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離婚現象調查報告參考範文

來源:才華庫 1.17W

一.基本情況

中國離婚現象調查報告參考範文

“離婚”這一字眼在過去幾乎是中國人提也不敢提的話題,因為人們始終認為離婚給家庭帶來的是災難。更有一種激烈的觀點認為:好人不離婚,離婚非好人。離婚在觀念陳舊的人眼裡是"十惡不赦"的事情,封建"從一而終"思想根深蒂固,身邊一但有人離婚他們就指三道四。過去受傳統道德、經濟條件或其它因素的制約,人們對於離婚存在著一定的顧慮和膽怯,然而,隨著經濟的發展,人們對婚姻的社會觀念也漸漸發生了極大的改變。日益開放的生活觀念和寬鬆的婚姻觀使得離婚這一正常社會現象在中國不再受排斥。中國婚姻法就規定離婚是自由的,受法律保護。如果夫妻雙方感情確已破裂,經調解無效,可以判決其離婚。另一方面,我國直線上升的離婚率,讓我們不得不關注“離婚”這個社會現象。

離婚案件已經在各法院民事案件中佔到很大比例。以本人進行調查的重慶市合川區人民法院為例:X年該院受理的離婚案件佔整個民事案件的31%,X年受理的離婚案件佔整個民事案件的36%,X年受理的離婚案件佔整個民事案件的42%,到X年上半年,離婚案件的比例已經上升到了48%。

從以上資料,我們可以以點帶面地看出中國離婚現象的基本情況。下面,我們再來看一組歷史資料:一九八零年中國內地結婚七百一十六萬六千對,離婚為三十四萬一千對,離婚率百分之零點七。至一九九五年,結婚為九百二十九萬七千對,離婚則達到一百零五萬五千對,離婚率為百分之一點八。十五年間,離婚率上升了近三倍。一九九七年,中國內地離、結婚比率為十三比一百左右,而一九八零年這一比例僅為百分之四點七五。

一九七九年,中國的離婚率僅為百分之三,而現在是百分之十三左右,從縱向看,中國離婚率上升非常快,但從全世界範圍內看,中國尚屬低離婚率的國家之一,所以說中國是婚姻家庭關係比較穩定的國家。

二.主要特點

<一>.女方起訴離婚案件多。在重慶合川市人民法院2005年受理的離婚案件中,女方提出的,佔整個離婚案件的70%。這說明婦女的社會地位的提高和經濟地位的上升,以及法律意識的增強。反映了女性反對封建婚姻的束縛,為追求幸福的婚姻和充實的精神生活。要求離婚,這種要求是合理的,從這點來看,離婚率升高也是一種社會進步的表現。

<二>.農村離婚案件增多。隨著經濟的發展,貧富懸殊增大,有些地方經濟落後,生活困難,夫妻之間的矛盾加深,常為家中的經濟問題發生爭吵。另一方面,在農村有很多外出打工的人員,由於環境的變化,思想上也發生了巨大變化,導致夫妻之間的生活態度,生活方式產生差距,而提出離婚。

<三>.從年齡上來看,25到40歲的年齡之間提出離婚的較多。在調查中,這個年齡階段提出離婚的佔起訴離婚人數的68%。這個年齡階段的人正處在上有父母要贍養,下有小孩要供養,生活壓力大的階段。夫妻雙方遇到困難,不能同甘共苦,不能互相理解,相互鼓勵。還有另一種情況,就是經過幾年的創業,他們有了一定的經濟基礎,有實力嫖娼、找情人、包二奶。

三.主要原因

離婚是一種複雜的社會現象,它受政治的、經濟的、文化的、習俗的和當事人的健康狀況等因素的影響和制約。但從離婚的現象看,形成的原因很多,但深入探究它的本質卻是共同的,那就是感情確已破裂。而導致感情破裂的原因,歸納起來,有以下幾種情況:

<一>.為家庭中經濟問題發生矛盾。家庭是建立在一定經濟基礎之上的社會細胞,一旦缺少了必要的物質條件,其穩定性就會動搖。另一方面,從經濟學的角度講,婚姻是一種體現成本與收益之間關係的社會現象。一旦,收益與成本不相符合,必然會導致婚姻的破裂。

由此原因引起的情況,分兩類:一類是由於生活困難,生活開支入不敷出,沉重的生活壓力使夫妻雙方心情焦慮,常有怨氣,稍不順心,便發生口角,長此以往,便形成感情破裂。另一類是經濟困難,為了生計,夫妻一方不得不外出打工,一年半載難相聚。並且夫妻一方因環境的變化,生活方式和價值觀念的變化,雙方即使見了面,也因觀點,興趣不一致而無共同語言,夫妻感情因此而疏遠,引起離婚。

<二>.對婚姻質量要求的提高。由於婚姻道德觀念的變化,社會和經濟發展的衝擊,現代人對婚姻品質的期望值遠遠高於上一輩,一旦婚後的現實與婚前的期望產生矛盾且不可調和,離婚就是必然的選擇。在獨立自我和婚姻家庭這架天平上,平衡的指標則更多的指向了自我。

物質生活水平提高後,人們對婚姻質量的要求提高、湊合意識減弱;社會環境的寬鬆和社會交往的擴大使婚姻當事人的自我選擇更自由;家庭的小型化使當事人在婚姻衝突時缺少其他家庭成員的緩衝。現代社會的發展是高節奏的,任何工作都在以極快的節奏和頻率在運轉。在這樣高節奏的社會裡,競爭四處可見。長期在這樣的環境下,人的交流減少,心理壓力增大,所以人心靈上由於缺乏交流變的近乎空白。在這種情況下,人的群屬性迫切需要個體的交流,需要感情上的富足。而婚姻,家庭也就當然成為首選的避風港。他們希望從家庭中得到慰籍。一旦,這種要求打不到滿足,就會導致對婚姻的失望。在這裡,離婚只是一種迫不得已的手段。

<三>.家庭暴力導致離婚。離婚案件中家庭暴力仍然突出,並且農村比城市突出。存在這種現象最根本的原因是婦女在家庭中的.經濟地位比較底,也可能是男方的舊思想造成的,認為妻子是自己的附屬品,自己想怎樣就怎樣,打妻子是天經地義的事,而沒有把妻子當成平等主體來對待。隨家庭暴力仍然是婦女維權的熱點和難點。從電視連續劇《不要和陌生人說話》,我們可以看出暴力、背叛、謊言等已經成為導致當代中國婚姻家庭危機的導火線。由於一方的猜忌、不理解、不信任和不寬容,使另一方在婚姻面前焦頭爛額、苦不堪言,也最終使他們走向婚姻的盡頭——離婚。

<四>.草率結婚導致離婚。在此類離婚案件中青年夫妻居多。夫妻雙方因婚前戀愛時間短,瞭解不夠,把婚姻視同兒戲,草率結婚,婚後發現對方有許多缺點,自己不能忍受,於是雙方常吵架,造成矛盾加深,最終導致感情破裂。一些媒體將這種現象稱作“曇花婚姻”。另一類是雙方發生一點小矛盾,缺乏溝通,不能互相諒解,草率提出離婚,而對方為了面子,也輕率地同意離婚。以復婚增多來推論青年人輕率離婚是有實據的,對復婚夫婦的抽樣調查顯示,就有9/10的當事人後悔自己“當初離婚太沖動”。 很多婚姻僅僅是“感冒”,並沒有得“絕症”。其實,有很多家庭是能夠挽救的,但是大多數夫妻雙方卻不懂得如何溝通,如何經營家庭,致使婚姻處於“亞健康”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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