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特許合同模板6篇

來源:才華庫 2.18W

隨著人們對法律的瞭解日益加深,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加盟特許合同6篇,歡迎大家分享。

加盟特許合同模板6篇

加盟特許合同 篇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宗旨

簽署本合同,旨在通過分部使足療加盟店獲得總部(_________公司)開發的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特許經營權的使用權,設立足療加盟店,並獲得分部給予的支援,共同努力,實現特許經營的經營效益。

第二條特許經營專案

分部許可足療加盟店實施的特許經營專案為_________。

總部根據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成功經驗,建立起以_________商標(品牌)為代表的特許經營系統,並許可分部以分許可的形式發展足療加盟店。

第三條特許經營關係

分部基於與總部簽署的《區域特許經營合同》,獲得總部的許可,在_________區域範圍內發展加盟商,許可其設立足療加盟店。

分部與加盟商基於本合同產生的法律關係是一種合作關係,足療加盟店作為獨立的民事主體對外開展經營活動,執行本合同。足療加盟店應當遵守法律的要求,獨立對外承擔民事責任。

總部對分部與加盟商之間簽訂的本合同的審查,總部依據本合同對足療加盟店享有的權利,以及在實施本合同過程中對足療加盟店的管理與監督行為,並不表示總部與加盟商之間存在直接的特許經營合同關係,總部不是本合同的當事人。

在本合同中涉及的總部的特許經營權,除本合同有明確規定之外,均由分部行使權利或承擔義務,總部不對加盟商(足療加盟店)承擔任何義務與責任,加盟商不得依據本合同向總部主張權利。

在總部與分部之間的區域特許經營合同關係終止時,總部有權決定本合同繼續履行或終止。總部認為有必要時,可以臨時行使分部依據本合同享有的權利,加盟商(足療加盟店)應當直接向總部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

除法律和本合同另有規定之外,足療加盟店不是分部或總部的代理人或業務代表。足療加盟店不得以分部或總部的名義締結合同,或約定其他義務,或作出任何承諾與保證,使分部或總部對第三人承擔責任。

第四條基本原則

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是訂立和執行本合同的基本原則。

在簽訂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分部和足療加盟店應當自覺遵守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以善意的方式理解本合同及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分歧與矛盾,通過協商解決爭議,是實現合同目的的根本途徑。

第二章加盟商與足療加盟店

第五條加盟商

加盟商為個人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身體健康,年齡在_________歲至_________歲之間;

(二)文化程度為_________;

(三)有_________年以上_________行業的從業經驗;

(四)無刑事犯罪及_________記錄;

(五)無破產史及_________記錄;

(六)有____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____萬元的個人(家庭)財產;

(七)有____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____萬元的自有資金;

(八)認同本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理念和管理制度;

(九)_________。

加盟商為企業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企業為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持有公司51%以上的股份;

(二)公司註冊資本為____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____萬元以下;

(三)公司淨資產為_________萬元以上;

(四)公司擁有_________萬元的自有資金;

(五)公司法定代表人符合前款(一)至(五)項的要求;

(六)認同本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理念和管理制度;

(七)_________。

第六條足療加盟店

足療加盟店應當註冊為_________,並以其名義履行本合同。

足療加盟店的選址應當進行商圈調查和評估,並符合規定的條件,其營業面積應當在_________平方米至_________平方米之間,與其他足療加盟店之間的直線距離不得少於_________。

足療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的要求進行裝修,經分部驗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足療加盟店使用總部統一設計(製作)的招牌,費用由_________承擔。

第七條合同文字

分部與加盟商簽訂的本合同及合同附件,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特許經營合同》文字,未經總部同意,分部與足療加盟店不得擅自修改。

第八條合同審查

分部與加盟商簽訂《特許經營合同》後,應當將合同副本、合同附件和有關資料,以及加盟商先行簽署的《商標許可使用協議》報總部審查。

總部收到後,應在_________日內作出決定。經審查合格,總部將簽署《商標許可使用協議》,本合同自總部簽署《商標許可使用協議》時生效;如不符合總部規定,總部將不予簽署《商標許可使用協議》,本合同不生效。

在總部審查批准期間,分部和加盟商均無權終止本合同。如未經總部審查批准,加盟費返還加盟商。

第三章特許經營權

第九條許可的權利

分部許可足療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總部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特許經營權,按照本合同規定,設立足療加盟店。

本合同所稱特許經營權是總部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全部商業要素,包括總部所擁有的商標、商號、專利、著作權、商業祕密、經營訣竅等,其中:

(一)商標是指總部註冊的_________產品(服務)商標,註冊號_________;

(二)商號是指總部企業名稱中的字號_________,登記號為_________,登記機關為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

(三)專利是指總部擁有的_________發明(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專利號_________,專利有效期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四)著作權是指總部創作的_________作品,著作權有效期限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五)商業祕密是指總部擁有的經營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訣竅和專有技術,包括但不限

於《經營手冊》製造_________的技術,以及_________;(六)經營訣竅是指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全部程式和方法,包括產品配方、加工工藝、營銷方式、_________等等;

(七)_________。

第十條使用方式

分部許可加盟商以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使用總部特許經營權設立足療加盟店:

(一)將加盟商現有門店改建為(非)法人資格的足療加盟店;

(二)由加盟商投資設立(非)法人資格的足療加盟店;

(三)由加盟商共同投資設立有限公司型別的足療加盟店;

(四)以_________形式分銷特許經營的產品。

第十一條許可形式

基於總部授予分部的_________許可權,分部許可足療加盟店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形式為獨佔許可(或排他許可或普通許可)。分部承諾並保證:

(一)不許可第三人以任何方式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二)不以任何方式(或與特許經營相同或相似的方式)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三)不向特許區域內的任何第三人銷售特許經營範圍內的任何產品(服務)。

第十二條權利的保留

在特許區域範圍內,分部對許可足療加盟店使用的特許經營權作出以下保留:

(一)在客觀情況變化時,如果分部有充分的理由認為在足療加盟店現有區域增設足療加盟店而不至於對足療加盟店的業務造成實質性影響時,分部有權在本合同規定的足療加盟店區域內設立新的足療加盟店,但與足療加盟店的距離不得少於_________米,且足療加盟店享有優先權;

(二)以特許店之外的其他商業形式(批發、郵購、直銷......)分銷特許經營範圍內的產品(服務);

(三)_________。

第十三條營業場所

分部許可加盟商設立的足療加盟店位於_________市_________區(縣)_________路(街)_________號建築物_________層,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產權系_________擁有。 加盟商租賃該房屋的《房屋租賃合同》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合同文字,或者經分部審查同意,符合總部規定的要求。

第十四條特許區域

足療加盟店的特許區域,是指以足療加盟店為中心半徑_________米的市場範圍,在該區域內,足療加盟店享有本合同規定的獨佔許可權。

第四章合同期限與續約

第十五條合同期間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截止日期為最後一個年度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如果足療加盟店滿足續約條件的要求,則本合同可以延長_________年,依此類推。 第十六條續約條件

在本合同期限屆滿時,足療加盟店應當滿足下列續約條件:

(一)較好地履行了本合同的義務,沒有發生過重大違約行為;

(二)已經向分部支付了到期的全部款項;

(三)簽署放棄可針對分部及總部提起訴訟和仲裁的檔案;

(四)同意向分部支付_________元的續約費;

(五)_________。

第十七條續約文字

續約時簽署的合同文字,使用續約時總部制定的適用於特許經營系統的標準合同文字,但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以本合同文字為藍本,不得對本合同文字的基本內容進行重大修改;(二)不得對有關特許費用和廣告基金的收取比例、續約條件、特許區域等事項作出修改;

(三)對違約行為的處罰標準不得高於本合同規定的標準或水平;

(四)_________。

第五章特許經營手冊

第十八條經營手冊

分部向加盟商出借總部制定的詳細載明足療加盟店操作規則的《特許店經營手冊》(以下簡稱經營手冊),經營手冊系特許經營系統所通用。

在簽訂本合同之前,加盟商已經充分地審閱了經營手冊,同意將經營手冊內容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經營手冊的更新

總部有權利也有義務對經營手冊進行更新,使足療加盟店擁有最新的經營手冊,費用由總部承擔。經營手冊更新的內容,限於手冊所規定的範圍內,不得通過更新經營手冊而使足療加盟店承擔與本合同相牴觸的或不合理的義務。

第二十條經營手冊的變通

根據足療加盟店的實際情況,經分部書面批准,可對經營手冊在足療加盟店的執行作出適當變通。足療加盟店可以提出進行變通的要求和理由,但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是足療加盟店具體情況差異性的客觀要求,如社會背景、人文風俗、傳統習慣、消費需求等;

(二)實施變通中所包含的智慧財產權及其他權利,均歸屬於總部所有。

第二十一條經營手冊的執行

足療加盟店應嚴格遵照經營手冊的規定執行,不得違反經營手冊的規定或以不作為的方式消極執行經營手冊。

分部有權監督、檢查足療加盟店執行《特許店經營手冊》,對違反《特許店經營手冊》的行為,有義務採取措施予以糾正,並進行處罰。

第二十二條經營手冊的歸屬

經營手冊的所有權屬於總部所有,在本合同終止時及經營手冊更新時,足療加盟店應當向分部交回經營手冊,並且不得以任何形式複製、留存經營手冊的文字。

經營手冊由足療加盟店統一保管,限於在足療加盟店營業場所內由足療加盟店經理及_________人員查閱使用,不得向其他人員公開。

第六章培訓

第二十三條培訓職責

對加盟商提供的培訓與支援,除下列幾項由總部進行之外,均由分部承擔:

(一)對足療加盟店經理的初始培訓;

(二)向足療加盟店提供由總部編緝的有關特許經營系統的資訊簡報;

(三)_________。

第二十四條初始培訓

總部(分部)應當對足療加盟店人員進行為期_________天的培訓,參加培訓的人員及

培訓課程見附件。培訓的地點、時間由分部具體安排。

足療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選派參加培訓的人員,並將參加培訓人員的情況報分部稽核批准,分部有權否決足療加盟店提出的培訓人選。

初始培訓的內容包括:

(一)足療加盟店的選址、開業、執行、管理、經營及促銷;

(二)_________。

第二十五條後續培訓

在特許經營合同履行期間,分部應當對足療加盟店進行下列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訓,不斷提高足療加盟店的經營管理水平:

(一)每年_________月前,在年度總結基礎上組織一次培訓研討會;

(二)在更新經營手冊、計算機軟體系統升級、調整經營策略及其他涉及足療加盟店的變革措施實施前進行培訓;

(三)應足療加盟店的要求組織相關培訓,具體事宜由分部與足療加盟店商定;

(四)每月(季/年)_________次向足療加盟店提供由總部編緝的有關特許經營系統的資訊簡報(內部資料),以保證對相關問題的解釋準確無誤,並介紹網路成員的經驗;

(五)_________。

第二十六條員工的培訓

對足療加盟店普通員工的初始培訓由分部負責,後續培訓由足療加盟店負責。 足療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規定的培訓要求及考核標準對員工進行培訓與考核。 第二十七條培訓的考核

足療加盟店參加培訓的人員,應當通過規定的考核。足療加盟店所有人員必須參加培訓並經考核合格後,方可持證上崗。

加盟商不能通過初始培訓,本合同終止執行,其交納的加盟費不予返還(或在扣除培訓費後予以返還)。

第二十八條培訓費用

根據本合同規定由總部或分部組織的培訓,其費用由分部負擔,但參加培訓人員的差旅費自負。

加盟特許合同 篇2

加盟特許經營合同編號NO.

特 許 人:C連鎖有限公司(下稱“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電話: 傳真:

受 許 人: (下稱“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電話: 傳真:

前言:

(1)乙方認可甲方是C產品、智慧財產權及相關的經營模式的合法所有者。

(2)甲乙雙方均為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的企業或自然人,能獨立承擔責任、履行義務、享有權利。

(3)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意思表示真實的前提下,經認真探討,協商一致,為促進共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貿易部頒佈的《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試行)》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現就甲方將C的特許經營權直接許可乙方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4)本協議中使用的小標題,均為方便理解而使用,不具有法律上的約束力。

1.釋義

除本合同文意(包括前言)另有需要,下列各詞應有如下含義:

C產品 由甲方統一配送,包括甲方自行設計、開發、生產產品及甲方取得營銷權的產品。

C智慧財產權 屬甲方所有,乙方有權在本合同授權範圍內合理使用,包括但不限於C商標、商號、專利、外觀設計、CIS系統等所有經營技術等。

宣傳推廣用品 由甲方提供,包括但不限於弔旗、吊畫、海報、特價牌、購物膠袋等。

2.特許授權

2.1 甲方特許乙方在 省 市 區 街 號開設C連鎖店,專門銷售甲方統一配送的C產品。

2.2 甲方將其所有的C商標、產品及相關的經營模式以本特許經營合同的形式授予乙方使用,乙方須按本合同的規定,在甲方統一的業務模式下從事C的經營活動。

2.3 甲方將特許經營權以直接許可的形式授予乙方,乙方不得再行向任何第三方轉讓特許權。

3.經營方式

3.1 乙方必須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天內,即在 年 月 日前以其名義在當地工商局、稅務局辦理相關的工商稅務登記手續,自籌資金設立C連鎖店,並以此作為最終獲得C特許經營權的前提。

3.2 連鎖店內的電腦硬體及軟體按甲方管理系統的需要由甲方代乙方購置,此項費用合計人民幣壹萬壹仟元整。

3.3 乙方在經營期間必須自我投入、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即乙方合法享有連鎖店的全部經營權利和義務,並承擔經營期間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甲方對此無須承擔任何責任。

3.4 乙方在經營期間只能經營甲方提供並許可其經營的C產品,不能經營其他任何產品。

3.5 乙方在連鎖經營時必須明碼實價,按甲方所制定的統一價格銷售。

4.甲方權利和義務

4.1 甲方權利

4.1.1 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機構有權根據市場的情況對乙方的貨物進行適當的調配;

4.1.2 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機構有權對乙方的營業狀況、財務報表、貨品銷售、庫存等情況進行檢查、核對;

4.1.3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因乙方違約造成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機構經濟損失和企業形象的損壞,甲方有權視情況在合同保證金中扣除一定金額作為處罰,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經濟損失。

4.1.4 乙方如根本違反本合同的基本權利和義務、不按期支付貨款 月及給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機構造成企業形象重大破壞,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

4.2 甲方義務:

4.2.1 負責C的原材料採購、產品設計、開發和生產,並負責依約向乙方提供C產品;

4.2.2 提供乙方成立C連鎖店時需由特許方即甲方出具的有關證明檔案;

4.2.3 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向乙方提供C連鎖經營專業培訓(包括:營運管理、店務管理、財務管理、陳列推廣、電腦操作等);

4.2.4 負責乙方的鋪面設計,並在在乙方開店前指定當地的管理機構負責向乙方贈送一定數量的宣傳推廣用品(包括弔旗、吊畫、海報、特價牌及購物膠袋等),贈品的數量由甲方指定的當地管理機構根據乙方鋪面的具體情況來定;

4.2.5 負責制定和修改C連鎖店的經營手冊、經營守則;

4.2.6 負責在一定的範圍內維護乙方的獨家經營權。

5.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5.1 乙方權利:

5.1.1 有權依合同的要求向甲方定購許可其經營的C產品,並在合同約定之地址開展經營業務,本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

5.1.2 有權擁有連鎖店對外經營過程中產生的一切權益;

5.1.3 負責連鎖店的人員招聘、業務管理及對外銷售;

5.1.4 有權對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員工不負責任造成乙方嚴重缺貨、影響乙方的銷售之行為進行投訴,並有權要求及時給予圓滿答覆;

5.1.5 有權到甲方C網站上了解、查詢產品資訊及行業發展最新動態;

5.1.6 有權參加甲方舉辦的全國性活動。

5.2 乙方義務

5.2.1 及時向甲方給付貨款;

5.2.2 按C的統一形象要求,嚴格按甲方提供的設計圖紙施工(或由甲方指定的裝修公司進行店鋪裝潢),並負責裝修費用,按設計要求購買甲方統一訂製的貨架、標誌、牌匾、燈箱架等輔助材料;

5.2.3 確保連鎖店工商、稅務等有關部門證照的合法性與完整性,以保證連鎖店經營業務的合法正常開展;

5.2.4 在連鎖店內只能按甲方規定的統一價格經營銷售甲方許可的C產品,不得經營其他任何產品,如因特殊情況需調整產品價格,需向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書面申請,並得到甲方的批准後方可實施。

5.2.5 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提供的C產品經驗收後,乙方應妥善保管,並負責驗收後的產品質量及所銷售產品的售後服務;

5.2.6 派專人管理貨物並應甲方及其指定管理機構的要求及時提供相關資料;

5.2.7 對C網上商店有推廣宣傳的義務,對經營區域內的網上客戶提供服務的義務,並獲取協議利潤;

5.2.8 積極參予甲方安排的統一促銷活動及其他活動;

5.2.8 在知悉任何第三方可能侵犯甲方對C所擁有的'權益;或有關C產品及經營所發生或可能發生的任何爭議、訴訟、仲裁等,均有義務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6. 特許加盟費用

乙方在本合同簽訂時一次性以現金或匯票形式向甲方指定帳戶支付特許經營加盟費 元;合同保證金 元;合計 元。

7. 貨物配送、調換及運輸

7.1 甲方以進貨價按每平方米 元至 元的金額向乙方連鎖店提供首次配貨量。

7.2 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根據乙方的市場情況統一配貨,在開業X個月內某種銷量不超過該品種進貨總量的XX%,乙方可向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確認申請調換的貨物儲存完好,並由甲方審批後給予一定比例的調換。

7.3 開店之日,乙方應提前XX天將款項匯至甲方指定帳戶,甲方在收到款項後,組織發貨;開店之後,乙方要求甲方發貨前,將貨款匯至甲方指定帳戶,甲方在確認收到乙方貨款後,安排發貨;乙方到甲方指定的當地管理機構所屬倉庫提貨,每次配貨週期不少於X天。

8.承諾及保證

8.1 甲方對X連鎖店的商標、商號、CIS系統等所有經營技術等資產擁有所有權,乙方無權作任何處置。

8.2 乙方對甲方向其提供的專利、商標、專有技術、經營模式、管理經驗等有形、無形的資產負有保密的義務,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洩露。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並要求乙方賠償經濟損失。

9.違約責任

9.1 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應依約向甲方支付貨款。如乙方逾期向甲方及其指定的當地管理機構支付貨款,每逾期一天,乙方按應交而未交總額的千分之X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一個月仍未付清,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機構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並追回貨款;

9.2 合同履行期間,甲方在收到乙方貨款後,應依約向乙方發放貨物。否則,按上述條款同等執行。

10.不可抗力

10.1 任何一方對於因發生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均不負責任。但必須採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以減少造成的損失。

10.2 遇有不可抗力,應在事件發生的X小時內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或電報或傳真的形式通知另一方,並在事件發生的X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及需要履行理由的報告

11.司法管轄及爭議解決

11.1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受其法院管轄並按中國法律執行及解釋。

11.2 若執行該意向書發生爭議,先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2. 一般條款

12.1 本合同的簽訂地為甲方所在地。

12.2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署後即時生效。

12.3 本合同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不得修改。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作為附件;本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4 本合同的有效期為 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滿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權優先續約。

甲方(特許人):C連鎖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代表簽字:

電話: 傳真: 郵編:

開戶銀行: 帳號:

簽約時間:年 月 日

乙方(受許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代表簽字:

電話: 傳真: 郵編:

開戶銀行: 帳號: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加盟特許合同 篇3

1、第一條是關於首期特許經營權使用費的約定。

首期特許經營權使用費又具體分為標準費、受許人增開餐館的折扣費用、延期費、附屬店面費、老受許人與新受許人另開新店的增加費、轉讓費等。

2、第二條是關於合同存續期間須定期交納的特許權使用費的約定。

定期交納的特許權使用費一般確定為銷售額的某一百分比。

3、第三條是關於特許人授予受許人某些權利的約定。如使用特許人的管理系統和操作手冊的權利、對特許人管理系統中改良技術和操作方面資訊的使用權、對於特許人的品牌作有限地與餐館有關的其他使用。

4、第四條是關於特許人為受許人提供某些支援(如培訓、諮詢、協助與指導等)的約定。

5、第五條約定受許人的各項義務。共15款,各款內容如下:

第1款約定經營場所的租賃事宜。經營場所既可以由特許人向出租人租賃後再轉租給受許人,也可以由受許人直接從出租人處租賃。如採用前一種方式,則受許人對於經營場所的使用僅與特許人發生權利義務關係,而與房主無關,在受許人嚴格履行轉租合同的情況下,如果房主與特許人發生任何因租賃合同而產生的糾紛致使受許人遭受損失,受許人可向特許人要求賠償;而如果採用後一種方式,則受許人對於經營場所的使用僅與房主發生權利義務關係,如果受許人違反租賃合同招致房主的起訴涉及特許人的品牌而使特許人遭受損失,則特許人可向受許人要求相應的賠償。

第2款約定受許人的經營活動應當始終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所有必要的手續並承擔費用;遵守操作手冊要求和建議的規格、標準和步驟,並隨操作手冊的更新和改進而作適時調整和修改,符合特許人的質量控制標準;不得透露或允許他人複製操作手冊的內容。

第3款約定受許人自行承擔經營活動產生的一切稅費,以及按特許人的要求投保一些保險專案。

第4款約定受許人不得在合同關係存續期間直接或間接地從事其他任何相同或相類似的經營活動,以及違反此項規定時應支付的賠償金額。

第5款約定定期特許經營權使用費的支付方式。

第6款約定受許人應當按約定時間向特許人報告銷售情況,並按規定的方式在受許人的系統中記錄銷售和經營情況。

第7款約定特許人有權在無需事先通知的情況下,即可到受許人的經營場所檢查受許人的經營狀況並檢查、稽核影印受許人的各種記錄。

第8款約定對於受許人低報銷售額的懲罰性措施。

第9款約定廣告費的支付方式。廣告費在特許經營中並非一個簡單的問題。不管是特許人還是受許人都不願意承擔廣告投資可能存在的風險。如果讓特許人獨自承擔廣告費,而受許人眾多,是否每個受許人都能保質保量地提供服務而不影響廣告宣傳還很難說,況且廣告費數額十分巨大,讓特許人獨自承擔勢必存在困難;而如果讓受許人來承擔廣告費,宣傳的是特許人的品牌,付出的是自己的投資,能否起到促銷的效果、獲得回報還很難說,有時甚至還會因特許人自己品牌的價值不高而使得廣告投資成為一種浪費,因此如果讓受許人承擔廣告費,他們也會心存疑慮。

本合同中所採用的一個兩全之計就是由特許人和受許人約定設立一個廣告基金帳戶,受許人從每週的銷售額中提取約定的比例作為廣告費匯至廣告基金帳戶上,至於具體的廣告方式則由特許人根據廣告基金帳戶上的數額與廣告商協商而定。這樣一來,特許人和受許人都不必事先準備大量資金用於廣告宣傳,而且受許人對於廣告費的支付也採取了一種不需要本錢也不承擔風險的方式。如果受許人的經營狀況好,則付出的廣告費相應的就多,反之則少。不過採取這種方式的問題是,如果特許人將廣告基金帳戶上的部分甚至全部資金挪作它用的話,就等於是間接的提高了受許人的定期特許經營權使用費,無疑又會侵害受許人的利益。為解決這一問題,受許人可以與特許人在合同中約定對於廣告基金帳戶的財務監督管理制度,一旦特許人違反這一制度,受許人有權中止支付廣告基金,特許人還應當向受許人返還廣告基金帳戶上未用於廣告宣傳的資金。

第10款約定受許人不得將特許人的品牌標誌與“出售”字樣一起使用。該款約定看上去似乎無關緊要,但事實上並非如此。如果消費者誤認為特許人所擁有的品牌是因為經營狀況不佳而不得已予以出售,必然影響到特許人的商譽,從而給特許人的無形資產造成損失。

第11款約定受許人的所有付款都必須及時。這樣規定是為了避免受許人因欠款而陷入債務糾紛或因欠稅行為受到處罰從而損害特許人的商譽。

第12款是關於受許人應當按照合同及操作手冊中的規定來進行經營管理的約定。

第13款約定受許人應當僅為經營餐館的目的使用特許人的品牌,而不得為其他任何與經營餐館無關的目的使用特許人品牌。

6、第六條是關於經營場所變更的約定。主要是要求受許人在變更經營場所之前應當徵得特許人的同意。

7、第七條是關於合同期限以及期限屆滿之前合同延期的約定。

8、第八條是關於合同終止的情形及保守商業祕密的約定。共6款,內容分別規定如下:

第1款與第2款都是具體約定特許人有權終止合同的各種情形(例如受許人不辦理經營活動所需的各種手續、低報銷售額、拖欠特許經營權使用費等等)。

第3款約定在合同終止或屆滿以後,受許人不得在其餐館中繼續保留特許人的品牌特徵,也不得繼續使用特許人所有的經營管理系統。

第4款約定在合同終止或屆滿以後1年內,或者在受許人轉讓合同權利義務後的1年內,受許人在一定區域內不得以任何形式參與特許人的其他餐館的經營活動。

第5款約定受許人應當保守特許人的商業祕密,並對某些不屬於商業祕密的具體資訊進行保密。

第6款約定在合同終止或屆滿以後,受許人在合同關係存續期間因經營目的而使用的通訊號碼、聯絡地址、網址、域名等等均應歸特許人所有。

9、第九條是關於受許人轉讓合同權利的約定。

受許人轉讓合同權利,應當徵得特許人的同意。對於擁有高價值品牌的特許人來說,之所以當初願意將特許經營權授予受許人,大都是對受許人的資質經過了審查與考慮的,他們不會僅僅為了獲得一筆短期的特許經營權使用費就輕易地將自己的特許經營權授予他人使用,因為一旦不合格的受許人因經營管理不善而給廣大消費者留下不好的印象,則特許人所遭受的無形資產損失是難以估計的。因此,特許人往往會事先與受許人就合同權利義務的轉讓作出約定,如約定受許人必須將合同權利義務轉讓給符合資質要求並能夠立即代替自己經營管理餐館的人,或者是受許人應當要求受讓人必須參加特許人的培訓並經特許人評價同意後才能受讓合同權利義務。

加盟特許合同 篇4

甲方(加盟總部):_________事務所

乙方(加盟者):_________

為了發揮_________國家註冊商標的品牌效益,本著互惠互利,平等自原的原則,甲乙雙方經多方論證,共同達成以下合同條款,望甲乙雙方嚴格履行本合同條款.

第一條 甲方授予乙方特許加盟期為三年

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二條 特許加盟相關費用

1、特許加盟金:人民幣_________萬元整,本合同雙方簽定時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交納。

2、管理服務費:乙方每月十日前向甲方繳納管理服務費_________元。(根據地域差異每月管理服務費在_________元上下浮動)

第三條 特許加盟使用權範圍

1、特許加盟分支機構設在_________,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2、總部在特許加盟地域市內另外設立特許加盟分支機構不得超過_________家,特許加盟經營單位。

3、追加特許加盟分支機構,特許加盟者除第三條,第1款的特許加盟分支機構外,還要新建另外特許加盟分支機構時,必須與總部另簽訂特許加盟合同,同時另支付加盟金。

4、特許加盟分支機構辦公地址變更,因地理環境變化和其它原因,特許加盟者希望變更在第三條第1款規定區域內的特許加盟分支機構時,必須向總部提出變更地址申請。

第四條 特許加盟者特權

1、以_________品牌對外廣告宣傳,促銷,及其它宣傳活動。

3、免費享有_________總部所屬各網站業務推廣宣傳,在網站內註明特許加盟者的辦公地址,電話,郵箱。

4、特許加盟者具有獨立經營為主,總部監督指導為附的原則,開展工作。

5、特許加盟者可以適時地得到經營所必須資訊情報資料。

6、特許加盟者及從業人員可以接受總部崗前培訓。

第五條 特許加盟總部經營指導及幫助

1、為使特許加盟者能良好經營,在開業前,總部免費向特許加盟者傳授必需的業務知識和經營技術。

2、特許加盟分支機構開業前後一個月,作為營運入軌期,總部根據加盟者的需要是否派員進行開業和業務指導,指導期起超過十天的按每天_________元計費。

3、總部每年向特許加盟分支機構派遣技術人員進行巡迴指導。

4、總部根據教育計劃隨時培訓,教育加盟分支機構的員工。

5、總部依照加盟者的需求,協助採購必要器材。

6、總部協助加盟者調取相關資訊情報資料和檔案資料。

第六條 特許加盟服務質量管理

1、為維護特許加盟分支機構的服務質量的統一性,提高明_________品牌形象,特許加盟者的經營服務必須遵守總部提供的經營手冊開展工作。

2、總部要定期和不定期對特許加盟分支機構進行業務指導巡查工作,總部根據經營狀況進行培訓指導。

第七條 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出具相關法律檔案和證照,由乙方負責辦理工商,稅務等手續,其費用甲乙雙方各承擔_________%。

2、甲方提供總部各類業務的合同文字和經營管理制度。

3、乙方在經營中出現疑難業務,如需甲方派員技術支援,甲方應給予支援幫助,其開支費用甲乙雙方協商辦理。

4、甲方無償為乙方在總部所屬網站宣傳推廣,擴大乙方知名效應。

5、甲方總部所受理乙方地域的業務,甲方必須移交乙方辦理,收入乙方所有,甲方可以收取適當業務提成,具體比例甲乙雙方協商辦理。

6、甲方每年提供證照年檢相關手續,乙方負責年檢工作並支付其費用。

第八條 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依照本合同規定繳納管理服務費和合同規定的相關費用。

2、乙方擔任特許加盟分支機構經理,承擔本單位經營活動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義務,獨立核算,自負盈虧,出現一切債務債權,均由乙方本人承擔一切責任。

3、乙方所有經營費用均由乙方自理。

4、乙方應服從甲方總部業務指導監督檢查。

第九條 保密義務

1、除法律規定必須公開的以外,總部不得向第三方展示特許加盟者各類資料和有損於特許加盟者的情報。

2、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洩露總部技術祕密和其它內部情報。

3、乙方不得損害總部和其它特許加盟分支機構的聲譽,信譽,不得妨礙總部和其它分支機構的業務。

第十條 合同延續條件

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無違規經營,未給甲方造成不良影響和損失,甲方優先考慮續簽特許加盟合同,加盟者必須在合同期滿前二個月,向總部提出申請,總部同意後,可以適當減少加盟費給予獎勵。

第十一條 合同解除終止

1、特許加盟者拖欠需交總部管理服務費。

2、特許加盟分支機構違反法律,法規受到查封、審查。

第十二條 遇不可抗力的免責條款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均不向對方承諾負擔因天災人禍、行政機關的強制政策超越合理控制限度的原因造成的損失。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履行本合同,違約者按本合同實際金額的_________%處以罰責。

第十四條 協商解決

1、對本合同規定的及未定的事項如有疑問,由甲乙雙方本著發展事業的願望,坦誠地協商解決。不可協調者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籤於_________。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二份。

加盟特許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導言

甲方系從事________________的專業企業。“______”(_______)是其品牌。甲方作為______________系列產品的設計、生產、銷售者,通過特許經營方式在中國大陸各地進行品牌推廣和產品銷售。乙方有意經銷“______________”系列產品。為甲乙雙方合作順利且順利地在區域市場進行市場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友好協商,特簽訂本合同。

二、經銷區域

經雙方協商,甲方同意授權乙方以下區域______公司產品經銷權:

三、經銷時限

本合同規定的經銷期限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四、經銷許可權

1.在合同期內,乙方擁有______________(地域)______________系列產品經銷權,在該區域內甲方不得再指定其它經銷商或將其商標交於第三方使用或自行經營有關“______________”的業務。

2.乙方所擁有的經銷權,不得擅自轉讓給第三方;若違反,甲方不予承認,並有權取消乙方的經銷權。

3.乙方只能在甲方授權的區域內開展業務,未經甲方許可,不得跨區域開展業務。對甲方尚未開發的市場,乙方可申請該區域經銷權。若乙方未申請或未經甲方批准自行開展業務,甲方隨時有權停止乙方在該區域的一切業務。乙方接到甲方的書面通知後應立即停止該區域的業務,並將該區域的一切業務無條件移交給甲方處理。

4.乙方在授權區域內必須以專賣店或專櫃的形式銷售______________ 品牌系列產品;乙方也可以發展自己的經銷商,但經銷商的確認及與經銷商之間的業務管理方式需報甲方批准備案。

5.乙方在合同第一年度須按甲方要求在其經銷區域建立經銷網點,具體如下:

a.簽約後乙方給付甲方的首批進貨額不得低於4萬元,乙方在合同第一年度內向甲方進貨額不少於_______萬元;主加盟商方式的設立經銷點總數_______個以上。

b.從合同第二年度開始,乙方的進貨額每年遞增_______%.如乙方要進行省級代理必須經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如達不到上述標準,甲方有權採取相關措施(如:撤回經銷權等)

五、供貨方式及貨款結算

1.現貨供貨:甲方按統一零售價的_______折向乙方及時、充足地供應適銷、優質的產品。

2.訂單供貨:對乙方受理的訂單,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提出要貨申請,甲方負責於接單後二十二天內組織貨源並安排發貨。特殊情況,由雙方協商解決。

3.貨款結算:甲方對乙方實行款到發貨制。

4.對通過商場專櫃經銷的,若由甲方與商場直接結算的,甲方每月將收款總額扣除稅費及甲、乙雙方確定的相關費用後的餘款於第一時間匯往乙方指定帳戶。

5.貨品調換:

a.凡屬於質量問題的貨品,甲方無條件實行換貨(乙方須在換貨清單上註明問題所在)

b.調換貨:對批發價賣斷貨品的,甲方不予調換。

對於選擇專賣形式的貨品,甲方可予15%的換貨一次(一個月內,同類貨品),乙方調換貨品須書面申請,徵得甲方的同意方可調換。換貨時須保持貨品及包裝完整無損,否則不予調換。

c.乙方的訂單貨品,除質量問題外,甲方不予調換、收回。

6.運輸

加工廠到________及________市區內運輸費用由甲方負責,________市外的託運費用由乙方負擔。

7.乙方按月向甲方提供進、銷、存報表,並配合甲方各種銷售管理措施。

六、市場開拓、管理

1.乙方設立銷售網點的地理位置及營業面積須徵求甲方認可,經銷網點必須位於繁華地段或業態良好的商場,且按甲方統一形象進行裝潢佈置、品牌推廣及促銷,不得有任何損害______品牌形象的行為。否則,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處罰。

2.乙方自行辦理當地經銷機構或經銷網點的一切手續,其經營獨立自主,自負盈虧,乙方的一切債權、債務與甲方無關。乙方所設立的經銷機構、經銷網點須冠以“______________”命名。

3.______所有賣場內只能經營甲方提供的產品,不得經營其它品牌產品,更不得仿冒______產品進行銷售,否則,甲方有權給予相應處罰。

4.甲方保留對乙方的經銷行為進行檢查、指導和監督的權利,乙方必須配合甲方的市場管理行為。

5.甲方所頒發的所有檔案、資料都屬於商業機密,乙方不得外洩或出賣。

七、廣告宣傳

1.乙方在其經銷區域所進行的品牌廣告宣傳活動須事先書面上報甲方,獲甲方認可後方可執行,以保持品牌形象的統一。

2.乙方在其經銷區域所投放的廣告費用每年為其年進貨額的_____%,在上述額度內,甲方給予報銷乙方廣告費用的_____%(憑正式有效的憑證);如乙方投放的廣告費用超過年進貨額的_____%,雙方應協商解決。

3.以上所用廣告,必須經甲方書面同意方可使用。

八、獎、罰則

1.合同簽訂後一個月內,乙方第一個銷售點必須開始營業,否則,甲方可酌情給予處罰。

2.對乙方在正常銷售時間內連續三個月無進貨的,甲方有權酌情給予處罰。

3.對乙方超額完成進貨指標的,甲方超額部份的按超額數的_____%獎勵乙方。

4.在合同年度內,乙方未能完成合同約定銷售額的,甲方將按未完成的_____%計扣保證金,直到保證金為零。

九、合同的到期

1.合同期滿後,乙方可提前一個月申請續約,甲方根據乙方的營業業績核定。同等條件下,乙方應享有優先代理權。

2.乙方不再代理時,應拆除乙方賣場內所有與______有關的標識。

十、法律責任

1.在合同的履行中,甲方違約,將雙倍返還乙方的保證金,乙方違約,甲方將不再返還乙方保證金,乙方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2.在合作過程中,甲、乙雙方如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可提請仲裁或報請簽約地有關部門裁決。

十一、其他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2.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十二、補充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加盟特許合同 篇6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宗旨

簽署本合同,旨在通過分部使加盟店獲得總部(_________公司)開發的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特許經營權的使用權,設立加盟店,並獲得分部給予的支援,共同努力,實現特許經營的經營效益。

第二條 特許經營專案

分部許可加盟店實施的特許經營專案為_________。

總部根據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成功經驗,建立起以_________商標(品牌)為代表的特許經營系統,並許可分部以分許可的形式發展加盟店。

第三條 特許經營關係

分部基於與總部簽署的《區域特許經營合同》,獲得總部的許可,在_________區域範圍內發展加盟商,許可其設立加盟店。

分部與加盟商基於本合同產生的法律關係是一種合作關係,加盟店作為獨立的民事主體對外開展經營活動,執行本合同。加盟店應當遵守法律的要求,獨立對外承擔民事責任。

總部對分部與加盟商之間簽訂的本合同的審查,總部依據本合同對加盟店享有的權利,以及在實施本合同過程中對加盟店的管理與監督行為,並不表示總部與加盟商之間存在直接的特許經營合同關係,總部不是本合同的當事人。

在本合同中涉及的總部的特許經營權,除本合同有明確規定之外,均由分部行使權利或承擔義務,總部不對加盟商(加盟店)承擔任何義務與責任,加盟商不得依據本合同向總部主張權利。

在總部與分部之間的區域特許經營合同關係終止時,總部有權決定本合同繼續履行或終止。總部認為有必要時,可以臨時行使分部依據本合同享有的權利,加盟商(加盟店)應當直接向總部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

除法律和本合同另有規定之外,加盟店不是分部或總部的代理人或業務代表。加盟店不得以分部或總部的名義締結合同,或約定其他義務,或作出任何承諾與保證,使分部或總部對第三人承擔責任。

第四條 基本原則

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是訂立和執行本合同的基本原則。

在簽訂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分部和加盟店應當自覺遵守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以善意的方式理解本合同及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分歧與矛盾,通過協商解決爭議,是實現合同目的的根本途徑。

第二章 加盟商與加盟店

第五條 加盟商

加盟商為個人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身體健康,年齡在_________歲至_________歲之間;

(二)文化程度為_________;

(三)有_________年以上_________行業的從業經驗;

(四)無刑事犯罪及_________記錄;

(五)無破產史及_________記錄;

(六)有____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____萬元的個人(家庭)財產;

(七)有____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____萬元的自有資金;

(八)認同本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理念和管理制度;

(九)_________。

加盟商為企業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企業為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持有公司51%以上的股份;

(二)公司註冊資本為____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____萬元以下;

(三)公司淨資產為_________萬元以上;

(四)公司擁有_________萬元的自有資金;

(五)公司法定代表人符合前款(一)至(五)項的要求;

(六)認同本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理念和管理制度;

(七)_________。

第六條 加盟店

加盟店應當註冊為_________,並以其名義履行本合同。

加盟店的選址應當進行商圈調查和評估,並符合規定的條件,其營業面積應當在_________平方米至_________平方米之間,與其他加盟店之間的直線距離不得少於_________。

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的要求進行裝修,經分部驗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加盟店使用總部統一設計(製作)的招牌,費用由_________承擔。

第七條 合同文字

分部與加盟商簽訂的本合同及合同附件,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特許經營合同》文字,未經總部同意,分部與加盟店不得擅自修改。

第八條 合同審查

分部與加盟商簽訂《特許經營合同》後,應當將合同副本、合同附件和有關資料,以及加盟商先行簽署的《商標許可使用協議》報總部審查。

總部收到後,應在_________日內作出決定。經審查合格,總部將簽署《商標許可使用協議》,本合同自總部簽署《商標許可使用協議》時生效;如不符合總部規定,總部將不予簽署《商標許可使用協議》,本合同不生效。

在總部審查批准期間,分部和加盟商均無權終止本合同。如未經總部審查批准,加盟費返還加盟商。

第三章 特許經營權

第九條 許可的權利

分部許可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總部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特許經營權,按照本合同規定,設立加盟店。

本合同所稱特許經營權是總部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全部商業要素,包括總部所擁有的商標、商號、專利、著作權、商業祕密、經營訣竅等,其中:

熱門標籤