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土壤汙染現狀調查報告分析

來源:才華庫 2.47W

今天,是第45個世界地球日,一份《全國土壤汙染狀況調查公報》卻讓我們對賴以生存的地球擔憂起來:我國耕地土壤點位汙染物超標率為19.4%,鎘、鎳、銅、砷、汞、鉛、滴滴涕(雙對氯苯基三氯乙烷)和多環芳烴成為罪魁禍首。作為百姓“米袋子”、“菜籃子”的耕地土壤正在受到越來越多的汙染,甚至威脅到我們每天食用的蔬菜、水果、糧食這些“舌尖上的安全”。或許這些汙染並不像煙囪中冒的黑煙、河流裡淌的汙水那麼直觀,但它們的確就在我們身邊——

我國土壤汙染現狀調查報告分析

我們的土壤現狀

上週,環境保護部和國土資源部聯合釋出《全國土壤汙染狀況調查公報》。調查結果顯示,全國土壤環境狀況總體不容樂觀,部分地區土壤汙染較重,耕地土壤環境質量堪憂,工礦業廢棄地土壤環境問題突出。全國土壤總的點位超標率為16.1%,其中輕微、輕度、中度和重度汙染點位比例分別為11.2%、2.3%、1.5%和1.1%。南方土壤汙染重於北方,長三角、珠三角、東北老工業基地等部分割槽域土壤汙染問題較為突出,西南、中南地區土壤重金屬超標範圍較大。

從土地利用型別來看,耕地、林地、草地土壤點位超標率分別為19.4%、10%、10.4%。從汙染型別看,以無機型為主,超標點位數佔全部超標點位的82.8%,有機型次之,複合型汙染比重較小。從汙染物超標情況看,鎘、汞、砷、銅、鉛、鉻、鋅、鎳8種無機汙染物點位超標率分別為7%、1.6%、2.7%、2.1%、1.5%、1.1%、0.9%、4.8%;六六六(六氯環己烷)、滴滴涕、多環芳烴3類有機汙染物點位超標率分別為0.5%、1.9%、1.4%。

據瞭解,這是首次進行的全國性土壤汙染普查,環保部自2005年4月至2013年12月開展了歷時8年的調查。

以下幾組資料特別值得關注:在調查的690家重汙染企業用地及周邊土壤點位中,超標點位佔36.3%,主要涉及黑色金屬、有色金屬、皮革製品、造紙、石油煤炭、化工醫藥、化纖橡塑、礦物製品、金屬製品、電力等行業。調查的工業廢棄地中超標點位佔34.9%,工業園區中超標點位佔29.4%。

在調查的188處固體廢物處理處置場地中,超標點位佔21.3%,以無機汙染為主,垃圾焚燒和填埋場有機汙染嚴重。

調查的採油區中超標點位佔23.6%,礦區中超標點位佔33.4%,55個汙水灌溉區中有39個存在土壤汙染,267條幹線公路兩側的1578個土壤點位中超標點位佔20.3%。

此外,重金屬鎘汙染加重,全國土地鎘含量增幅最多超過50%。據調查結果顯示,鎘、汞、砷、銅、鉛、鉻、鋅、鎳這8種重金屬為主的無機物的超標點位,佔了全部超標點位的82.8%,其中又以鎘汙染佔大頭,達到7%。鎘的含量在全國範圍內普遍增加,在西南地區和沿海地區增幅超過50%,在華北、東北和西部地區增加10%~40%。

我們的新任務

雖說此次調查結果顯示,汙染型別最多的是無機物,但有機物對土壤的汙染程度越來越受到重視,並上升到國際層面。

從《全國土壤汙染狀況調查公報》中不難發現,不僅耕地、林地、草地等不同土地利用型別中屢屢可見六六六、滴滴涕、多環芳烴3類有機汙染物的身影,而且在工業廢棄地、化工園區、垃圾焚燒和填埋場、採油區等典型地塊也發出有機物汙染嚴重的警告。

土壤汙染的老問題還未解決,新門檻又出現了。國際上,開放的永續性有機汙染物(POPs)受控清單不斷加碼。3月26日,《關於永續性有機汙染物的斯德哥爾摩公約》修正案新增列的10種POPs正式對我國生效,我國將面臨履約新任務。

目前,環保部對新增列POPs掌握的情況是:在這10種新POPs中,全氟辛基磺酸及其鹽類(PFOS)在我國的應用領域很多,包括:輕水泡沫滅火劑、電鍍鉻霧抑制劑、農藥等生產,近年來發現在油田回採處理劑領域有所應用,但基礎資訊獲取的難度很大。而同樣作為新增受控POPs之一的硫丹,我國的生產量僅次於印度,約佔全球產量的1/4。目前,我國登記生產硫丹原藥的企業僅有兩家。近兩年,我國硫丹年產量穩定在5400噸左右。截至2012年年底,我國在登記有效期內的硫丹產品有38個,製劑登記作物有棉花和菸草,防治物件為棉鈴蟲、煙青蟲和蚜蟲。

根據環保部的統計,在其他新增POPs中,我國從未生產和使用十氯酮、六溴聯苯、六溴二苯醚和七溴二苯醚3類物質。另有5類物質在我國曾生產和使用過,但目前已經停止了生產和使用。其中α-六氯環己烷、β-六氯環己烷已於上世紀80年代停止生產;四溴二苯醚和五溴二苯醚已於2004年全面停產;林丹已無農藥登記和原藥生產;五氯苯不再作為農藥生產和使用。

我們面臨的挑戰

總體來說,目前我國治理土壤汙染的成本高、週期長、難度大。據環保部相關負責人介紹,被汙染的土壤可以通過修復降低其風險或危害從而恢復其功能,一般包括生物修復、物理修復和化學修復3類方法。但由於土壤汙染的複雜性,有時靠單一方法難以修復土壤汙染,需要採用多種技術,特別是需要大量的資金和較長的時間。

比如,削減和治理POPs汙染的難度就非常大。北京大學環境科學與工程學院胡建信教授認為存在三大問題:一是法規問題,新增POPs相關管理、控制法規相對缺失,進行有效管理的能力嚴重不足。無論是生產、應用、排放和報廢等環節,目前的政策法規均沒有涉及PFOS,預計建立起相對完整的制度需要幾年。

二是管理問題,PFOS不屬於中國化學品管制名單,也沒有任何相應的標識。我國沒有對現有化學品進行評估,因此沒有對PFOS的管理措施,國家也沒有PFOS的生產標準。

三是替代問題,受到技術轉讓、專利保護等因素的限制,替代成本將成為巨大的障礙。如PFOS,按照國外替代成本估算,極端替代情景下替代成本超過億元。

我們如何應對

耕地土壤汙染事關“米袋子”、“菜籃子”安全,與人民健康息息相關,要保住“舌尖上的安全”,首先就要保證土壤安全。

據悉,國家將採取5大措施加強土壤環境保護和汙染治理,堅決向土壤汙染宣戰。

一是編制土壤汙染防治行動計劃。環保部正在會同有關部門抓緊編制土壤汙染防治行動計劃。

二是加快推進土壤環境保護立法程序。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已將土壤環境保護列入立法規劃第一類專案,目前已初步形成法律草案。

三是進一步開展土壤汙染狀況詳查工作。在本次土壤汙染狀況調查的基礎上,環保部將會同財政部、國土資源部、農業部、衛生計生委等部門組織開展土壤汙染狀況詳查,進一步摸清土壤環境質量狀況,目前已初步形成總體實施方案

四是實施土壤修復工程。國家將在典型地區組織開展土壤汙染治理試點示範,逐步建立土壤汙染治理修復技術體系,有計劃、分步驟地推進土壤汙染治理修復。

五是加強土壤環境監管。國家將強化土壤環境監管職能,建立土壤汙染責任終身追究機制;加強對涉重金屬企業廢水、廢氣、廢渣等處理情況的監督檢查;嚴格管控農業生產過程的農業投入品亂用、濫用問題,規範危險廢物的收集、貯存、轉移、運輸和處理處置活動,以防止造成新的土壤汙染。

背景資料

土壤汙染的特點

一是土壤汙染具有隱蔽性和滯後性。大氣汙染和水汙染一般都比較直觀,通過感官就能察覺。而土壤汙染往往要通過土壤樣品分析、農作物檢測,甚至人畜健康的影響研究才能確定。土壤汙染從產生到發現危害通常時間較長。

二是土壤汙染具有累積性。與大氣和水體相比,汙染物更難在土壤中遷移、擴散和稀釋。因此,汙染物容易在土壤中不斷累積。

三是土壤汙染具有不均勻性。由於土壤性質差異較大,而且汙染物在土壤中遷移慢,導致土壤中汙染物分佈不均勻,空間變異性較大。

四是土壤汙染具有難可逆性。由於重金屬難以降解,導致重金屬對土壤的汙染基本上是一個不可完全逆轉的過程。另外,土壤中的許多有機汙染物也需要較長的時間才能降解。

五是土壤汙染治理具有艱鉅性。土壤汙染一旦發生,僅僅依靠切斷汙染源的方法則很難恢復。總體來說,治理土壤汙染的成本高、週期長、難度大。

POPs的四個顯著特性

永續性:POPs的化學性質非常穩定,具有抗光解、化學分解和生物降解的特性,在水中的半衰期大於兩個月,在土壤中和沉積物中的半衰期大於6個月。

生物蓄積性:POPs具有高度的脂溶性,能夠在脂肪組織中蓄積,並通過食物鏈逐級放大,這也就意味著會對處於食物鏈頂級的人類造成更大的危害。

遠距離遷移性:POPs不僅可以通過河流、海洋水體或遷徙動物進行遠距離環境遷移;同時,因為POPs具有半揮發性,可以遠距離散播到地球各地。從全球來看,由於緯度的差異,地球就像一個大的蒸餾裝置,中低緯度地區溫度相對較高,POPs揮發進入大氣,隨著大氣的環流,向高緯度地區遷移,遇到寒冷的空氣POPs就會沉降下來,這就是通常所說的“全球蒸餾效應”。同樣,POPs也會隨著區域性地區季節的變化發生這樣的遷移現象,我們通常稱之為“螞蚱跳效應”。因此,科學家們在遠離工業發展的南北兩極也監測到了POPs的存在。

毒性:POPs能夠對人類身體健康和生態系統產生危害,具有致癌、致畸、致突變的效應。生物體通過飲食等途徑攝入POPs,將可能導致自身生殖、遺傳、免疫、內分泌等系統受到影響,從而危害機體健康,並且這些毒性危害可持續數代之久。例如,日本1968年發生多氯聯苯汙染導致的米糠油事件,事件受害者們的第三代體內仍能檢測到有毒物質存在。

觀 點

妥善管理化學品

北京大學環境科學與工程學院教授胡建信:我們不是隻有PM2.5的問題,還有POPs的問題。我們認識到,妥善管理化學品對保護人類健康和環境至關重要,要早謀對策,確定戰略行動。應該從以下幾個方面努力:

控制新的應用。需要制定政策限制新POPs的生產和應用,減少或避免其在新的領域推廣應用。特別是將PFOS逐步納入有關化學品管理法規,建立我國PFOS相關產品質量標準;嚴格監控PFOS的使用範圍及在相關產品中的含量,儘可能實施PFOS排汙登記,控制PFOS汙染排放。

安全替代。綜合考慮我國資源狀況和環境生態保護需求,確定優先領域,大力開展多部門合作,推動PFOS等替代品和技術研究開發工作,以保障今後PFOS的淘汰順利進行;鼓勵研發,推廣替代技術,整合相關技術和產業鏈,鼓勵企業通過淘汰活動,促進技術升級換代,促進產品結構優化。

減少已有應用。瞭解國內外相關動態,掌握中國相關新POPs生產消費和排放、相關技術和替代技術、政策管理的情況,評估控制管理新POPs的影響。

積極開展宣傳研討活動非常重要,尤其是傳遞控制、技術方面的資訊,幫助企業積極應對淘汰PFOS、硫丹等。

全面推行清潔生產

工信部節能與綜合利用司副司長楊鐵生:在我國,目前工業是主要的排放源,為此應加快企業技術改造,提高企業科技創新能力,其中全面推行清潔生產是重要內容。目前我國不少工業企業生產工藝裝置落後,能源轉化利用技術水平比較低,單位產品平均能耗和物耗高,節能減排還存在著較大的空間和潛力。企業要圍繞清潔生產和節能減排的要求,採用和推廣新技術、新工藝、新裝置、新材料,提高先進綠色產能的比重。

同時,要加快先進環保技術裝備和產品的推廣示範;積極爭取財政專項資金,加大少排放重大技術裝備的支援力度,爭取到“十二五”末,針對重金屬、地下水汙染等諸多環境治理的重大環保技術裝備有質的突破。

企業要抓住機遇

環保部對外經濟合作中心書記趙維鈞:國內當前的形勢給POPs履約創造了更加有利的平臺,履行POPs公約、控制並消除POPs汙染,不僅是維護負責任環境大國形象的重要舉措,也是踐行生態文明、建設美麗中國的必然要求。

在新POPs履約工作中,要統籌考慮《公約》的要求,將履約工作與國內管理工作結合起來。相關企業要轉變思路,主動做好技術升級和產品轉型工作,要以提升行業整體競爭力為出發點,把握住履約帶來的優化產業結構、淘汰落後產能、培育新的增長點這個重要機遇,著力研發減少POPs排放的技術,生產無POPs的替代品;積極探索“引進來”和“走出去”的履約雙軌思路。同時,各國際機構應繼續支援中國,為中國爭取到必要的資金和技術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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