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簡單合同範本(精選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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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那麼制定合同書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就業簡單合同範本(精選5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就業簡單合同範本(精選5篇)

就業簡單合同1

________學校(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自願報學甲方_____級_____專業並由甲方錄取,雙方的權力和義務如下:

一、甲方對乙方負下列責任

1、保證乙方畢業後安排就業(本市或南方任選)。

2、協助畢業生依據《勞動法》維護其合法權益。

3、保證就業率達到__________%。

4、甲方按施__________市物價部門的收費規定,不亂收費。對超出《收費一覽表》標準的收費,乙方有權拒付(見《收費一覽表》)。

5、乙方入校清註冊費用後,即簽訂本合同。

二、乙對甲方負下列責任

1、在甲方安置的企業或甲方的勞務型企業與之簽訂就業合同,併購買養老保險的基礎上,不計較企業性質,企業規模大小。?

2、如系乙方自身原因被企業辭退或自行離開就業單位的責任自負,但有關就業要求可由甲方的職業介紹所按規定解決。

三、凡單方提出違反合同中的有關條款約定的,需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元,甲方不能保證乙方正常就業而非乙方正常就業而非乙方責任,則退還全部已交費用。

四、雙方經協商確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簽章)

乙方:__________(簽章)

乙方家長:______(簽章)

年 月 日

就業簡單合同2

甲方:

乙方:

一、甲方權利和義務:

1、負責對學生進行管理和教育,並提供相應的學習、生活條件;

2、負責教授教學計劃規定的課程,為考試成績、操行鑑定全部合格的學生頒發相應國家承認的中專、專科或本科畢業證書,為職業資格證書培訓班學生頒發結業證書;

3、負責組織符合報考條件的相關專業學生參加相關的職業資格證書考試;

4、負責為畢業時同時獲得畢業證書及職業資格證書的學生推薦就業;

5、負責組織相關專業學生參加全國英語、日語、韓語等級考試;

6、負責組織符合報考條件的學生參加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

7、負責為在參加工作一年內,因工作單位解體而下崗的學生再次推薦就業;

8、按照XX市教育局及物價局規定收取乙方在青島學習期間的費用;

9、負責對參加報關員、報檢員職業資格考試成績不及格但分數不低於總成績50%,且獲得畢業證書的未受過法律紀律處分(曾受處分但已經解除者視同未受處分)的學生實施“畢業生招回制”,免學費繼續培訓一年,其它有關食宿等費用須由乙方自理。

二、乙方權利和義務:

1、學生在校期間要努力學習,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學院的規章制度

2、按時交納學雜費、住宿費;

3、學生應當參加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保險費由學生自理,受益人為學生;、

4、學生應當參加入學體檢,體檢費由學生自理。

三、乙方有下列情節之一,甲方不予推薦就業:

1、未取得相應中專、專科或本科畢業證書或結業證書者;

2、不參加本專業相關職業資格證書考試或考試成績不合格者;

3、報關英語、報關日語、報關韓語專業學生不參加全國英語、日語、韓語等級考試或考試成績不合格者;

4、不參加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或考試成績不合格者;

5、違紀受處分,畢業時未解除者;

6、推薦工作後,無正當理由不就業者;

7、由於學生健康原因,無法就業者;

8、在待推薦期間婚、育或因個人原因而無法正常從業者;

9、畢業時,男生身高達不到170cm,女生身高達不到160cm或體重達不到入學面試標準者。

四、自行就業的學生,視同已經推薦。

五、若乙方患有不適合在校學習的傳染博先天性心臟博夜遊症、遺傳性疾病(如癲癇、神經病等),面試時應如實向甲方告知,學院不予錄醛否則,甲方有權做出相應處理,並有權不退回已經收取的費用。

六、若乙方在校學習期間退學:甲方按XX市教育局及物價局規定執行,本協議同時作廢。

七、協議有效期: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至乙方畢業後一年內有效。

八、本協議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出現爭議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青島仲裁委員會仲裁。

甲方:(蓋章)

乙方:學生(簽字):

年 月 日

就業簡單合同3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性別: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現居住地址:

戶籍所在地地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用工之日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用工之日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為 天。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 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完成 工作數量,並達到 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甲乙雙方選擇實行以下第 種工時制度: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度。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度。

四、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五條 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六條 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七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八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 元/月(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本合同第十條約定的工資的80%,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條 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資形式: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 、 、 、 ;其標準分別為 元/月、 元/月、 元/月, 元/月。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二)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約定為 元。

(三)其他工資形式:

第十一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 日,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十二條 實行標準工時制度,甲方安排乙方延長日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第十三條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和不定時工作制度,甲方安排乙方月工作時間超過167.4小時,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六、社會保險

第十四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職工檔案和社會保險轉移等相關手續,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乙方應及時辦理工作交接手續。

七、雙方約定的事項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一)甲方出資,為乙方提供法定以外培訓的約定

(二)保守商業祕密的約定

八、其 他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按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解決,與今後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就業簡單合同4

甲 方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性 別

出生日期年 月 日

甲方地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型別為----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 年 月 日,其中試用期3 個月。

本合同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雙休工作制。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 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的情況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六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七條 甲方的薪酬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

第八條 從事該崗位職責範圍內的工作;主要包含以下內容:一、在一個年

度內完成 臺公司主營機器的銷售任務。二、在一個年度內銷售 萬 包配套裝置的藥片。三、每臺銷售機器平均費用控制在 內,如超出從薪酬中扣除,如有結餘,給予獎勵。四、乙方工作期間,不得銷售其他公司任何產品,如因特殊情況醫院需要,需徵得甲方同意方可實行。五、為客戶提供後期服務及協助公司應對各種事宜。六、彙報工作進度。

第九條 乙方的崗位、職責及工作質量要求,按照甲方的有關規定及要求執行。

第十條 工資及獎勵措施

本公司採取按完成任務比例階梯式給予酬勞模式,如下

1、完成任務100%,即年銷售達到 臺裝置和銷售達到 萬包藥片,給付工資萬薪酬。

2、完成任務80%至100%,即年銷售達到至 臺裝置和銷售達到 萬包至 萬包藥片之間,按情況給付 萬至 萬薪酬。

3、完成任務50%至80%,即年銷售達到 至 臺裝置和銷售達到萬包至 萬包藥片之間,按情況給付 萬至 萬薪酬。

4、乙方每月從薪酬先中支付 元,結餘部分薪酬的%留作保證金,保證離開公司三年內不做與本公司相同或者類似產品。結餘部分年終時支付。

第十一條獎勵措施:

1、每多銷售 臺裝置及 萬包藥片,獎勵 萬元,累進位制上不封頂。

2、依據給公司帶來的經濟利益,年終會拿出專門資金,對錶現優秀的銷售經理進行獎勵,最高有10萬元的額外現金獎勵。

五、勞動紀律

第十二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三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四條 因甲方生產(工作)情況發生變化或乙方不能勝任崗位時,乙方應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調配或者解除合同事宜。

第十五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六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七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八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

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第十九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第二十二條 乙方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還應發給乙方不低於企業上年月人均工資三個月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

第二十三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或不能保守與本公司商業祕密事項,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貴陽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 章)

乙方(籤 章)

法定代表人

簽訂日期:年 月 日

就業簡單合同5

用人單位

培養單位

簽訂本就業協議應遵守的條款

第一條本《就業協議書》適用於參加初次就業的普通高校(含研究生培養單位)畢業研究生、本專科畢業生;在中國境內登記註冊的各類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部隊以及依照中國法律核准登記的外因公司、分支機構。

第二條簽訂本就業協議應當遵守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三條畢業生與用人單位有權利瞭解對方的實際情況,被瞭解方應當如實介紹自己的情況,不得弄虛作假。

第四條《就業協議書》如增加其他約定條款,約定條款內容不得違反國家法律和行政規章的有關規定,不得損害學校、用人單位和畢業生的聲譽及合法權益。

第五條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對就業協議的成立,有其他約定的,須在就業協議書中註明。例如:用人單位進人需要經人事主管部門核准的,應當在協議書中約定,核准後就業協議成立。

第六條本協議經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簽字或蓋章後生效,經學校鑑證登記後作為簽發報到的依據。

第七條本協議一式四份,畢業後、用人單位、畢業後所在學院和學校各一份。

雙方協議的主要條款

用人單位用人單位名稱主管部門

通訊地址郵政編碼

聯絡人及電話單位性質

檔案

接收單位名稱郵政編碼

詳細地址

畢業生姓名性別民族出生年月

學院專業政治面貌

學位類別學歷培養方式

生源地婚姻狀況

聯絡方式

雙方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畢業生工作的地點:

第二條畢業生的工作崗位是:

第三條畢業生戶口遷入地地址:

用人單位每月支付的勞動報酬是:

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初次服務的期限是:

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後是否簽訂:合同。

本協議是否需要用人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核准後成立

雙方商定按下列步驟解決爭議:

一、對本協議產生糾紛和爭議的,協商解決。

二、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任何一方可向當地政府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申請調解。

三、調解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一方違約向另一方承擔違約責任的方式。約定支付違約金的,違約金額最高不超過2000元。違約方應徵得另一方的同意,另一方簽字蓋章後方可解除協議。:

用人單位

培養單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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