燈具採購合同模板

來源:才華庫 1.43W

隨著廣大人民群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那麼常見的合同書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燈具採購合同模板,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燈具採購合同模板

燈具採購合同模板1

買方:填寫(甲方) 賣方:填寫(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等國家和地方政府部門有關法律法規,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本著誠實守信、平等互利的原則,為保質保量完成供貨,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產品價格、名稱、數量級規格。

總價款:填寫(大寫)

二、合同價款、付款方式及結算方式

甲方預付30%的貨款;在貨物到達指定地點,甲方驗貨合格,乙方提供全額發票後支付到貨款的95%;餘款5%作為質保金,在一年質保期滿後3日內付清。

三、交貨地點貨期

1、交貨地點:填寫

2、交貨期限:收到甲方首付款當日到貨。

3、貨物驗收以雙方確認的授權驗收人簽字為準。 四、驗收標準、方式及提出質量異議期限:

1、乙方提供產品檢驗報告、產品質量保證書、產品合格證書等。

2、按甲方需要採購的產品要求作為驗收標準,貨到工地乙方自行保管。

3、產品質量標準執行照明燈具產品的相關技術要求等之規定

3.2產品照度、規格等技術要求在生產廠家的技術資料中給予說明。 3.2 照明燈具外觀與內在質量及包裝運輸:

3.2.1 照明燈具和相關五金配件與線條的表面光潔、色澤均勻牢固,無溢邊、氣泡、翹曲、凹陷現象,規格一致、及密封效果好、開啟靈活等,外觀、外形尺寸、裝配質量及力學效能等應符合國家標準的有關規定。

3.2.2 產品的最大允許偏差、表觀質量、結構質量、理化效能均按照衛生潔具產品的行業規範規定的技術指標中的優等品驗收。

3.2.3 在產品明顯部位應有銘牌標示:商標和型號;包裝符合GB6388和GB4892之規定;包裝產品應用無腐蝕、足夠強度並有防潮、防震措施,應有裝箱單、合格證、產品使用說明及保修卡等。到現場產品應保證產品無摔碰痕跡、無幾何變形、無劃傷與修飾損傷等,保證到場後表面完好無損。

五、合同履行

合同一經雙方簽字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取消合同,任何一方有正當理由要求變更供貨規格、數量和交貨日期,應在兩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徵得對方同意。

六、 違約責任

1,若因乙方原因造成所供照明燈具產品不符合要求或無法使用,造成所有損失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在乙方貨款中直接扣除。

2、若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時交貨,延遲交貨日期不的超過1天,逾期不交貨,第2天起由乙方賠償甲方所欠貨款總金額每天1%罰金以及對甲方造成的相關損失。

3、所供照明燈具產品材料存在質量問題而安裝後,乙方應在甲方提出異議之日10日內將該批不合格產品更換,不合格產品由乙方負責運走,否則視乙方違約,乙方須賠償甲方該批不合格貨物金額100%罰金。

七、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致使完全不能履行合同的,本合同終止,雙方無須承擔任何責任,但笨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

2、因不可抗力致使部分不能履行合同的(包括導致延期履行),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免除相應的責任,但本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

八、糾紛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雙方應當協調解決,可以和解或要求主管部門調解。當事人不願調解或和解、調解不成時,提請甲方簽約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解決。

九、 其他

1、如甲方需要採購的材料產品在乙方經營範圍內,而本協議書沒有規定或沒有確定價格,甲方有權利視為乙方報價決定直接採用乙方產品;供貨量按實結算。

2、按本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和各種經濟損失的,應當在明確責任夠10天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發貨物來充抵。

甲方:填寫 乙方:填寫 地址 :填寫 地址: 聯絡: 填寫 聯絡: 開戶行:開戶行:填寫 賬號:賬號:填寫 日期:

燈具採購合同模板2

甲方(買方): 乙方(賣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就甲方向乙方採購_產品 事宜,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作出如下約定:

一、採購產品內容與價格

採購產品內容與價格如下表:

合同編號:

以上價格已含產品包裝費。

二、付款金額與方式:

1.付款金額:甲方向乙方支付總貨款為人民幣 元(大寫:人民幣元整)。其中:甲方對乙方所提供全部貨物驗收合格,系統完成除錯、執行正常驗收合格且乙方向甲方提供與總貨款數額相符的發票後的_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總貨款的%,即人民幣 元(大寫:人民幣 整);餘下總貨款的 %作為質保金,即人民幣 元(大寫:人民幣整),在保修期滿且乙方已按本合同第五條完全履行保修義務後30個工作日內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2.甲方付款若逾期,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日違約金為逾期款總額的0.5%。 3.付款方式:銀行轉賬。

乙方戶名: 賬號: 開戶行:

三、運輸條款:

1.運輸方式為 (CIF、FOB等 _市/縣) 。

2.交貨時間和交貨地點: 年 月 日前全部供貨完畢(交貨地點:_市_區_倉庫)。

3.因乙方逾期到貨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甲方先行支付的,有權向乙方追償。

4.甲方應在收到到貨通知後三個工作日內簽收貨物,並將“收貨回執”回傳確認通知乙方。

四、驗收條款:

1.驗收依照乙方產品出廠標準和安裝標準,甲方應在安裝完成本合同項下所有貨物,並在該批貨物全部正常工作後五個工作日內將驗收意見通知乙方,如超過五個工作日未向乙方提出驗收不合格意見的,視為驗收合格。

2.甲方提供的驗收合格意見,不作為乙方在保修期內免除對其所提供產品履行保修義務的理由。

五、技術條款:

7.色溫:4500-6500K; 8.相容PLC智慧控制系統。

六、保修條款:

1.保修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開始,至本合同項下貨物全部安裝完成後第五年(含第五年)止。

2.在保修期內,乙方所提供產品之技術引數不應低於本合同第五條約定之技術引數,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維修/更換產品,因維修/更換產品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乙方在保修期內收到甲方提出的維修/更換產品要求的,應在收到甲方要求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對其產品進行維修/更換工作,若因乙方遲延或拒絕對其產品進行維修/更換而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損失的,乙方對其損失承擔全部責任,甲方對該損失先行賠付的,有權向乙方追償。

4.若乙方拒絕維修/更換產品或經乙方兩次維修/更換產品後該產品仍無法達到技術引數要求的,甲方有權自行或聘請第三方維修/更換該產品,且維修/更換該產品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若甲方先行墊付的,該費用可先從質保金中扣除,超出質保金數額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日 期:

燈具採購合同模板3

購貨單位(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簡稱乙方):

合同編號: 簽定地點:

為確保甲乙雙方利益得到保護和責任得到履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之內容,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購買LED照明燈具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合同標的(產品名稱、型號、單價、數量等)

注:上表中,“屬性”為功率、色溫等引數;“單價”為含稅單價。

第二條 付款時間及方式

1、簽訂合同後,乙方支付合同總價的30%做為首付款,甲方開始向乙 方供貨。

2、甲方按合同量完成供貨後,乙方支付合同總價的65%。

3、合同總價的5%做為質保金,期滿一年,甲方如無違約,乙方支付合同總價的5%。

第三條 交貨時間、地點、方式

1、交貨時間:甲方支付首期款後 5 工作日內交貨。

2、交貨地點: 梧州市路燈管理處

3、貨運方式: 汽車運輸

第四條 質量標準、要求及保修

1、符合國家、部委、地區、行業相應的技術標準和規範;

2、甲方如有要求,以封樣為準;

3、包裝標準:標準包裝;

4、質量保證:自收貨之日起,因產品本身質量引起故障,免費保修期為3年;保修期內,由於產品質量需要維修或更換的產品,乙方必須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產品的維修或更換。如由於火災、水災、地震等不可抗拒原因及甲方人為破壞因素造成損壞,乙方可進行有償維修,裝置材料等成本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 合同變更

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合同的變更及修改經雙方同意,以書面形式變更。

第六條 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如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向乙方所轄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七條 合同的'生效及終止

合同自雙方簽字並蓋章後生效,雙方權利義務履行完畢後合同終止。

第八條 此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燈具採購合同模板4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注:標的物單價固定,數量為暫估量,最終結算數量以現場收料人員簽收的票據作為結算依據。

第二條.質量標準

應符合 國家強制性標準。

第三條.交(提)貨方式及驗收

1.甲方提前 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備貨,乙方按甲方要求時間將貨物及時送達至 。

2.標的物的包裝、供貨、運輸、卸車等工作及費用由乙方負責,運輸途中的毀損、滅失責任由乙方承擔。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隨意在現場卸貨。

4.經現場取樣驗收合格並填寫驗收單後視為甲方接收。

5.貨到現場三日內如有質量問題,乙方應無條件退貨,運輸費用及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擔。

第四條.結算及付款

第五條.違約責任

1、如乙方因所供貨物不符合合同要求導致甲方遭受損失,乙方應承擔合同總價款5%的違約金,並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

2、如乙方未按時將貨物送到施工現場導致甲方遭受損失,乙方應承擔合同總價款2%的違約金,並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

3、乙方須保障甲方使用其產品時不受到第三方關於侵犯專利權、商標權或工業設計權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權指控,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和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4、甲乙雙方特別約定本合同債權不得轉讓,如違反本約定,除轉讓行為無效外,違約方應支付另一方合同價款10%的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另一方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

第六條.合同解除

1、乙方履行合同不符合要求並拒絕更正,或乙方遲延履行合同超過 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2、甲方遲延付款超過 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3、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終止或解除全部合同,應以書面形式通知違約方,解除合同從書面通知送達對方時生效,如採用郵寄方式送達,雙方一致同意按本合同地址傳送郵件15日後視為送達。

第七條.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雙方互不承擔責任,任何一方都有權解除合同。所謂不可抗力,是指雙方無法預見、無法避免並無法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八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以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應依法向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

1、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與補充協議不一致的地方,以補充協議為準;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如不能在同一天簽字或蓋章,以後簽字或蓋章一方的簽字或蓋章日為合同生效日;

4、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年月日:

燈具採購合同模板5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協商一致、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向乙方訂購燈飾一事,達成合意如下,以諮共同遵守:

一、貨物名稱、品牌、數量、價格:

甲方向乙方訂購600個小夜燈,生產廠家為,

型號,規格。

單價為人民幣,合同總價款為人民幣。

本合同價格為工地交貨價(包括但不限於貨物包裝、運輸、稅費、保險、裝卸費用,及雙方約定的乙方應提供的售後服務)。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

1、貨物的品質應符合以下約定:

以乙方所提供的樣品作如下修改後,作為雙方約定的貨物的品質的標準:

1.1燈座板前移cm;

1.2燈頭後板兩側各開一個фmm的圓孔;

1.3內接線座旁的固定螺絲應往中間移動cm,以免外線破損時發生漏電。

2、乙方交貨時需提供以下資料:

2.1每件貨物分別列出內部主要元器件、型號、品牌、數量、單價、產地。

2.2各貨物的規格尺寸。

2.3企業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產品檢驗報告或產品型式試驗報告及有關質量證書。

2.4產品的質量保證及售後服務措施。

三、交貨期限:

乙方應於合同簽訂後天內交貨。

四、隨貨檔案:

乙方於交貨的同時應向甲方提交符合合同及其附件約定的產品的生產廠家的發票、包裝清單、產品合格證、使用說明書等完整的隨貨檔案;交貨時若隨貨檔案不齊全,視為逾期交貨直至檔案補齊為止。

五、交貨地點和接貨單位:

交貨地點:。

接貨單位:。

乙方應於貨到工地之日起提前三日發出接貨通知。接貨單位接貨後應簽收確認。

六、運輸方式和費用負擔:

乙方負責運至交貨地點,並承擔貨物運至交貨地點的所有(包括且不限於運輸、保險、稅費、裝卸等)費用。

七、包裝標準:

按乙方出廠標準包裝,但該包裝應適合於長途運輸及貨物運至交貨地後的倉儲。

八、貨款結算:

1、合同簽訂後七日內,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50%;

2、驗貨合格後七日內,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45%.

3、餘款於質保期滿之日起七日內付清。

九、貨物的驗收:

1、驗收標準:按雙方的約定及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若乙方的企業標準高於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以企業標準驗收);

2、驗貨:

甲方應自貨到工地後日內驗貨(包括且不限於貨物外觀、型別、數量、出廠日期、貨物的合格證及相關技術資料等),貨物在此期間內的保管責任由甲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承擔。甲方若有異議應於驗貨後三日內書面通知乙方,逾期及未書面通知均視為甲方對上述專案無異議接貨;乙方在收到甲方書面異議後,應在三日內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預設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3、驗收方式:

甲方應於年月日前組織驗收。

貨物的驗收以為準。

十、質保期:

自貨物驗收合格之日起12個月內。

十一、售後服務:

1、乙方全天候24小時免費提供技術諮詢服務;

2、貨物若遇故障,乙方派遣專人在接報後二個小時內趕赴現場處理,並在乙方的故障紀錄中籤署意見;

3、質保期內,對於由質量方面引起的貨物損壞,乙方負責解決,並承擔維修及更換零部件的全部費用。

4、質保期滿後,乙方以最優惠的價格(同類產品同等條件下七折)向甲方提供配備件及易損件。

十二、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應按逾期付款額的千分之四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逾期交貨,每逾期一日,應按逾期交貨金額的千分之四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3日,視為乙方不能交貨,按本條第4款執行;

3、對不符合雙方約定的貨物,甲方有權拒絕接貨並解除合同,按本條第4款執行;

4、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甲方中途退貨或乙方不能如約交貨,則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同時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合同總價款30%的賠償金;

5、乙方提前交貨,甲方有權拒絕接貨,提前期間的有關費用乙方自理;

6、甲方遲延接貨,應承擔遲延期間內保管、保養貨物的有關費用。

7、乙方所提供的貨物經驗收不合格,視為乙方不能如約交貨,除乙方應按本條第4款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賠償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十三、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解除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甲乙雙方另有約定外,如一方擅自中途解除合同,應向對方支付總價款的30%作為違約金。

十四、不可抗力

由於地震、颱風、水災、戰爭、罷工及其他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通知對方,並應在十五日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檔案,此檔案應由事故發生地的公證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的影響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

履行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若不可抗力事故發生在乙方延期交貨期間的,乙方應承擔責任。

十五、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約定。

十六、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因合同及本合同的履行發生爭議,首先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七、本合同一式陸份,甲方執肆份,乙方執貳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理人:授權代理人:

(簽章)(簽章)

年月日簽訂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