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僱傭合同模板彙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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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合同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那麼合同要怎麼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僱傭合同10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關於僱傭合同模板彙編10篇

僱傭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公平、公正、平等、自願的原則,就甲方聘用乙方(保姆)工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責任

1、試用期第一個月工資按人民幣______元/月結算給乙方;試用期間雙方都有權提出不做或不要,甲方要結算工資給乙方及乙方要交還甲方物品。

2、試用期過後,第二個月工資按人民幣______元/月結算給乙方;第二個月開始乙方要離職須提前30天辭職,甲方要在30天之內同意乙方離職及結清工資。同時乙方要交還甲方物品。沒有辭職或辭職期內乙方不能自動離職,否則甲方有權扣除乙方工資。

3、乙方在甲方處工作滿一年,甲方給付乙方獎金(人民幣______元)

4、甲方有權拒絕、制約乙方在住宅從事與家政服務無關的活動。

5、甲方有權以合法方式追究乙方因其責任造成損失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6、甲方應尊重乙方的人格和勞動權利。

7、甲方應對初次上崗的乙方具體說明家政服務要求和指導工作,妥善保管好家中的現金和貴重物品,以免發生糾紛。

8、甲方每月安排乙方二天休息時間(必須在星期六或日);節假日雙方協商友好確定。

9、甲方每月按時結算工資給乙方(7-10天內)不得剋扣乙方的工資。

二、乙方責任

1、乙方提供本人正確有效身份證影印件、戶口本影印件各一份;個人聯絡電話及家庭聯絡方式給甲方。

2、乙方在服務工作期間應尊重甲方的生活習慣,服從甲方的指導工作,認真負責做好甲方所安排上崗的工作事務。因乙方工作失誤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應作出相應賠償。

3、乙方在工作期間須外出,應通知甲方;要休假,應提前通知甲方;雙方協商友好確定。

4、勤儉持家,節約用水用電,注意用氣用電安全。儘快努力適應甲方生活飲食習慣和作息時間;不能用甲方家電話打長途電話及每月電話時間合計(市內)不能超過80分鐘。

5、不得帶外人進入甲方家庭。不得隨意翻動甲方私人物品。

三、本協議一式二份,並具法律效力;

四、本協議自簽約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僱傭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性別:____ 生日:______年___月___日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

戶籍所在地:_________ 現在住址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勞動政策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勞動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 合同期限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為乙方在甲方的勞動合同期限,同時也是甲方對乙方實行的用工合同期限。

第二條 合同生效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其中試用期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生產、工作任務

第三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乙方按照甲方規章制度及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質量、數量標準。

第四條 根據甲方不斷地生產及市場業務拓展等需要,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可隨時調換乙方的工種和崗位和薪資。

三、勞動紀律

第五條 甲方應根據《勞動法》和有關規定,制定本公司各項具體規章制度。

第六條 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財產,遵守職業道德;服從甲方的管理和教育。

第七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公司相關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經濟處分,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八條 甲方應根據國家的有關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衛生保健等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措施等。具體內容如下:

(一) 提供必要的勞動場所和裝置。

(二) 發放規定的勞動保護用品。

(三) 對女職工和特殊職工按規定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九條 根據行業特點,由甲乙雙方協商具體的工作日和休息日。 在國家法定節日(五一、國慶、元旦、春節)期間,甲方應按規定安排乙方休假或調休。

六、勞動報酬

第十條 乙方應認真學習業務知識,積極工作,努力完成甲方分配的生產、工作任務。

第十一條 甲方支付乙方勞動報酬包括下列內容:

(一) 基本工資 元/月。

(二) 職務工資 元/月。

(三) 午餐補貼 元/月。

(四) 交通費補貼 元/月。

(五) 全勤獎 元/月。

(六) 社保 元/月。

(七) 提成或獎金(按甲方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甲方不得無故剋扣、拖欠乙方工資,否則甲方除支付乙方應得的工資外,並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10%的經濟補償金。

七、職業培訓

第十二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培訓,培訓費由甲方單方或協商共同承擔。

第十三條 乙方從事普通和技術工種的,上崗前均須經過教育和培訓,從事特種行業作業的,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取得生產特種行業資格後持證上崗。

第十四條 在本合同期限內,若甲方出資培訓,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經甲方同意,乙方應當按照未滿合同的服務年限,在離開前一次性向甲方付清補償培訓費。

八、處罰與獎勵

第十五條 乙方在勞動工作過程中,提出對甲方發展有利的合理化建議,甲方可視情給予乙方口頭表揚或經濟獎勵。

第十六條 乙方若在工作中一貫表現積極、屢創佳績,甲方應給予乙方一定獎勵。

第十七條 甲方可以隨時口頭或書面提出對乙方工作失誤的處罰決定。

第十八條 乙方在工作中若出現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洩露公司資訊機密和技術機密資料給甲方造成了利益損害,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罰款或解除合同的各種處罰,並由乙方承擔對甲方利益造成的全部損失。

九、社會保險和福利

第十九條 甲、乙方協商社保由員工自己辦理,甲方每月將社保金直接發放給乙方;

第二十條 甲方應當創造條件,改善集體福利,提高乙方的福利待遇。

十、合同的終止和解除

第二十一條 雙方訂立的勞動用工合同期限屆滿,本合同將自動解除、終止。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 嚴重違反了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

(二)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了重大損害。

(三) 洩露甲方資訊機密和技術機密資料,造

成了甲方重大損失。

(四) 因自身原因被勞動教育以及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 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後,仍不能勝任。

(六) 患病或因非工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第二十三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 甲方不按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二) 從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工作。

(三)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或勞動屆滿,或依法終止時,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四條 乙方未經甲方同意,單方解除合同,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及其它相關的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第二十五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或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甲方應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後,方可解除本合同。

十一、違約責任及賠償

第二十六條 甲乙任何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須承擔勞動合同終止的過錯責任。

第二十七條 乙方如違反國家法律規定或甲方規章制度,甲方有權辭退或開除乙方,甲方不承擔任何補償。乙方因上列行為給甲方或他人造成損害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八條 如合同期未滿乙方提出離職的,按甲方離職規定,須提前3個月通知甲方,經甲方批准後,將工作交接至甲方滿意後方可離開,否則應支付給甲方一個月基本工資作為違約金,並賠償甲方其他方面的損失。未經甲方同意擅自離職,甲方有權通過政府勞動部門,要求乙方返回工作崗位,並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十二、保守商業祕密及職業道德

第二十九條 下列各項甲方的諮詢或文書屬於甲方的商業機密,乙方不得私自保留、影印或提供他人,並執行甲方的安全保密制度,否則按相關規定支付甲方賠償費用,構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責任。商業機密:甲方行銷、策略、計劃、財務報表、人事檔案、薪資及聘僱記錄、會計資料、庫存管理、客戶名單、電腦程式及資料庫、員工培訓資料及公司規章、手冊等,以上商業祕密不論以書面、圖示或電腦磁碟等形式均屬之。

第三十條 對於負責或經理、主管(主辦)以上業務的崗位人員,在勞動合同終止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一個月內,甲方有權調整其工作崗位。

十三、智慧財產權歸屬

第三十一條 乙方在勞動合同期間,因工作任務需要和利用工作條件所創造的智慧財產權由甲方享有,但甲方應給予乙方獎勵。

十四、其他

第三十二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代表人:____________

年___月___日 年___月___

僱傭合同 篇3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員工)

名稱         姓名

住所         性別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護照)

(主要負責人) 號碼

聯絡人        戶籍地址

現住址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4、試用期為

二、乙方的工作內容   ,工作地點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年休假、婚假、產假、喪假等假期。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 小時,每週工作 小時。

2、經人力資源保障(勞動)部門批准,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經人力資源保障(勞動)部門批准,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四、甲方每月 日發放工資。甲方經與乙方協商,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支付乙方的工資。

1、乙方每月正常工作時間工資 元;試用期內每月正常工作時間工資 元。

2、雙方約定以 確定乙方工資。

五、甲乙雙方按照有關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繳存住房公積金。

六、甲方按照勞動保護有關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保護乙方的安全和健康。乙方從事 作業,可能產生 職業危害。

七、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現行法律法規執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僱傭合同 篇4

甲方(聘用方):_________

乙方(受聘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其中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為見習期/試用期),合同期滿聘用關係自然終止。

2.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4.本合同期滿後,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條 試用期限

試用期限為_________天,即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 工作崗位

1.甲方根據工作任務需要及乙方的崗位意向與乙方簽訂崗位聘用合同,明確乙方的具體工作崗位及職責。

第四條 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1.每天工作_________小時的工作制度。

2.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第五條 工作報酬

第六條 工作紀律、獎勵和懲處

1.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教育。

第八條 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後,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聘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甲方單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終止。

4.經聘用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聘用單位規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務,給公司造成嚴重損失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聘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願從事甲方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終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聘用單位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9.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九條 違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經濟補償

1.經聘用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不包括在見習期),甲方應根據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其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按受聘方員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4.甲方單位被撤銷的,甲方應在被撤銷前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的工資計算數為乙方被解除聘用合同的上一年月平均工資)。

5.聘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應按不滿聘用合同規定的期限,支付當月基本工資作為的違約金給甲方。

6.乙方因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約定支付工作報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結算並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時支付欠發的工作報酬。

第十條 其它事項

1.甲乙雙方因實施聘用合同發生人事爭議,按法律規定應先申請仲裁,如一方對仲裁裁決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一式叄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3.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僱傭合同 篇5

用工單位(甲方)和臨時用工人員(乙方)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型別為 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工作內容

1、乙方同意在甲方乙方具體工作內容按照甲方的崗位職責要求執行。

2、若因乙方不勝任該工作,甲方可調整乙方的崗位並按調整後的崗位確定乙方的薪資待遇;如乙方不同意調整,甲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乙方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條 勞動報酬

1、乙方月工資標準為人民幣除此之外不再享受其他任何福利待遇(含各種補貼、津貼、住房等)。

2、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報酬不得違背最低工資規定。

第四條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

1、甲方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和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

2、甲方根據國家勞動保護條例和工作崗位需要,為乙方配備勞動保護用品和安全保護設施。

3、甲方必須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對女職工實行特殊保護。

4、乙方在工作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時有權拒絕執行。

5、甲方安排乙方從事特種作業的,必須按國家規定對乙方進行專門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資格或者乙方已經過專門培訓取得特種作業資格。

第五條 勞動紀律

1、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定健全內部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2、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

3、乙方若擅自請他人代崗等違反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的,除甲方有權依照有關規章制度予以處理外,所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自己負擔。

第六條 勞動合同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應即終止執行。

2、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負責人: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僱傭合同 篇6

甲方:省婦女就業服務中心

乙方:(東家)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簽訂以下合同,在合同有效期間,甲乙雙方必須遵履各自的權益義務。

一、甲方責任

(一)甲方向乙方收取服務介紹費180元,並負責派出“月嫂”服務員,如果孕婦提前或推遲分娩,甲方三天內派出月嫂。

(二)服務時間:白天工作8小時,晚上起來幫忙嬰兒餵養。

(三)服務內容:

(1)產婦飲食(含加餐點心)、嬰兒的護理。

(2)產婦、嬰兒的衛生。

(3)對新生兒開展撫觸。

(4)指導產婦做產婦操、恢復體形。

(5)產婦房間的衛生。

(6)向產婦宣傳科學的飲食和嬰兒餵養。

(7)月嫂應遵守職業道德,盡心盡責服務。

二、乙方責任

(一)乙方做到平等待人,尊重月嫂的人格和勞動,在工作上給予熱情指導,不準*。

(二)乙方到“中心”交介紹費180元預定月嫂後,如果不請月嫂,需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否則180元介紹費不退。

(三)月嫂的工資,由乙方在簽訂合同時一次性交給甲方,乙方需填寫“回訪單”由月嫂帶回交給甲方。

(四)月嫂的工作期為一個月(28天),一個月(28天)滿後自行解除合同關係。若乙方需求延長服務期,應徵得甲方同意,乙方會“中心”重新簽訂合同,續簽半個月交介紹費100元,一個月交介紹費180元。

(五)甲方派出的月嫂在乙方服務,如果乙方不滿意可調換。

三、本合同期限本合同有效期限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本合同爭議處理甲、乙雙方均按本合同履行各自的責任、權利、義務,若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由爭議方書面告知對方爭議內容,雙方可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提交福州市仲裁委員會裁決。

本合同一式二份,中心一份,東家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

僱傭合同 篇7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簡稱《勞動法》下同)和國家以及省有關勞動管理規定,____ 單位(簡稱甲方)招用____(簡稱乙方)為本單位職工。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並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項為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從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月_日

止,合同期限為__年。

(二)無固定期限;從__年__月__日起。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從 __年_月__日起至____ 工作完成時止。

本合同試用期限為__月。

新招收、調入、統一分配人員,自勞動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個月內為試用期。

二、工作任務

(一)乙方生產(管理)工種(崗位):____

(二)乙方應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產(工作)任務和規定的數量、質量指標。

三、工作時間

甲方實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甲方因生產(工作)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累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四、休息休假

甲方應當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按國家規定的法定休假日、公休假日、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產假等。

五、勞動報酬

(一)乙方享受勞動報酬的形式、標準:

1、甲方按照國家有關企業職工工資政策和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規定,以及本單位工資分配製度,確定乙方按下列第 種工資形式執行:

(1)計時工資。乙方試用期月工資____元;試用期滿根據乙方崗位確定為____元。以後按單位工資分配方案調整工資。

(2)計件工資。按乙方崗位的計件單價及完成情況計發計件工資。

(二)甲方以法定的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乙方本人工資,定於每月____日發放。

(三)甲方安排乙方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安排延長工作日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休息日安排乙方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法定休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四)甲方無故拖欠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延長乙方的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按國家有關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六、保險福利待遇

甲方應按照《勞動法》和國家的法律、法規及省、市社會保險及職工福利的有關規定執行。

七、勞動保護

(一)甲方應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定,包括有關女職工、未成年工(16週歲至未滿18週歲的職工)的勞動保護規定和《廣東省勞動安全衛生條例》,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法規教育和操 作規程培訓以及其他的業務技術培訓。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並嚴格

遵守其崗位有關的安全衛生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三)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 用品____ ,按勞動保護規定定期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八、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遵守甲方依法制

定的各項管理制度和紀律,服從甲方管理和教育。甲方有權對乙方

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九、終止、解除、變更勞動合同

(一)本合同期限屆滿即自然失效,雙方必須終止執行。如經雙

方協商同意繼續招用,應重新簽訂合同。

(二)甲方因生產經營(工作)情況變化,調整生產(工作)任務,或者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經合同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並由雙方簽字(蓋章)。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勞動合同即告終止:

1、乙方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2、乙方死亡;

3、甲方被依法撤銷、解散、歇業,宣告破產;

4、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事件)已經出現;

5、乙方被批准自費出國留學或出境定居的。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l、乙方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期間發生計劃外生育的;

6、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7、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

8、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屆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其他符合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1、試用期內,認為不適應在甲方工作的;

2、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沒有相應保護措施,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3、甲方不能按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4、甲方不按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的;

5、經甲方同意,乙方自費考入中專以上學校脫產學習的;

6、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嚴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六)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或雙方約定的其他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

2、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期內,或醫療終結後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屬大部份喪失勞動能力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或醫療期雖滿但仍住院治療的;

4、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女職工在孕期、產假期、哺乳期內的;

5、乙方經批准享受法定假期,在規定期限內的;

6、符合國家和省有關其他不得解除勞動合同規定的。

(七)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期限未滿,又不符合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或雙方約定的其他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

2、由甲方出資培訓(包括上大學、中專、技工學校學習等)沒有達到培訓合同或本勞動合同規定服務期限的;

3、擔任國家重點科研專案尚未完成的。

(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解除。並應當以書面的形式確認。

(九)除本條第(三)款、第(四)款的1、2、3、4、5項等情況外,甲乙雙方解除本合同,必須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對方,方可辦理有關手續。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有關內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被通知方接到通知後,應在十五日內作出答覆,愈期不答覆,視為同意變更勞動合同。

(十)甲方應按規定為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職工辦理有關手續,為乙方辦理失業登記、領取失業救濟金提供方便。

(十一)甲方租賃、出售給乙方居住的房屋、宿舍,雙方應簽訂住房合同。甲乙雙方因各種原因解除或終止本勞動合同時,有關住房問題按住房合同規定辦理。

(十二)若本合同終止或解除,乙方應將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交給乙方無償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技術資料等,如數交還給甲方,如有遺失應予賠償。

(十三)乙方符合國家規定的退休(含提前退休)條件,甲方應按規定為其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有關規定管理。

(十四)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屬本條第(四)款的1、2、3、4、5項除外]時,甲方應根據有關規定,按乙方在本企業工作年限,每滿一年計發一個月經濟補償金,但本條第(四)款的第6項、第(八)款計發經濟補償金,最高不超過十二個月。

經濟補償金計算標準是乙方離崗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收入。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或另行安排的工作,因醫療期滿解除勞動合同,除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應按規定發給不低於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

十、違反合同承擔的責任

(一)一方違反合同,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其後果或責任大小,予以適當賠償。

(二)乙方經甲方出資培訓,雙方應簽訂培訓合同。培訓合同是本合同的`附件,一方無故不履行培訓合同,應按合同規定賠償對方的損失。

(三)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九條第(六)款的規定而解除合同,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九條第(七)款的規定而解除合同,由此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按規定向對方作出賠償。

十一、雙方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無效,可在爭議發生十五日內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在爭議發生六十日內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二、乙方原為本企業固定工或臨時工改(招)為合同制職工的,原符合規定的連續工齡,視為本企業工作年限。

十三、本合同的條款與國家和省新頒佈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不符,按新的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十四、雙方需要明確的其他事項:

十五、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塗改或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鑑證機構(蓋章):

鑑證人:

鑑證日期: 年 月 日

僱傭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的基礎上,協商一致,達成以下條款:

一、甲方因工作需要,聘請乙方擔任公司半掛車的專職司機。

二、本合同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期限屆滿本合同自行終止,經雙方同意,可以另籤勞動合同。

三、甲方每月5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資(績效工資,工資標準附後)。

四、甲方義務和責任:

1、甲方負責乙方日常工作中的車輛行程、安全行車的管理。

2、甲方提供車輛燃油費、保養費用以及車輛司乘險。

五、乙方義務和責任:

1、乙方負責開車、車輛保養、故障檢查維修、保證車輛機械狀況和安全狀況良好以及車內外之整潔。

2、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公司各項管理制度,服從公司安排出車,不得有任何理由拒絕及拖延之情形,如有違反,公司依情節輕重給予罰款100---500元或開除處理。如有急事需向領導請假。

3、乙方嚴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規,發生交通事故,根據交通部門交通事故結論進行相應的處理:駕駛員無責任的,不處罰;駕駛員有責任的,全部由乙方負責負擔。

4、乙方車輛必須由本人駕駛,不得擅自借與他人駕駛,如有發現,甲方立即解除合同;未經批准,擅自出車造成任何交通事故,應承擔全部責任。

5、乙方因酒後、嚴重違章駕駛車輛,或肇事逃逸;或不經領導同意私自將車交給他人駕駛,所造成的責任事故將承擔損失的全部費用。

6、乙方出了交通事故,沒有及時向部門領導彙報、隱瞞事實,所造成的後果將由乙方負責。

7、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有權停止支付乙方本月工資。

六、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法律相關規定執行。

七、本合同經雙方簽署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同等效力。

乙方代表人: 甲方:

身份證號: 甲方代表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僱傭合同 篇9

聘任方(甲方):地址:法人代表:聯絡方式:

受聘方(乙方):身份證號:聯絡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我國現行相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守信的原則,訂立本合同,同時作為勞動合同的補充條款,以期共同遵守,並確認為解決雙方爭議時的依據。

一、合同前提

1、乙方受聘於甲方不違反其任何約定或法定義務,並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能夠訂立本協議。

2、甲方已告知乙方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規章制度以及乙方要求瞭解的其他情況。

3、乙方知曉其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規章制度、錄用條件、崗位要求以及其他相關的情況。

4、乙方保證其向甲方提供的與應聘有關的材料資訊的真實性、合法性,並保證其執照、證件或資格在勞動合同期間的維持。如有不實,甲方可憑乙方提供虛假資訊、以欺詐手段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勞動合同,依法解除甲、乙雙方之間的勞動合同。

5、乙方應當保證與甲方簽訂勞動合同及本協議之時,與其他個人、法人或其他組織不存在勞動關係,無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甲方同類的業務。如有隱瞞,甲方可憑乙方提供重大虛假資訊、以欺詐手段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勞動合同為由,依法解除甲、乙雙方之間的勞動合同。

二、乙方任職限制

1、依據我國《公司法》之規定,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擔任甲方的高階管理人員:

(1)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

(2)因貪汙、賄賂、侵佔財產、挪用財產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剝奪政治quanli,執行期滿未逾五年;

(3)擔任破產清算的公司、企業的董事或者廠長、經理,對該公司、企業的破產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破產清算完結之日起未逾三年;

(4)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的公司、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並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5)個人所負數額較大的債務到期未清償。

2、乙方具有上述規定情形而隱瞞不予以說明,被甲方聘任擔任高階管理人員的,該聘任無效。甲方可依法立即解除乙方的職務,並解除雙方之間的勞動合同。乙方應當返還已從甲方實際取得的全部勞動報酬、福利待遇,並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三、聘任期限

聘用期為年,即自 年月日至 年月日。

四、乙方的報酬

聘用期間乙方的報酬為年薪、考核報酬和獎勵報酬三部分組成。年薪為人民幣萬元,考核報酬和獎勵報酬由甲方財務部門根據甲方有關薪酬制度並結合乙方工作情況進行核算,核算後上報董事會(執行董事),由董事會(執行董事)決定同意與否

五、工作任務、工作職責

1、甲方根據公司需要,聘任乙方從事 。

2、乙方應全面協助公司總經理做好各項日常管理工作,並主持總經理交辦的生產和管理事務,對總經理負責。

3、乙方工作職責由方崗位責任制度和相關制度進行規範。乙方須充分運用其專業知識與工作經驗,保持嚴謹的工作風格和勤勉的工作態度,恰當且如實履行其工作職責。

4、乙方須遵守甲方的各項管理制度和尊重甲方企業文化,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

5、乙方不得在受聘期間從事以謀取個人利益為目的經營活動;不得在別的企業或單位兼職。

6、乙方離開職後,不得從事直接有損甲方利益的職業或活動。

六、工作時間、休息及休假方面

1、甲、乙雙方約定實行標準工作制,如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加班的,甲方將安排乙方補休或按國家規定支付加班費用。

2、乙方享受法定假日休息的權利,根據甲方管理制度、具體工作安排以及乙方制定的工作計劃、工作目標,乙方為完成正常工作任務或自己制定的工作目標而自行加班的,不作加班處理。

七、“商業及技術祕密”保密條款

1、甲方“商業和技術祕密”包括甲方和生產、技術、銷售、財務、行政人事、對外投資等經營管理活動相關的各種資訊。

2、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關於“商業及技術祕密”(及載體)的有管理制度和本合同約定的保密條款,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法律規定應披露的情形以外)向他方及公司員工披露或加以利用。不僅如此,乙方有義務採取相關措施預防及防止下屬洩露公司“商業及技術祕密”;若乙方縱容、暗示、指使屬下轉移、擅自儲存、洩露“商業及技術祕密”,視同乙方違約;

3、當甲乙雙方終止本合同後,乙方須承諾遵守“商業及技術祕密”保密條款。

八、“同業競爭限制”條款

甲乙雙方解除(含實際解除)合同關係後兩年內,乙方必須遵守以下同業競爭限制行為,否則,甲方保留通過法律途徑追究乙方責任的權利:

1、乙方不得在甲方認定產生同業競爭的企業或單位任職、兼職;

2、乙方不得投資組建甲方認定產生同業競爭的企業和單位;

3、乙方不得教唆或其它方式說服甲方員工加入同行競爭的企業和單位;

4、乙方不得直接和間接對甲方客戶銷售或提供與甲方相同或類似的產品與服務;

5、甲方認定產生同業競爭的其它行為。

九、“智慧財產權保護”條款

1、乙方因為履行本職工作或利用甲方工作條件、資金等產生的任何技術、管理成果、作品著作權等智慧財產權歸甲方所有;

2、乙方承諾保護歸甲方所擁有的智慧財產權及甲方被授權使用的他人所有智慧財產權。

十、乙方的忠實義務以及禁止義務

1、乙方作為高階管理人員,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對甲方公司負有忠實義務,並以最大誠信切實履行協議所載明的合同義務。

2、乙方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佔公司的財產。乙方在對外業務中,收受的回扣、商業禮品應當在接受後三日內一律上繳甲方並說明具體情況,否則視為乙方侵佔公司財物,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並無需支付任何經濟補償。乙方收受賄賂、侵佔公司財產構成犯罪的,由此引起的刑事及民事責任由乙方本人承擔。

3、乙方嚴禁從事下列行為:

(1)挪用公司資金;

(2)將公司資金以其個人名義或者以其他個人名義開立賬戶儲存;

(3)未經股東會(股東)或者董事會(執行董事)同意,將公司資金借貸給他人或者以公司財產為他人提供擔保;

(4)未經股東會(股東)同意,與本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5)未經股東會(股東)同意,利用職務便利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屬於公司的商業機會,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所任職公司同類的;

(6)接受他人與公司交易的佣金歸為己有;

(7)擅自披露公司祕密;

(8)違反對公司忠實義務的其他行為。乙方違反前款規定所得的收入應當歸甲方公司所有。

4、乙方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十一、本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1、本合同的變更可由甲乙雙中的作何一方提出,變更採用書面形式,經雙方書面確認後生效;

2、乙方有下列情形一時,甲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1)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2)營私舞弊、嚴重失職,並在甲方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3)嚴重違反甲方所訂規章制度,並在甲方範圍內造成惡劣影響的;(4)乙方甲方提供虛假簡歷、學歷證明資料的。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時,乙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1)甲方未能按合同約定如數發放工資且超過發放時間兩個月;(2)甲方脅迫乙方從事違法工作的。

4、本合同到期,或雖未到期限,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而同意解除本合同時,本合同可以解除。

十二、違約責任以及合同糾紛處理

1、合同糾紛以雙方協商解決為主,勞動仲裁或訴訟解決為輔 ;

2、違約責任及違約金: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密和競爭限制條款應承擔的違約金為人民幣元(小寫: ),除承擔違約金外還應承擔由此對另一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十三、其他事項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蓋章或簽字後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聘任方(蓋章): 受聘方(簽字):

僱傭合同 篇10

案情簡介

原告崔某以在淄博某建材市場為各商戶提供裝卸勞務為業。20xx年5月5日中午12:30許接被告謝某電話去被告倉庫裝貨。在貨物裝卸過程中原告下車時不慎受傷致右腳踝骨粉碎性骨折住院治療,後訴請法院判令被告賠償其醫療費、誤工費等損失30000元。在訴訟中,原告腳傷被鑑定為9級傷殘並將訴訟標的變更為137000元。

辦案思路及心得

接受委託後,劉律師向當事人詳細瞭解案情,查找了包括《勞務關係、僱傭關係、勞動關係之辨析與建構》在內的大量關於僱傭關係方面的學術文章,並與康橋淄博同事就該案進行了深入探討。有人認為雙方構成僱傭關係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有人認為現行法律法規對僱傭關係的解釋和處理不明確,而且根據最高法院民事證據規則精神,是否構成僱傭關係要由用人單位舉證,法院有可能最終認定僱傭關係成立並判令被告賠償。

劉律師則結合本案案情及自己多年的辦案經驗,通過對蒐集的學術論文、現行法律規定等材料綜合分析,認為該案中的原告系流動於淄博某建材市場的沒有特定僱主的眾多勞務工之一,每天在市場上自主承攬裝卸勞務併為不特定的商鋪服務,服務結束即行報酬結算走人,可自主再為其它商鋪提供類似服務,其與被告之間僅是基於《合同法》調整的純粹經濟合同即承攬合同關係,而非具有人身依附關係並受用人單位管理、服從用人單位安排並遵守其規章制度的僱傭關係。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0條的規定,被告作為定作人,不應對原告作為承攬人在從事勞務服務時的自身傷害承擔賠償責任。確定代理思路後,劉律師於庭前向法庭提交了基於自己代理觀點的民事答辯狀,同時向法庭提交《通知證人出庭作證申請書》申請通知法庭通知建材市場其他5個業戶出庭作證,進一步佐證自己觀點。同時,庭前與承辦人進行了電話溝通,為案件審理做好了充分的準備。

裁判結果

在法庭調查時,法庭主要圍繞原、被告之間是否存在僱傭關係及原告損失情況兩個爭執焦點進行了審理。一審法院通過對原告的法庭詢問查明:原、被告之間沒有勞動合同和固定工資;被告每次裝卸貨物時電話通知原告,原告帶幾個人、帶誰去裝卸貨物由其自己決定;被告按裝卸貨物的多少支付其報酬,一般都是當天結算;原告除了給被告裝卸貨物外,也給其他客戶裝卸貨物,同樣是按照貨物的多少獲得報酬。

一審法院認為,原告以自己的體力勞動獲得報酬,被告以不特定的提供勞務人為給付物件,按照貨物數量支付報酬。當被告有貨物需要裝卸時,被告打電話找原告裝卸貨物,雙方即以默示方式建立了一種合同關係。這種習慣僅是雙方合同成立的一種便利條件,並不是事實僱傭關係的形成。在這一合同中,原被告雙方僅就臨時裝卸貨物達成協議,至於原告及其他人如何分工裝卸貨物,均由其自己確定,被告僅按貨物的數量一次性支付報酬。

原告提供勞務的行為不受被告意志的左右,無須服從被告的監督管理,原被告雙方並沒有形成人身依附關係,貨物裝卸完畢並給付報酬後雙方合同關係即告終結。因此,原被告之間並非僱傭關係,原告要求被告作為僱主賠償醫療費等共計137000元不予支援。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64條之規定,駁回原告崔某的訴訟請求。一審判決後,原告以一審認定事實不清、適用法律錯誤為由,向淄博市中級法院提起上訴,並提供兩名證人出庭作證和與被上訴人謝某的通話錄音支援其上訴請求。

在二審開庭時,劉律師就上訴人出庭證人和錄音證據的瑕疵提出異議,並就雙方系承攬合同關係而非僱傭關係進行更加全面的闡述。最終二審法院認為:上訴人與被上訴人之間構成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共和國合同法》第251條約束的承攬合同關係。上訴人是在承攬的???卸工作中受傷,與被上訴人之間不存在僱傭關係。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0條的規定,被上訴人作為定作人,不對上訴人作為承攬人的自身傷害承擔賠償責任。並最終裁定:原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審判程式合法,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勞務關係、僱傭關係和勞動關係在司法實踐中是經常容易混淆並難以區別判斷的三種法律關係。本案的代理思路和法院的判決理由為以後代理類似案件提供了參考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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