生抵押財物毀損、滅失的,由保管方承擔責任。

第六條 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和抵押財物的保管情況,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對上述情況應完整如實地提供。對借款方違反借款合同的行為,貸款方有權按有關規定給予信貸制裁。

貸款方按規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貸款,均可直接從借款方存款帳戶中扣收。

第七條 貸款到期,借款方不能歸還貸款本息,又未與貸款方達成延期協議的,由貸款方按照規定程式處理抵押財物,清償貸款本息。從逾期之日起至貸款全部清償前,貸款方按規定對未清償部分加收_________%的利息。並隨時可以從借款方的存款帳戶中直接扣收逾期貸款本息。

第八條 在借款方抵押財物之外的財產不足以清償多個債權人的債務時,借款方願以其財產(包括應收款項)優先償還所欠貸款方的貸款本息。

第九條 借貸雙方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需要訴訟的,向貸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仲裁的,按有關仲裁規定辦理。

第十條 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及銀行有關貸款規定辦理。

第十二條 本合同經借、貸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借、貸雙方各持_________份。

借 款 方

借款單位 公 章

(或合同專用章)

法定代表人 章

經辦人 章

開戶銀行及帳號

貸 款 方

貸款單位 公 章

(或合同專用章)

負責人 章

經辦人 章

抵押擔保合同 篇2

合同編號: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經合同各方自願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以下條款:

第一條 借款人因購買自用住房需要,特向貸款人申請借款,借款人(抵押人)自願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為貸款抵押物抵押給貸款人,抵押物評估現值為共計人民幣(大寫)_________(詳見抵押物清單、抵押物評估證明,清單號碼_________)。

第二條 貸款人同意貸給借款人個人住房貸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本項貸款用於_________,貸款利率為月利率_________‰(如遇國家利率調整或借款人未按時向貸款人付息時,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辦理),借款期限由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及利息,借款人以按月付款的方式進行還本付息。每月還款金額的計算公式:

一、等額償還法:

貸款本金總額×月利率×(1+月利率)(上標)還款月數

每月還款本息額=—————————————————————————

(1+月利率)(上標)還款月數-1

二、遞減償還法:

貸款本金

每月還款本息額=———— +(貸款本金-已歸還貸款本金)×月利率

貸款月數

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採用_________法償還。首期還款日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首期還款日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首期還款金額為_________元,剩餘款項分_________月償還(具體還款日期及金額詳見還款計劃表)。

第四條 抵押擔保的範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第五條 借款人授權貸款人把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用轉賬方式劃轉到售房單位在銀行開立的賬戶。

第六條 在借款期內,借款人須在貸款人處開設的存款賬戶上存有不少於兩個月還款的款項,借款人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在該賬戶扣收本合同項下的有關欠款。

第七條 借款人應按本合同訂立的還款計劃按期足額歸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還款,借款人必須在還款日前15天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後,辦理延期還款手續,貸款人按本合同第二條訂立的貸款利率收取利息。貸款人不同意延期還款或借款人不提出延期申請的,貸款逾期後,貸款人按規定計收逾期利息。借款人申請延期的次數不超過_________次,且每次延期的期限不超過1個月。

借款人可以提前歸還全部貸款,但必須提前10天書面通知貸款人,已計收的貸款利息不再調整。

第八條 借款人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人審查同意,辦理延期還款手續後,抵押人自願繼續承擔擔保責任。

第九條 抵押物清單所列的抵押財產在抵押期間由抵押人使用、保管並負責保養、保全,保持抵押物的完好無損,其費用開支由抵押人承擔。貸款人有權隨時對抵押人保管和使用的抵押物進行監督檢查。

第十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抵押物必須辦理財產保險,財產保險單交貸款人儲存。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保險到期,抵押人應負責續保,抵押人未續保的,貸款人有權代其續保,費用由抵押人承擔。

第十一條 抵押期間,抵押物發生毀損,抵押人應立即通知貸款人,發生保險責任內的損失,抵押人必須以保險理賠款償還所承擔的債權,或存入貸款人指定的賬戶,在理賠款不足以歸還相應貸款本息時,由抵押人負責彌補或由借款人另行提供擔保。發生保險責任範圍以外的毀損,由抵押人負全部責任。

第十二條 在抵押期間,發生抵押物價值減少,貸款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等的擔保。

第十三條 抵押期間,未經貸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贈與、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抵押物。

第十四條 抵押期間,經貸款人同意,抵押人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優先用於向貸款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第十五條 抵押物的保險、鑑定、登記、保管、評估等費用由借款人承擔。

第十六條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貸款人有權依法處分抵押物:

一、借款人不按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歸還貸款本息;

二、在借款期內借款人死亡、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後無繼承人或遺贈人;

三、借款人的繼承人或遺贈人拒絕履行償還貸款本息的義務。

第十七條 貸款人依法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除支付處分抵押物所需的費用外,優先用於清償貸款人貸款本息及逾期利息等。以抵押物清償債務,以實際處理的價款為準,如有餘款,貸款人將其退還抵押人,如不足,貸款人對借款人和抵押人有追索權。

第十八條 抵押人按本合同約定還清貸款人一切款項,並履行合同全部條款後,貸款人應將其佔管的抵押物的權利證書及有關資料退還給抵押人,併到抵押物登記機關辦理登記登出手續。

第十九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借款人或抵押人變更住所、法定名稱的,應在變更後7天內通知貸款人,否則,貸款人以原法定名稱向原住所傳送的有關檔案視同送達。

第二十條 其他需要明確的事項。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發生糾紛,由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進行訴訟管轄。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自依法設定抵押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借款人、貸款人、抵押人各執一份。

借款人(簽字):_________ 貸款人(蓋章):_________

抵押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抵押擔保合同 篇3

立契約書人債權人x x x(以下簡稱甲方)債務人x x x(以下簡稱乙方),茲因土地抵押借款事宜,經雙方同意訂立各條款如下:

第一條 乙方所有下列土地提向甲方抵押借款。

第二條 本約抵押借款金額人民幣x x 萬元。

第三條 本約抵押借款期間 ,自x x x x年x月x日起,至x x x x年x月x日止,共計x 年。期限屆滿之日清償。

第四條 本約抵押借款利息,依國家銀行核定的放款利率計算,並於每月一日計提利息。

第五條 本約抵押借款的土地應提向政府主管機關辦理抵押權設定登記,並於辦妥抵押權設定時,甲方應將全部借款一次交付與乙方。

第六條 本約辦妥抵押權設定登記後,其土地所有權、他項權利證明書及設定契約書均由甲方收執。

第七條 本約辦理抵押權設定登記,所需的印花稅、登記費及代辦費均由乙方負擔。

第八條 本約期限屆滿前後,若乙方還清借款時,甲方應會同辦理抵押權塗銷登記,不得藉詞刁難或故意拖延,若乙方屆滿不清償,甲方得依法申請法院拍賣抵押的不動產土地。

第九條 本約自簽訂日下生效。

第十條 本契約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立契約書人

甲方:x x x

住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

乙方:x x x

住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

x x x x年x月x日

-----

抵 押 人:_____

抵押權人:_____

為確保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定的____________(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房地產作抵押。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經實地勘驗,在充分了解其權屬狀況及使用與管理現狀的基礎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產抵押。

甲方將房屋抵押給乙方時,該房屋所佔用範圍的土地使用權一併抵押給乙方。

雙方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同意就下列房地產抵押事項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地產座落於________區________街(路、小區)_____號_____棟_____單元_____層_____戶號,其房屋建築面_______m2,佔地面積_______m2。

第二條 根據主合同,甲乙雙方確認:債務人為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_至_____年____月____。

第三條 經房地產評估機構評估,上述房地產價值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小寫)。根據主合同,雙方確認:乙方債權標的額(本金):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小寫),抵押率為百分之__________。

第四條 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生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訴訟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 乙方保證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擔的義務,如因乙方延誤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抵押房地產現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

甲方在抵押期間對抵押的房地產承擔維修、養護義務並負有保證抵押房地產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監督。

在抵押期間因使用不當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恢復房地產原狀或提供給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房地產,在無法滿足上述條件的基礎上,乙方有權要求債務人提前償還本息。

第七條 抵押期間,甲方不得擅自轉讓、買賣、租賃抵押房地產不得重複設定抵押,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發生上述行為均屬無效。 週記

抵押擔保合同 篇4

抵押權人(全稱):

抵押人(全稱):

鑑於抵押人願為抵押權人與(下稱債務人)按本合同第一條約定簽訂的一系列業務合同(下稱主合同)所形成的債權提供最高額抵押擔保,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當事人各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被擔保的主債權及最高額

1.1抵押人自願為抵押權人與債務人形成的下列債權提供擔保,擔保的債權最高餘額摺合人民幣(大寫金額)。外幣業務,按本條第(1)項約定的業務發生當日賣出價折算。

1.1.1抵押權人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與債務人辦理約定的各類業務所形成的債權。該期間為最高額擔保債權的確定期間。上述業務具體包括:(以劃“√”的為準):

□人民幣/外幣貸款□減免保證金開證□出口打包放款

□商業匯票貼現□進口押匯□銀行保函

□商業匯票承兌□出口押匯□賬戶透支

□其他業務:

1.1.2抵押權人與債務人已形成的下列主合同項下尚未受償的債權本金及其相應的利息、罰息、複利、費用等,其中利息、罰息、複利、費用等按相應的主合同約定計算至實際受償之日止:

(表中欄目不夠填寫而增加的附表,為本合同組成部分。)

1.2本合同擔保的每筆業務的種類、金額、利率、期限等內容以相關法律文書或者憑證為準。

1.3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間和最高餘額內,抵押權人發放本合同約定的貸款或者提供其他銀行信用時無須逐筆辦理擔保手續。

1.4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間和最高餘額內發生的業務,幣種不限,抵押人按原幣種承擔擔保責任。

第二條 抵押擔保的範圍

抵押擔保的範圍包括主債權本金、利息、罰息、複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訴訟(仲裁)費、律師費、處置費、過戶費等抵押權人實現債權和抵押權的一切費用。

因匯率變化而實際超出最高餘額的部分,抵押人自願承擔擔保責任。

第三條 抵押物

3.1抵押人同意以設定抵押。上述抵押物詳見(清單名稱及編號),該抵押清單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2上述抵押物暫作價(幣種及大寫金額),其最終價值以抵押權實現時實際處理抵押物所得價款為準。

第四條 抵押人承諾

4.1抵押人已按有關規定和程式取得本合同擔保所需要的授權。

4.2抵押人對抵押物擁有充分、無爭議的所有權或者處分權。

4.3抵押物依法可以流通或者轉讓。

4.4抵押物不存在被查封、扣押、監管等情況。

4.5抵押人如實告知拖欠稅款、抵押物建設工程價款等款項及抵押物已設定抵押、已出租等情況。

4.6抵押人已就本合同項下抵押事宜徵得抵押物共有人同意。

4.7抵押期間,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抵押人立即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4.7.1抵押物品被查封、扣押、監管或者被採取其他強制措施;

4.7.2抵押人改變資本結構或者經營體制,包括但不限於承包、租賃、股份制改造、聯營、合併、分立、合資、資產轉讓等;

4.7.3抵押人被撤銷、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出現其他解散事由;

4.7.4抵押人申請破產、重整、和解或者被申請破產、重整。

4.8抵押物不存在其他影響抵押權人實現抵押權的情形。

第五條 抵押權的效力

抵押權的效力及於抵押物的從物、從權利、代位物、分離物、附合物、混合物、加工物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財產和權利。

第六條 抵押物的佔管

6.1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由抵押人佔管,抵押人對抵押物負有妥善管理和合理使用的義務。抵押權人有權監督和檢查抵押物的管理和使用情況。

6.2抵押期間,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對抵押物作出贈與、轉讓、出租、再抵押或者進行其他任何方式的處分。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以轉讓、出租或者其他方式處分抵押物的,所得價款應用於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提存。

6.3抵押期間,抵押物毀損、滅失、被徵收、被徵用或者因附合、混合、加工使抵押物的所有權為第三人所有等,抵押人應及時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同時立即書面通知抵押權人。抵押權人有權就獲得的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等優先受償;被擔保債權的履行期未屆滿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6.4抵押期間,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者提供抵押權人認可的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七條 抵押物的保險

7.1抵押人應根據抵押權人的要求辦理有關保險,並指定抵押權人為該項保險的第一受益人,保險單據原件交與抵押權人保管。

7.2保險費由抵押人承擔,抵押人應按時足額繳納保險費,並履行保險合同(含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下同)項下的其他義務。抵押期間,抵押人未按約繳付保險費或者辦理保險(續保)手續的,抵押權人有權代為墊付或者辦理保險(續保)手續,相關費用由抵押人承擔。抵押人同意抵押權人從其在中國農業銀行各機構開立的賬戶中直接劃收上述費用。

7.3抵押期間,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單方或者與保險人協商變更、解除或者終止保險合同;不得放棄保險金請求權或者向第三人請求賠償的權利。

7.4抵押期間,抵押物發生保險事故的,抵押人應立即通知保險人及抵押權人,並負責索賠事宜。抵押人未及時通知或者索賠,造成抵押權人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抵押登記

8.1抵押人應在本合同生效後五日內到有關登記機構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抵押物的他項權利證書、抵押登記檔案或者其他權利證書由抵押權人佔管。

8.2抵押期間,如需在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的,抵押人應及時到有關機關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手續。

8.3抵押期間,抵押權人依本合同約定轉讓最高額抵押權的,抵押人應當協助抵押權人、受讓人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手續。

第九條 抵押權的.轉讓

1、本合同項下最高額抵押擔保的債權確定前,抵押權人轉讓部分債權的,有權轉讓相應的抵押權。

2、本合同項下最高額抵押擔保的債權確定後,抵押權人轉讓部分債權的,有權不轉讓相應的抵押權。

第十條 被擔保債權的確定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項下最高額抵押擔保的債權確定:

10.1債權確定期間屆滿。“期間屆滿”包括本合同第一條約定的債權確定期間屆滿,以及抵押權人依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宣佈債權確定期間提前屆滿的情形。債務人違反主合同約定義務或者抵押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義務的,抵押權人有權宣佈債權確定期間提前屆滿。

10.2新的債權不可能發生。

10.3抵押物被查封、扣押。

10.4債務人、抵押人被宣告破產或者被撤銷。

10.5法律規定債權確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條 抵押權的實現

11.1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抵押權人有權行使抵押權,並可以與抵押人協商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的價款優先受償。所得價款不足以清償本合同項下所擔保的債權的,抵押權人可以選擇將該款項用於歸還本金、利息、罰息、複利或者費用等:

11.1.1任一主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抵押權人未受清償。“期限屆滿”包括主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以及抵押權人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或者主合同的約定宣佈主合同項下債權提前到期的情形;

11.1.2債務人、抵押人被撤銷、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出現其他解散事由;

11.1.3債務人、抵押人被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或者裁定和解;

11.1.4債務人、抵押人死亡、被宣告失蹤或者被宣告死亡;

11.1.5抵押物被查封、扣押、監管或者被採取其他強制措施;

11.1.6抵押物毀損、滅失或者被徵收、徵用;

11.1.7抵押人未按抵押權人要求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11.1.8抵押人違反本合同項下義務;

11.1.9其他嚴重影響抵押權實現的情形。

11.2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物的擔保(含債務人或第三人提供)和保證擔保的,抵押權人可以就物的擔保實現債權,也可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兩個以上物的擔保人的(含債務人提供物的擔保),抵押權人有權就其中任一或者各個擔保物行使擔保物權。抵押權人已經選擇某一擔保方式/擔保物來實現債權的,也可同時主張通過其他擔保方式/擔保物來實現全部或部分債權。

11.3抵押人為債務人以外的第三人,且債務人同時為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提供物的擔保,抵押權人放棄該擔保物權、擔保物權順位或者變更擔保物權的,抵押人同意繼續按本合同約定為主合同項下債權提供抵押擔保。“該擔保物權”指債務人為主合同項下債權提供物的擔保所形成的擔保物權。

11.4抵押人以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為債務人與抵押權人之間存有的包括但不限於本合同項下的數筆債務提供擔保,且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所得價款不足以清償全部到期債務的,所清償的債務及抵充順序,由抵押權人確定。如果該抵押物同時為其它債務人與抵押權人之間的債務進行擔保,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所得價款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人到期債務的,而且沒有其它約定事項,所清償的債務及抵充順序,亦由抵押權人確定。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2.1本合同生效後,抵押權人不履行合同義務,造成抵押人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12.2抵押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按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最高餘額的%向抵押權人支付違約金;造成抵押權人損失的,應同時給予全額賠償:

12.2.1未取得本合同擔保所需的合法有效授權;

12.2.2未如實告知拖欠稅款、抵押物建設工程款等款項,以及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異議、已設定抵押、已出租或者被查封、扣押、監管等情況;

12.2.3未按本合同約定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12.2.4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擅自處分抵押物;

12.2.5未按抵押權人的要求恢復抵押物價值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12.2.6其他違反本合同約定或者影響抵押權人實現抵押權的行為。

第十三條 抵押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及建設用地使用權發生拆遷的特別約定

13.1若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為建築物、其他土地附著物、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物發生徵用、徵收或類似情形需要拆遷(以下統稱“拆遷”)的,抵押人應在知悉拆遷訊息後的____日內通知抵押權人。

13.2若拆遷補償採用權利調換補償形式且借款人未提前清償債務,抵押人應以拆遷調換的建築物、其他土地附著物、建設用地使用權繼續為借款設定抵押並簽訂相關協議,配合抵押權人為調換的建築物、其他土地附著物、建設用地使用權辦理抵押權預告登記和抵押登記,並承擔相關費用。在新抵押登記辦理完成前,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提供其他擔保。

13.3若拆遷採用貨幣補償形式,抵押權人有權就抵押人獲得的拆遷補償款優先受償;借款履行期未屆滿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將拆遷補償款存入保證金專戶或以存單質押等形式為債務提供擔保並簽訂相應擔保協議。

13.4抵押人違反本條約定的,應按本合同擔保的主債權本金數額的%向抵押權人支付違約金。

第十四條 費用承擔

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登記、評估、保險、鑑定、公證、提存等費用由抵押人承擔。

第十五條 解除權異議期

抵押權人依照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行使解除權的,抵押人的異議期間為七個工作日,自抵押權人以書面、口頭或者其他形式通知抵押人之日起計算。

第十六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可由各方協商解決,也可按以下第種方式解決:

16.1訴訟。由抵押權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16.2仲裁。提交(仲裁機構全稱)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在訴訟或者仲裁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十七條 其他事項

抵押人應主動了解債務人經營狀況及本合同項下各類業務發生、履行情況。本合同項下發生各類業務的主合同、相關法律文書或者憑證不再送達抵押人。

第十八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各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份,其中抵押權人份,抵押人各份,債務人份,份,效力相同。

抵押人宣告:抵押權人已依法向我方提示了相關條款(特別是黑體字條款),應我方要求對相關條款的概念、內容及法律效果做了說明,我方已經知悉並理解上述條款。

以下無正文

抵押權人(簽章)

負責人

或者授權代理人(簽字):

抵押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

或者授權代理人(簽字):

抵押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

或者授權代理人(簽字):

抵押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

或者授權代理人(簽字)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

債務人宣告:已收到上述《最高額抵押合同》,對全部條款無異議。

債務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

或者授權代理人(簽字):

簽收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擔保合同 篇5

出借人(抵押權人):

地址:

聯絡電話:

抵押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絡電話:

擔保人自願為出借人給予借款人之借款提供抵押擔保。為明確各方權利義務,立約各方依法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主合同

本合同的主合同是出借人與借款人簽訂的編號 的《借款合同》,貸款金額為 人民幣,貸款期限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條 抵押物:

抵押人自願提供自有的 (抵押物名稱)為主合同項下借款人債務提供抵押擔保,抵押物詳情見本合同之附件《抵押物清單》。

第三條 擔保範圍

抵押擔保範圍具體包括:借款合同及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含複利及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出借人實現債權的費用等。出借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財產保全費、申請執行費、律師費、辦案費用、公告費、評估費及拍賣費用等。

第四條 擔保期間

抵押權與主合同項下借款人債務同時存在;債務消滅後,抵押權才消滅。

第五條 抵押物的佔有

1、抵押財產由抵押人佔有和保管,但抵押物的權利憑證應由出借人保管。抵押人同意隨時接受出借人對抵押物的檢查。

2、抵押人應妥善保管抵押物,採取有效措施保障抵押物的安全完整,如抵押物需要維修,抵押人應及時進行並自行承擔維修費用。

第六條 抵押物保險

1、抵押人將抵押物權利憑證移交出借人之前應當按照出借人要求的險別投足額保險,出借人另有要求的除外。

2、抵押物需要保險的,本合同有效期內,抵押人保證保險的連續性。如抵押人中斷保險,出借人有權代為續保,並由抵押人承擔保險費用。抵押人對出借人因保險中斷而蒙受的一切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3、出借人為抵押物保險的第一受益人。

第七條 抵押登記

1、本合同簽訂後,抵押人應會同出借人依法持本合同到有關機關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2、抵押人辦理抵押財產登記手續後,應將有關登記檔案送交出借人。

第八條 費用

與本合同及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有關的一切費用,均由抵押人承擔。

第九條 抵押權的實現

借款人無論何種原因未按合同約定履行到期應付債務(包括因借款人違約或擔保人違約而由出借人宣佈提前到期的債務),擔保人均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出借人有權直接處分抵押物,並以所得款項償還債務。

抵押人承諾:當出借人就借款人提供的抵押物放棄擔保物權、擔保物權順位或者變更該擔保物權時,抵押人承諾仍以其提供的抵押物就出借人在主合同項下全部債權承擔擔保責任。

第十條 宣告與保證

(一) 抵押人宣告:

1、抵押人向出借人提供的所有檔案、資料和憑證等均是準確真實的,如有虛假,一切責任由抵押人承擔。

2、抵押人對抵押物擁有完成的所有權,如抵押物為共有財產,則共有人已書面同意以抵押物為主合同項下債務提供擔保。因抵押物權利存在爭議所導致的一切法律責任均由抵押人承擔。

3、本合同生效前抵押物上未設定任何租賃、抵押或其他權利限制,抵押物流通不存在任何法律上或契約上的障礙。

4、抵押物不存在為出借人所不知的質量瑕疵。如抵押物存在隱藏的質量瑕疵,致使出借人債權未完全受清償的,一切後果與責任由抵押人承擔。

5、抵押人承諾,當借款人未依約履行本合同項下債務時,無論其他擔保是否有效,抵押人均無條件的承擔擔保責任。

(二)抵押人保證:

1、抵押人在承擔擔保責任後,在不影響出借人實現債權的前提下,有權向借款人追償款項。如借款人同時面臨出借人在主合同項下任何支付要求和抵押人的追償時,抵押人同意借款人優先償付其對出借人的債務。

2、如果借款人與抵押人已經或將要就本合同項下的擔保義務簽訂反擔保合同,則該反擔保合同不得在法律上或事實上損害出借人在主合同及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

3、如因為自然災害、意外事件、侵權行為及其他原因導致抵押物滅失或財產價值明顯減少,抵押人應立即書面通知出借人,並採取一切措施防止損失進一步擴大。

4、本合同擔保的債務清償完畢前,無論何種原因致使抵押物價值減少致使不足以擔保主債務的,抵押人應恢復抵押物價值或提供新的足額、有效擔保。

5、本合同擔保的債務清償完畢前,抵押人保證妥善保管抵押物,未經出借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出租、再抵押、質押、出售抵押物。

第十一條 違約事件

(一)下列任一情形視為擔保人違約:

1、抵押人未履行本合同第十條中的宣告與保證;

2、擔保人未履行本合同其他條款規定的義務。

(二)擔保人違約,貸款人有權採取下列一項或幾項措施:

1、限期要求抵押人糾正違約;

2、要求抵押人提供新的足額有效擔保;

3、直接處分抵押物並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

4、要求抵押人賠償損失;

5、宣佈主合同項下借款人債務提前到期;

6、要求抵押人支付總額不超過主債務餘額10%的違約金。

第十二條 獨立擔保

本合同所設的抵押擔保具有獨立性,不論何種情況,本合同不因主合同無效、被撤銷或變更而無效。

抵押人保證借款人履行主合同規定的各項義務,借款人違約與否,均不影響抵押人履行本合同項下擔保義務。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各方可協商解決,也可按以下第(1)種方式解決:

(1)訴訟。由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2)仲裁。提交 (仲裁機構全稱)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在訴訟或者仲裁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十四條 通知

住所、通訊地址、聯絡電話等發生變動時,應及時書面通知出借人。否則,當抵押人聯絡障礙時,出借人以本合同抵押人的地址發出特快專遞郵件三日後,即視為送達。

第十五條 其他約定

1、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一式 份,立約方各執一份,提交抵押財產登記管理機關一份,各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借人(抵押權人): 抵押人及共有人:

日期:

簽約地點:

抵押擔保合同 篇6

抵押權人: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大廈(以下簡稱乙方)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與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簽訂協議書一份,規定_________有限公司將_______平方米_________用地退還給__________________公司,____________公司願補償_______萬元人民幣給_________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_大廈願為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按協議規定的期限支付補償款提供抵押擔保並簽訂如下抵押協議:

第一條 抵押擔保的債權

乙方提供的房產抵押擔保的主債權為根據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甲方與____________公司簽訂的協議書規定的大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應支付的_________萬元補償款,其支付期限分別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支付_________萬元;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支付_________萬元。

第二條 抵押物

乙方願提供座落於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號的_______________大廈的房產作_________公司履行義務的抵押擔保,該房產面積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屬框架結構,屬乙方所有,其房產權證號為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證號___________。

第三條 雙方同意抵押擔保的範圍與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履行義務承擔責任的範圍相同,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第四條 抵押期間,乙方應妥善保管、使用抵押的房產。如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停止侵害抵押物行為並有權要求再提供擔保。

第五條 本抵押協議簽訂後,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抵押房產的房地產權證書和土地使用權證號,由甲方負責辦理抵押物的評估並向有關登記相關辦理抵押物登記,評估費和抵押物登記費用雙方各半承擔。

第六條 因本抵押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七條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送有關機關登記備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大廈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抵押擔保合同 篇7

抵押權人(以下稱甲方):

抵押人(乙方):

乙方為擔保甲方與乙方之間於_____年____月____日所簽訂的借款合同的履行,在公平、自願、平等協商的基礎上乙方以自己享有相關處分權的財產為甲方提供抵押擔保。

第一條、抵押擔保的債權

乙方提供的房產抵押擔保的主債權為根據______年___月_____日甲方與______有限總公司簽訂的協議書規定的____有限總公司應支付的___萬元補償款,其支付期限分別為_____年___月___日支付___萬元;_____年_____月___日支付_____萬元。

第二條、抵押物

乙方願提供座落於____市___路___號的_____大廈的房產作____有限總公司履行義務的抵押擔保,該房產面積____平方米,屬框架結構,屬乙方所有,其房產權證號為_______;土地使用證號_______。

第三條、抵押物擔保範圍

雙方同意抵押擔保的範圍與____有限總公司履行義務承擔責任的範圍相同,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第四條、抵押權人的義務

抵押期間,乙方應妥善保管、使用抵押的房產。如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停止侵害抵押物行為並有權要求再提供擔保。

第五條

本抵押協議簽訂後,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抵押房產的房地產權證書和土地使用權證號,由甲方負責辦理抵押物的評估並向有關登記相關辦理抵押物登記,評估費和抵押物登記費用雙方各半承擔。

第六條、爭議解決

因本抵押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七條、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送有關機關登記備案。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抵押擔保合同 篇8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中國農業發展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____________需要,向貸款人申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經抵押人抵押擔保,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發放上述貸款。經各方協商一致,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銀行貸款管理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主要借款內容

1.借款金額、利率、期限

金額(大寫)

用途種類利率期限 年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本合同項下借款按日計息,按______結息,欠息按______‰計收復利,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如遇利率調整,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條 借款和還款

1.分期借款、還款計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借款人在借款前應向貸款人遞交具體的借款計劃,並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書面檔案。

3.貸款人按借款人的借款計劃辦理借款手續。實際放款日和實際借款額以借款借據為準,還款日和還款額以實際發生為準。

分期借款計劃

分期還款計劃年月日金 額年月日金 額 4.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擔保條款獨立於借款合同,不因借款合同無效而無效。如借款合同無效,抵押人仍以抵押物予以擔保。如因借款人或抵押人的過錯造成本合同無效的,抵押人應在抵押擔保範圍內賠償貸款人的全部損失。

第三條 抵押內容

抵押人自願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財產(詳見抵押物品清單)作為本合同載明借款的抵押物,抵押擔保內容如下:

1.抵押擔保期間:自設定抵押之日起至擔保範圍內借款人全部債務清償完畢止。

2.抵押擔保範圍: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

3.抵押物評估價值_______________萬元,實際抵押額為_______________萬元。抵押的效力及於抵押物的從物、從權利和孳息。

4.抵押人負責在本合同生效前依法向有權部門辦理抵押物登記,所登記的抵押物的存續時間應與抵押擔保期限一致。如登記機關另有規定的,依登記機關的規定。在抵押擔保期間,抵押物登記期限屆滿的,由抵押人負責依照有關規定辦理登記手續,並繳納有關費用。

5.經借、貸雙方商定,抵押物由__________________妥善保管、使用。在抵押期間,如發生抵押物價值減少時,抵押人應及時通知貸款人,並在三十天內恢復抵押物價值,或另行提供與減少價值相當的擔保。貸款人有權隨時對抵押人保管和使用的抵押物進行監督檢查。抵押人不得對抵押物轉讓、變賣、轉移、租借、重複抵押或用於清償其他債務。否則,貸款人有權提前收回貸款或行使抵押權。

6.抵押人應對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保證其抵押行為的真實、合法及在抵押期間的安全、完整,如實說明抵押物的狀況和存在的瑕疵。同時,在抵押貸款本息未清償完畢期間,發生抵押物毀損、滅失的,由抵押人承擔責任。借款展期應同時取得抵押人的同意並重新辦理抵押物登記和保險,期限與展期期限一致。

7.對貸款人認為需要並能夠辦理財產保險的抵押物,在抵押擔保合同簽訂前,抵押物由抵押人辦理財產保險,財產保險單交由貸款人儲存。保險金額應與抵押物的價值相等,並保證按時繳納保險費。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保險到期,抵押人應負責續保,直至所擔保的債權全部清償為止;抵押物在抵押期間發生保險責任內損失,抵押人應立即通知貸款人,保險理賠款應用於提前向貸款人歸還貸款本金。在理賠款不足以歸還相應貸款時,不足部分由抵押人彌補或借款人另行提供擔保。否則,貸款人有權降低相應的貸款額或收回貸款。

8.抵押物的保險、鑑定、登記、運輸、評估等費用由借款人負擔。

9.在本合同擔保期間內,抵押人的擔保責任不因借款人與其他單位簽訂有關協議和借款人財力狀況的變化,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貸款人的條款無效而受到任何影響或免除。

10.抵押人應予賠償使貸款人因抵押權不能實現而遭受的損失,向貸款人支付借款金額______%的賠償金。

第四條 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借款人有權瞭解農業發展銀行有關信貸政策、利率政策、各項優惠政策和信貸管理制度、規定、辦法等,配合貸款人共同管好貸款。

2.借款人必須嚴格遵守人民銀行和農業發展銀行有關貸款賬戶管理及資金結算管理的規定,只能在農業發展銀行開設基本存款賬戶和相應的專用賬戶。經開戶行審查同意,對遠離開戶行的企業,也可以在其他金融機構開立輔助存款賬戶,但必須遵守農業發展銀行的信貸管理規定。

3.借款人必須按照合同約定的貸款用途使用貸款,不得挪作他用。

4.借款人必須向貸款人提供貸款使用的具體用途及用款計劃,並自覺接受貸款人的信貸監督。

5.借款人發現有危及貸款人債權安全時,應立即採取保護措施,並及時通知貸款人。

6.借款到期前,借款人應積極籌措還貸資金,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內歸還貸款本息;到期不還的,貸款人可直接從借款人賬戶中扣收或採取其他措施追收。

7.借款到期,借款人因客觀原因確實不能按期歸還的,須經抵押人同意,並提前10天(遇節假日順延)向貸款人書面申請展期歸還。經貸款人審查同意後,可辦理展期手續。經貸款人審查不同意展期的,借款人應按合同約定時間歸還貸款本息。

8.其他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貸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貸款人應當按照合同要求及時發放貸款,並根據借款人實際用款進度供應資金。

2.貸款人有權對貸款實行跟蹤檢查,保證專款專用。

3.貸款到期,借款人不能歸還或不足歸還貸款時由貸款人按照法定程式處理抵押物,收回貸款。不足受償部分,貸款人有權繼續向借款人追償。

4.當抵押人或借款人被宣告破產或解散,捲入或即將捲入訴訟糾紛,或其他足以影響貸款人債權安全時,貸款人作為第一受益人,有權提前處理抵押財產,實現抵押權。

5.其他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借款人違反上述約定義務的,貸款人可視不同情況,根據信貸管理有關規定,實行加罰息、停止貸款、提前收回貸款等信貸制裁措施。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借款人自行承擔。借款人拒不償還貸款本息的,貸款人有權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銀行信貸管理規定,保全信貸資產,追收貸款。

2.貸款人違反約定義務的,借款人有權請求有關部門按照規定予以處理。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與終止

1.本合同生效後,各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2.借款人因客觀原因造成不能按期還清貸款的,應在貸款到期前10天(遇節假日順延)向貸款人提出書面展期申請,經貸款人審查同意,簽訂展期還款協議。展期期限和利率按有關規定執行。

3.各方不得擅自將本合同項下的債權、債務轉讓給第三者。

4.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息全部清償後,本合同自行終止。

5.在合同有效期內,借款方、擔保方更換法定名稱、法定代表人,改變住所時,應在變更後10天內書面通知貸款人並辦理有關變更手續。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在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的爭議,由各方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直接向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合同組成

借款申請書、借款憑證、展期還款協議書、授權委託書、變更本合同條款的協議、抵押物品清單和貸款人要求借款人、抵押人提供的其他有關材料,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法規和銀行貸款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借款人、貸款人、抵押人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借 款 人

借款人 公 章 (或合同專用章)法定代表人 籤 章 (或授權代理人)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帳 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 款 人 貸款人 公 章 (或合同專用章)負責人 籤 章 (或授權代理人)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人 (1) (2) (3) 抵押人 公章 (或合同專用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理人) 簽章開戶銀行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住 所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賬 號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擔保合同 篇9

借款人:電話:

地址:郵編:

貸款人:電話:

地址:郵編:

抵押人:電話:

地址:郵編:

__年__月__日

中國農業銀行

經合同各方自願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以下條款:

第一條借款人因購買自用住房需要,特向貸款人申請借款,借款人(抵押人)自願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為貸款抵押物抵押給貸款人,抵押物評估現值為共計人民幣(大寫)____(詳見抵押物清單、抵押物評估證明,清單號碼____)。

第二條貸款人同意貸給借款人個人住房貸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本項貸款用於____,貸款利率為月利率____‰(如遇國家利率調整或借款人未按時向貸款人付息時,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辦理),借款期限由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條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及利息,借款人以按月付款的方式進行還本付息。每月還款金額的計算公式:

一、等額償還法:

貸款本金總額×月利率×〔1+月利率〕(上標)還款月數

每月還款本息額=--------------------------

〔1+月利率〕(上標)還款月數-1

二、遞減償還法:

貸款本金

每月還款本息額=----+〔貸款本金-已歸還貸款本金〕×月利率

貸款月數

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採用____法償還。首期還款日為__年__月__日,首期還款日為__年__月__日,首期還款金額為____元,剩餘款項分____月償還(具體還款日期及金額詳見還款計劃表)。

第四條抵押擔保的範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第五條借款人授權貸款人把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用轉賬方式劃轉到售房單位在銀行開立的賬戶。

第六條在借款期內,借款人須在貸款人處開設的存款賬戶上存有不少於兩個月還款的款項,借款人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在該賬戶扣收本合同項下的有關欠款。

第七條借款人應按本合同訂立的還款計劃按期足額歸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還款,借款人必須在還款日前15天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後,辦理延期還款手續,貸款人按本合同第二條訂立的貸款利率收取利息。貸款人不同意延期還款或借款人不提出延期申請的,貸款逾期後,貸款人按規定計收逾期利息。借款人申請延期的次數不超過____次,且每次延期的期限不超過1個月。

借款人可以提前歸還全部貸款,但必須提前10天書面通知貸款人,已計收的貸款利息不再調整。

第八條借款人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人審查同意,辦理延期還款手續後,抵押人自願繼續承擔擔保責任。

第九條抵押物清單所列的抵押財產在抵押期間由抵押人使用、保管並負責保養、保全,保持抵押物的完好無損,其費用開支由抵押人承擔。貸款人有權隨時對抵押人保管和使用的抵押物進行監督檢查。

第十條在合同有效期內,抵押物必須辦理財產保險,財產保險單交貸款人儲存。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保險到期,抵押人應負責續保,抵押人未續保的,貸款人有權代其續保,費用由抵押人承擔。

第十一條抵押期間,抵押物發生毀損,抵押人應立即通知貸款人,發生保險責任內的損失,抵押人必須以保險理賠款償還所承擔的債權,或存入貸款人指定的賬戶,在理賠款不足以歸還相應貸款本息時,由抵押人負責彌補或由借款人另行提供擔保。發生保險責任範圍以外的毀損,由抵押人負全部責任。

第十二條在抵押期間,發生抵押物價值減少,貸款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等的擔保。

第十三條抵押期間,未經貸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贈與、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抵押物。

第十四條抵押期間,經貸款人同意,抵押人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優先用於向貸款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第十五條抵押物的保險、鑑定、登記、保管、評估等費用由借款人承擔。

第十六條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貸款人有權依法處分抵押物:

一、借款人不按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歸還貸款本息;

二、在借款期內借款人死亡、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後無繼承人或遺贈人;

三、借款人的繼承人或遺贈人拒絕履行償還貸款本息的義務。

第十七條貸款人依法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除支付處分抵押物所需的費用外,優先用於清償貸款人貸款本息及逾期利息等。以抵押物清償債務,以實際處理的價款為準,如有餘款,貸款人將其退還抵押人,如不足,貸款人對借款人和抵押人有追索權。

第十八條抵押人按本合同約定還清貸款人一切款項,並履行合同全部條款後,貸款人應將其佔管的抵押物的權利證書及有關資料退還給抵押人,併到抵押物登記機關辦理登記登出手續。

第十九條本合同有效期內,借款人或抵押人變更住所、法定名稱的,應在變更後7天內通知貸款人,否則,貸

款人以原法定名稱向原住所傳送的有關檔案視同送達。

第二十條其他需要明確的事項。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發生糾紛,由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進行訴訟管轄。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自依法設定抵押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一式____份,借款人、貸款人、抵押人各執一份。

借款人:(蓋章)貸款人:(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抵押權人)

借款人:(簽字)法定代表人:(印章)

(授權代理人)

抵押人:(蓋章)

抵押人:(簽字)

簽約地點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

抵押擔保合同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經中國_________銀行_________(下稱貸款方)與_________(下稱借款方)充分協商,根據《借款合同條例》和中國_________銀行的有關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由貸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________(種類)貸款(大寫)_________元,用於_________,還款期限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利率按月息_________‰計算。貸款利率如遇國家調整,按調整後的新利率和計息方法計算。

具體用款、還款計劃如下:……

第二條貸款方應在符合國家信貸政策和計劃的前提下,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的加息同。

第三條借款方願遵守貸款方的有關貸款辦法規定,並按本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對違約部分,按規定加收_________%利息。

第四條借款方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並以_________(詳見清冊),上述財物的所有權歸____________(借款方或第三方),現作價_________元,作為本合同載明借款的抵押財物。借款方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本息,又無特定理由的,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財物,從中優先受償。對不足受償的貸款,貸款方仍有權向借款方追償。

第五條抵押財物由_________保管。抵押期間,借款方不得擅自轉讓、買賣抵押財物,不得重複設定抵押。發生上述行為均屬無效。

抵押財物的保管方應當保證抵押財物在抵押期間的安全、完整。在抵押貸款本息未清償期間,發生抵押財物毀損、滅失的,由保管方承擔責任。

第六條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和抵押財物的保管情況,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對上述情況應完整如實地提供。對借款方違反借款合同的行為,貸款方有權按有關規定給予信貸制裁。

貸款方按規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貸款,均可直接從借款方存款帳戶中扣收。

第七條貸款到期,借款方不能歸還貸款本息,又未與貸款方達成延期協議的,由貸款方按照規定程式處理抵押財物,清償貸款本息。從逾期之日起至貸款全部清償前,貸款方按規定對未清償部分加收_________%的利息。並隨時可以從借款方的存款帳戶中直接扣收逾期貸款本息。

第八條在借款方抵押財物之外的財產不足以清償多個債權人的債務時,借款方願以其財產(包括應收款項)優先償還所欠貸款方的貸款本息。

第九條借貸雙方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需要訴訟的,向貸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仲裁的,按有關仲裁規定辦理。

第十條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及銀行有關貸款規定辦理。

第十二條本合同經借、貸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借、貸雙方各持__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